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回事,是……這酒……你從哪弄來的?!”二老問出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乞兒攤了攤手道:“在市面上的時候我也認識了一些朋友,有時候會幫他們做一點事情,然後有時就會收到這樣的小禮物,這個酒什麽的我是真的不喜歡,但瓶子還是挺好看的,這次也算是搬家,就随身帶着了。”
“哦……哦,别人送的啊……”二老一臉的失望,但還是解釋自己之前的失态:“我的意思不是說女人喝酒不好,而是……而是這酒太珍貴了!宗主把那一整瓶都喝完了,至今還在後悔呐,相對于它實際的功效,反倒是口味上成了次要,所以……所以這樣喝真的是浪費啊!她們要想喝酒的話,我們這裏還有很多啊,管夠啊!但還是不要喝這個了。”
他倒是忍住沒有說想要把酒要走,或者用什麽東西來更換這個酒的想法。
乞兒點了點頭,示意自己明白他的意圖了,然後轉頭看向其他人,問道:“嗯,他有這個理由,那你們又是因爲什麽要喊出這種話的?很奇怪啊。”
七人衆哭喪着臉,有些不好意思說。
這種髒活累活,當然一般都交個千手,畢竟在大家看來,千手跟乞兒的關系就是很好嘛。
千手被衆人給推了出來,支支吾吾的說道:“這個……我們……我們都還沒有喝過呐,她們卻要一人一半給分光了,那……那這也太不公平了,雖然不至于讓頭兒您雨露均沾,但好歹留下點湯湯水水也是好的,我們隻喝一點!”
乞兒翻着白眼說道:“廢了這麽大堆話,還不是想要喝?好好好,那就分你們一點好了,她們兩個也根本喝不了一瓶啊,送我的人說了,這玩意甭管多大酒量的人,就算是能把生命之水一口灌一瓶,喝這個酒也不過就是兩三杯而已,她們才能喝多少?真是的,我怎麽在你們眼中就是那種隻會把好處留給身邊女人,卻忘了身邊兄弟的家夥了?”
衆人都用眼神回答了他這個問題。
你就是!
乞兒尴尬的笑了笑,然後一伸手,就把酒封給打開了。
身在山頂就有空氣新鮮的好處,即便是放了個陳年的臭屁,也不會有太多人聞到。
但新開壇的霄牌九品,味道卻彌漫整個山頂,久久不散!
在制造這種酒的時候,乞兒其實就已經加入了一些可以讓酒氣彌漫不散的辦法,他覺得這樣才算是好酒,才夠吸引人,才能賣出去,根本沒想過這種酒氣可以形成一種景觀。
是的,可以說是景觀。
味覺的沖擊,讓人們的視力都出現了一定的幻覺。
之前聲稱從古墓中挖出來的霄牌九品,其實是剛釀造出來的,酒無陳不精。
如今這麽長時間過去了,酒水也經過了時間的陳釀,雖然不算長,但對于這種帶有乞兒氣韻的東西,也算是足夠了。
幻覺,如霧。
人們隻覺得酒香幻化成了煙霧,飄在山峰之上,好似天空中一片雲壓了下來,當做棉被籠在身上,說不出的舒服,甚至有些惺忪睡意。
乞兒随便從“包”裏拿出幾個被子,那種最爲廉價的玻璃杯,放在桌子上,然後就直接把酒往裏面倒。
二老在一旁看着,先是驚呼道:“你還真的要喝?!”
然後又心疼的滴血,大聲道:“少倒一點,少一點,一丁點就夠了!”
乞兒卻不爲所動,但考慮到這一瓶原本就沒多少,不到兩斤,再加上人多杯多,若是杯杯倒滿,那還真是沒法雨露均沾了。
所以隻在大白二白的杯中倒滿,又把醜兒的杯子倒滿,其餘人則都是僅僅倒了一個底,等所有酒杯都滿的時候,瓶子裏面還剩下将近一半呐。
“怎麽這個家夥就這麽摳門呐?!”阮平兒在一旁憤憤不平。
看着杯子,萌兔子有些迷茫,原本她是想要說自己不喝酒,可以把這些給阮平兒的,但……太好奇了!
興許……這輩子第一次喝酒,就在今兒個!
嗯嗯,凡事總有第一次嘛,這酒不錯,即便不喝酒的她,也覺得香。
所以趕忙用小手把杯子抱起來,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生怕别人來搶。
“果然是偏心呐……”千手長歎一口氣,看着稍微一偏就能露出杯底的酒水,再看一眼那三杯滿的稍微碰一下就會流出來的酒水,心中無限感慨,也忍不住說了出來。
其餘人一個勁的點頭,深以爲然。
但乞兒就當做沒聽見一樣,輕輕一笑說道:“好了,機會難得,這個……雖然是有酒無菜,但這就當做我們的喬遷宴好了,來,大家舉起手中酒杯,我們幹杯!”
“不能幹!不能幹!哎呀,敗家啊!這得是多少丹藥啊,天呐,這群敗家玩意啊,老天咋不一個雷劈死他們呐!”
二老急的口音都變了,一股大碴子苞米味,咬牙切齒摩拳擦掌,仿佛下一刻就要動手打人了。
品酒。
也就在天朝,人們總要跟菜肴配搭一下。
但在外國,酒就是酒,品酒的話就拿着酒水幹喝,喝的慢,喝的純,不會被食物的味道沖淡。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天朝人求得不是酒,是醉。外國人求的不是醉,是味。
品味品味,這個詞就是從這件事來的。
那到底是求醉好,還是求味好?說不清,誰都說不清,那些求味的人,有時候也隻想求個醉罷了。
霄牌九品,入口便是醉,卻又知其味。
醉生夢死,品味人生,在這荒山大川之上,人世間所有繁雜事也不過如此,喝一口氣,哈出酒氣,呼吸之間,便是一片自然。
大家都站着,有座位的二老也站着,隻有乞兒坐着,或者說躺着,雙手墊在自己的後腦上,望着比城市中清爽了不少的天空,面帶微笑着呆呆出神。
這便是他,既來之則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