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在逼近,不管是聞櫻還是謝骞都對此一無所知。
就算聞櫻是重生人士,就算謝骞聰明無敵,一些事的發展也會脫離兩人的掌控和預測。
聞櫻辛辛苦苦保護的秘密,在心懷惡意的人眼裏是可以随手捅破的小事,究其目的,不過是爲了叫聞櫻不痛快,不經意發現了聞櫻越要藏起什麽,就要和聞櫻反着來……
趙棟給韓琴介紹了一個蓉城當地的大律師。
熊律師不是不夠好,隻是在蓉城打官司肯定不如鄭緻和占地利!
趙棟告訴韓琴:“韓主編,隻有魔法才能打敗魔法。”
韓琴恍然大悟。
她請了魯省的律師來蓉城打官司,難怪庭審時完全落了下風!
律師真的太重要了,韓琴現在不輕易信任别人,趙棟說是好意,誰知道他是不是鄒蔚君那邊故意安排的?
謹慎的韓琴詢問趙棟爲什麽要幫她,趙棟想了想說了一半實話:“《趙氏家書》我原本是想請鄒女士策劃出版的。”
放着蓉城的出版界不找,舍近求遠到了魯省去出版,當然是有原因的。
原來是鄒蔚君拒絕了趙棟,趙棟懷恨在心?
這個邏輯很符合韓琴性格,她當下就信了一半。
還有另一半韓琴要自己去查證。
比如趙棟推薦的律師能不能用。
韓琴問的人是熊律師,熊律師還不知道自己要被換掉了,用自己的校友人脈去查了鄭緻和,順着這條線捋了捋,給了韓琴一個肯定的答複:“這個律師和鄭緻和老師是對頭,兩人的矛盾根深蒂固沒法化解那種,你覺得他可以幫我們?”
這倒是一條路子。
熊律師還積極給韓琴出主意,沒想到韓琴确認了趙棟沒騙她,就要換律師。
熊律師很受傷。
他接這個案子掙不了多少錢,肯爲韓琴出這麽多力除了律師本身的好勝欲作祟,還因爲他和韓琴是多年朋友。
結果現在韓琴要換律師?
收入是小事,傷了熊律師的自尊了,他竟然被韓琴給嫌棄了!
“希望你的新律師能幫你打赢官司!”
熊律師直接買了機票回了魯省。
韓琴解除了這個案子的委托,于公于私對熊律師都是傷害,倪思思和韓琴的官司熊律師也不想再管了,同樣讓韓琴另請高明!
韓琴知道一換律師,就少了個多年的朋友。
但她也沒辦法。
打輸了官司,她的工作要完,事業全毀,到那時候她沒了和熊律師相匹配的社會地位,友情還是會慢慢變淡。
朋友可以重新交,在社會立身的根本不能毀!
韓琴說服了自己就和新律師見面。
新律師姓杜,看起來四十來歲,儀表堂堂,讓人想起港台律政劇裏的精英律師。
隻看賣相,比熊律師強多了,就是鄭緻和也遜了氣勢。
杜律師一見韓琴就開門見山:
“韓女士,你是否知道,根據眼下境況你個人處境是非常危險的。如果打輸了官司,你會變成被人抛棄的棄子,所有的事都因你而起,你受到了懲罰輿論自然就平息了,雜志還是雜志,除了損失掉一個暢銷書作者,它照樣會屹立不倒。”
韓琴被杜律師說的毛骨悚然。
杜律師的話每一句都戳中了她的心事,根據領導态度的變化,韓琴的确擔心自己成爲棄子!
所以現在要怎麽辦?
才剛見面,杜律師就先聲奪人震住了韓琴,俘獲了韓琴的信任。
韓琴問官司怎麽打,杜律師的建議是不要打。
“很難赢,除非你還有什麽關鍵證據要補充,一審判決後,你要是不服判決繼續上述,哪怕把官司打到高院,都是在替對方的書做宣傳,當對方名氣越來越大時,維護她的讀者就會越來越多,你沒了價值,她有價值,哪怕你最終曆經萬難赢了官司,你失去的肯定比得到的多數倍不止!韓女士,這就是你想看到的嗎?”
說别的事韓琴難以感同身受,杜律師就用出版界的官司來舉例。
當紅暢銷書作家身陷抄襲官司,一審判決認定他構成抄襲,影響他什麽了,人家咬死了不承認,照樣能從讀者手裏賺到大筆版稅!
抄襲都被沒錘死,“逆流的魚”所犯的錯誤遠不如抄襲嚴重,對其寫作生涯的影響就更小了。
特别是《少年偶像》正在暢銷,“逆流的魚”背後的蓉城出版社爲了利益都會對其百般維護。
“你應該能想到,庭審結束後報紙和電視台輪流報道此事,對她書的銷量又是大力刺激,這樣的宣傳手段,會被對方背後的出版社反複用在你們打官司期間。”
打赢了,對方也紅了,自己獲得什麽好處了?
何況沒有新證據補充,很難打赢!
杜律師知道這個案子如此快立案,開庭審理,都少不了鄭緻和在背後積極推動。
這個案子是挺新奇的。
如果被鄭緻和打赢了,那對鄭緻和在西南律法界揚名有很大幫助,所以鄭緻和的老師也很關心!
杜律師就不想讓鄭緻和師徒如意,他要讓這個官司打不起來。
韓琴屏住呼吸:“杜律師您的意思是……”
杜律師斬釘截鐵,“我的意思是,在判決書還沒下來前,争取達成私下和解,讓對方撤訴。”
法官做出判決前,是可以撤訴的。
一旦法官做出判決就不行了。
韓琴覺得不可能,現在鄒蔚君她們占了上風,怎麽可能同意撤訴?
“韓女士,你要改變一下先入爲主的觀念,事實上所有的民事訴訟都能和解的,阻礙兩名當事人達成和解的唯一障礙就是和解條件夠不夠優渥。”
杜律師看起來已經有了打算。
他和韓琴還沒簽委托協議,那他私下接觸原告也沒什麽大毛病,杜律師當然不會去接觸原告本人,更不會去找鄒蔚君在内的蓉城出版集團任何一名員工,蓉城出版集團那邊是絕不會同意和解的,他要見一見在這件事裏神隐的兩位關鍵人物——“逆流的魚”即聞櫻的父母,她的法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