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富鎮和他的廚師們又開始了晚上的餐飲服務,按照江遠的要求首先端上來的就是肚絲湯。
酸酸辣辣的肚絲湯熱騰騰的,開胃又暖胃,最适合中午吃的有點多的同志們。
若是有的同事因此而吐出來的話,就算是清空腸胃了。
江遠這時候也給大家各自發了一隻平闆電腦,有想要仔細閱讀某張照片的,就可以自己找着看了。
江遠自己也是如此,就着肚絲湯,看了好一會燒焦的屍體。
其他民警也開始三三兩兩的讨論了起來,到湯喝完了,孟成标看衆人的狀态有點懶散了,于是提議道:「江隊,咱們是不是可以換個讨論方式。「
「哦,你說。「
「我們換個順序,就假設自己是區手,要縱火,或者殺人,會在什麽情況下,選擇我們看到的情況?「以孟成标的年紀和資曆,他如果不是在刑警支隊的話,在其他地方,起碼都是帶隊的小領導了,也自有一套管理哲學和破案方法。
看江遠并無反對,最熟悉案情的申耀偉立即道:「如果我是兇手,假使我的目标是這個女性受害人,那我肯定得先确定她的位置,或者就守着他,然後再殺人縱火,男性的倉管隻是倒震,一并被燒死了。所以我是熟人作案?「
他其實是順着堂哥之前的思路改了改,因爲已經知道男性倉管不是目标了。
孟成标不怎麽滿意申耀偉的回答,但還是幫他修飾道:「是否熟人作案還不好說,不過,女性受害人确實是先被殺死,後被縱火的。男性倉管是直接被燒死的。」
這個順序,其實怎麽解釋都行。按照此前申耀國等人的偵查方向,他們認爲兇手是合管的表哥,後老在進入合庫咨竊的過程中,被女受害人撞見,不得不殺死她。之後,爲了掩飾罪行而縱火燒掉了倉庫,進而在意外中,或者半推半就中燒死了男性倉管。
故事都是說得通的,所以,關鍵其實是證據的走向。
接着輪到王傳星,他想了想,道:「如果讓我殺人的話,我可能不會把倉庫給點了。因爲把案情給放大了。那邊的倉庫,原本隻有女老闆和倉管兩個人,既然都給殺掉了,那麽大的倉庫我分屍也可以,帶走再抛屍也可以,沒必要焚屍。」
「焚屍更簡單,焚燒後的屍體在幹擾偵查方面,可能比分屍和抛屍更有效吧。「孟成标配合的說了一句。
王傳星道:「兩人的死亡時間是晚上吧。晚上的倉庫,絕對有充足的空間,也不擔心使用機械,那我可以先分屍,裝袋,弄成一個人好操作的狀态,然後帶到外面去抛屍,埋屍。甚至,我可以弄個汽油桶,在倉庫裏慢慢焚屍。不比直接焚燒效率高?」
苗利元道:「你都是從幹擾偵查的角度出發的,這是事後思維。而且,把兩個人焚屍,裝袋,甚至焚屍,這得花多長時間,這段時間,兇手可都是無保護暴露的,隻要被發現,那你做的這些準備都白費了。」
申耀偉也道:「而且,晚上的倉庫區,其實也是車來車往的。好些單位的東西,都是要晚上運輸的。那邊倉庫當年是給建元制藥做的,那晚上說不定就有車來拉貨呢。「
苗利元道:「關鍵是準備。說明區手的準備工作也許不是那麽完善,所以,要麽兇手并沒有做一個特别完善的計劃,要麽,就是具有一定激情殺人的成分?「
在幾名刑警的讨論中,一些顯而易見的前提,大家就都沒有提出來。比如說,在倉庫這種地方殺人,如果是預謀殺人的話,那肯定是要有交通工具的。
有交通工具,就可以攜帶更大量更專業的器械。比如汽油桶,比如分屍用的
鋸子或電鋸或線鋸,比如埋屍用的鐵鍁等等。
總而言之,一名思維正常的兇手如果是在倉庫這種地方預謀殺人,他其實是可以有多種選擇。這也是孟成标組織大家玩「我是兇手「的緣故之一。
孟成标同時也在控制着「劇本殺」的節奉,目道:「我總結一下,申耀偉提出的是熟人作案,王傳星提出了更有效幹擾偵查的方式,苗利元提出兇手作案過程中的風險問題,提示兇手的預謀程度不高,有可能是激情殺人。「
孟成标停頓了一下,道:「苗利元的殺人方式與申耀偉的殺人方式其實是沖突了。正如申耀偉所言,正因爲是預謀作案,要确定女老闆的下落,所以他才更傾向于熟人作案。而苗利元的結論,意味着兇手的動機是不可靠的。「
衆人略有些沉默,今天的劇本殺,因爲沒有劇本的緣故,發散的就非常快。
另一方面,大家也不可避免的要考慮到江遠的觀感,必須「玩「的非常認真才行。
短短十幾分鍾的時間,現場就燒掉了30個傻白甜當量的腦子。
唐佳收起了茶氣,道:「我贊成王傳星的想法,但幹傳星的想法,是純粹的年輕男性的想法。我覺得,兇手很可能是像我一樣的。體力上的,物理上的,行動力方面的弱者,比如女性,未成年人或者老人。「
幾個人都看了過去。
唐佳道:「兇手很可能比較畏懼或者抗拒沖突,在借用熟人的身份,殺死女老闆以後,她的體力很可能不足以完成分屍和抛屍的任務。甚至于他可能都沒有計劃殺死倉管。所以,說倉庫裏分屍方便,這個條件很可能是不存在的。」
「你認爲倉管完全是被殃及池魚了?「孟成标道。
「有可能。兇手或許根本無法依靠身體,完成殺死倉管,分屍再抛屍的任務。讓我拿起電鋸就已經很困難了,還要把兩具屍體分割到一個人能提得動的重量...…「
唐佳比劃了一下自己的胳膊,道:「那我得把屍體分成二三十斤一個的袋子,兩個人二百多斤,我要分七八袋最少。
當警察的對分屍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分屍最難處理的其實就是4個大棒骨。
新鮮的用普通的電鋸來鋸,都是非常困難的,很容易飛濺骨屑等物,那就容易在現場找到了。
而要是不能切斷大腿骨的股骨頭的話,連棒子帶肉的。就比較難處理了。像是用塑料袋裝的話碎骨頭很容易就把袋子給戳破了,到時候算好了的袋子不夠用了,怎麽辦?
其實裝修過的人,都會有類似的經驗,木工師傅按照設計圖買來了各種材料,包括小釘子大螺絲帽之類的,可做着做着,最後還會缺這個,少那個,不得不多跑兩趟去買東西。
殺人分屍或者焚屍,也是這樣子,問題是,分屍到一半,要是發現油鋸的鏈子斷了,難道帶着血衣趁夜去買一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