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記得第一次跟他,他冷眼倪着對方,一般人都會被他那樣的氣勢吓退,她卻挺了挺胸膛告訴他,她要報恩。
他忍不住開了個玩笑,“報恩是吧!那就以身相許啊!”
沒想到那女孩二話不說,背上的書包穩狠準的砸上了他的腦袋。
因爲她,他被一幫兄弟嘲笑,第一次那麽囧,可他卻覺得生命第一次有了什麽不同,似乎活着也沒那麽無聊。
接下來的日子,學校裏就總出現那麽一幕,全校公認的三好生整天就跟在一個小混混身後說教,像是一心要讓小混混從良。
可小混混對自己從不從良這個事向來不在意,日子過一天算一天,倒是身後跟着一個這麽樣的女孩,日子也沒那麽難熬。
隻是這個女孩像是不懂挫折是什麽一樣,無論他多爲難,她都每天給他帶自己做的早餐,時間久了,他竟該死的戀上那種醜醜的東西,是她捏的小荞餅,有着淡淡的苦味,又夾雜絲甜,不膩味,恰到好處的味道,讓人吃了就上瘾。
不知什麽時候起,那個女孩就滲透進了他的生活,就像是植物沒有陽光就會死掉一樣,他一天沒見她,就渾身無力的很。
而某一天,他看着她蹲在他面前幫他系鞋帶,領口因此下拉了些,露出那少女特有的瓷白鎖骨,讓他一下子就口幹舌燥起來,就連身體某處也起了反應,少年的他并沒有談過戀愛,但跟同學看片還是有過的,夢回之時,也曾濕了某一片床單,而看到真實的人起反應的還是第一次。
他迷茫了!
當晚就約人跑就酒吧,結果把自己灌醉了。
很多時候,他都會想起那一晚,不知時間重回,他還會不會放任自己,讓自己醉得就那麽要了她。
其實他也并非醉到什麽都不知道,無非就是持久行兇,心裏有那麽個聲音像是深淵的惡魔在一聲聲召喚自己。
事情就那麽做了。
事後,她很平靜的站在他面前,告訴他,沒關系的,反正男人女人都要經曆這麽一次,她吃了藥了,不會有事。
的确,那樣的年紀,他也說不出負責人的話來。
沒過多久,父母把他接回大城市,原本要在那裏讀一年的計劃落空。
臨走前,他徘徊在她家門口一天一夜,始終沒有勇氣說再見。
但,但他沒有想到,吃藥什麽的根本就是假的,無非就是讓他不要有負擔。
跟她在一起的時間很短,但卻在他心底留下了一輩子的回憶。
本以爲走了就走了,都是少不更事做出的一些沖動,卻原來有人把它當成一生的承諾,甚至連命都丢了。
派的保镖從是龍鳳夫妻家中搜回一半的東西,其中一樣就是那對袖口,其實他并沒有送過她東西,那對袖口,他記得是那晚他們第一次他襯衣上的,隻不過那晚後他就再也沒見到,如今才知道它的去處,也不知道那丫頭是什麽時候取走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