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

司馬光(1019年~1068年)字君實,是陝州夏縣(今山西夏縣)人,治平三年(1066年)撰寫了《通志》奏呈,宋神宗命名爲《資治通鑒》并親自作序,西甯三年(1070年),因反對王安石的新政未成,于是求外任,元豐七年(1084年)《資治通鑒》成書, 元佑元年(1086年)任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即宰相。全面廢除了王安石的新政。死後被追封爲溫國公。

聰明機靈

在山西省夏縣西北,有一個依山傍水的村落,這就是司馬光的故鄉。在宋代,夏縣不屬河東即現在的山西省,而屬陝西管轄。所以當時司馬光和其他人,都稱司馬光爲陝西陝州(今夏縣)人。司馬光的籍貫是山西夏縣,但他卻不是誕生在夏縣。而是生在光州(今河南光由縣)。這是因爲他的父親司馬池,在考中進士之後,便在光州等地作官。司馬光在北宋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出生于光州,所以單名“光”;後來,司馬光又稱“司馬君實”,那是因爲他一生忠誠老實,不作口是心非的事;又叫“涑水先生”,他的家鄉有一條小河叫涑川;不過,他自己則喜歡叫“迂叟”,意思 是他老實忠誠到近乎“迂”的地步。

學習刻苦

司馬光6 歲始讀書,7歲時,“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爲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飲渴寒暑”。可見,司馬光的少年時代聰穎好學,深受父兄的影響。 司馬光出生在一位做官人的家庭。他七歲那年,就開始專心讀書。不論是大伏暑天,或者數九寒冬,他總捧着書不放,有時候連吃飯喝水都忘了。他不但讀書用功,而且很機靈。有一次,他跟小夥伴們在後院子裏玩耍。院子裏有一口大水缸,有個小孩爬到缸沿上,一不小心,掉到缸裏。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沒頂了。别的孩子們一見出了事,吓得一面哭喊,一面往外跑,找大人來救。司馬光不慌不忙,順手從地上拾起一塊大石塊,使盡力氣朝水缸砸去。“砰”的一聲,水缸破了,缸裏的水流了出來,被淹在水裏的小孩也得救了。這件偶然的事情,使幼小的司馬光出了名。東京和洛陽有人把這件事畫成圖畫,廣泛流傳。司馬光六歲起開始讀書。七歲那年,老師講《春秋左氏傳》,他聽得津津有味,回家以後,講給家裏的人聽,講起來頭頭是道,家裏的人都很驚奇。這部書對他影響很大,從此他對曆史産生了濃厚的興趣。司馬光20歲那年,考中了進士,做了官。但他繼續刻苦學習,一有空就鑽研曆史。他發現從古以來曆史著作非常繁多,一個人花一生精力,也很難讀完。他想,要是有一部系統完整的通史能供讀書人學習,那該多好呀!經過反複思考,司馬光決定自己動手,寫一部簡明扼要的編年體通史。他對人說:“春秋以來,至今已有一千多年,從《史記》到《五代史》,合起來已有一千五百卷,讀書人讀好多年,不能讀完,讀了一輩子,也不能講出大略情況。我想寫一部曆史書,上面從戰國開始,下面到五代爲止,用左丘明(《左傳》的作者)等人的編年體裁,采納各種各樣的說法,寫成一家之言。”體裁确定了,他先編了一部從戰國到五代的大事年表,對曆代的治亂興亡作了扼要的叙述,書名叫《曆年圖》。接着,他又花了兩年時間,按照年代順序,把周、秦曆史編成八卷,書名叫《通志》,這也就是後來的《資治通鑒》的前八卷。幼年時代的司馬光,随着父親的到處作官而奔波南北,他到過浙江杭州,安徽壽縣,四川廣元等許多地方。這些南國風光,給他以美好的印象。成年之後,司馬光還經常回憶幼年時代的南國春秋,留戀那裏的風土人情。

司馬光雖然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他父親曾是四品官;擔任過北宋中央政權中的天章閣待制等要務,但并不是權臣貴戚,更不是奸邪之徒。而且,司馬光的先輩,是普通農民。司馬光曾經說過,他的祖輩在埋葬時,連棺材都置不起。這種家風,給司馬光以很大影響。司馬光一生光明磊落,以清貧而不貪不奢爲榮,并且希望這種家風,能傳至後代。他在給他唯一的兒子司馬康的訓示中,就曾嚴格要求兒子儉樸,要求兒子不作虧心事。

