聞櫻上輩子對幺妹,就是鄧娟是不夠了解的,後來懂事了,總覺得自己辜負了鄧娟的友誼。
反正每次去陳麗家,鄧娟都在,年少不知世事無常,聞櫻覺得鄧娟會永遠都在。後來的事證明了聞櫻天真可笑,随着陳麗和鄧尚偉離婚,鄧娟這個保姆也走了,聞櫻就此失去了一個真心朋友。
上輩子,每一次想起年少時光,聞櫻都會想起鄧娟。
鄧娟矮矮胖胖。
鄧娟很勤勞。
鄧娟是鄉下進城務工的。
鄧娟是鄧尚偉老家的親戚。
聞櫻上輩子對鄧娟的了解僅限于此。
重活一次彌補遺憾,聞櫻拽着鄧娟學習,替鄧娟規劃人生,把鄧娟從小保姆變成了白領,也願意花時間去了解鄧娟的其他事……聞櫻覺得現在的兩人才更像是朋友。
聽了秦姣的話,聞櫻直覺是鄧娟遇到了麻煩。
事實也确實如此。
秦姣小聲道:“我有兩次聽到鄧娟姐接電話,好像是她家裏打的,不知道說了什麽,鄧娟姐接了電話背着人哭了。”
鄧娟的性格就不願意給别人添麻煩,秦姣想幫忙也幫不上,鄧娟的嘴很緊。
秦姣就想着,鄧娟不告訴她,可能願意告訴聞櫻。
聞櫻一聽就生氣,“可能是家裏又問她要錢了,要不就是……逼她嫁人。”
說到“嫁人”,聞櫻眯起了眼睛。
熟悉聞櫻的該知道,聞大律師現在不太高興。
在陳麗家當保姆時,鄧娟會把每個月工資寄回老家,每個月一千塊工資鄧娟隻留100塊,反正陳麗家包吃包住,鄧娟自己不花錢,連每個月留下的100塊都能攢下來。
不當保姆到蝦王上班,鄧娟工資漲了。
這個時候聞櫻就提醒鄧娟了,不能再把工資全部寄回家,每個月隻留100塊夠幹什麽呀?在公司裏上班,鄧娟還想報成人自考提升學曆,平時要置裝要和同事交際,100元是遠遠不夠的!
鄧娟當時老實,問聞櫻該寄回去多少,聞櫻其實想讓鄧娟一毛錢都不寄,從15歲到20歲,鄧娟當了五年保姆就養了五年家,該爲自己打算了。
但聞櫻也知道鄧娟不會同意一毛錢都不寄,因爲鄧娟家不僅有酒鬼爸爸,還有鄧娟媽,上面有個大姐,下面還有個弟弟——在城裏和一些鄉鎮,計劃生育執行的比較好,生兒生女都隻生一個,鄧家所在的村子既窮且偏,爲了生兒子,鄧娟父母連生了兩個女兒,第三個終于生到了兒子。
大姐比鄧娟大三歲,弟弟比鄧娟小三歲。
鄧娟姐妹倆先後辍學,小弟卻是一定要讀書的。
鄧娟可以不管酒鬼爹,但她狠不下心不管她媽和小弟。
1999年,鄧娟十五歲,鬼爹要用3萬彩禮把鄧娟嫁給老男人,就是想用鄧娟的彩禮錢來蓋房子。
那一年鄧娟的大姐才十八歲,已經被鄧娟她爸在前一年嫁了,彩禮是2萬塊。
1999年,五六萬足夠在鄉下蓋一棟非常漂亮的樓房。
在農村,隻有蓋了房子才好給兒子娶老婆,那時候鄧娟的弟弟才12歲,鄧娟父母已經在爲超生的小兒子做打算了。酒鬼爹眼裏隻有傳宗接代的兒子,根本不在意女兒嫁給什麽樣的男人,以後過得是否幸福,反正誰給的彩禮高就把女兒嫁給誰呗!
川省自來就不是高彩禮地區,1999年在農村能拿出3萬塊當彩禮,男方一定有重大缺陷。
酒鬼爹給鄧娟挑的是一個老男人,年齡比酒鬼爹還大,鄧娟再傻都不會願意。
農村的确結婚早,一部分人都沒到法定的結婚年齡,一般會先辦酒過兩年再去領證。
但十五歲也太早了啊!
