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刊登的“解約聲明”有違事實,韓琴在天涯論壇上的匿名言論,都侵犯了聞櫻的名譽權,鄭緻和的訴求就是要求雜志和韓琴停止侵害行爲,恢複聞櫻即“逆流的魚”這個筆名的名譽,消除他們的不當行爲帶來的惡劣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當然,還要有賠償。
口頭上的道歉輕飄飄不痛不癢,鄭緻和才不接受呢。
隻有讓對方出血肉痛,才能記住教訓。
鄒蔚君和謝骞、小鲵三人都申請了旁聽。
旁聽席上,還坐着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穿一身灰色西裝,瘦瘦小小的瞧着不起眼,聞櫻卻瞳孔巨震。
這就是上輩子領她入門的恩師!
——老師今天怎麽來了?
聞櫻恍恍惚惚,實在沒料到自己這麽個小案子會驚動恩師。
聞櫻很驚悚去看法官席,生怕今天的主審也是自己的老熟人,老師和師兄都在,再加個熟人,總有種今天是畢業答辯的錯覺。
幸好,法官席上是個陌生面孔。
瞧着比鄭緻和還年輕的一個男法官。
……啧,鄭師兄就是吃了長相早熟的虧。
韓琴看聞櫻那邊坐了那麽多人旁聽,和自己律師耳語了兩句,韓琴的律師申請清場——審判長沒同意,韓琴臉色不好。
這案子是蓉城當地法院受理的,韓琴的律師認爲在蓉城打官司對雜志和韓琴都非常不利,提出過“管轄權異議”,不過被法院駁回了。
這是一樁侵權案。
在蓉城能看見天涯上的爆料貼,在蓉城也能看見銷售的《愛格》七月刊,雜志和韓琴的侵權行爲不僅發生在魯省,蓉城法院當初能受理此案也是有依據的。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的太快了,韓琴的律師當即覺得不妙,告訴韓琴對方的律師很厲害。
這一場官司,韓琴的律師隻有五成把握。
前提還得是小鲵不得作爲證人出庭。
雜志開除小鲵,就是爲了這目的。
哪知小鲵又把雜志和韓琴告了。
這是兩個案子,律師要先處理眼下這樁。
雙方各自陳訴,鄭緻和要求雜志和韓琴公開道歉,還要求賠償30萬精神損失費。
鄭緻和看了聞櫻一眼,一臉嚴肅:“我的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是一名高中生,這件事帶給了她非常大的傷害,她還不滿十八歲,承受不了輿論暴力,她的創作生涯受到了影響,她的學業受到了影響,甚至是正常生活,這個年齡是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塑造的關鍵期,現在承受的傷害可能會伴随我的委托人一生!”
聞櫻太了解鄭緻和風格了,立刻配合着做出了害怕的表情。
——啊,自己壓力真的很大,要不是有編輯和律師的鼓勵,都不敢上庭面對韓主編了。
聞櫻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無恥,她以前當律師時也會叮囑委托人要怎麽在法庭上表現。
法官是看證據的,可又不是全看證據,多多少少會帶點主觀情緒。
聞櫻現在是一個害怕韓主編,又要鼓起勇氣和韓主編對薄公堂的小委托人。
韓琴氣壞了,想吐血。
聞櫻才不會害怕她呢!
上回來蓉城,聞櫻父母都沒出現,全程都是聞櫻自己在談出版條件。
一個敢自己和成年人談合約的高中生,不管是聰明還是愚鈍,絕不會和“膽怯”扯上關系!
創作生涯受到了影響?
韓琴還真沒瞧出來哪裏受影響了,《少年偶像》在8月1日上市,韓琴還偷偷看了後半部分,質量不僅沒受影響降低,反而比在雜志連載時更流暢。
謝骞也覺得鄭緻和在信口開河。
《愛格》刊登解約聲明是七月刊,是在上學期期末考試之後。
聞櫻期末考試的排名是進步的,就算沒有進步,也絕不是因爲韓琴……當然,出于聞櫻好朋友的立場,謝骞喜歡鄭律師的信口開河。
至少這件事鬧到要打官司,的确耽誤了聞櫻假期做卷子。
少做一張卷子影響不大,少做幾十張卷子影響就大了,萬一聞櫻将來考不上名校,30萬賠償金實在太少了!
當然,這隻是謝骞在法庭上觀念,離開法庭,聞櫻要是以這件事爲借口不學習,謝骞就要和聞櫻舊賬、新賬一起算。
韓琴的律師姓熊。
熊律師是個攻擊性很強的律師,還沒有鄭緻和的僞裝,鄭緻和提出公開道歉和30萬的賠償金,熊律師就對聞櫻提問了。
第一問,問聞櫻在給《愛格》投稿前公開發表過什麽作品。
“沒有,我是中考完才開始嘗試寫作的,第一篇作品就發表在《愛格》上。”
熊律師笑笑,“但你之前肯定向别的雜志投過稿,并沒有過稿對嗎?”
聞櫻點頭:“對,沒有過稿。”
“你知道在文學界,特别是公開發行的報刊雜志,大家都很忌諱‘一稿多投’吧,你有沒有做過這種事?”
“請被告律師停止誘導我的當事人!”
熊律師咄咄逼人,鄭緻和不同意了。
熊律師堅持認爲聞櫻的答案很重要,主審席上的年輕審判長示意熊律師繼續提問。
熊律師壓下得意。
聞櫻在心裏罵熊律師是臭傻逼,居然給未成年人下套,專業素養是有了,卻沒有基本的同情心。
當然,有些律師甚至會以自己“夠理智”爲榮!
“我知道。”
聞櫻脖子縮了縮,熊律師嘴角上翹,聲音帶着蠱惑:“你知道不能一稿多投,但你還是做了對嗎?就像你在《少年偶像》連載期間,知道《愛格》和韓主編有爲你出版小說的意向,你還是接觸了蓉城這邊的出版部——”
“不是!我隻說自己知道不能一稿多投,又沒說自己做過這種事,您、您怎麽能這樣說我?”
嗨。
就這點挖坑能力。
這個姓熊的以爲是在對付高中生,沒想到是在對付同行。
合格的律師會在上庭前搜集好證據,優秀的律師則會模拟對方的律師會提出的質疑,提前想好答案。
名譽權官司,韓琴的律師必然會攻擊她的人品,聞櫻早有準備!
不過沒關系,她一開始投稿就是電子郵箱,去年夏天她第一次投稿,一篇小說投給了《花火》,另一篇投給了《愛格》,至今仍有記錄。
一稿多投這種事,聞櫻就沒幹過,她寫的是兩篇不同的小說!
同樣是拒稿,小鲵給了她更多鼓勵,她就認準了《愛格》,最終寫出了讓小鲵認可的短篇成功發表,此後,聞櫻更是一直在給《愛格》供稿……一稿多投,根本不存在嘛。
如果熊律師不相信去年暑假是聞櫻第一次投稿,那就和聞櫻無關,誰質疑就得誰舉證,熊律師自己拿出證據呗!
鄭緻和立刻請求法庭聞櫻的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