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什麽?!”
從有人發現,并且驚呼出聲,在話音剛落的時候,石頭已經越過了他們的身邊,直接砸向乞兒的所在。
砰!
巨石瞬間炸裂成幾塊,向四周稍微改變方向,沖到對面的岩壁上,将那裏砸的不成樣子。
是醜兒!
她站在乞兒的面前,一隻小拳頭依然保持着進攻的姿勢,拳頭的正面稍微有些紅腫,讓它看起來更加的可愛。
“你看!你看你看你看!我說什麽來着?爲什麽憑什麽就我這麽倒黴?但凡有點事情,先找的就是我,他娘的沒有天理了!”
乞兒一個高從地面上跳了起來,雖然他沒有被石頭正面砸到,但硝煙還是讓他有點灰頭土臉的,稍顯狼狽。
醜兒趕忙轉過身來,從懷裏抽出幹淨的毛巾給他擦拭。
所有人都懵了,先是呆呆的站了一會,然後就互相讨論了起來。
有幾個自己沒啥主意的,想了想,竟然跑到乞兒這裏來問他。
“這……這是怎麽回事啊?怎麽有石頭突然從下面飛上來啊?投石車?攻城?沒道理啊……”
乞兒擺了擺手說道:“你們盡量快點躲開,不管對方有多少人,上來的第一件事總要殺幾個人來壯大士氣,首當其沖的就是那些腦子有毛病的家夥,要麽就是真正強悍的存在,你們如果對自己修爲沒有太大信心的話,就暫時先躲開的好。”
“哦……這樣啊……那我們考慮一下。”
說是考慮,僅僅是因爲不想承認自己比較面罷了,但他們還是第一時間跑到旁邊去,躲在角落裏面,甚至……他們很聰明的選擇跟宋百斤那一夥人站在一起。
在他們想來,乞兒自然是要保護好自己人的,跟他們一起就絕對沒有問題了。
但還有很多人依然看着甬道的方向,甚至摩拳擦掌。
大約兩分之後,巨大的和尚走了上來。
他的體格,真的讓在場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在普通人的認知中,沒有修爲的狀态下,體格是最根本的考量,即便一個瘦瘦小小的人技藝再高超,也沒有逆境翻盤的可能。
這也是體育項目要分重量級别的關鍵所在。
影視劇中演的那些輕量級的人可以挑戰重量級的人,都是扯淡,那真的隻是演戲罷了,現實中重量級的人也同樣敏捷,沒有一拳打出去還得掄圓了,速度很慢的,呼嘯帶風的打。恰恰相反,重量級的人物所有的動作都很小巧,并且極快!因爲一個輕量級需要掄圓了才能打出來的力道,他們僅僅一個翻腕就能達到!
而且他們也沒有那麽多弱點,什麽打關節啊,摳眼睛了……首先是他們關節的自然保護就遠比瘦小的人強大的多,不那麽脆弱的,即便也算是弱點,但對于他們來說,瘦小的人全身每一個部分都是弱點!即便是最堅硬的腦殼,在他們的手中也隻是一個巴掌可以完全掌握的程度。打臉部要害什麽的更是希望不大,你需要高高躍起,劈腿,轉身,回首,掏!但人家隻需要一個簡簡單單的擡手抓。
怎麽打?
動如獵鷹,靜如堡壘。
這便是重量級!
修爲,或者說内家功夫,讓這件事變得稍微有了點反轉,也是因爲使用者超過了人體的極限,成爲……不像是人的東西。
甚至在場的很多玄門中人,在某種程度上或者某個地方,能力上都超過了超人!
所以才能勉強的無視一部分體格的差距。
但依然不是全部!
是的,即便是玄門中人,體格也是很關鍵的一個先天條件。
面對這樣一個巨人,很多人有些膽怯了,但面子讓他們沒辦法後退。
更重要的,就是這個巨人的身份……
秃驢?!
玄門中人最仇視的人是誰?就是秃驢!
佛道之争,已經不知道持續了多少年了,從遠古時期的禦佛之戰,到後來的滅道之戰,可謂是慘絕人寰不死不休的局面。
而現在這種相安無事的局面,其實隻保持了不到一百年而已。
是的,數千年曆史之中,和平時期不過百年。即便在某些朝代的盛世之中,反而是兩家打的最不可開交的時候。
“這……這裏爲什麽會有秃驢?!”
有人咬牙切齒的喊着。
當然也有人大喊一聲來得好。
看到人來,便知道剛才那個石頭就是對方扔的,也一下子明白了對方扔石頭的目的。
不是什麽投石問路,而是敲山震虎。
一顆巨石扔上來,那麽就什麽都不用說,這已經是單方面的宣戰,根本不用寒暄,上來就打便是!
一個玄門高手冷笑一聲,手中長劍一番,猛地就向前沖了出去。
一劍東來,無喜無哀。
單是這一劍,已經展現出他的修爲境界,已經對得起他一方之主的身份。
但就在下一瞬間……
那隻枯木一般的手,一把将長劍抓住了。
沒有鮮血,隻有火星迸濺,然後手掌一轉……砰!劍刃碎成無數,反彈回去,刺中那人幾片斷刃。
還不等那人反應過來,一拳再出,正打在他腦門之上……
噗一聲,整個腦袋就這樣消失不見了,化成無數的碎末,灑在花海之中,淋淋之聲,如同風雨過。
“我的天!”
那些依然站在花海外面的人,瞬間就是一驚,都立即抽出各自兵器,有些人想要沖上去打拼,有些人也想着要往乞兒這個方向跑。
但……
他們終究是晚了。
從巨人和尚出現在水平線盡頭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就應該逃開的。
現在還想要逃?就有些太看不起對方這個大和尚了。
一瞬間,大和尚就沖了過去,隻用簡單的拳腳,卻如同虎入羊群一般,一時之間血肉橫飛,等他過去,地面上連一具稍微完整點的屍體都沒有。
“我的天呐!這家夥是怪物吧?”宋百斤可是吓壞了,原本以爲自己的位置還很安全,現在看着,卻感覺不太安全了,腳下不停地挖坑,似乎想要将自己藏身其中的樣子。
就像鼹鼠。
大和尚血染袈裟,非但不髒,反而更爲鮮豔。
他一步步而來,再次向乞兒這個方向前行。
乞兒卻笑了:“哎呀,看沒看到?我這眼光,我這分辨能力,嘿,留在那裏的人,果然沒有人能抗住一下吧?不過隻來了這一個人嗎?佛門一向猥瑣,這次怎麽突然這麽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