事實上,司馬光的父親,也是這樣要求司馬光的。年幼的司馬光不會剝核桃,别人間他核桃是否是自己剝的,他說是;正好叫司馬池聽見了。大罵兒子說謊。這件事對司馬光教育很大。從此,司馬光立志不說謊話,并且說到做到,終生不說假話,被入傳爲佳話和效法的榜樣。不過,父親要求司馬光的主要方面,還在于讀書求知。六歲開始,司馬光便在父親指點下,熟讀文史。司馬光不是神,也不是天才。他缺乏王安石那種過目不忘的聰敏和才氣。他的學識淵博,來自驚人的刻苦精神。他睡覺用的枕頭,是一段圓木,叫“警枕”;圓木容易動。使人睡不穩。隻要圓木一動而司馬光驚醒,就立即起床挑燈夜讀。正是這種精神,使司馬光從小就博覽群書,學力超群,而且功夫紮實,甚至不惜死記硬背。這就爲他後來的治學和參政,打下了厚實的基礎。

步入仕途司馬光15歲就被錄取爲官。不過這是根據北宋規定,由于司馬池是四品官,所以可以錄用自己的兒子。這種“恩蔭”即賜官,當然隻能是一些待遇,而不是真的可以從此青雲直上。司馬光不想靠父親的官位來庇護和賜與,他有自己的抱負。爲此,他在20歲時參加了科舉考試,并且榮獲進士甲科。這是很不容易而又是十分光彩的事。考中進士,才可以真正做官。司馬光先後被任命在華州(今陝西華縣)、江蘇蘇州等地;作判官之類的小官吏。還曾在杭州、虢州(今河南靈寶)等地閑住。慶曆元年(1041年),司馬池病逝,司馬光将父親安葬在夏縣家鄉?自己也在那裏服喪。直到四年之後,他才喪滿在河南重新任職。從宋代到近代,有一種看法,認爲司馬光後來反對王安石變法,是由于王安石是南方人,了解南方的社會情況:司馬光是北方人,隻了解北方的社會情況,所以兩人産生了意見分歧.這種看法是表面的、片面的.司馬光雖出身于北方,但他的青少年時代,多在南方生活或做事,并且多次到過東南沿海各地。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司馬光中進士甲科,時年20歲。至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從20歲到45歲,在這一時期,他的政治思想、史學思想初步形成。中進士後,司馬光以奉禮部郎爲華州推官,以父司馬池在蘇州,爲事親求簽蘇州判官事。不久母親與父親相繼去世,從寶元二年(1039年)至慶曆三年(1043年)服喪五年。其間司馬光寫有《十哲論》、《四豪論》、《賈生論》。服除後,又作《權機論》、《才德論》、《廉頗論》、《龔君實論》、《河間獻王·贊》、《不以卑臨尊議》、《史評十八首》等。這些文章,以後成爲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有關“臣光曰”的内容。

慶曆四年(1044年),服除,授書武成軍判官,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皇祐元年(1049年)被薦爲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理院,是年爲貢院屬官。皇祐四年(1052年)遷殿中丞,除史館檢讨,修日曆,改集賢殿校書。至和元年,知并州事龐籍辟司馬光爲通判并州事。嘉祐三年(1058年)遷開封府推官。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同判禮部尚書。嘉祐八年(1063年)立英宗有殊功,進知制诰,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谏院。司馬光進入仕途後,表現出他是個爲維系名分禮教而敢于極言之臣。皇祐三年,中官麥允言死,朝廷同意葬禮用鹵簿儀仗,司馬光反對這一決定,認爲近習之臣用此禮,不合名分。夏竦死,朝廷賜谥“文正”,司馬光認爲這種至美谥不能賜給夏竦這一類人。嘉祐七年,充媛董氏死,仁宗追贈婉儀,又贈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冊禮,葬給鹵簿。司馬光以董妃 秩微,不能對她施以此禮。鹵簿本用來賞軍功,更不能施于婦人。仁宗晚年,立太子是一件大事,仁宗無意于此,一時議論紛紛,“國嗣未立,天下寒心”。一些重臣莫敢言,是司馬光多次陳述此事幹系重大,最後英宗得立。他反對按陰陽書上一套,另外擇地葬仁宗,謂“陰陽之書,使人拘而多畏”。司馬光重名分,重禮教,以此作爲理政行事的根本原則。嘉祐六年,司馬光在劄子中說:“臣惟人君之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三者兼備,則國治強;阙一焉,則衰;阙二焉,則危;三者無一焉,則亡。自生民以來,未之或改也。”君王是否具有仁、明、武三德,關系到社稷的興衰存亡。司馬光後來的政論史論,一再重複這樣的觀點。司馬光的史學思想和他的政治思想一緻。

