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記得那是高一的時候,因爲是第一次班會排節目,而且又是在排節目之前的重要時刻她被一個帶着頭盔,騎着山地車的男生給撞了。撞的她挺嚴重的,小腿差點骨折,腫了一個星期。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演出的裙子弄壞了,她差點連節目都上不了。而且那個撞她的混蛋,之後再也沒有現身過。他明明說過他會賠償的!
她記得很清楚,那天是十月的第三個星期五,一查時間,果然就是10月23!
她一直以爲,自己是在冷斯城當學生會主席,檢查課間操的時候,她第一次仰望樓頂的他。那個細雨迷蒙的清晨,他就是那個眼神疏淡的白衣少年,也許他并不知道她的存在,因爲自己不過是他腳下的芸芸衆生,是仰慕他的無數少女其中不起眼的一個。她怎麽也沒想到,其實早在這之前,自己就跟冷斯城見過了,而且就是當初那個撞她的混球!
她還不敢确信,又回頭問了一遍:“這車真是斯城的?我怎麽從來沒有看到他騎過?”
“不知道,他撞壞了這車以後也不修,也不讓我們扔掉,就這麽一直丢在這裏。不過他之前經常會把自己這車擦幹淨,直到最近,他和豆豆訂婚了,要收拾東西,說要丢了這輛車,他也沒意見。”
如果說之前她還不敢确信當時那個撞了她的家夥是冷斯城,可聽了洛清雪的形容,她現在無比肯定,當時的那個撞了她的家夥,百分之百是他!
可是她真的不明白,如果冷斯城對她并非毫無情意,爲什麽在婚姻之中要如此對她?每當她以爲冷斯城和她有一點點靠近的時候,總會被他粗魯而不耐煩的動作推遠。他要是喜歡自己,爲什麽還去找那麽多女人?他要是喜歡自己,爲什麽從來不說,從來不表現出來?
他是嫌棄她出身低?還是因爲她爸爸的死讓他一直耿耿于懷?還是說,她的母親和哥哥讓他覺得丢臉?又或者,他是喜歡過她,但是這喜歡,不足以抵擋他對她出身的鄙視,對她家庭的鄙視,對她父親明明是尋死,卻差點讓他成爲殺人犯的憤怒。
她的出身就是原罪,她有那樣的家庭成員就是原罪。她不會放棄她的家人,就如同他不會改變他的看法。兩個不同世界的人也許可以結合,可以相愛,但是,卻抵不過根深蒂固的價值觀。
這是命,真的是命。
她呆坐在原地,半天才起身,“媽,這單車還有這個頭盔,既然你們不要了,能送給我嗎?”
洛清雪看着她有些放空的表情,點點頭:“你拿去吧。”
顧青青點頭,推着單車出門。臨走叫了一輛出租車,同意給車主價錢,對方才答應讓她把車子和頭盔放到車上。隻是臨走,洛清雪在她身後歎了口氣:“小寶和你明明有感情,怎麽會鬧成這個樣子……”
是啊,她也想問自己,更想問他,怎麽會鬧成這個樣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