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三妹權當自己沒看見她,吩咐那大姑娘,“春兒,叫娘。”
王秀英認識這姑娘,陳招娣剛過門的時候她到蕭家來過,是吳三妹她老哥家的老閨女,長得倒是盤靓條順,還念過小學,隻可惜眼界太高看誰也看不上,這不一拖就拖成了老姑娘,今年都二十有三了。
“幹啥,你老吳家人死絕了要把閨女送人?這樣,你打我們家這門出去,沿着大路一直走到頭,看看村尾那戶人家他要不。”
“呸!”吳三妹啐了一口,“你才跟那老光棍配!我可告訴你,我們家春兒那是個能生大胖小子的主兒,我老哥家光兒子就有六個,兒子生兒子,那是好種!你也别跟我這兒耍能耐,要不是看在老二叫我一聲娘的份兒上,我還不能這麽照顧你們家!”
吳三妹來之前可是仔細盤算過。
陳招娣嫁到蕭家這麽多年,一個帶把的都沒生出來,所以蕭家人才不待見她,連帶着她這個當娘的也不受待見,這麽些年半點好處也沒拿回家,要是換成吳小春,那可就不一樣了!
首先吳小春就比陳招娣會來事兒,到時候把兒子一生,蕭家這家還能不由她來當?而作爲吳小春的老姑,她咋着也能撈到點好!
再說她可是跟這老侄女都說好了,隻要吳小春能嫁進蕭家,禮金全部歸她!
至于陳招娣這傻子,随便再找個老光棍老鳏夫嫁了,多多少少還能再換點,兩全其美!
她又說:“我可是聽說了你最近正托花姥四處打聽,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也不要你三十六腿啥的,給個五百塊錢再弄個幾百斤糧就成,不過以後逢年過節的咋着也得到我們家走動走動,畢竟春兒也算我半個閨女。”
王秀英差點被氣笑,“你知道現在是啥年代不?來來來,老二媳婦,你自己跟你娘說說,罵她我都嫌費事兒。”
陳招娣委屈的抹着眼淚,說話直抽抽,“娘,這事兒,這事兒它也不能怪我娘,我爹的病一直不見起色,我娘一個人照顧倆,要吃要喝還得給我爹看病,她也不容易,要不你借點錢給我娘吧,你看咱家糧倉裏都快裝不下了……”
其實這事情早在幾天前吳三妹就找陳招娣商量過,當時是想叫她自己提出來,隻是陳招娣一直猶猶豫豫的沒說出口,這不她就自己找上門來了。
王秀英一個大嘴巴子過去,“記吃不記打的東西,滾!”
甭管表姐還是表妹,她一個也不想要!
“娘……”陳招娣捂着臉,傻眼了。
“别再叫我娘,我沒你這樣胳膊肘往外拐的兒媳婦!也勸你娘趁早死了這條心,你們家的閨女甭管親的表的堂的,我甯可老二打一輩子光棍都不會要!還有我告訴你,在我這兒可沒啥閨女小子的分别,除了老四他兩口子生的,其他人就是生頭豬我都沒意見!”
王秀英讓丁俊蘭去叫來蕭建軍和王寶生。
蕭建軍跟陳招娣并沒有登記扯證,隻是事實婚姻,所以寫個書面離婚證明就好了,到時候再讓王寶生做個證人。
“就你們家老四那缺德的兩口子還想抱兒子,斷子絕孫吧你!”吳三妹恨恨的罵了句,丢下兩人趁亂就溜了。
她是真沒想到王秀英會把事情做那麽絕,要是陳招娣被趕走,吳小春又沒能進門,那她豈不是雞飛蛋打?
很快,王寶生和蕭建軍趕到,宋恩禮也跟着一塊兒回來。
王秀英一把推開院門,自己端了把凳子坐院裏,叫宋恩禮從她的工分本上撕張紙來給她,“離婚,馬上寫證明,讓這蠢貨滾回她娘家去,省得成天怨恨咱們家不養活她娘家!”
“姐啊,你這又是幹啥,老二跟他媳婦都四個娃了,還折騰啥啊!”
