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可惜,他隻有三天了。
他想起他與孟杳杳的承諾,她将他送到過去的時空三日,他就要回到劍中……他隻答應了她回到劍中,其他的,他可沒答應!
此刻,拿着昆侖鏡的孟杳杳聽到“陪葬品”三個字的時候,眉目倏忽一震,握着昆侖鏡的手也被攥緊了。
居然敢耍她!
回想起軒轅劍靈當初那個承諾,她恍然大悟。這把劍,要不要這麽雞賊?
不過,她也不指望。這把劍,把他帶回舊主面前三日,他就能追随她。
而此時,若容也被“陪葬品”三個字,氣得不輕。
“咳咳咳咳……劍是上陣殺敵的,怎可封藏于墓穴之中?就算。對于一把劍再喜愛,也不該将它作爲陪葬品!”
若容一直反對将劍作爲陪葬品,因爲他認爲每把劍都是有生命的,正如,軒轅劍靈。
聽聞這句話,軒轅劍靈的眸子“倏”的一亮。喜愛?
喜愛嗎?
有多喜愛?
後來,發現自己是想多了,若容不過是打了個比方而已,若容向來如此對世間萬物都很尊重,哪怕對方是蝼蟻一般的存在,他都有他的心胸氣度。去包容愛護他們。
這樣說一個人,本不适合戰場,可他的赫赫戰功可都是真刀真槍拼殺來的。十六歲那年,他便上了戰場,面對最兇悍的,又高又壯的蒙古兵,竟将他們打得哭爹喊娘。
十八歲那年,他的名号就已讓蒙古兵們聞風喪膽了。
可偏偏,凱旋歸來之後,若容還抽空去趕了個考,一舉中了狀元。
原本,他行軍繁忙,應該無暇顧及學業的,可人家就是奪魁了,把安安穩穩在家中苦讀多年的世家子弟都氣得不輕。
若若其實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天才,他很拼。因爲他自小就知道自己隻能活三十歲,所以,他要讓自己在如此短暫的生命中,璀璨奪目,成爲驚豔世人的明珠。
他做到了,是因這三十年來,他從未松懈,放縱過自己。
可他現在真的累了。
就這一會兒工夫,已又沉沉睡去了,一張臉蒼白無暇。
他的身體很孱弱了,滿屋子萦繞着一股子苦澀而清冷的藥香。
孟杳杳緩緩步入房中,望着病榻上的男子,還是挪不開眼睛。
果然還是清國第一美男,病中的長相都如此俊逸銷魂,真難以想象,在他還是翩翩少年郎時,是何等的風采呢。
怪不得,旁邊的上古神器,都要當他的陪葬品呢,啧啧。
“自古紅顔多薄命,還剩下三日,真是可惜了……”孟杳杳幽幽歎了一聲。
話音剛落,就見到軒轅劍靈一雙惱怒的眸子瞪着她。
孟杳杳卻不在意,繼續激他:“你隻剩下三日時間與他相處了,真是可惜,玄夜可比你幸福的多呢……”
“就算沒有昆侖鏡,他也能時時回來到這裏,想見就能見。好像他一直都還在世一樣。”孟杳杳背着手,看似若有其事的輕聲啧啧。
“你說什麽?”軒轅靈扭頭盯着她,眼珠子都快要瞪出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