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十點左右,才是女生宿舍最熱鬧的時候。
約會的回來了,要在熄燈前盡快洗漱。
沒約會的敷面膜,或是躺在鋪上拿起“愛人”這樣的雜志翻一翻。
有人穿睡衣蹲在外面煲電話粥。
有人餓了,拎暖壺倒開水泡袋方便面吃,滿宿舍飄着味道。
而孫翩翩一邊插耳機聽電台點歌節目,一邊抱着大保溫壺吃冰淇淋。這冰淇淋買太多,心理負擔好重。不管,流淚也要吃完,太貴了。
至于貝伊,此時早就爬上鋪,并且将她的星空簾子挂上,自成一片小天地。
翩翩以爲貝伊在裏面碼字。
心裏還尋思着:真不戳,最近那妮子的讀者變多了,說明很有寫作天賦。
但實際上,此時的貝伊,腿上攤着電腦,文檔顯示幾個字“第四十五章”,下面一片空白,這就說明一個字沒寫。
這時候要是有人問貝伊,你不寫,你開電腦費那個電幹嘛,貝伊一定會回答:圖個心安嘛。
貝伊将電腦往旁邊推了推,屈起雙膝。
也不知道是想起什麽,隻看她忽然抱住雙膝,無聲地笑了起來。
就她這個不太正常的狀态,已經維持十多分鍾快二十分鍾。和翩翩舉例說的少女懷春,抱枕頭傻笑沒什麽區别。
貝伊看眼床頭鬧鍾,怎麽一眨眼就快十一點,這才急忙撈過電腦,打開作家後台留言道:“請假條。斷更原因,身體欠佳,體溫三十七度二,望大家理解。”
發完請假條,貝伊心裏一松。
最後一個緊箍咒也沒了,心想:今天就放縱一把,什麽也不管,她得盡快入睡才是正解。
要不然睡眠一定不會好,林泉給她戴“糖項鏈”的一幕總在眼前亂晃。
但是在關電腦前,貝伊看到讀者留言臉紅了紅。
因爲有位讀者拆穿了她:
作者,你遇到喜歡的人就遇到呗,就說沒心思碼字得了,還什麽37度2。你是不是以爲我們不知道遇到喜歡的人會上升0.2度這個梗。
貝伊:“……”
你好聰明啊寶寶,你這麽聰明不好。
唉,是啊,她今天确實沒心思碼字。
可這時間吧,咱就是說,浪費的也有點兒問題。
因爲貝伊完全可以打開QQ,現在就和林泉在線上聊天。
但是吧,貝伊自己也不清楚是怎麽想的,她隻給林泉通過QQ就下線,用寫作當借口躲避。
貝伊在自我剖析,弄的自己好像怕他似的。
難道是怕和林泉在QQ上聊半宿,明天沒有精神頭?
還是覺得一天見兩面,進展有點兒快,女孩子那種自我防禦心理啓動了?
總之,自己也知道,不對勁兒。
另外還有一件事,貝伊其實心裏一直揣着是誰說她壞話的事兒。她明明可以問林泉答案的。但是……不是沒有機會問,是不舍得破壞氣氛。
天呐天呐,貝伊将被子捂頭上,不就是個QQ糖嘛,沒吃過是怎麽的,搞得像收到第一顆糖果那麽開心,她什麽東西沒見過,不至于不至于。
睡覺。
……
與此同時,林泉剛看完貝伊QQ空間裏的所有内容,也合上了電腦。
林泉靠在椅子上。
貝伊的空間内容很豐富。耍寶的,一臉傻樣的,出醜的,什麽類型的照片都有。難怪之前QQ上鎖,不輕易加誰。
不過,更新頻率很低。尤其從四月開始隻更新兩條。一條是和那個孫翩翩摟脖抱腰拍的照片。一看就是在表白閨蜜。
另一條更像是自言自語的反問:男人爲什麽就不能收花呢?男人也可以收百八十朵呀。
林泉看到這條說說,心想:百八十朵?那這是死了。
男人這一生,一般情況下,隻在花圈上會收到那麽多花。
林泉心裏吐槽的歡實,但沒留言,因爲他要假裝沒去過貝伊的空間。
此時,宿舍大燈已經熄滅。
林泉擰開桌前台燈,從書桌裏翻出一個黑皮新日記本,打開第一頁寫道:
張玮說,如果你們在某一天,遇到一位有可能會成爲女朋友,甚至你覺得有可能會成爲你妻子的女人時,建議每個男人都應該準備一個新日記本,開啓寫日記的習慣。
日記内容,要複盤記錄和女孩相處中疑似犯下的錯誤。
這樣做的好處,當女朋友生氣問你犯了什麽錯誤時,你或許能從日記本裏找到答案。
找到,也可以不是爲了改正。
找到答案,是爲了在女朋友面前表現态度端正。
那如果沒找到答案呢。
那這個日記本也大有用處,你可以背下來和她相處中犯下的所有小錯誤。這樣的話,在你女朋友開口準備批評你之前,你先狠批自己一頓,讓她無話可批。
甚至這個日記本還可以保命用。
當女朋友想和你分手時,你将這個記錄錯誤的本子拿出來,她很可能就感動的原諒你了。所以輕易不要讓她知道你在記日記。
瞧,張玮說的那些話,我或許才是“學生中”記的最清楚的那個人。
但是,我卻不想記錄那些。
我的人生軌迹,一向該珍藏那些美好的點滴。
相識,相知,相戀,相愛,這才是正确的記錄方式。
林泉在寫完這番獨白後,翻開新的一頁。
隻看他在這一頁最上面寫到,相識篇。
在林泉的眼裏,他和貝伊是怎麽相識的呢。
林泉寫道:
我的青春和愛情就像一條抛物線,上升下降,我的感情觀可以始終在y軸等心動女孩路過。
在沒人路過前,我也曾想象過另一半是什麽模樣。
我心裏有一張紙,在上面羅列過對另一半許多條條框框的要求。她不僅要符合我的擇偶要求,而且還要遵守我許多規矩。那張心裏的紙,記得密密麻麻。
但是,當真有個叫貝伊的女孩路過y軸時,我竟然将心裏那張紙撕掉了,毫不猶豫。
我和她第一次見面,那天她好像在寫什麽東西,表情特别豐富。我隻看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她的笑臉,也讓我想起“充分必要條件”這個詞。
原來,隻要是對的人,哪有那麽多要求和規矩,一切都好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