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案子的卷宗和證據找一下吧。”
江遠挑出幾個案子來,就讓雷鑫去找東西。他現在做的積案多了,對于案件也有了不一樣的認識。
一樁積案的難度,并不僅僅體現在案件的性質,以及證據的類型上,還要看案件的證據的完備情況,看證據采集的是否充分。
毫不客氣的說,有些積案,就是被一些蠢貨給弄壞了。但面對這樣的積案,你還就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前進區的刑警隊,江遠還算是熟悉,在清河市裏算是頂格水平的了,但是,這個級别的隊伍,要想徹底杜絕蠢貨的存在還是比較難的,江遠讓雷鑫篩一下,也是希望找一個偵破起來,難度相對比較低的案子,至少是看起來難度比較低的。
至于說主動找困難的案子做,那屬于是把自家積案專班,對方刑警隊乃至于警局幾百号人不當人了——若是有政治因素的影響,那屬于是不可抗力,沒有的話,就是純粹的傻缺了。
雷鑫帶着人,直奔檔案房和證物室。
前進區局的案子,一年到頭,數量極多,而他們的證物室,自然也不像是電視裏那樣井井有條。當然,證物室的硬件肯定是井井有條的,特别是最前的大不鏽鋼櫃,看起來甚至有點帥。
但是,櫃子裏的證物就塞的有點亂了。“一案一櫃”是很好的制度,前提是櫃子的增加數量能跟得上案子的增加速度。
跟不上,櫃子裝滿了,就隻能想辦法多塞了。
當然,沒做完的案子,還是能夠得到額外待遇的,盡管如此,各種證物卷宗,依舊塞滿了櫃子,讓人好一陣分辨。
雷鑫分理的很是認真,且是戴着手套親力親爲。
徒弟跟着做,小聲道:“雷大,你休息一會好了,我們弄清楚了再喊您檢查。”
“這時候還休息什麽。”雷鑫回瞪一眼,道:“咱們又不是爲江遠的案子賣力,咱們是爲了自己的案子賣力呢。好好的把案子準備好,江遠如果能順暢的偵破了,回頭說不定又能多做幾個案子。他來都來了,不至于做一個案子就走了。”
雷鑫心裏想的清楚,他可再沒有一個連環強奸案來召喚江遠了,就得趁着江遠尚在,盡可能的将他給用起來。
地下室裏,雷鑫等人在哼哧哼哧的幹活,會議室裏的江遠等人,就三三兩兩的聊着天。
有的人不愛說話的,就抱個手機在角落裏看。
江遠現在還沒有決定新案子,在場的幾名積案專班的刑警反而更加積極一些,大膽的分析着手頭的案件,時不時的請江遠評斷。
李繼寬聽的心裏癢癢的,趁着幾個人說話的間隙,突然來了一句,道:“江隊,您能幫我看個案子嗎?”
“隻是看案件中涉及到的證據的話沒問題。”江遠平時也會在群裏幫人看看指紋足迹什麽的,但他肯定是沒時間像在清河市,或者京城那樣一條龍的處理案件了。
李繼寬自然也不奢望這個,忙道:“能看下證據就挺好了,我們專案組五天前接了個現案,一直忙到今天也沒結果。我們這次來抓的,也是相關的涉案人員。”
“有足迹、指紋或者血迹嗎?”江遠連什麽案子都沒問,就先問證據的部分。
李繼寬連忙點頭,道:“有足迹,有DNA,也有血迹。”
李繼寬說着就趕緊從電腦裏進内網,再展示給江遠,并介紹道:“這個案子,我們分析應該是一起尋仇,或者是激情殺人的案子。受害人是個小包工頭,承接了一套小區内的住宅的裝修工作,當日正在搬運角磨機等機械,結果身中三刀,失血過多而死……”
他說話的時候,江遠也看到了涉案現場的照片。
事發地點是一棟正在裝修的小區的樓梯間,死者倒在二樓與三樓間的樓梯上,腳上頭下,身下形成了大面積的血泊。
受害人的腹部連中三刀,有掙紮的痕迹,應該還向前爬了兩步。他的身邊掉落有角磨機和一隻工具箱,衣服相對幹淨,說明要麽還沒開始工作,要麽也隻是開始工作沒多久。
因爲是正在裝修的小區,小區内部是一個攝像頭都沒有,小區大門倒是有一個在工作的攝像頭,但小區門禁不嚴格,進出基本沒有限制,裝修期間還是人車混流的模式,其攝像頭根本拍不全車裏的人臉。
小區四周也是差不多的情況,附近幾百米要麽是農地,要麽就是大工地,附近倒是有個村子,但也有大幾百米的距離,同樣沒有監控。
柳景輝也是好奇,在旁邊聽了一耳,順便站後面看江遠翻看犯罪現場的照片,忍不住道:“還好不是搶劫殺人,要不然,破這個案子隻能靠命了。”
李繼寬苦笑:“現在也是靠命。我們查了受害人的關系網,也沒有找到嫌疑人。受害人怎麽說呢?他的工作是做裝修,跟上家和工人都有一些紛争的,但也沒到殺人的程度。”
他出門前其實沒這麽悲觀,那時候案子當時才是新鮮熱辣的現殺命案,專案組的民警也是信心滿滿,但李繼寬出門兩天,案子就已經從3天的黃金,邁入了5天的白銀。
這時候還沒有合适的嫌疑人,真的就是非常危險的信号了。
江遠就非常理解李繼寬了,無他,見多了。
現在的命案通常來說都是比較普通的,殺人的主力軍已經身手矯健的五零後,六零後,逐漸過渡到了七零後再往後。而這一代的年輕人,主打的是想法很多,落地很難,情緒還特别不受控制。
就像是江遠做的大馬的網紅案子也是一樣,那個才15歲的兇手,雖然做的是快遞員這樣非常需要體力的工作,但他的身體并不強壯,甚至有點敵不過20歲出頭的經常鍛煉的年輕網紅。偏偏他的脾氣還很爆,借不到錢就想搶,搶不過就找刀……
不僅如此,估計很少做家務的15歲少年,還妄想将大量的血迹擦幹淨——如果能輕松的做到這一點,他說不定就會幻想着分屍或者棄屍了。
其實很多行兇者都有過類似的幻想,沒有執行,大部分就被現實給打敗了。
一個正常人如果被戳中了動脈或重要的血運器官,能流出來三千毫升以上的血,多的能有四五千毫升。而且,死人是有可能失禁的,那就有可能再多幾百毫升的尿液混入其中,試圖清理這些血液得多有難?1.25升的大瓶可樂,往地上倒四瓶,試試看能不能擦幹淨就知道了。
稍微有點家務經驗的人,要是計劃着殺人分屍的話,都不能用這樣的殺人方式,最起碼,得把人搬到浴缸了再噶脖子,這就跟殺豬要用盆子盛着一樣,不這麽搞,一家人過年到初三,都用來洗院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