司馬光政治生涯的轉折,是在他27歲那年.他終于被調到北宋首都東京(今河南開封),先是擔任中央政權中的評事、直講、大理寺丞等一般職務,後來又擔任了館閣校職,同知太常禮院等職,參與了有關刑事、禮儀及編校書籍等工作。這就使他有機會熟悉朝廷情況,了解北宋内部的矛盾與鬥争。可惜好景不長,由于當時宰相龐籍被免職,司馬光離開了首都.龐籍是司馬光的知音,司馬光的入朝爲官,得力于龐籍的推薦。如今龐籍離京,而且希望司馬光跟他一起走.司馬光思慮再三,爲報龐籍知遇之恩,毅然棄官與龐籍一同到了郓州(今山東東平)。司馬光在那裏,僅擔任了郓州典學和通判.通判是考察官吏治績優劣的苦差使。這是至和元年(1054年)。第二年,司馬光又跟随龐籍調到并州(山西太原),任并州通判。

嘉祐二年(1057年),司馬光遇到了第二次轉機。他再次被調入京,擔任開封府推官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被提升爲起居舍人,同知谏院.谏院是專門批評朝政得失的機構,司馬光擔任谏官五年,以其剛正不阿的性格,從内政外交,到社會道德,提出了許多批評和建議.這是司馬光從政以來的黃金時代.現在看來,這些批評和建議,其目的當然是爲了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但他反對北宋中期的因循苟且,弊病叢生,證明了司馬光當時既不守舊,更不頑固,而是主張改革朝政的有志之士.遺憾的是,當朝皇帝宋仁宗和宋英宗對司馬光的意見,大多聽而不聞,不置可否.這就使司馬光失望、苦惱。他終于決定力辭谏官之職,就任龍圖閣直學士。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這位直氣方剛的年輕皇帝,銳意改革。這就決定了北宋很快掀起了改革之風.本來,年富力強的司馬光,在改革之風中可以意氣風發地大幹一番事業.宋神宗對司馬光也十分看重,經歐陽修推薦,司馬光被攉升爲翰林學士兼禦史中丞,成爲宋神宗的頂梁之臣.宋神宗還曾想讓司馬光主持朝政,領導改革.然而,由于司馬光同王安石之間在改革什麽,如何改革方面,産生了分歧與對立,而宋神宗又支持王安石,司馬光終于又一次離開朝廷,被罷了翰林學士等職,于熙甯三年(1070年)到水興軍(今陝西西安)任地方官去了。司馬光是多麽不願意離開首都啊,他是多麽希望宋朝能夠振興啊.然而,這一切都将煙消雲散。

熙甯四年(1071年)初夏,司馬光又辭去了永興軍公職,改判西京(今河南洛陽)留司禦史台.這是有官無權的名譽差使。從此,司馬光在洛陽“獨樂園”内一住就是十五年。這十五年,司馬光雖然仍然關心着當朝的政治風雲,但既不能參與朝政,也不想參與朝政,而是埋頭于完成自己主編的《資治通鑒》。從離開首都到西安,再由西安到洛陽,這是司馬光人生道路上的第三次轉折.這轉折,對司馬光來講,是禍從天降.然而又有誰不爲司馬光的因禍得福而敬佩呢舉世聞名的《資治通鑒》,正是由于司馬光可以閑居洛陽十五年,專心緻志地修成了.這才真是我國乃至世界史學史上偉大的創舉.司馬光将與《資治通鑒》永存。

仁義禮信 治國治民

司馬光的政治思想比較複雜.他尊孔稱儒,主張以仁義禮信來治國治民。他主張對百姓實行仁政.所謂仁政,就是要“興教化,修政治,養百姓,利萬物”。司馬光的“興教化”,加強了思想道德教育,改變社會風氣.司馬光認爲文化教育是國家大事,應該抓緊抓好.如果天下百姓思想不一緻,就不可能同心同德地爲宋朝統治服務,就會發生問題,動搖統治基礎.因此,他十分注重學校教育,注重形成好的社會風氣.當然,他所提倡的思想道德和社會風氣,不能超越封建思想道德的範疇.但是,司馬光的立足點,是要對人民實行“仁政”,不主張對百姓實行殘暴統治.他甚至認爲,老百姓反抗朝廷,發生暴動,責任不在人民,而在于統治者,是各級官吏官逼民反,而不是百姓天生要造反。爲防止百姓主要是農民起義,司馬光強調要“修政治”,即選用好人才,修改好政策法令,嚴明法紀等。

