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憋了一口氣,也開始不搭理張老棍,張老棍估計自己也感覺到了,于是兩人再在路上見面,連招呼都省了,直接擦肩而過。
說真的,自打當上這英雄又有了新自行車後,張老棍的新生活簡直跟坐了順風船似的一路暢通,不但少婦大嫂們喜歡他喜歡得不行,就連一些平日裏不愛搭理他的大姑娘也有意無意的跟他搭讪,尤其是把頭臉一洗,再把宋恩禮給的棉布棉花做成新棉襖一穿,那家夥俨然一家境良好的帥小夥兒。
所以那個不可一世的李芸,他還真就沒時間沒精力去搭理,再者最近他正忙着收拾張梅花替宋恩禮出口惡氣。
張梅花雖然叫知青辦給強行送回來了,但因爲偷東西的事被徹底攆出知青點,大隊幹部又不願意再管她,便索性也給丢到了張老棍那個快被改造成土監獄的家裏。
住的地方是解決了,可問題是吃的問題沒解決。
下地幹活一樣不能少,簽的那份不要口糧的證明卻再也撤銷不掉。
無奈之下,她隻得用自己随身帶來的行李跟張老棍換吃的,一天倆糠菜團子,眼瞧着也快頂不住,大隊裏又沒人幫她,這不就隻能又求到張老棍頭上。
張老棍馬上去請示宋恩禮,宋恩禮還在睡回籠覺,隻有蕭和平一人坐在院子裏處理那件已經硝制好的皮子,他便把這事兒又跟蕭和平說了,“四哥你說咋辦吧,你說咋辦我就咋辦,鐵定不能叫欺負咱嫂子的小婊子好過。”
蕭和平反手一指隔壁小院。
張老棍一拍腦門,“還是四哥厲害!”
蕭和平笑笑,“這是你自己琢磨的,跟我有啥關系?”
的确啊,他隻是指了指,又沒說話,就像上回,他隻是給了盒火柴啥也沒說,可張老棍就是佩服蕭和平佩服的不得了。
不叫的狗咬人才狠呢!
這話雖然不好聽,反正就那麽個意思。
張老棍走後沒多久,宋恩禮伸着懶腰從屋裏出來,“皮子弄好了沒,都晾了這麽些天了,娘說晚上就給我做新襖子呢。”
“好了。”蕭和平将皮毛上用作清潔的面粉撣去,輕輕一抖,一張完好如初的兔皮出現在她面前。
一共七張,到時候做裏子的時候直接拼接上。
“估計會很暖和。”宋恩禮高興的把皮子抱進屋。
前兩天飄了點小雪花,所以她一直穿着王秀英給做的新棉衣棉褲沒勇氣脫,走起路來圓滾滾一隻,異常可愛。
“剛才郵遞員送來信,盛利出任務受了傷,我打算去一趟省城探望,順便打聽打聽咱這結婚報告啥進度了再把工資領一領,我都好幾個月沒領工資了,票證攢了一堆,到時候讓你買個夠。”蕭和平跟進屋。
宋恩禮有點擔心,“那你這腿咋辦?這都從夏天裝到冬天了,不會一回去就讓你上班吧?”
她抱着蕭和平不肯撒手,“我不要你去上班,我要你在家陪我。”
雖然部隊并沒有催,但宋恩禮心裏一直不踏實,時間越長她就越不踏實,生怕哪天一覺醒來蕭和平就跟之前似的連招呼都沒打就回省城了。
每天形影不離的過了幾個月,這突然說分開就分開,她還能适應一個人的日子嗎?
