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
“趕緊改造一下,女人都是對帥哥無抵抗力的,無論多大歲數。你越憔悴,越不注意形象,适得其反啊。”
容琛摸着下巴,他覺得米妮說的不錯。
下班他沒回家,就去了商場,原本是想買衣服的,結果被透明櫥窗裏的一個小家夥給吸引了視線。
容琛想着,到時候帶上這麽個小家夥,也不好試衣服了,于是,他就決定先去買衣服,到時候再折返回來買它。
容琛進了名品店,那些店員一窩蜂都圍上來。
一方面是覺得他穿什麽都好看,這樣一定能推銷得出去。
另一方面,店員都是女的,誰不想近距離接觸帥哥啊?
一個個原本盯着,眼裏都泛着花癡的光,拼命咽着口水,卻在看到帥哥手腕上帶着女士用的橡皮筋而偃旗息鼓了。
一下子就由公私不分,變爲公事公辦。
容琛也順着她們的視線看到了手腕上的橡皮筋,這是他長久養成的習慣了。
經常和魏薇去吃火鍋,她是長頭發,喜歡吃,但又怕味道染上去。
所以總是會懊惱的說忘記戴橡皮筋。
時間一長,容琛就記得戴了。
現在網上好像流傳一種說法,說戴了橡皮筋的,那就是有小祖宗的人。
容琛眸光忽而變得柔柔的,比頭頂的燈光還要柔和,心也變得很溫軟。
原來……他也是有小祖宗的人。
容琛試了好幾套,都很适合他。
但他似乎尤其适合這套棗紅色。
原來有一次,和墨澤打賭赢了的時候,他就穿上了一次騷、包紅的衣服去學校,那一整天,大家都在誇他。
容琛看着鏡子中的自己,突然領會米妮的意思了,人靠衣裝,連他都要被自己帥呆了,更何況是魏薇。
“好,我身上這套深紅色,連同這三套,全給我包起來。”
“好的。”
店員碰上一個有錢的财主,也是喜不自禁。
容琛拎着袋子出去了,正準備去找寵物店裏的那隻小家夥,結果櫥窗裏居然空空如也。
容琛瞬間就慌了,指着那櫥窗,“裏面的小狗呢?”
店員道,“剛剛一個人買走了。”
容琛懊惱不已,他太熟悉魏薇的口味了,他知道魏薇一定會喜歡剛才那小家夥的。
他以爲才一會兒的功夫,不可能被人買走的。
但沒想到這麽短的時間,就沒了……
可容琛不想放棄,“那個人走得久嗎?”
好心的店員告訴他,“我看他坐電梯到停車場去了。”
容琛連忙趕去停車場。
“先生,你的衣服!”
“不要了!”
容琛生怕自己跑的慢了,耽誤時間,所以才買的幾套西裝都不要了。
在他看來,那個小家夥,才是讨魏薇開心的利器。
電梯半點不來,于是大家便看到一個急驚風似的人極快的速度從他們面前閃過,從樓梯急竄而去,速度快得令人發指。
容琛最快的速度趕到-1層,偌大的停車場,哪裏找得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