司馬光的“養百姓”,就是要寬待百姓主要是農民,不要過分剝削農民,壓迫農民。在司馬光看來,農民是天下衣食的直接生産者,如果不讓農民休養生息,維持簡單再生産,那麽,不但農民活不下去,國家也将貧窮衰亡。這種“民爲貴”的民本思想,支配着司馬光的行動。他一再反對當朝向農民增加稅收.他極力勸諒統治者不要揮霍民财。由于災荒,許多州縣老百姓受饑挨餓,“民多萊色”,而朝廷官吏還在那裏搜括百姓,揮霍浪費,他怒不可遏,堅決要求朝廷節省開支,罷宴罷賜.而他自己,則帶頭将恩賜交給公用。由于北宋農民徭役即無償爲國家勞動大多,甚至使農民流離失所,司馬光建議減輕勞役負擔.有一次,司馬光拍案而起,堅決要求皇帝“更下诏書,深自咎責,求所以事天養民,轉災爲福之道。”也就是說,司馬光要求皇帝深刻檢讨,并且讓大家都知道犯了什麽錯誤;之後,再想辦法如何“養民”即讓人民生活得好些,以轉災爲福。這種爲民請命的膽量和氣概,當時并不多見。

“養百姓”是前提,“利萬物”是目的。所謂“利萬物”,就是有利于物質生産。司馬光不是清淡家或空想家,他知道要國強民富,不發展生産,不重視生産,不增加社會物質财富,是一句空話。因此,司馬光同樣重視社會生産的發展。他明确地說過,農業是國家的根本,而當時的一些政策法令,已經不利于農業生産的發展。因此,他曾尖銳指出“害農者政也”,即政策阻礙了發展農業。他建議“爲今之術,勸農英如重谷,重谷莫如平籴”。在他看來,光是口頭上叫喊重視農民,勸告農民好好生産,是不夠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農民的生産積極性,使之能夠安居樂業.所謂“平籴”,宋初,曠常平倉”,是行之有效的重農政策:在豐收年景,政府以高價大量購買糧食,避免谷賤傷農;而在災害兼收之年,政府則以低價将糧食賣給農民,甚至救濟貧民,以免谷貴害農。這種措施,到司馬光時代已經名存實亡。司馬光再三主張整頓和恢複“常平倉”以促進農業生産。

司馬光在政治、經濟、思想、道德等各個方面,對當時的種種弊端,提出了批評。尤其是在王安石變法之前,他任谏官和侍從時,更對時政提出了許多革新意見。例如,在人才問題上,司馬光反對冗官成災,因循守舊,無所事事的惡劣風氣,主張精兵簡政,主張打破門第出身,論資排輩的用人制度,主張以實際才德,越級提拔重用各種專門人才。又如,當時冗費和冗兵驚人,成爲極大禍害,他主張兵在精而不在多,主張還兵于農,不要擴軍,要讓士卒回到農業生産上去;而對于國家無度的開支,他更嚴厲要求上自皇帝,下至縣吏,應該節約爲民。再如,司馬光對于當時朝廷麻木不仁,反而以歌舞升平來掩蓋問題成堆的狀況,十分不滿,指出這是不事進取,得過且過的壞風氣。他強調“務實”,要少說空話,多幹實事,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而他自己,則是埋頭苦幹的務實家。有一次,司馬光叫人去賣掉他家的馬。他囑咐賣馬的,一定要講清楚,“此馬夏月有肺病”,不要欺騙别人。賣馬的暗自發笑:司馬光簡直老實到愚蠢的地步。還有一次,他爲村民講學,村民提出一個怪問題,司馬光老實承認,我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不能解答;以後研究清楚了,再來回答你們。

反對變法

反對王安石變法,是司馬光政治生涯的重要方面。無論從私人情誼上講,還是從政治态度上說,王安石變法之前,司馬光與王安石都十分和諧與一緻。當時的所謂嘉祐四友,就有王安石與司馬光。倆人時常相聚交談,以詩唱和,以文會友。從主張改革時弊的文論奏章中,我們可以看到倆人的政治觀點基本相同。即使是宋神宗起用王安石,準備推行新法之初,司馬光還對王安石抱有好感。有人攻擊王安石時,司馬光并不贊成,認爲是言過其實。

司馬光忽然激烈反對王安石變法,在于司馬光認爲王安石新法“與民不利”。變法之前,王安石提出了發展生産的主張和意見,但是,變法開始之後,王安石實際上把發展生産放在次要位置,而急于解決财政困難問題。北宋中期盡管稅收數倍于國初,但由于冗兵、冗費和冗官等的巨額開支,造成了國庫空虛,入不敷出的嚴重局面。宋神宗即位,碰到的難題首先就是财政困難。他曾召集王安石、司馬光等,詢問如何解決财政困難。司馬光回答,首先應該節省朝廷開支,注意節流,如皇親大臣的大量賜物,就可以省下來。王安石不同意這種看法,他提出節省開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而應該從理财上着眼。王安石所說的理财,主要意思就是想方設法增加朝廷收入。而要增加收入,必然要增加對地主與農民、商人、手工業者的稅收或變相稅收。司馬光當場激烈反對王安石的這種主張。他說:天下财物百貨,是有限的,不在老百姓手裏,便在政府手中,如果增加稅收,就是侵奪百姓财富,造成民窮國富,王安石并沒有聽進司馬光的意見,而是在變法實踐中,果然用各種辦法,加重了地主、農民等的負擔,從而解決了财政困難。這就使司馬光與王安石的矛盾與鬥争,越來越激烈尖銳,直到兩人由莫逆之交,發展到互相攻擊,最後變成老死不相往來的政敵。

