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拿着數碼相機,道:“沒,我也沒看到人。”
是沒看到鬼吧。我的聲音蔫了下去,道:“可能那垃圾桶裏,就是一隻小貓吧。”一分多鍾之後,垃圾桶沒有了動靜。四周處了一些從酒吧裏出來的人之後,都沒有什麽特别的動靜了。
我哥關了數碼相機然後說道:“沒看到小貓跑出來啊。”
“也許還在那垃圾桶裏吧。”我說道。
我哥猶豫了一下,打開了車門道:“我過去看看。”
“喂喂!”我叫着也急急下了車子,挽上他的手,道,“别啊。”
我哥定定神,說道:“不是說隻要裝着沒看到就行了嗎?我們身上現在又沒有吃的,也沒有什麽給他搶的。怕什麽啊。就當我們散步,走到前面一點就回來。”
邊說着他邊把我往那垃圾桶帶去。
我們緩緩靠近了垃圾桶,假裝着不去刻意看那桶。但是目光還是忍不住會飄過去。在路過那垃圾桶的時候,我們的腳步都停了下來。那桶裏沒有小貓啊!
從那垃圾桶倒下來之後,我們就一直盯着它啊,就算是有幾次不敢正面看,那也是目光偷偷注視着的。垃圾桶裏沒有小貓小狗什麽的跑出來,那麽剛才是怎麽回事呢?隻有一個解釋了。
我的臉色都變了。我哥假裝着鎮定跟我說道:“走吧。”
我們轉身朝着車子走去。也不知道那餓死鬼是不是還在身邊呢。等我們回到小區的時候,我強烈要求停車過火。
我哥覺得晚上那個時間在那裏經過的人十幾個都有了,人家不知道的也不可能會過火啊。但是我很堅持!萬一那時候那個餓死鬼在我們身邊呢?萬一他跟着我們回來了,回家偷吃東西呢?萬一他跟我們回家吓到寶寶呢?
總之,我們還是停車過火了。
第二天,堂弟回來了。我拿着數碼相機給他看那段視屏。他反複看了兩遍,我說道:“我們去看了那垃圾桶裏,沒有小貓的。”
堂弟放下相機就說道:“打電話讓韋樂辦出院。我保證他明天就不發燒了。先睡覺去,晚上又不能玩遊戲了。”
這就是肯定了那是餓死鬼了?
晚上吃過晚飯,堂弟還去了夜市,買了一隻雞回來。殺雞拔毛去内髒。然後整個蒸熟了,用籃子裝着,再煮了一鍋米飯。
忙完這些都已經九點多了。看着離十二點還有一段時間呢,他又樂呵呵地去玩遊戲去了。
帶着寶寶睡下了,看着時間也快十二點了,我哥就說他也一起去。反正這裏離酒吧也不是很遠,而且餓死鬼也沒有什麽危險,我們就讓阿姨過來陪寶寶睡,一起出門了。
堂弟用籃子裝着那一整隻雞,用一個瓷碗舀了堆起來的一大碗飯。拿上香和紙錢就出門了。
我們的車子先去接了韋樂和他男朋友,五個人正好一輛車了。
等車子到了地方,也不過十二點的,看那附近因爲沒有特别的情況。堂弟将籃子交給了韋樂,說道:“事情有因果,是你的因,你就自己去還。别人幫不了的。把這個放在那邊垃圾桶旁。點上香,燒了紙錢,就算請他吃雞了,讓他吃完就走吧。記得,不管一會你看不看得到他,都都要裝着什麽也看不到的樣子。”
韋樂還在發燒中,臉色偏紅,呼吸也有些急促,他接過籃子,手都有點抖。“那他要是還搶呢?”
“所以就趁着他現在還沒來,你趕緊供上。要不你一下車,他就就盯上這雞了直接從你手裏搶,你就更遭殃了。”
聽了堂弟的話,韋樂馬上下車。他的男朋友也趕緊下車跟着過去了。我們三個就在車子上等着,看着外面的情形。
我看着韋樂放下了那雞和白米飯,他男友幫助點着香,遞給他。他蹲下身子插上香,然後燒了紙錢。離得也不是很遠,還能聽到他說話的聲音。
這時候,有幾個酒吧的人下來,看着他們這邊大半夜的燒香燒紙錢,都紛紛地避開了。
畢竟這裏離酒吧很近啊,韋樂那邊紙錢還沒有燒完,年老闆就下來了,嚷着:“韋樂,你在我門口旁邊亂搞什麽啊?”
其實那也不是門後旁邊吧。離了有十五米這樣呢。
堂弟馬上下車拉住了年老闆,低聲跟他解釋着。
而這個時候,我看到韋樂眼睛驚了一下。因爲是蹲着燒紙錢的,他想後退,卻直接摔到了地上。他的眼睛緊緊盯着那前面,還是一副害怕的模樣。
我哥在我耳邊說道:“餓死鬼來了。”
我點點頭:“你看到了?”
