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租房子的時候,特地選在了美容院附近,顯然是想方便李曉蘭。
李曉蘭卻沒跟他們一起住,堅持住進了宋寶珠提供的員工宿舍。
宿舍附近沒多遠,就有個托兒所,也是宋寶珠辦的。
李曉蘭作爲員工,擁有的其中一項福利,就是可以把孩子送到托兒所裏,有人會幫忙照顧。
當然這個托兒所是面對社會開放的,也要收費,不過李曉蘭作爲員工,可以享有内部價。
李家人看過托兒所的環境和價格後,都覺得比較實惠。
托兒所的環境很好,還有很多玩具,裏面的老師會帶着孩子們做遊戲,還會教一些東西,跟幼兒園有點像,又比他們見過的幼兒園要好得多。
雖然收費不算低,但是員工内部價有不小的折扣,一家人對比着兩個價格,總覺得自己賺大了。
尤其是,孩子送到托兒所,他們就不用整天帶着孩子,可以去賺錢。
李寶根挺有野心,杜月英的野心也不小。
眼看着曾經同鄉的宋寶珠那樣發達,連小轎車都開上了,杜月英哪能不酸?
還有美容院,他們今天一通下來,可花了不少。
杜月英以後還想去呢,不掙錢哪行?
李家人就這樣在龍京暫時安頓下來。
宋寶珠給李曉蘭找了個師父帶她,那人正好也住在員工宿舍裏,所以李曉蘭平時在宿舍裏也能跟着學。
當天傍晚,宋寶珠請了李家人還有李曉蘭的師父一起吃飯,把師徒關系定了下來,然後親自開車把他們送了回去。
第二天,李家人就忙碌起來。
李曉蘭穿上員工制服,開始了試用期,她的三個孩子進了托兒所,父母則相攜着滿龍京溜達,尋找商機。
而老家縣城,段愛華手臂被劃傷,怕家裏發現,愣是沒敢回家。
開着貨車回去後,就歇在了單位。
不過第二天他就去李家找了李曉蘭,想要跟她好好談談,讓她别再胡思亂想。
結果去了李家才知道,李曉蘭居然帶着他的三個兒子,跟着她父母出去遊完了!
具體去了哪裏,李家人還不肯說。
段愛華忍不住有些生氣,然而他剛沉下臉色,李曉蘭大哥就不滿地嚷嚷起來:“段愛華你什麽意思?怎麽,你又想打我這個大舅子?”
這話一出,周圍衆人紛紛朝他們看了過來。
段愛華臉色一變,連忙否認:“大哥你誤會了,我沒想過要打你。”
他确實沒想過要打這個大舅哥。
但生氣也是真的生氣。
李曉蘭居然帶着孩子跑出去了,她到底想幹什麽?
太胡鬧了!
李大哥早就對他非常不滿,如今哪肯輕易放過他?
他繼續大聲嚷嚷:“那你朝我甩什麽臉色?還是你平時就是這麽對我妹子的?我妹子給你生了三個兒子,你就這麽欺負她?”
這話,周圍人看段愛華的眼神都開始不對勁了。
段愛華隻能闆着臉再次解釋:“大哥你想錯了,曉蘭是我媳婦兒,我怎麽會欺負她?”
李大哥被他氣得不輕,火爆脾氣立刻就氣炸了:“你還敢說你沒欺負?你在外頭跟那個姓齊的狐狸精勾勾搭搭,你不是欺負是什麽?”
段愛華的臉色也瞬間變得異常難看,他不悅地說:“大哥,我知道你對我有誤會,但是你誤會我可以,别誤會戚同志。
她一個女同志,這些流言蜚語說不定會要了她的命!而且我跟她清清白白,隻是看她不容易才幫了把手,你們想太多了。”
李大哥氣得又想揍他了,他拉起袖子,雙手緊握成拳頭:“呵,你也知道她是個女同志,那你還跟她坐一個車裏到處跑?要是我妹子天天跟别的男人坐一輛車,你能樂意?”
段愛華一聽這話,眉頭瞬間皺得死緊,臉色也變得格外難看。
李曉蘭跟别的男人坐一輛車?
那能一樣嗎?
而且她一個女人,有男人有孩子,爲什麽要坐其他男人的車?
段愛華心裏突然有種很不好的預感,他不悅地問道:“大哥,你還是跟我說實話吧,曉蘭到底去哪兒了?
她現在不光自己跑了,還把三個孩子也帶走了,我是她丈夫,也是孩子們的父親,我總該知道他們去了哪裏吧?”
李大哥轉了轉眼珠,說道:“你想知道?行啊,想讓我告訴你也行。隻要你保證以後都不去找那個狐狸精,我就告訴你。”
“你……”段愛華臉色一變,“大哥,我跟戚同志清清白白,真不是你以爲的關系。”
李大哥冷哼:“那你既然跟她清清白白,怎麽就不能分開了?我讓你不去找她,你還不樂意,難不成你老婆孩子還沒那個狐狸精重要?”
“大哥!”段愛華突然厲喝了一聲,“請你嘴巴放幹淨點,戚同志清清白白的人,不是什麽狐狸精。你這樣是在敗壞她的名譽,這樣很不好。真惹她生氣了,她可以告你。”
李大哥這次是真被段愛華的态度給氣壞了:“那你就讓她去告好了,反正我爸已經說了,你要是不願意跟她斷了,那就跟曉蘭離婚,孩子以後都跟着曉蘭。
反正你現在有了狐狸精,也不稀罕我妹子給你生的兒子,那就由我們李家來養,反正我們又不是養不起!”
他本來還想着,李曉蘭都跟段愛華生了三個兒子,而且離婚也不好聽,沒必要鬧到那地步。
結果這人還真是夠不要臉的,一邊不肯跟那個狐狸精斷了,還敢說他們清清白白。
當别人都是傻子嗎?
清白?
清白個屁!
孤男寡女坐一輛車那麽久,還能清白?
“離婚?不可能!我不同意!”段愛華斷然拒絕,“我要見李曉蘭,大哥你要是不肯告訴我他們去了哪裏,那我隻能去報案了。”
李大哥直接用手一指:“行,那你去報,誰不報誰是孫子!”
段愛華氣得跑去報了案,公安一來,李大哥終于不再隐瞞,說出了李曉蘭的下落:“我妹子去了龍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