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你去巴黎了?”靈隐剛下班,正打開約花花出來吃午飯。
哪裏知道花花正站在巴黎最時尚的一條街,和幾個女模特吃吃喝喝,玩得好不開心:“嗯,靈哥,你自己吃午飯吧,不用等我。”
靈隐聽到電話裏不斷傳來女孩子的笑聲,皺着眉頭,音色沒變:“怎麽忽然到巴黎去了?也沒有跟我說一聲。”
“有時裝展,本來我是要參加的,但最近心思不在這上面所以沒參加,”花花換了一隻手拿手機,心情非常好:“不過我打算來觀摩觀摩,看看别人的作品,晚上我就會回去的,所以覺得沒說的必要。”
花花帶走了毛毛,此刻毛毛就在他腳下歡快的跳腳。
從巴塞羅那到巴黎,他坐魅世的飛機才一個小時,非常的方便,民航都要兩個小時呢,花花覺得實在沒必要打招呼,上午來巴黎,傍晚回去,正好趕上和靈隐一起共進晚餐。
“那你自己一個人在外面凡事要小心。”靈隐囑咐了幾句,挂斷電話,立刻撥打電話叫人到巴黎去,花花一個人在外面他怎麽放心得了,若是再遇到有人對他吐口水什麽的,而他身邊又沒有人,靈隐簡直無法想象。
總覺得他不在花花身邊,整個世界都是要拐走小羊的狼外婆。
花花遛着毛毛,收起手機,繼續和七八個名模一起逛街。
“花花,爲什麽你不在這條街上開一家時裝店呢?如果你開家時裝店,我一定每周都來光顧,我現在都買不到衣服穿。”
“對啊,花花,别的設計師都會在這條街上開家時裝店,我真想看到你的店也坐落在這裏。”
幾個明模你一言我一語,真心打動了花花,他想了想:“你們覺得我在這開家店不錯?不過我不喜歡随大流,也沒時間經營搭理,我喜歡随心所欲的生活,不想被一家店束縛住手腳。”
“爲什麽不呢,又不需要你自己來經營,如果花花願意,我們來合作怎麽樣,我負責經營,隻要花花提供你的最新時裝。”
花花想了想:“我考慮考慮。”
這天夜裏,回到家,花花在睡前竟然真的認真考慮起來。
“靈哥,我想在巴黎開一家屬于我的時裝店。”
靈隐放下手中的書,點頭:“不錯啊,你想好了就去做。”
“你也覺得不錯?”花花心思搖擺不定:“但是開店很煩的,我以前也有過這種想法,但是一想到很煩又打消念頭了,我哥也不支持我太累,他隻要我會給他做衣服就行。”
“那你想不想呢?”
“今天有幾個模特跟我提,我忽然就被勾起了興趣,你說我到底應不應該去開一家店呢?我有點心動,又怕麻煩。”
“心動就開吧,具體的事情讓我來給你安排,我們不以掙錢爲基礎,随心所欲一點,開着玩玩,每個男人都需要一份事業,你喜歡就去做,不要有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