“沒看到,猜的。”我哥說着。
韋樂是被他男朋友扶着上了車子的。堂弟那邊也跟年老闆解釋清楚了。因爲上次的業務,年老闆是知道堂弟是是做什麽的,所以也就沒有在這件事上計較了。
隻是看着我們上車了,他匆匆問道:“那邊的雞怎麽辦啊?”
堂弟道:“放心吧,會有人拿走的。”
我哥啓動了車子朝着小區走了。在車子上,我問道:“那籃子呢?鬼不會連籃一起吃了吧。算了,算了,那個籃子不要了。”
堂弟說道:“人家要你籃子幹嘛啊?叫花子會把雞和飯吃完的。”
我哥比我問得還快:“那雞不是給餓死鬼吃的嗎?叫花子吃了會不會有事啊?”
“不會,隻是會覺得那雞很難吃,沒有一點味道,就像嚼着木屑一樣。”
我馬上樂了:“你吃過啊?”
“風水先生,給人家當徒弟的,誰沒吃過啊。就你舒服。學這個沒被整過罷了。”
我呵呵笑着,我也知道這行業裏,絕對不是像學校裏老師教學生那樣教出來的。第二天韋樂真的就不發燒了,但是就是感冒的迹象啊。
這件事本來就沒有什麽後續了的,隻是過了幾天之後,在我們小區小花園裏,聽到一個媽提到,說那晚上,她兒子發燒,連夜送了醫院。孩子大一些了,懂事了,知道去醫院的就是打針吃藥的。哭着不去呢。
爲了哄兒子乖一點,她在酒吧附近的一家二十四小時超市裏,給孩子買了巧克力。就在她上車先倒車的那麽一兩分鍾,孩子突然就大哭了起來,說有乞丐搶了他的巧克力。可是她卻沒有看到附近有人啊。估計那乞丐是跑得夠快的。說完了,還連帶着罵了城管一回。
我問了時間地點,都是在上次出事的那附近。我估計着,也許不是乞丐,而是那餓死鬼呢。
我就擔心了起來萬一被搶東西的是我的幸福怎麽辦啊?所以我就匆匆回家把還在睡覺的堂弟叫了起來,問他能不能送走那餓死鬼。
堂弟抱過我寶寶,逗着在玩,邊說道:“餓死鬼不是那麽容易送走的。要讓他吃飽了,打了飽嗝了,才願意離開的。而且餓死鬼吃下食物也是餓的,要讓他打飽嗝,隻有讓他附身在誰身上才有可能的。所以俗語不是說嗎,甯可撐死也不餓死。”
“那……那……反正你給想個辦法吧。要不就把丢遠一點啊,别你整天就在這附近轉悠着。”
堂弟皺了眉頭,點點我寶寶的小臉,道:“盡量。你也給我點零花錢吧。”
其實吧,這件事說難也不難,不就是找個人讓餓死鬼附身,然後給他吃頓撐飽的飯嗎?主要是沒有人會主動同意讓鬼附身的。
商量了一個上午,我們家阿姨給了主意。說去找叫花子吧,叫花子沒吃過飽飯。讓他吃頓飽飯,他什麽都願意幹的。
但是晚上我哥回來聽了我們的計劃之後,就皺眉了。說叫花子被鬼上身之後會不會生病,要是他得了一次甜頭下次纏着我們家怎麽辦?
我哥想的都比較全面,但是一想着有個餓死鬼就在條路上徘徊,還有可能搶孩子的零食,我就是不放心啊。
最後我們家做了一次壞人。讓堂弟去找一個叫花子談談,他同意的話,就帶他去吃東西。
這種事情,對于一個從來沒有好好吃過東西的叫花子老說,他甯可被鬼上身死了,也要吃飽飯啊。所以很快就确定的人選。
因爲這業務跟叫花關,我就沒去,全權交給了堂弟處理。隻是在那天晚上十二點,和我哥去一家大排檔要了三百多塊的飯菜,全打包帶走,還趁熱送到了那條街尾。
看着堂弟拿着一根紅線,紅線的另一頭綁着一個乞丐的左手中指。乞丐看着我們闆下飯菜,直接撲上來用手抓着吃。吃得快,也很大口,那食物幾乎不用嚼就直接吞下去了。
我沒有擡靠近,就那麽不遠不近地看着他吃着。
然後快吃完的時候,他還說沒吃飽呢。我和我哥又去了大排檔,要了一百多的飯菜過去。我都有些後悔了。這前後都去了四五百了,還送不走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