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李憨憨!
聞櫻完全能理解李夢嬌的心情。
這事兒就像聞櫻不小心撞見秦夫人勸分現場一樣,實在是太尴尬了!
李夢嬌一個外人,怎麽做都爲難。
明明都瞧見、聽見了,不告訴秦姣,李夢嬌心裏過意不去。但要說了,又怕是誤會,那就是挑撥秦轶和徐枚的感情!
何況李夢嬌和徐枚從比賽起就是競争關系,比賽後兩人還是隐隐不對付,這話由李夢嬌嘴裏說出來,就算徐枚真做了什麽對不起秦轶的事,都會硬剛到底說李夢嬌造謠,秦轶是會信女朋友,還是信李夢嬌?
聞櫻還想到了秦轶在澳門逛街時,用心挑選,要送給徐枚的衣服和包。
秦轶對徐枚絕對不是有錢公子哥包養個小美女那麽輕浮,人家是認認真真在談戀愛,才會處處爲徐枚考慮。
如果徐枚真的背叛了這段感情,對秦轶來說得是個多大的打擊?
賭場沒把秦轶給誘惑住,女朋友把他給綠了,别說像秦轶這樣年紀的大男生,就算成熟男人都要備受打擊。
“肯定是付晶在搗鬼,這個女的心眼太多了,你以後見了她都要離遠些,還有那個潘莉!”
聞櫻不知道徐枚究竟有沒有邁過底線,但事情就是那麽巧,發生在秦轶去澳門之時。
國慶晚會,是付晶最後一次陪徐枚演出,偏偏就“出事”了,說不是付晶搗鬼,聞櫻都不信!
聞櫻讓李夢嬌遠離付晶和潘莉,李夢嬌心有餘悸點頭。
徐枚赴約都帶着付晶,可見對付晶的信任,若是發生了什麽違背徐枚本意的事,付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什麽是朋友?朋友就要像聞櫻一樣,叮囑對方遠離危險,而不是眼睜睜看着對方身陷險境。
想到這其中很可能有付晶在推波助瀾,李夢嬌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聞櫻說是付晶在搗鬼,李夢嬌自己思考了一下,覺得還是有徐枚自己的緣故。
晚會結束後,是徐枚自己上了那輛奔馳車,瞧着走路挺穩,可見意識清醒。
若徐枚自己不想去,付晶也不能将徐枚綁上車呀!
選秀比賽才結束多久呀,徐枚難道已經不喜歡秦轶哥嗎?
感情肯定還在的,徐枚很害怕秦轶知道這件事就是證明,隻是徐枚簽約了,徐枚想紅,徐枚願意參加這樣的應酬……幸好自己沒簽約。
李夢嬌靠近聞櫻,眉毛擰着:“那我到底說還是不說呀?”
聞櫻想了想,堅定點頭,“當然要說,如果是誤會,兩人會有争吵,但最終還是能解開疙瘩。如果不是誤會,難道你想看着秦轶哥當綠頭烏龜嗎?”
全世界都知道你被綠了,你卻是最後一個知情,不管是男是女都十分凄慘。
聞櫻說到此處,還不忘添了一句:
“不僅是這件事要告訴秦轶哥,将來我要是有了男朋友,你們恰巧發現我男朋友有不對勁的地方,一定要及時告訴我,不要打着爲我好的旗号瞞着我,讓我被外人看笑話!我不雙标,以後你男朋友或老公做了這種事,我要是有發現,也會第一時間告訴你。”
李夢嬌的臉一下就紅了。
一開始是害羞,很快變成了氣憤。
隻要順着聞櫻的話想一想那場景,李夢嬌都好生氣。
等她談戀愛了男朋友敢做對不起她的事,她就把對方的頭擰掉!
李夢嬌在聞櫻的鼓勵下,撥通了秦轶的電話。
秦轶此時人在魔都,李夢嬌确認他沒有和徐枚在一起後,飛快将自己的所見所聞講了一遍,在講述過程中盡量去除了自己的主觀判斷,她雖然不認識開車的年輕男人,卻記住了車牌号。
“秦轶哥,我說完了,那我挂了哈?”
“……好。”
隔着電話,李夢嬌都覺得秦轶的語氣好艱澀,但她實在說不出勸慰的話,隻能匆匆挂了電話。
李夢嬌無比沮喪。
“聞櫻,我太倒黴了。”
那天晚上不拉肚子就好了。
聞櫻拍拍她手,“沒什麽啦,你别想太多,你又沒做錯事,本來就不該承受這麽多心理壓力。我們又不能把每件事都做的完美,既然不能讓每個人都滿意,那做事隻求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了嘛!”