“你少多嘴!”王秀英把王寶生吼了一頓,非逼着蕭建軍寫。
敢咒她老兒子斷子絕孫,她非叫姓吳的不得安生!
蕭建軍不敢去接那張紙,他識幾個字,要是接過去,恐怕這婚是離定了。
雖然他很聽他娘的話,可畢竟跟陳招娣做了這麽多年夫妻,沒感情也有親情。
老舅這兒行不通,他隻能把求助目光投給宋恩禮。
四弟媳的話比四弟還管用,他老娘最寵的就是這個兒媳婦。
這種事情,宋恩禮咋勸?
她向來不愛跟王秀英唱反調,因爲她知道王秀英是個足夠開明的婆婆,如果不是真的把人惹毛了,王秀英絕對不會說出要蕭建軍離婚這樣的話。
“你看紅旗幹啥,那是你們家的事兒!”王秀英一句話堵死。
陳招娣比别人慢半截的腦子終于轉過彎來,撲騰一聲跪下,“娘啊,娘我錯了,求求你别把我趕出去,以後我再也不敢了!”
王秀英隻當自己聾了瞎了,任憑她咋磕頭也不搭理。
陳招娣就一直跪着,跪到蕭和平從白針山回來還沒敢起。
王秀英怕餓着小兒媳和老兒子,早早去竈間準備午飯,她不開口,蕭建軍也不敢走,白白浪費了半個上午的工,吳小春更是不肯走,她是鐵了心要嫁進蕭家過好日子,好不容易做通老姑的思想工作把她帶來,堅決不會半途而廢!
王秀英在竈間直罵瘟神。
前陣子故意不做陳招娣的飯,就是爲了讓她長點記性,結果人倒好,頓頓摳閨女碗裏的飯還賴炕上不肯下地,今天這一下鬧的又給耽誤這麽些工,再讓這瘟神在自家待下去,來年怕是要負日值了。
“我媳婦呢?”蕭和平無動于衷的掃過三人。
這個點,他的懶媳婦應該已經在家等飯吃了。
蕭建軍看到他頓時跟看到救星似的,“老四,娘非要我跟你二嫂離婚,我這兒是一點辦法沒有,你趕緊幫着勸勸。”
“娘可不聽我的。”
“娘最聽你的,算二哥求你了,趕緊去吧!”蕭建軍把他往裏推。
蕭和平本來是真打算替蕭建軍說句好話的,隻可惜一看到坐在竈台後捧着個烤紅薯直颠來倒去的小媳婦,啥也忘幹淨了。
“我托盛利給你買的衣裳應該今天下午能到,待會兒吃過午飯我領你去郵電局取。”
“你給我買衣裳了!”宋恩禮欣喜不已。
雖然這年代的衣服不好看,可好歹是蕭和平給她買的,隻要蕭和平給她買的,哪怕是塊破布她也高興。
“還有鞋。”蕭和平把她手裏的小紅薯拿過去,三兩下給她剝好,用筷子穿上,“給。”
宋恩禮把紅薯推到他面前,“先賞你吃一口。”
“甜。”
其樂融融的小兩口并不知道,就在不久前,從蕭家落荒而逃的吳三妹已經在公社裏給他造了個“生不出娃”的謠!
于是一夜間,蕭和平的傳說又從“克妻”變成了“沒有性?能。”
一個男人如果沒有性?能,等于就是個廢人,不明所以的社員們每每看到他跟宋恩禮,以及宋恩禮許久不見動靜的肚子,便習慣性報以或是同情或是嘲諷的目光。
脖子上一直挂着破鞋不允許摘掉的劉芬芳下地幹活聽到社員們偷偷議論這事,總算徹底放棄了蕭和平。
都幹不了那事兒了,再能耐要來也沒用,還不如個張老棍!
說實話,雖然每次跟張老棍做那事都被弄得夠嗆,但不得不說,回味起來竟還是讓人想得慌。
劉芬芳下意識擡頭去尋找張老棍的蹤影,卻無意中瞥見那個戴着眼鏡的高個子男人,好像叫啥周振興。
看上去真是又有文化又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