王安石的新法有有利于發展生産的一面,也有不利于發展生産的一面;有有利于農民的一面,也有不利于農民的一面。司馬光所看到和反對的,大多是不利于生産和農民的一面.例如當時争論最激烈的青苗法,既有限制豪強大地主放高利貸,殘酷剝削農民的作用,但在發放青苗錢時,确實要收取農民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甚至成倍的利息。司馬光其實并不反對打擊與限制富豪的高利貸,而是反對向農民收取如此高的利息.他一再說,向農民發放錢糧,可以用常平倉的辦法,不取或少取利息(可以收百分之十的利息)。其次是免役法.司馬光早就主張改差役爲雇役,王安石的免役法與司馬光的主張大體相同。那麽,司馬光爲什麽又反對免役法呢?原因是免役法要向原來不服勞役的下戶即農民及其他人,收取不少數量的免役錢。司馬光認爲這一政策,地主富豪有錢,可以應付,而貧民沒有錢,窮于應付,加重了他們的負擔。再次,是市易法與均輸法,司馬光認爲這是與商人争利,不利于商品流通。最後是保甲法,司馬光認爲這會使農民不安心種地,而去練兵習武。由此可見,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是從其愛民,寬民和重農思想立場出發,反對新法中的苛民與傷農方面。把司馬光說成是站在豪強大地主立場上,頑固地反對限制豪強大地主利益,恐怕是不準确,不全面的。

另外,對于王安石在變法中的具體作法,司馬光也有意見.主要是王安石“求治太急”,不夠穩重,犯了急躁冒進的毛病.還有是用人不當,用了呂惠卿這樣有才少德的“小人”。這些,司馬光在給王安石的三封長信中,都作了詳細的說明,說了自己的看法。然而王安石始終沒有接受與改正。

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應該給以客觀的,公正的評價。他反對新法中不利于農、工、商業發展的一面,他反對王安石某些作法欠妥的一面,必須加以肯定.以王安石變法劃線,不加具體分析地一概把反變法派加以否定,并且加上大地主階層的頑固派、守舊派的帽子,是不公正的.實際上,圍繞變法與反變法的争論與鬥争,既不是要不要改革之争,而是改革什麽,如何改革之争.這場争論,見仁見智,互有短長.他們是站在同一立場上,都是想爲鞏固和發展宋朝的封建地主政權服務。由于在如何才能鞏固地主政權方面,出現了意見分歧,所以導緻了這場争論與鬥争。全盤肯定王安石變法,把它說成是代表中小地主階層利益,說成是從發展生産着眼推行新法,是片面的.全盤否定王安石變法,把它說成是搞亂了天下而又害國害民,恐怕也是片面的。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本來應該是有利有節的,然而,由于司馬光看問題帶有片面性,加上朝野反對變法之聲越來越高的影響,他也就越來越走向偏激,以至誇大了新法的錯誤和缺點,犯了形而上學地否定一切的錯誤。真理再向前跨一步,确實會變成謬誤.象農田水利法與保馬法等,司馬光是可以不加反對的。然而他卻盲目地反對了。今天,如果我們把司馬光同王安石在九百多年前的分歧與鬥争,說成是兩條路線、兩種世界觀的鬥争,也就過分了。

自從王安石第二次罷相之後,新法逐漸變化,變成單純地爲了增加官方收入。因此,新法的法令不但推行困難,而且一部分已經名存實亡,實際上已經廢除了。盡管如此,我們也不必原諒司馬光晚年所犯的錯誤。是的,廢除新法已是大勢所趨。但是,實行新法需要慎重、穩妥,廢除新法也需要穩妥、慎重。蘇東坡曾經勸告過司馬光:“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這一忠告是多麽地深切而有遠見。但是,固執的司馬光誰的話都聽不進去。他自認爲廢除僅有的免役法、青苗法、保甲法,決不可以慢慢來,而應該像救火、救落水者那樣迅速、及時。這就使他最後犯了與王安石相同的急躁病,迫不及待地付諸實踐了。後采成爲著名奸臣的蔡京,善于投機鑽營,他鑽了司馬光性急如焚的空子,在開封府五天之内就廢掉了免役法。司馬光自己清楚,他在世的時間不多了。他要抓緊時間。更主要的,他認爲新法已經成爲害國害民的弊法。廢除弊法,是不必等待的。他有良好的動機與願望,卻沒有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

