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利益的行爲……
便可以将其入罪。
比如說搶劫罪和盜竊罪,侵犯的是刑法對私人财産的保護。
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刑法對人身安全權利的保護等等。
“王五的行爲,給國家機關抹黑,影響了公務人員的正面形象,同樣侵犯了法益……”
來自柳州的三名律師慷慨陳詞,一邊總結證據,一邊反駁秦牧。
場面一時間僵持不下。
“對面的實力……有點強啊。”
張玮半眯着眼,心中默默念道。
這場局面……
并非是想象中的一面倒。
對方也不是吃素的。
雖然被秦牧擾亂了針腳,但很快就重新組織了辯護思路。
發起了淩厲的反攻。
而在旁聽席。
觀戰的金牌律師們聽完了柳州幾人的辯護後,都露出了喜色。
“法益這個出發點不錯,不知道秦牧會怎麽應對。”
“我記得柳州這幾個律師,其中就有一個是專門研究法益理論的,研究的相當深刻,秦牧怕是要招架不住。”
“啧啧啧,上次讓他得到了677的高分,這次估計要被打回原形了。”
“打回原形倒是不至于,但想要晉級第三輪……估計就懸了。”
“……”
衆人低頭私語。
都認爲秦牧不太可能赢下這把對局。
畢竟柳州的這幾個律師……
水平絲毫不遜色于他們,更是刑事辯護領域中的翹楚。
秦牧想要像上一輪那樣輕松獲勝,基本不可能。
然而……
他們剛讨論完,就看到被告人旁邊的律師席上。
秦牧主動邁步上前,幽幽開口:“對方公訴人說的的确不錯,法益作爲入罪的基礎,但這句話的後面還有一句話。”
略微停頓後。
他掃視了一眼全場,又接着說道:“那就是倫理作爲出罪的依據!”
話音剛落。
滿座再次一驚。
張玮咽了咽口水,瞬間反應了過來。
仿佛明白了什麽。
旁聽席的衆律師們……
更是瞬間啞火,全都愣在當場。
反應最大的……
莫過于公訴席上的五名律師了。
尤其是那名提出了法益突破口的律師,臉色直接沉了下來。
……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随着秦牧這句話的出現,時刻關注着模拟庭審的網友們再次沸騰了。
“論壇裏有沒有大佬?能不能來給我解釋一下,up剛才說的這句話啥意思?”
“對面律師真的有幾把刷子,我還以爲塵埃落定了。”
“說幾不說把,文明你我他。”
“我剛剛找度娘查了一下,倫理作爲出罪的依據解釋太雜了,誰能給我翻譯翻譯?”
“……”
網友們都很激動,帶着極強的求知欲瘋狂發帖。
對方律師已經解釋了什麽叫做法律作爲入罪的依據。
但……
秦牧提出的這句話,卻讓不少人有些費解。
這裏面的每個詞他們都明白。
可連起來就顯得有些晦澀難懂了。
好在沒過多久。
論壇裏就冒出了一個自稱刑法學教授的人。
開了個帖子,專門講解秦牧所說的這句話。
“要理解up這句話,就必須要先明白法律的本質,法律并非是非黑即白,而是一種平衡和折中的學問。”
在帖子裏。
這個網友先是将前半句話解釋了一遍。
法益作爲入罪的基礎,講的是用是否侵犯了法益來決定是否有罪。
舉個例子。
張三持刀要殺李四,結果卻被李四反殺。
用法益的理論分析,那就是張三試圖侵犯李四的生命權。
結果卻是李四技高一籌,将張三的生命權給剝奪了。
對方試圖危害李四的生命權,李四侵害了張三的生命權。
生命權對生命權。
兩者是對等的。
因此。
從法益上來說,李四的行爲是正當的,完全符合正當防衛。
再舉個例子。
張三尾随某女子,試圖行不軌之事,該女子不斷掙紮反抗。
路過河邊的時候。
趁機将張三踹入河中,張三溺亡。
