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原本被派出去找人的隊伍,一支支的開始找“道上”的銷贓人。
隆利縣的刑偵能力,實在是乏善可陳。江遠最開始做指紋的時候,就是拿隆利縣的案件開葷的,如今看來,也不是沒道理的。
總體來說,隆利縣刑警隊裏,除了警犬黑子出挑優秀長的帥以外,其他人的業務能力,是妥妥的中等偏下的。
當然,這也沒有什麽好說的,排名總會有先後,隻是教育可以快樂,現實并不快樂罷了。
而且,一旦警隊組織起來了,開始動用組織力量了,什麽“道上人”都隻是小流氓罷了。
就是隆利縣這種弱雞刑警隊都有上百名警員,可以申請調派上百名的武警戰士,還有基層單位的配合……以強權論,道上人是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
隻幾個小時的功夫,就有一名常年做銷贓生意的店主,被拉回了刑警隊。
說是說,隆利縣的刑警隊,搞老一套的排查追蹤倒是有中等偏上的水準,大概也跟侯樂家的性格和做事方法有關。
他的中隊長都普遍是年長型的,就目前的環境來說,不會翻牆的警察,破案能力都要打折的。
不過,這種主要就體現在自我覓食的能力上,一旦食物送到嘴邊了,他們嚼起來是很狠的。
長相也兇惡。
不長時間,第一個捕獲的銷贓店主,就如數交代起來:
“我自己就喜歡騎行,然後就開的有自行車店。然後,現在的自行車店都要組織騎行活動的,就認識這個李強了。”
“他告訴我叫李強,我就這麽記着了,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麽,我們也不能查人家身份證。”
“騎行活動就是私人活動,不用身份證啊……就是大家聚到一起,約個時間,一起騎自行車。現在的自行車店都要搞這種活動的,你不搞活動,大家都沒有用車場景了,現在誰還騎自行車上班啊。”
“這個李強有時候就帶自行車過來賣給我,有時候帶的是配件。有時候說是他的,有時候說是他朋友的,我也沒多想……真的……”
“玩自行車的都喜歡換配件的,有的人每個月都換,換的比李強還頻繁呢,我真沒想……那換了牙盤的,換個鏈條多正常,速度快起來了,不得換卡鉗、碟片、花鼓啥的……換一圈下來,得,換前叉後叉了,又得重新換牙盤啥的……”
負責審訊的刑警全程繃着臉,聽到這裏忍不住了:“你們這是殺豬盤吧?非法的吧?”
店主連忙叫屈:“就是換裝備而已,露營的比我們還過分……”
“都這樣宰客戶了,你們還收贓?”
“我真的不知道他給我的是贓物,他騙我說,他有一個車隊啥的,幫人換裝備,賣車子……”店主越說越小聲,他當然知道有問題,但他有錢賺,哪裏管得了那麽多。
“李強,李偉斌有沒有賣自行車以外的東西?”
店主遲疑了幾秒,道:“我有跟他買過一個顯卡,那時候顯卡買不到,我就說我願意多花錢買個30系的顯卡。李強說他能給我找到……後來拿過來了,我就買了……”
“把你知道的收贓的店說出來……”
刑警像是一台沒有感情的榨汁機,将店主榨的幹幹淨淨的,再丢去看守所放着。
牽扯到這種級别的案子,看守所沒有不給關押的道理了,所以,哪怕是平時不起眼的小案子,這會兒也是連帶着一起要進去。通常會另案起訴,但跑是跑不掉了。
一名店主審完,另一名店主就又送了進來。
很快,大家就弄明白了李偉斌的銷贓模式。
他其實就是将物品拆散了,送到各種專門店去。而他盜竊的時候,選的也都是各種二手貨流通比較頻繁的品類。
就好像自行車、顯卡一樣,他還經常喜歡盜竊奢侈品包,奢侈品鞋,以及各種寵物用品,電腦和手機配件,各種釣魚佬的裝備,露營佬的裝備,養魚佬的裝備,照相機,樂器……他甚至還偷過一條龍魚,就因爲聽說這東西值錢,可惜沒能賣掉,之後就不再偷了。
這些店主,有的是有銷贓的想法的,有的沒有,但李偉斌給的價格夠便宜,他們也無所謂。當然,也有純不知情的。
但不管哪種,接下來都得跟檢察官博弈一番了。
總之,在銷贓方面,李偉斌是有一定的自己的想法的。而他也确實在“道上”,闖出了偌大的名氣。
審訊室。
佘副隊在李偉斌面前,擺出一張張的照片。
照片是店主們的頭像,身上還穿着囚衣。
李偉斌的表情,也從漠不關心,漸漸的變的震驚起來。
“因爲你的原因,這些店主都已經被逮捕了。”佘副隊的聲線很深沉的樣子,穿透着李偉斌的心:“不算已經送進看守所的8位,我們還在順着這條線抓人,你在江湖上的名聲,一下子就叫響了。”
李偉斌低頭看看桌子,8張大照片,上面4張,下面4張,都是熟悉的店主的樣子。
李偉斌從南到北,從西到東,像是一隻遷徙的燕子似的,來來回回的耕耘數年,認識了一些個店主,這原本是他在本行裏的差異化競争優勢。
李偉斌也挺驕傲這個事的,但讓他沒想到的是,這些人竟然全都進來了。
“你們不能平白無故的抓人啊!”李偉斌突然鳴不平了。
佘副隊笑了一下,道:“他們都有幫你銷贓的經曆,怎麽就叫平白無故了?”
李偉斌一時卡殼,過了幾秒,才道:“就是銷贓而已,銷贓算什麽事?我樂意賣,人樂意買,怎麽就不行了?”
李偉斌說的話,不怎麽講邏輯,但其實有他自己本人的邏輯在。
用稍微高情商一點的語言來解釋,李偉斌就是典型的沒有融入社會的個體,對于一些社會通行的規則乃至于法律,既不了解,也不認同,總是按照自己的情緒和想法在做事。
用低情商的語言來說,李偉斌就是沒文化,遇事就瞎**的胡扯。
佘副隊手裏過過的犯罪分子多了,李偉斌這種不算稀奇的。
他等李偉斌發洩似的喊了幾句後,擡手打斷他,道:“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佘副隊看着李偉斌,問他道:“知道情節嚴重的,指的是什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