司馬光對待少數民族及其政權的立場和态度。無法擺脫漢族中心觀和中原王朝正統觀的影響。但是,他的進步之處,在于承認契丹族、黨項族等當時的少數民族,可以有自己的獨立和自由。司馬光希望漢族統治少數民族,然而,他認爲這種統治,既不應動辄用武力征服,更不應把少數民族當作奴隸。司馬光認識到,當時我國北宋和契丹、西夏三分天下,宋朝既沒有力量,更沒有必要急于求得統一。因此,司馬光主張對待鄰國,必須采取和睦親善的政策,而不能任意訴諸武力.他提出“交鄰以信”,就是要以宋朝的威望,大國的氣度,去感化遼國和西夏,使他們佩服宋朝。自然,司馬光清楚,即使如此,鄰國還有可能犯宋,這就同時必須加強戰備,鞏固邊防.而鞏固邊防,不在于擴軍,而在于選擇好将帥,加強操練.這些看法和主張,應該說是附合客觀實際的,也是基本正确的.從這一指導思想出發,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期間對西夏的戰争.司馬光認識到戰争有百害而無一利,是勞民費财之舉.所以,在他任相時,将變法期間侵占西夏的領土,應西夏的要求,還給了西夏.如果把這種主張和作法,稱之爲賣國和罪行,是不恰當的。且不論在今天看來,西夏和遼國都是中國曆史上的封建政權,就民族和國家而言,宋朝有權建立以漢族爲主的政權,契丹和黨項族也有權建立自己的政權.既然已經建立了政權與國家,就可以而且應該睦鄰相處.西夏或遼國進犯宋朝不對,宋朝進犯西夏或遼國,難道就是正義之師司馬光并不主張對西夏妥協、退讓或投降,他曾經積極參與過對西夏的防守.他所反對的,是宋朝進犯西夏。把王安石稱爲企圖統一中國的英雄,而司馬光則被誣爲投降路線的代表,事實上,王安石等好大喜功地主張對外戰争,中國并沒有統一,反而由于戰争而損失了無數人力物力,帶來了嚴重的後遺症。主張戰争未必都是英雄,堅持和平未必都是賣國。我們不能跟着宋代人的大漢族主義和中原王朝中心觀跑,而應有客觀而科學的分析與評價。

史學大家

司馬光一生的成就,與其說在政治方面,不如說在學術、著作方面。他的著述之多,使人爲之傾倒。除現存的《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八十卷外,還有《灤水紀聞》三十二卷,《稽古錄》二十卷,《通鑒節要》六十卷等等,這就在宇數上超過了《魯迅全集》。如果加上《資治通鑒》那麽,可以說司馬光著述之豐,真可謂前無古人了.《資治通鑒》是司馬光主編的不朽之作,共二百九十四卷。這部編年體中國通史,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後周世宗顯德六年(959年),記述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曆史.在中國史學史上,該書的成就,地位和作用,無與倫比,在世界史學史上,也首屈一指。研究中國史,了解中國史者,不可不讀《資治通鑒》。

司馬光早就想編一部簡明系統的中國通史,苦于沒有機會和時間.在和王安石政見不同、難于合作的情況下,司馬光退居洛陽,通過編纂史著,從曆史的成敗興亡中,提取治國的借鑒,“使觀者自責善惡得失”。應該說,司馬光着史,是其從政治國的另一方式。早在宋仁宗嘉佑年間(1056年~1063年),他曾與劉恕商量說:“餘欲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韓趙魏爲諸侯,下訖五代,因丘明編年之體,仿荀悅簡要之文,網羅舊說,成一家之言。”這說明他30多歲時,已醞釀出《通鑒》的規模。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首呈《曆年圖》25卷,二年後又呈《通志》八卷,說明他在政事活動之餘,已進行撰寫。他的著史得到宋英宗、宋神宗的稱贊、支持,宋英宗同意他設立書局,自擇官屬,神宗以此書“鑒于往事,有資于治道”而命名爲《資治通鑒》,并親制序文,以示重視。除了允許其借閱國家所有的圖書資料外,神宗還将穎邸舊書3400卷,賞賜給司馬光參考。修書所需筆、墨、絹、帛,以及果餌金錢之費,盡由國家供給,爲他提供了優厚的著書條件。

司馬光著史,還選取了劉恕、劉觸、範祖禹等人做爲助手,他們既是當時第一流的史學家,又與司馬光在政治、史學上觀點一緻,故能在編書中各顯其才,通力合作。《通鑒》的成功,與他們的努力分不開,但最終使《通鑒》達到光輝頂點的,還決定于主編司馬光的精心著述。正如劉恕之子劉羲仲所說:“先人在書局,隻類事迹,勒成長編,其是非予奪之際,一出君實筆削。”

