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地祇之道,劍域的氣運也是随之大漲。
這百年時間,散修盡可能的在山林之中尋找靈脈之地,然後梳理地脈,不斷強化地脈。
凡俗之地化爲靈地,普通的靈地,化爲高等的靈地。
至于靈域,暫時還未出現。
就算是蘇凡這個精通梳理地脈的高手,如今也無法開辟一方的靈域。
但是劍宗所在的山門靈脈,以他爲主,配合三百修煉地祇之道的弟子,一起布陣,強化地脈。
這百年時間,劍宗的靈地,已經提升了一倍有餘,放在整個南瞻部洲,還無法排在前列,但是在劍域,能比劍宗所在靈地要強的,一隻手都能數的過來。
甚至有幾個靈穴,都已經靈氣化液的程度。
這短短百年時間,劍宗的實力提升不少。
尤其是那些轉修地祇之道的,至少在梳理地脈上面下功夫的弟子,一個個得到了不少好處。
本身劍宗的傳承不差,無論是蓋聶留下的劍道傳承,還是蘇凡拿出來的修煉之道,武道、煉體之道,都屬于上乘道法。
九煉金身決,放在南瞻部洲,頂級大派,也許看不上,但是那些金仙級的宗門,也絕對會眼熱的。
九煉金身決這種鍛煉體魄的功法,十分的百搭,無論是走元神的金丹大道,還是走這個世界符箓核心之道,又或者是劍修之道。
鍛煉體魄,都有好處的。
法體雙修,雖說困難,但是一旦有成,加持下來,戰力更加的強大。
最出名的就是楊戬和哪吒,楊戬主修八九玄功,也就是肉身成道,但是三清道法中玉清仙法,他并未放棄的。
哪吒也是如此,因爲蓮花身的原因,對于肉身,後者也頗爲的重視。
劍宗的弟子,以劍修爲主,而劍修雖說隻是一心劍道,但是肉身強大,對于他們修煉劍道實際上的好處,也很大的。
甚至上古時期,有一位劍修強者,以劍氣來淬煉肉身,使得自己肉身防禦無雙,走劍盾之道。
肉身強大,并且攻擊無雙,以太乙金仙的修爲,硬抗大羅金仙。
要知道對方可不是借助什麽先天靈寶,完全就是靠着自身戰力對抗大羅金仙,雖說最後失敗了。
但是在當時也掀起了一時的波瀾。
本身劍修就非常強悍了,尤其是劍道方面強大的劍修,一個個戰鬥更瘋子一般。
劍修靠着自己的劍道,甚至可以抵消一些靈寶的效果。
如果在配合上防禦無雙的肉身,可想而知,這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效果了。
也正是如此,才會讓上古那位劍修,能以太乙金仙的修爲,對抗大羅金仙。
要知道,修爲越是高絕,想要越級,就異常的困難。
除非擁有好的先天靈寶。
一般而言,劍修,也許在真仙、金仙時期能做到越級而戰,但是到了金仙以後,太乙金仙,開始涉及法則後,那麽劍道的威脅,就開始下降了許多。
就如蓋聶,他在金仙,能與初入太乙金仙的仙人對抗,然而等到他初入太乙金仙,那麽頂多可以和太乙金仙巅峰的仙人對抗,大羅金仙,恐怕幾乎不可能的。
如果是那出身大教的弟子,恐怕蓋聶以太乙金仙修爲,都不一定是他們的對手。
尤其是三教弟子出身,他們本身修煉的可是聖人傳下來的道法,這樣的道法,對于實力提升,還是非常大的。
就如那楊戬,修煉頂級的肉身之法八九玄功,同境界,幾乎少有人與之對敵。
要知道楊戬手裏,可沒有什麽太出名的法寶,他的三尖兩刃刀,實際上也最多是後天靈寶。
比起一些先天靈寶威能,還是差了很多。
但是在天庭之中,他的戰力,在大羅金仙中,也是赫赫有名,那是打出來,從血海中厮殺出來。
天庭戰神的威名,可不是靠着他的身份得來的,
蓋聶的劍道很強,然而放在三界之中,就不是那麽利害了。
如果是同境界,恐怕蓋聶還真的不是楊戬的對手。
并非是蓋聶劍道不行,而是楊戬更加的厲害。
當然了,修煉了九煉金身決的蓋聶,未來的實力,也隻會更加強大。
肉身越強,他可以感悟更加厲害的劍道。
三界中有一種古劍之道,就是修煉劍種,孕育一顆劍種,然後不斷培育,以劍種代替自身的元神。
到最後,劍種還可以化爲本命靈寶,用于戰鬥,威力超過一些後天靈寶。
不過将自身修爲,寄托在這劍種上,一旦劍種出現問題,那麽就完蛋了。
尤其是将劍種化爲靈劍用于戰鬥,更爲危險,雖說這劍種所化的靈劍,确實無比的強大,而且十分的契合。
但是一旦和先天靈寶碰撞,有什麽損失,這就等于元神離開肉身,與人大戰。
當然走這一條劍道的古修,以精氣神來蘊養劍種,這條劍道更加的危險,一旦修煉有成,也十分的可怕。
戰力比起尋常的劍修,要強大數倍甚至更多。
隻是這是一種極端修煉劍道法門,正真劍修,走這條路的并不多。
首先這凝聚劍種,就非同小可,可以攔住了很大一部分的劍修了。
但是一旦走上這條劍修之道,本身戰力變的十分的強大,在洪荒世界,強大才能更好的活着。
上古确實有不少走這條路的,而且走這條路的劍修,如果肉身強大,對于他們在強化劍種也有好處的。
隻是如今這條劍修之道,越發稀少,但是肉身強化,對于普通的劍修,也有很大的好處。
劍修是什麽,那就是隻攻不守的,他們眼中,最好的防禦就是進攻。
所以劍修往往被稱之爲瘋子,也是由此而來。
一旦肉身強大了,那麽戰鬥時候,有強大的肉身防禦,對于他們加持就是更大了。
劍宗的劍修弟子,如今也都分出一點時間,修煉蘇凡傳下來的九煉金身決。
要知道這可是能夠修煉到金仙以上的肉身法門。
劍修,又不是什麽傻子。(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