蕭和平也舍不得,他比宋恩禮還想留在她身邊,可這都已經過去三四個月,再裝下去未免不像話,師長有心讓他借這個機會好好休息一陣子,但眼下盛利受了傷,他那顆熱血沸騰的心又蹿起來了。
他的戰友們都在出生入死,他卻躲在媳婦懷裏玩物喪志,實在有虧這身軍裝。
“這次回去我就打算銷假。”
“……”這麽突然……
宋恩禮覺得她承受不住,好好的說走就走,早知道她就不給盛利寄啥完犢子果醬了。
“蕭和平,要不就再養幾個月吧,起碼也得在家把年過了,等明年再去省城,說不定到時候咱倆已經結婚就能一塊兒去省城。”
“傻姑娘不是,我又不是一去去一年,頂多一個月我就能回來一趟,咱們很快就能見面,你要是想我也可以上省城看我,再說一結婚你就能跟我去省城,這種兩地分居的日子不會持續很久。”
“那要不我在省城找個工作,這樣就能天天跟你呆一塊兒,蕭和平我不想跟你分開,一天都不想。”宋恩禮順便試探道。
蕭和平馬上反對,“不行。”
“爲啥。”
“累着你咋辦。”
“說得好聽。”宋恩禮不高興的哼了聲,“你不就是希望我留家裏給你生娃嘛。”
“生娃晚上就夠了,我隻是不希望我媳婦過得這麽辛苦。”
“反正我不管,我不讓你走。”宋恩禮擋在衣櫃前。
隻要一想到蕭和平走後冷冰冰的炕,以後再也沒人一起看書聊天一起吃飯睡覺,她就受不了。
“我又沒說今天走。”蕭和平揉揉她的頭,“明天你跟我一塊兒上省城,給你買了衣裳我再把你送回來。”
“我不要衣裳,我隻想跟你在一塊兒。”
“聽話紅旗,你是軍嫂。”
“我不要。”
在蕭和平要回部隊的事情上,宋恩禮表現得異常固執。
她知道她不懂事,但她就是想跟蕭和平在一起,那種一分鍾都不想分開的感覺不會有人能與她感同身受。
爲了能讓蕭和平妥協,她幹脆與他鬧冷戰,一上午不跟他說話不理他,甚至連蕭和平要去省城看盛利都不願意放行。
因爲這一走,就意味着他們倆以後再也不能像這幾個月似的形影不離,哪怕以後她随軍,大部分時間蕭和平也是在工作而不是跟她在一起。
中午王秀英回來做午飯,一進門就感覺到氣氛不對勁,已經有經驗的她馬上把宋恩禮叫到竈間讓她幫忙生火,順便問問到底咋回事。
宋恩禮沒瞞她,“蕭大哥要銷假回部隊,我讓他過了年再去,這傷筋動骨可大可小當然是好利索了再去,他不肯。”
聽說老兒子要回部隊,這回輪到王秀英反對了,她一嗓子把蕭和平吼到竈間,“老四啊,我看要不你還是複員得了,随便上公社整個啥幹部當當養着媳婦生個娃就挺好,你說你都爲國家出了這麽多年力了,也足夠了。”
“娘,我是個軍人。”蕭和平沒說出口的是,除了對這個職業的熱愛,他也需要這份工資養家糊口,他不願意媳婦再從娘家拿東西,他的男性尊嚴不允許,他更怕老丈人會嫌他沒用不讓媳婦跟他在一塊兒。
所以他得努力工作多掙錢,用自己的能力讓媳婦過上好日子,
可是僅這一句,已經讓王秀英和宋恩禮無從反駁。
是啊,他是軍人。
在家呆的久了,太久沒看他穿軍裝,宋恩禮差點隻把他當成一個簡單的丈夫簡單的男人,可是他的職業注定他無法像其他男人似的每天在家裏陪着她。
“你答應我不管啥情況下都必須先保護好自己。”這算是妥協。
蕭和平忙答應,“一定。”
“我去給你收拾行李。”宋恩禮起身回屋,王秀英推了蕭和平一把,他又追上去。
“我明天跟你一塊兒上省城,你就不用送我回來了,一來一去也怪麻煩的,我自己能回來,等有假期你就回家陪我。”省城比江源縣氣溫要稍微高點,不過肯定也暖和不到哪兒去,宋恩禮怕蕭和平凍着,便把剩餘的一套秋衣秋褲和毛衣給他裝上。
他帶來的還是夏天的軍裝,這個天氣已經穿不了,宋恩禮拿出那套還沒開穿的黑色羊絨呢中山裝讓他明天穿,反正到了部隊就有冬天的軍裝,其餘的衣裳她就沒讓他多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