《通鑒》的編寫,大緻分三個步驟:一、排列叢目;二、編寫長編;三、删改定稿。一二兩步,在主編指導下由助手完成,第三步則完全由主編一人完成。全書的發凡起例由主編拿出後,編寫過程中的具體方法和原則,司馬光強調了以下幾個方面:一、嚴格的選材。叢目、長編的取材盡量廣泛,提出“甯失于繁,毋失于略”,所選史料内容則着重在國家興亡、政策得失、君臣道德等方面,目的在提供治國借鑒,反映生民休戚的情況。這樣,所收史料除正史之外,諸如稗官野史、百家譜錄、總集别集、傳狀碑志等總數不下300多種。長編長達650O多卷,3000多萬字。

二、精心的考異。隻有真實才有價值,隻有有價值才能具備借鑒作用。任何史家著史都要對史料進行考異,而司馬光除将考異所選史料收入正文之外,又将各種不同的說法和鑒别理由加以逐條說明,著成《通鑒考異》30卷,與《通鑒》一起奉上。由于考異中“抉擇幽隐,校計毫厘”的嚴謹态度,大大增強了史著的可靠性、真實性,《通鑒》以信史著稱,離不開《考異》的輔翼作用。而這種著史方式,爲後世史家沿用,清代以考證史實見長的乾嘉學派,正是沿着這條路子發展起來的。

三、編制目錄。《通鑒》記載了16個朝代1362年的史實,是一部總計294卷的長篇巨著,爲翻檢方便,于修史同時編寫《通鑒目錄》30卷,我國古代編年體史書因按年紀事,故沒有篇目,不作目錄,隻是以年檢索。司馬光突破這種舊例,分三部分将年表、帝紀、曆法、天象、目錄、舉要、索引集于一塊,開創了編年體史書多功能目錄的新體例,使《通鑒》體更臻于完善,将我國的曆史編纂學推進到了新的水平上。

四、完善史體。編年體記事簡明扼要,但受時間限制使史事拖沓割裂,不易反映全貌。司馬光注意吸收紀傳體的優點,爲交待前因後果,大量采用連載、主載、附叙、追叙、補叙等寫法,帶有以事件爲線索組織材料的性質,表現出突破編年體,醞釀紀事本末體的趨勢,對南宋袁樞編纂《通鑒紀事本末》一書,有啓迪先導之功。這一改造,使古老的編年體例煥發了新的生命力,後世仿作接踵以起,形成了一個從古至今的編年史書系統。這一系統中,《通鑒》以通史成書,便幹“探明變化之由,尋求演變之迹”,與唐宋以來社會上“主通明變”的思潮相吻合,也與“資治通鑒”的目的相一緻。

五、加工貫通。集體寫書,由于手筆不同,風格各異,容易産生割裂駁雜的現象,但《通鑒》的語言風格如出一人之手,渾然一體,毫無雕琢彌縫的痕迹,這正是司馬光精心改編和加工的結果。有着深厚文字功底的司馬光,尤長于叙事,款款寫來,原委了然,文字優美而質樸,格調古雅渾厚而又簡潔曉暢,真可謂别具匠心,自成一體。有許多場面和人物描寫,已成文學史上的名篇,而大型戰争如赤壁之戰,淝水之戰的叙述,更是勝炙人口,引人入勝,超越了所有其他史書的記載,成爲曆史散文的上乘。

六、撰寫附論。我國史家借論贊以寓褒貶勸戒之意,已成傳統。司馬光在《通鑒》一書中附論,不僅數量多,而且篇幅長。全書附有180多篇,80多篇援引他人之論,其餘全爲親手撰寫。所論多爲治亂之因,君臣之道,是在以往所寫史論與奏疏基礎上,因史事而發揮,就時事而議論。字裏行間,充滿着匡輔的誠意和情感,寓褒貶臧否于其中,體現出因事勸谏的良苦用心,無論是民族問題還是用人原則,都針對現狀提出了革除弊政的曆史借鑒,具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更具匠心的是,這麽多的附論,與《通鑒》的内容取舍編排,竟是這樣的渾然一體而不可分割,成爲貫徹“資治”這一著史目的的點睛之筆。詳實、體例精善、叙事生動、議論深刻、文風質樸的史學巨著終于完成了。主編司馬光所耗費的心血是難以估量的。在《進通鑒表》中,他說:“研精極慮,窮竭所有,目力不足,繼之以夜。”有人見其殘稿堆積有兩屋之多,皆蠅頭小字,字字端謹,無一字潦草。書成之後,66歲的司馬光,已是“骸骨癯瘁,目視昏近,齒牙無幾,神識衰耗,目前所爲,旋踵遺忘”了。所以傾畢生精力于此書,還在于寄托其治國的熱望,他懇切地希望皇帝通過觀覽此書,能夠“鑒前世之興衰,考古今之得失,嘉善矜惡,取是舍非,是以懋稽古之盛德,跻無前之至治,俾四海群生,鹹蒙其福”。這樣,他也就“雖委骨九泉,志願永畢了”。這不正說明了他著史是從政治國的另一方式嗎?

