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刑跟在朗坤身後,看到白天殺人的那處茅房裏三層外三層圍了不少人,其中不乏一些修爲頗高的大派長老,乃至掌門人。
“”這陣仗也太大了,不就是殺了個下三濫的家夥麽,這些人如此這般憤慨,難道那死人還值得惋惜了?霍刑沒能明白,這種爛貨死了就死了,用得着聲勢那麽浩大麽
其實他有所不知,那些大派中人未必不知道門中弟子的嘴臉,隻是因爲好面子,不能容忍人無緣無故死得蹊跷又找不到兇手,是以必然要全力追兇的;再者,因爲牽涉到魔族,修士們就更不能姑息了,畢竟魔族于人類來說,是極大的威脅。
朗坤擠在人群中,不動聲色地觀察了一番,而後指尖微彈,霍刑隻見一道細小的黑色魔氣從他指尖迸出,在人群中扭動幾下,消失不見。
“這是做什麽?”霍刑問。
“找兇手,如果是魔族的話,沒有理由不被我追蹤到。”朗坤淡淡道。
“哦。”霍刑幹巴巴地應了一聲,心裏有些惴惴。
霍刑的反應很奇怪,因爲他一般不會這麽幹巴巴地與朗坤說話,所以朗坤意外地看了他一眼,“你怎麽了,好像臉色還不太好,肚子還疼?”
“不是,隻是覺得有點乏味罷了。”說着,霍刑裝出一副無聊的樣子來轉頭四顧,其實是想偷偷觀察自己是否太過大意,在這裏留下魔氣。
幸而朗坤沒有察覺他在說謊,隻是好笑道:“讓你留在客棧休息你偏不,自讨苦吃。”
霍刑吐吐舌頭,朝朗坤笑得沒心沒肺。
隻是在朗坤轉身去聽那些人類議論紛紛時,霍刑臉上的笑容收了起來,取而代之的是陰沉和高深莫測。
畢竟是出身帝王家的人,加上有過被兄長謀害的經曆,霍刑的心思其實一點都不單純,反而還深沉地可怕,隻是對着朗坤,他不想将自己陰暗的一面露出來——因爲喜歡一個人,總希望他看到的都是自己最好的那一面。
這麽說起來的話,朗坤自然是擅長站在高處掌控族人的,但是并無壞心,所以和霍刑比起來,他其實還更單純一些。
也因爲他單純地相信着霍刑,所以并不懷疑他能作出殺人滅口的事情來。
放出去的魔氣無功而返,朗坤感到很奇怪,百思不得其解,畢竟沒多少魔族是可以逃離他的追蹤的。
朗坤不明白,霍刑倒是知道了,朗坤隻能追蹤到純血種的魔族,對于他這種身而爲人卻堕入魔道的,那套追蹤術根本不管用!對此,霍刑心裏有些慶幸,他知道自己堕入魔族的事情總有一天會被朗坤知道,隻是不希望是現在,能多瞞一時,總是好的!
抱着這等僥幸心理,霍刑和朗坤又在鎮上住了兩日,才動身回魔族。
這已經是霍刑來到魔族的第四年了,再過沒幾天就是年三十兒,過了這一天,他将步入生活在魔族的第五個年頭。
朗坤作爲魔族,原本沒有過節的習慣,霍刑也不提,直到前年朗坤在一本人類所著的書上讀到了關于春節的場景,才謀劃着要和霍刑一起過春節。
除夕夜,朗坤坐在平台上,霍刑陪在他身邊,兩人打算守歲。
霍刑瞧着下面的修羅場,忍不住扯出一抹嘲弄的笑容,“人類過年守歲,盡是吃吃喝喝熱熱鬧鬧,魔族盡是些打打殺殺。”
朗坤聞言,反問道:“難道不夠熱鬧?”
霍刑:“”很有理,無法反駁。
過了一會兒,正當朗坤昏昏欲睡時,霍刑冷不防問道:“你說,我下去和他們比一比,如何?”