鄧娟大姐好歹等到了十七歲出嫁,爲了收彩禮要把十五歲女兒嫁出去,在村裏都要受唾棄。正因爲村裏人看不下去,在鄧尚偉回老家時,才有人把鄧娟的困境捅到了鄧尚偉面前。
鄧尚偉動了恻隐之心,鄧娟就成了鄧尚偉家的保姆。
饒是這樣,鄧娟她爸還很不滿,嘴裏嚷嚷着嫁女兒能一次性收三萬彩禮,去城裏打工很容易雞飛蛋打,錢沒收到,女兒也跑了。
當時就把鄧尚偉氣得頭昏腦漲:“鄧娟的工資咋都能湊夠三萬,她要沒掙到這麽多錢,我給她補上行了嘛!”
鄧尚偉當時在蓉城做生意還沒被秦憲明扶持,生意規模遠不如現在大,還不算啥人物。
即便如此,在鄧尚偉的農村老家,他這樣能雇保姆的已經是妥妥大老闆。
鄧大老闆說話還是比較管用的,鄧娟的酒鬼爹嘟嘟囔囔接受了此事。
反正兒子才12歲,離結婚還有好幾年,房子晚幾年再蓋也行。
這幾年,先讓鄧娟去城裏打工掙錢,這幾年掙的錢都寄回家,20歲左右再把鄧娟叫回老家嫁掉,又能再收一次彩禮!
酒鬼爹的小算盤打得挺精。
鄧娟在陳麗家當了幾年保姆,陳麗經常給鄧娟洗腦,告訴鄧娟現在婚姻自主,想嫁給誰該由鄧娟自己決定,而不是父母收了彩禮錢随随便便安排個男人嫁過去。
鄧娟當時才十幾歲,三觀還未完全定型,陳麗的洗腦非常成功。
再說了,鄧娟大姐就是聽了父母安排嫁人,收了2萬的高價彩禮,新婚三個月就被男人家暴。
鄧娟大姐不想過了,男方家兩手一攤,不過可以,先把2萬的彩禮錢退來。
鄧娟大姐自然是拿不出這筆錢,咬着牙又繼續過日子。
第二年,鄧娟大姐生了孩子,日子還是過得磕磕絆絆,夫妻倆時不時都要争吵打架。可有了孩子,鄧娟大姐更離不開那個婆家,她做了媽媽,被孩子給捆綁住了。
在農村,像鄧娟大姐這樣的情況很多,有些人吵吵鬧鬧幾十年還是夫妻,還會有過來人勸年輕的小媳婦:男人嘛,年輕時候鬧騰,等老了鬧騰不動,就曉得對婆娘好了。
人生幾十年,不能件件事都上綱上線,忍一忍就過去了嘛。
鄧娟以前沒覺得這些話有啥不對,她從小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裏,酒鬼爹喝多了也會對鄧娟媽動手。
但鄧娟遇到的雇主是陳麗和鄧尚偉。
在家裏,陳麗有絕對的話語權。
鄧尚偉在外面是大老闆,在家裏從沒仗着自己能掙錢就對老婆大小聲。
鄧娟偷偷問過陳麗,爲啥鄧尚偉會對陳麗這麽好,陳麗告訴鄧娟,“因爲我們是自由戀愛,更因爲你大哥有人品,女孩子不要怕嫁給沒錢的男人,一定不能嫁給人品不好的男人。”
那怎麽看人品?
這簡直是個玄學啊!
陳麗讓鄧娟不要着急,慢慢選,一個人有沒有大毛病會在相處過程中暴露,見幾面就結婚肯定是不行的。
陳麗的話,鄧娟還是聽進了心裏的。
不回老家嫁人是鄧娟的底線,這個選擇違背了鄧娟她爸的意願,酒鬼爹把人叫不回去,經常在村裏罵鄧娟不孝,又讓大女兒和小兒子輪流給鄧娟打電話。
鄧娟守住了不随便嫁人的底線,面對酒鬼爹索要工資,鄧娟就做不到一毛不拔。
聞櫻也沒辦法,既然鄧娟做不到不給,那少給總行吧?
這個建議,鄧娟采納了。
所以到“蝦王”後漲了工資,鄧娟給家裏寄回去的錢反而少了,每個月隻寄500元。
到京城去工作後,鄧娟的工資更高了。
現在看來,鄧家對鄧娟每個月隻給500元很不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