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當年和小楚分開後,他到達遭遇了怎樣的遭遇;
也不知道當時逃出去之後,他有沒有在這個冷冰冰的小巷裏等自己,是不是等得失望了所以才走掉,最後才會丢失了他。
他什麽都不知道!
那個時候他也隻是個毫無能力的小孩子,受了傷,在醫院裏昏睡了整整三天,醒來的第一刻,掙紮了離開醫院跑到這裏來,再也見不到小楚。
當時他們太小,袁叔叔出事那年,花花才三歲,半個字都不會寫,而他也不過就是五歲,剛剛學習寫字的年紀,當初袁叔叔曾親自教他怎麽寫自己和小楚的名字,他認真記過,卻還是寫錯了字。
那個時候他也無法安排自己的人生,在這個麥當勞後面的小巷等了足足半個多月,等到販賣集團搗毀掉也沒有看見小楚的人影,他無法安排自己的人生,被安排進孤兒院的之後,更是時常來這邊尋找,一條街一條街的尋找,就是再也尋找不到小楚。
他無數次的幻想,有一天小楚長大了,也會和他一樣對相依爲命的靈哥哥念念不忘,會想去尋找,會找到這家麥當勞,哪怕隻是蛛絲馬迹,也一定要找到對方。
這一等,就是二十一年。
“什麽印象不印象,你到底帶我來這個鬼地方做什麽?陰森森的!”花花不自在的左看右看,這裏會不會鬧鬼,像是恐怖電影裏面的場景?
這麽黑,說不定就有什麽樣靈異的東西呢!
“我不喜歡這裏,我要走了。”花花覺得心髒撲通撲通的跳,迫不及待想要離開這鬼地方。
靈隐的眼中劃過一抹失落,他竟然是真的不記得,毫無影響?
“你摸摸這個,”靈隐拉他蹲下來,抓着他的手,撫摸着小巷的牆壁。
花花用力甩甩不開,低吼:“幹嘛幹嘛!摸什麽鬼東西?”
手指碰觸到牆壁,帶來的是冰涼的觸覺,凹凹凸凸的,坑坑窪窪的紋理。
耳邊是靈隐氣息有些紊亂的聲音:“摸得出來這是什麽字嗎?”
“哪裏有字?這麽黑誰看得見啊。”花花心情暴躁的嘟哝,心觸摸着那些紋理,心裏閃過一個畫面,很模糊,他也看不見,也沒在意,恰好一陣冷風吹來,他打了個哆嗦,頓時就覺得這地方真的有點吓人,用力的抽回自己的手,毛嗖嗖的感覺,說:“你到底走不走,你不走就一個人留在這裏,我不想呆在這裏,你不覺得這裏很恐怖嗎?”
靈隐聽到他說這樣的話,心情更加的一落千丈。
他竟是毫無記憶嗎?
也難怪,分别的那年他才剛剛過完五歲的生日,那麽小怎麽能記住很多事,隻是一丁點記憶都沒有,靈隐自己的心裏又接受不了,總渴望他能夠記住自己,哪怕隻記得星星點點,也是好的。
“這裏有兩個人的名字,隻是很多筆畫都寫錯了,所以你估計認不出來。”靈隐隐藏着心裏的失落,說道:“一個名字是我的,一個名字,就是我口中的那個世叔家的妹妹,這兩個名字,當年是我們一筆一劃刻在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