“你?也不怕被吃得渣都不剩。”
“呵”霍刑輕笑一聲,在朗坤不解的目光中縱身跳了下去。
人類主動“投懷送抱”,魔物們自然興奮無比,嗷嗷叫着朝霍刑即将下落的方向湧過來,雖然他們沒嘗過人類的滋味,不知味道好不好,但是想嘗鮮的心态卻是一樣的。
可惜霍刑并未讓他們如願,一連五天,他愣是在如潮水般翻湧而來的魔族中殺出一條血路來,讓在上面觀戰的朗坤很是意外——不過四年多的時間,霍刑居然已經能在這群窮兇極惡的魔物手中活下來,他的天賦之高、成長之快,着實叫朗坤不可置信。
看來霍刑這孩子,除了天資聰穎天賦高,身體也是極爲适合修煉的。
隻是朗坤又哪能知道,霍刑能打赢這些魔物,憑借的并不是人類修煉方法中積累出來的淺薄修爲,而是魔氣,隻是周圍散不盡的血魔氣,将他身上的魔氣遮掩得很好罷了。這幾日的戰鬥,讓霍刑的修爲暴漲,魔修突飛猛進而導緻内心的愉悅之餘,他也總算明白魔物們爲何喜歡互相殺戮,的确是個大快人心又能快速汲取力量的兩全妙法。
在霍刑又解決掉一隻魔物後,朗坤在上面叫他的名字,召喚他回去。
一瞬間,霍刑收起了滿身殺氣和魔氣,飛身回到平台上。
雖然在和魔族的打鬥中占盡上風,但霍刑身上仍然不可避免地帶了傷,朗坤上前替他抹去臉上的血漬,順手帶出一縷魔氣,将霍刑臉上的傷口給收了。
“傻小子。”朗坤摸了摸霍刑的臉,“好好的一個年,盡讓你用來打打殺殺了。”
回答朗坤的,是霍刑憨厚的笑容,隻是這一次,朗坤不再像過去那樣無動于衷,他被霍刑的笑容給閃瞎了。暗暗歎了口氣,朗坤心想時間過得真快,不知不覺間,當年那個渾身是傷奄奄一息的少年長大了,他長得比自己高了,五官也長開了,變得英俊迷人。
在人界,以霍刑這樣的資本,恐怕會有不少女子芳心暗許,若霍刑也中意其中的一位,雙方喜結連理早生貴子,此時早該兒女繞膝了。
朗坤試想了一下那個畫面,不知爲何有點心酸。
真是兒大不中留啊
霍刑不知他心裏的想法,見他沉默半天,遂走近一步和他平視,關切道:“朗坤,你怎麽突然發呆?”
“額”他猝不及防靠近,朗坤趕緊後退一步表示沒事,心卻噗通噗通狂跳起來。
額如果自己有心的話,朗坤補充。
這之後的一段時間,霍刑常常會離開朗坤身邊幾日,在魔族領地到處閑晃,混在一堆魔物裏大肆殺戮,那些發現他秘密的魔族全都成了他的手下亡魂。
朗坤對他殺戮自己同族的行爲絲毫沒有反感,畢竟就算霍刑不動手,他們在自己的同族手下也活不了太久,被一個人類殺死,其實好過同族相殺。隻是讓朗坤頭痛的是,霍刑這孩子也不知爲什麽,明明修爲已經深到足夠讓傷口在段時間内快速愈合,卻偏偏每次都留着一身傷回聖殿,腆着臉湊到自己面前,讓自己替他療傷。
“傻小子,我的魔氣不是讓你這麽用的。”朗坤感覺既好笑又無奈,卻偏偏不會讓霍刑失望。
“我是你撿回來的,你要對我負責。”霍刑裝傻。
朗坤:“”
不知不覺十年一晃而過,朗坤的容貌一點都未曾變化,而霍刑也因爲修爲的增加,容貌永遠駐留在了青年的狀态。
這十年來,朗坤和霍刑的關系日益親密起來,縱使兩人都沒有捅破這層窗戶紙,朗坤心裏也明白,自己對霍刑産生了愛戀的感覺,他不知道過去有沒有魔族生出過愛戀之心,隻知道自己沉浸在這種感覺裏,既甜蜜又痛苦。
人魔殊途,這份感情該不該說出來,一向有主見的朗坤也無法替自己定奪。
回憶到了這裏,可以說是告了一個小小的段落,因爲那之後不久,霍刑就離開魔族長達二十多年,等他再回來的時候,朗坤已經坐上了魔尊的位置。
看着窗外明媚的冬日暖陽,朗坤強迫自己從記憶的長河裏抽身,知道了想要的答案的同時,他心裏也已經有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