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對小昭與鍾靈道:“菜都上齊了,你們趕緊吃吧,都餓壞了。”
小昭與鍾靈,倒也沒有腼腆,也如江湖兒女一般,大口吃起菜來,委實是餓的有點狠。
箫曉也沒客氣,跟着她們也狠狠吃了好幾口葷菜,略微墊了墊肚子,才舉起碗來:“今日,我們與喬兄相逢,屬實是我們的榮幸,不如先幹了這一碗。”
“好!”喬峰哈哈大笑道,“今日得見兩位,也是喬某的榮幸,再加上這女兒紅的香味,确實比高粱酒要香的多,我早就忍不住想幹了這一碗了。”
段譽也勇氣滿滿的端起碗道:“我也與王弟一樣,覺得屬實是我們的榮幸,幹!”
說完,三人都一揚脖子,咕咚咕咚把一碗女兒紅喝了個幹淨。
女兒紅雖然不如高粱酒度數高,但是十幾度還是有的。
衆所周知,女兒紅是由蒸熟的江米拌上酒酵發酵而成,是糯米酒的一種,雖然喝起來有點甜,但是容易不知不覺喝多。
小二拿上來的如臉盆大的碗,滿上最少能裝半斤的量。
三人一揚脖子,就是一斤半酒下肚了。
先不說口感如何,箫曉覺得,就是喝水,一口氣喝半斤水,就算渴極了,也沒這種喝法的。
記得曾經有次拼酒,一方喝啤酒,一方喝茶水,喝啤酒的硬是把喝茶水的給拼吐了。從那一天開始,箫曉才知道,原來喝酒比喝水能喝的多。
喬峰喝二十斤高粱酒就和玩似的,臉不紅心不跳。
别的不說,就說這二十斤酒肚子怎麽裝的下去,怎麽能做到喝二十斤酒不上廁所!
簡直匪夷所思。
不過區區半斤女兒紅下肚,對喬峰來說,才隻是略微感受下女兒紅的香味。
段譽可就不一樣了,女兒紅也好,高粱酒也好,對他而言,都是沖鼻子的烈酒,初入喉嚨尚好,進了肚子後,但覺有股熱浪在肚子裏蔓延開來,那滋味,仿佛吐口氣都是可以點火。
箫曉看見段譽這副模樣,就知道小王爺酒量還未鍛煉出來,于是給他倒了杯熱茶,并朝他碗裏弄了點菜:“先吃點吧,别到時候喝酒喝飽了,這酒可比菜貴。”
段譽讪讪道:“也就剛喝酒那一會兒覺得難受,現在就好些了。”
“大口吃肉,才能大口喝酒。不吃肉,隻喝酒,就是梁山那邊的好漢也沒這麽幹的。”箫曉道。
“梁山那邊的好漢是?”喬峰一邊好奇,一邊給三個人的碗又滿上。
“額,是我家鄉附近的一座山,那座山叫梁山,山上有一群團夥,都是英雄好漢。他們都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更有一名叫武松的,喝了十八碗烈酒後,用缽大的拳頭,把一頭老虎活生生錘死。想想,真是令人神往。”
小昭在旁邊聽的一頭霧水。
小姐的家鄉不就是她的家鄉,曼陀山莊附近有座叫做梁山的山?山上還有群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好漢?
她怎麽不知道,從來沒聽人說過,也沒聽小姐說過啊。
小姐莫不是在唬人的吧。
想到這裏,小昭偷偷瞧了瞧箫曉,發現箫曉的眼光裏充滿了神往之色,莫非曼陀山莊附近真有座叫梁上的山?
等空閑下來要偷偷去問問小姐才好。
喬峰聽說還有這樣一個地方,還有這樣一群好漢,也不禁露出賞識的神情:“沒想到王弟的家鄉還有這樣的一群傳奇人物,等有空了,去王弟那裏拜訪的時候,一定要帶喬某去見識見識,尤其是那個打死老虎的武松兄弟。”
箫曉哈哈一笑:“一定,一定。”頓了頓,又道,“喬兄,都說英雄重英雄,我看喬兄才是英雄中的英雄。”
“哦?”喬峰面露好奇道,“王弟爲何有此一說?”
“因爲喬兄隻喝酒不吃肉啊,這一桌子的肉,莫非要這兩個小姑娘吃完嗎?”箫曉微笑道。
“哈哈哈!”喬峰仰天大笑,“原來王弟是在調侃我,好好好,那我自罰一碗,然後大口吃肉!”
說完,一口氣就把碗中的半斤女兒紅一口氣幹掉,道了一聲:“爽,好酒!”
然後就着眼前的菜大口吃了起來。
箫曉笑眯眯道:“怎麽能讓喬兄一個人自罰,我也陪飲一碗。”
說完,也一口氣把碗中的女兒紅幹掉,還豪爽的擦了擦嘴唇,裝作英雄好漢的模樣,贊歎道:“好酒!”
段譽在一旁看傻眼了,斯斯文文的王弟,原來竟然這麽能喝嗎?
哪裏有這樣能喝酒的姑娘,之前一定是他看花眼了,王弟怎麽可能是位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