聞櫻開導了幾句,李夢嬌心情好多了。
她挽着聞櫻胳膊:“走,我們到學校門口吃東西,吃完東西再回家,從明天開始,高一的走讀生也要上晚自習了,那更要好好珍惜今天下午。”
高一走讀生開始上晚自習,這事兒有點影響“蝦王”的管理,周一到周五,幾個股東都不方便去夜宵街盯着生意了,聞櫻可以暫時托姨父鄧尚偉照看,卻并非長久之計。
還得找個信任的人管理,聞櫻願意讓對方拿幹股,股份就從她的40%股份裏分出去,至于王爽、耿骁等小股東日常都不用管事了,隻有假期才參與。
大家都還是學生,創業很快樂,卻不能本末倒置,賺錢的機會那麽多,風華正茂的求學生涯一生隻有一次!
聞櫻不想對王爽等人拔苗助長,人生有不同的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側重點。
至于她自己,本來也想快快樂樂重享一回青春年華,謝骞命運的陰影始終籠罩在聞櫻頭頂,讓她想要成長的更快些。
不能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謝骞的大伯身上。
書要念,小龍蝦生意要做,小說還要繼續寫,累是累了些,齊頭并進,老天不會辜負努力的人!
聞櫻現在有兩個中篇在複審中,編輯說過稿的可能性很大,新概念作文大賽的參賽文章也早已寄出,作家事業在有條不紊的進行中,編輯那邊甚至反饋,說她最新的兩篇故事,描寫情感細膩了好多,有了小年輕戀愛的那股青澀的甜蜜。
“能打動讀者的,不是華麗的辭藻和高明的寫作技巧,而是真摯的情感。小魚,你是個有潛力的作者,你的潛力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愛格》的編輯看聞櫻如此高産,寫作水平進步又明顯,甚至有長期和聞櫻合作的意向。
作者們向雜志投稿,雜志也會反過來約稿。
現在青春類雜志有很多,相互之間競争也非常大,每家雜志都想培養出有名氣的固定作者,像聞櫻這樣的投稿速度和稿件質量,自然會被編輯注意到。
當然,編輯願意給機會,也要看聞櫻能不能捧起來,就算聞櫻複審中的中篇全部過稿,她依然是新人作者。
要想讓讀者記住名字,聞櫻的筆名得頻頻亮相,這是無數個中篇小說疊加在一起,或者一本火爆長篇連載小說才會有的效果!
慢慢來吧。
就照現在這速度堅持寫下去,給雜志寫三年稿,她也才剛剛高中畢業,仍然是嫩的能掐出水的“少年作家”。
這樣一想,聞櫻心裏又美滋滋的,重生後年輕了十幾歲,的确是白撿來的便宜。
聞櫻的好心情一直持續到和李夢嬌吃完炸土豆。
雖然李夢嬌在學校裏非常有名氣。
雖然省重點裏藏龍卧虎,很多學生家裏非富即貴。
那又如何?
校門口的諸多小攤,對學霸和學渣散發的吸引力都是相同的。
鹵油炸土豆,出鍋後再沾點辣椒面,十六歲的李夢嬌抗拒不了,心理年齡三十一歲的聞櫻偶爾也想嘗嘗。
如果不是爲了減肥,聞櫻可以圍着炸土豆的鐵鍋一直吃!
她和李夢嬌剛吃完炸土豆還在擦嘴,聽見有人叫她名字,聞櫻一轉頭,發現叫住她的高個子女生有點眼熟。
一時想不起來名字了……
高個子女生顯然已經認出了李夢嬌,很是生氣,口氣不好:
“難怪都不和我們聯系了,原來是交到了有名氣的朋友嗦!”
說着還放肆打量着聞櫻,又去看聞櫻身後的省重點大門,嫉妒和不服兩股情緒在體内翻滾,脫口而出時,都變成刻薄:“你曉不曉得,宋邵還是在蓉城讀書?初二時候,你在日記裏寫宋邵是好人,我們都曉得你喜歡宋邵嘛。”
初二,日記,宋邵。
這三個關鍵詞,喚醒了聞櫻的記憶。
眼前這個高個子女生,就是她的初中“好朋友”之一,上輩子來省重點找她借兩次錢,兩次都沒還錢的嶽珊妮!
不怪聞櫻沒有第一時間把嶽珊妮認出來,十幾年沒見了,對嶽珊妮的記憶早就淡了。
何況在聞櫻的記憶中,嶽珊妮個子高,皮膚挺白的,和眼前這個高個子女生不太對得上。
嶽珊妮這是軍訓曬黑了?
省重點把新生的軍訓安排在了十一月,再說聞櫻現在本來也不白,曬不曬黑不太在意。
嶽珊妮比上輩子提前來省重點找她了,聞櫻有點詫異。
不過謝骞都提前轉學來蓉城,嶽珊妮提前出現并不奇怪。
聞櫻現在臉色不好看,就是因爲嶽珊妮居然好意思提初二的日記。
日記是很私密的事,嶽珊妮幾個人将她的日記在班上公開,班上同學都以爲她喜歡宋邵,宋邵爲了避嫌,此後的整整一年半都沒再和聞櫻說過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