在這個案子裏。
張三試圖侵犯女子的身體自由權,該女子的反擊侵犯了張三的生命權。
身體自由權對生命權。
明顯是生命權高于身體自由權。
兩者權利不對等,法益上也不對等。
因此。
該女子的行爲便不屬于正當防衛,而屬于防衛過當。
但……
在該女子的行爲卻是日常生活中,普羅大衆應對危機時的常見行爲。
并未違反道德規範和行爲準則。
大部分人遇到這種情況……
都會選擇将張三踹入水中,用以自保。
在道德倫理上。
世人都會覺得該女子的行爲沒有問題,就應該這麽做。
沒有人會去譴責該女子。
所以。
該女子雖然危害了法益,造成了更大的損害,但行爲卻不能單純的以防衛過當論處。
倫理作爲出罪的依據,指的就是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
可以酌情減輕,或者認定該女子的行爲并不構成犯罪。
再不濟。
也可以認定爲情節顯著輕微,不予起訴,或者情節顯著輕微,以緩刑論處。
這也彰顯了法律的平衡。
如果按照機械的刑法來判定,該女子必然構成了犯罪。
但該判決明顯違背了社會倫理,是有問題的判決。
“好家夥!咱們論壇真的是能人輩出,被大佬這麽一說,我一個學渣都聽懂了。”
“嘶!!動不動就舉個例子,你不會是教書的吧?”
“原來是這樣?沒想到判決的背後涉及了這麽複雜的東西?”
“那意思是不是說……道德上支持的行爲,就可以不構成犯罪?”
“……”
在這個帖子下方。
網友們紛紛膜拜大佬,同時提出了許多疑惑。
而這個自稱刑法學教授的網友們也很耐心,對網友們提出的問題一一解答。
“違反道德不一定構成犯罪,同理,道德上支持的東西,也不一定不構成犯罪。”
緊接着。
他又舉了幾個例子,比如說先前大火的辱母殺人案。
對方侵犯了他母親的人格尊嚴權。
他反過來殺了對方,剝奪了他人的生命權。
在法益上是不對等的。
應當屬于犯罪。
可是他的行爲……
卻得到了廣大社會的支持和鼓勵,都認爲他做的沒有錯。
在道德上,他并未受到任何譴責。
照理說不該構成犯罪。
但……
這種行爲,在法益上的侵害卻遠不至于一個人的生命權那麽簡單。
若是判處無罪。
就相當于開了一條先河。
隻要有親人被侮辱了,就可以持免死金牌殺人。
那社會将動蕩不安。
對法益将造成巨大的侵害。
因此。
雖然倫理可以出罪,但某些行爲依舊會判處有罪。
這就是法律的平衡之學。
……
同一時間。
晉城。
院子裏。
張清源、李衛國等人正圍繞在萬中元的身邊。
因爲……
他們發現這場官司打着打着,他們越發聽不懂。
無論是秦牧所說的,還是對方律師所說的,都跟天書一樣。
于是。
他們隻能将求助的目光轉向到了萬中元。
而萬中元則是硬着頭皮,拿着手機,點開了度娘,瘋狂搜索。
随着庭審的進行。
秦牧和對方律師唇槍舌劍,你來我往。
圍繞法益和倫理瘋狂辯論。
不斷冒出一個又一個的新名詞。
搞的他一陣頭大。
關鍵是搜索了半天,他對着度娘搜出的東西也沒搞明白這些名詞。
更别說解釋給這些老人們聽了。
“完了完了,小秦講的東西我一個字都聽不懂,我是不是跟不上時代了?”
“老李,不是我說,你什麽時候跟上過時代?”
“小秦也真是的,打官司就不能說的通俗易懂點嗎?”
“對方律師水平也很高啊,我很少看到能跟小秦在法庭上讨論的你來我往的律師。”
“你管這叫你來我往?對方律師不是明顯在被小秦壓着打嗎?”
“……”
院子裏。
不斷傳出老人們嘈雜的聲音。
雖然他們聽不懂這種高端的對局。
但對方律師臉上的表情已經暴露了一切。
這局秦牧極有可能又要碾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