《資治通鑒》這部巨著便以十九年的時間完成了。客觀條件雖好,但決定于主觀努力。司馬光的修書精神,可以和司馬遷相比美。爲了修書,他常常拒不見客.爲了修書,他“日力不足,繼之以夜”,每天挑燈夜讀,黎明即起。他和其助手的看書之多,後人爲之歎絕。他們實事求是的嚴肅治學精神,爲人楷模。據說光是編寫《資治通鑒》的草稿,就堆滿廠兩間房子。正是這種可貴的精神與毅力,才使《資治通鑒》于元豐七年(1084年)完成。這時,司馬光已經到了烈士暮年,雖然壯心未已,卻精疲力竭了。不過,他并不後悔把自己的畢生精力.“盡于此書”,反而欣慰自己“雖委骨九泉,志願水畢矣”。實現了自己的理想.雖死而無憾了。

廢除新法

司馬光雖熱心于治國,但由于政見不同而未能有更多直接參與政事的機會。要不是宋神宗病死,要不是王安石變法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司馬光本來會安居洛陽著書立說,直到謝世.司馬光在洛陽寫了十多年書,但是因爲他反對新法出了名,一些保守的官員都很記挂他。他雖然口口聲聲說不談政治,但是許多人還把他當作“真宰相”看待,連普通百姓也知道洛陽住着一個司馬相公。

高太後臨朝執政,把司馬光召回朝廷,司馬光已經是又老又病了。但是,他反對王安石新法卻絲毫不肯放松。他一當上宰相,第一件大事就是廢除新法。有人勸阻他說,神宗剛剛去世,馬上把他的政治措施改掉,總不大好吧!司馬光氣呼呼地說:“先皇帝立的法度,好的自然不要去改動,像王安石搞的那一套,卻是害民的事,爲什麽不能改?再說,現在高太後執政,高太後是神宗的母親,做母親的改動兒子的主張,有什麽不可以?”就這樣,他不顧許多官員的反對,到了第二年(1086年),就把王安石建立的新法一古腦兒廢除了。王安石聽到這個消息,當然十分生氣,不久就郁郁不樂地死去。而司馬光的病也越來越重,在同年九月咽了氣。司馬光死後,贈太師、溫國公,谥文正。元祐元年,司馬光所進《稽古錄》20 卷,寫自伏羲至宋英宗治平四年,這是一部簡要的編年體通史。同樣這本書也貫穿司馬光的觀點。朱熹指出:“溫公之言,如桑麻谷粟,其願忠君父之志,更曆三朝,然後成就。”又說:“小兒讀了‘六經’了畢,即令接續讀去亦好。”對易學等經學研究和在老子、揚雄等諸子研究方面,司馬光都是有成就的,在理學上有重要的地位。但他與二程的觀點有一些差異。司馬光重史亦重經,與理學家的經細史粗說不同。全祖望在《宋元學案·涑水學案》評論說:“小程子曰:‘閱人多矣,不雜者,司馬、邵、張三人耳。’故朱子有‘六先生’之目。然于涑水,微嫌其格物之未精。”

元祐九年(1094年)四月,宋哲宗親政,改元紹聖,表示要紹述新政。紹聖年間,一反元祐年間所爲,司馬光雖已離開人世,也逃不脫受懲罰,被奪谥、追貶。甚至有人主張毀《資治通鑒》闆。宋徽宗崇甯元年(1102年),蔡京擅政。九月,将司馬光等 120 人的名字刻石,立爲“元祐奸黨碑”。崇甯三年(1104年),又擴大爲 309 人,入碑籍者皆受迫害。兩宋政壇上風波疊起,司馬光受到牽連。論政見,司馬光是守舊型的曆史人物,但他的政治主張, 特别是關于邊事方面的意見,有值得肯定的地方。其著作甚豐,後人編爲《溫國文正公文集》。

元祐元年(1086年)秋,這位我國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曆史學家,與世長逝。噩耗傳出,人們爲之罷市,萬人空巷地前往送葬,争相購買他的畫像。在靈柩送往夏縣時,送葬之“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親。一個封建社會中的宰相,能得到民衆這樣廣泛真誠的悼念,實屬罕見,也是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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