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過來,如果需要移動的距離是一樣的,那自然臂長越長,圓心處移動的弧度就越。
還是那句話,短兵器的優勢在于身形騰挪的活絡,而不是武技使用的活絡。
當然,因爲長兵器‘臂長’太長的緣故,手腕、胳膊稍稍移動,槍尖、刀鋒就會生大幅度的偏轉,所以在駕馭的時候難度更高。所謂‘一輩子的槍’就是這個道理,爲什麽難學、難精?就是因爲作爲手臂的延伸,伸出去太長的關系。
類比一下,其實就是刀叉和筷子的關系。用刀叉的,動作幅度就會變大。當然,不可否認西方貴族的優雅。但是完全統計的話,動作幅度要比用筷子的大很多。
而如果把刀叉的柄加長或是把筷子加長,就會現這個使用的難度會大大提升。但是如果能駕馭的好,甚至隻要手指、手腕動動就能完成吃飯的動作(純理論!)。
當然,這個比較最終還是回到一句話,不外乎就是個人的能耐罷了。短兵器在這種作戰中相對劣勢,但是入門容易,技巧也不是很複雜。而相對來,刀槍棍戟适合在戰場揮,但是想要真正練到家,不縱橫沙場,先先要做到指哪打哪就要好一番修煉。筷子那麽長,外國人初學者都不能指哪夾哪,可見一斑。
言歸正傳,回到眼前的戰局。
裴元慶若是遇上槍法入神的變态,槍法真的稱得上神出鬼沒,一槍刺腦袋,一槍刺腳丫,那應對起來才叫是手忙腳亂。因爲‘臂長’更長,能夠在同樣的時間内移動更多的距離,那麽‘胳膊’較短的應對起來就難免捉襟見肘了。
這也是爲什麽很多演義都要‘丈八蛇矛’,而曆史對槍、槊的定義也是按長度來劃分的。
當然,還是那句話。事情都有兩面性,終究還是看個人的水平,你要槍法不夠精擅,達不到這樣的效果,那就像是羅成對丁延平出手一樣,你要先手出槍,我左手武器架開長槍,右手常去給你一下子,勝負已分。
因爲長槍動作大的關系,刺出去再收回來就要慢一,這個時候被對方貼身過來,那就不好玩了。
而田布卻是以雙鞭對戰裴元慶雙錘,基本上就不存在什麽優勢了。要雙鞭相對于雙錘來自然要稍微敏捷一些,但也構不成絕對的優勢,而在力量方面就更不用多了,完全是被碾壓的。
于是乎,就出現了現在這樣的結果。完全是一方面的吊打。
相對來,公孫兄弟和薛仁貴、楊再興的戰鬥就要激烈的多了。
幾人的武藝都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相互之間也不存在很明顯的克制關系,是以并沒有出現誰能夠明顯壓制對方的局面,雙方交鋒可謂是旗鼓相當,驚險非常。
前面一直在,刀法主要還是剛猛路線,刀乃百兵之霸。或者,唯有剛猛路線的武藝才能揮大刀的全部特。
而公孫述不愧是号稱開天辟地刀法第一人的變态,居然真的達到了剛柔并濟,陰陽兩儀熔于一爐的境界。
就像關羽,各種戰績爲什麽起伏那麽大,就是因爲他還沒達到這個境界。剛不可久,柔不可守。剛猛霸道在前幾招的爆,撐過那幾招就是洩氣了。柔韌刀法卻也不能完美防禦,各種中箭體質就是這麽來的。
還好與他交手的薛仁貴同樣也不虛他分毫。主要是方天畫戟這個武器本身就是需要剛猛與柔韌配合施展才能揮效果的類型,真正能夠把方天畫戟運用到一定程度的人,比單純的刀将、槍将更容易達到剛柔并濟的境界。
看這兩組厮殺的樣子,完全看不出絲毫的優劣風向,看來要分出勝負不是一時半會的事情。
這個時候,田布終究沒能招架住裴元慶源源不斷的攻勢,銀錘狠狠磕上金鞭,田布雙手一麻,雙鞭脫手而出,敗下陣來。
不過,裴元慶并沒有乘機再做什麽激烈的動作,畢竟這次切磋屬于和平性質的,并不是要分個你死我活。
再加上樊崇他們黃巾雖然有這幾個猛将坐鎮,其實根本上還是靠的人多勢衆這個壓倒性的優勢。
既然不能借此給對方帶來太大的影響,同時反而會破壞雙方的關系,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要偷襲糧道什麽的也會破壞關系,其實不然。
劫糧、攻古城這些不過是雙方位置上必須要做的軍事行爲,而現在好了切磋,卻出爾反爾,那就是人品上面的問題了,完全不是一個性質。
當然,因爲裴元慶鬥将獲勝,系統就有消息傳來,八棱梅花亮銀錘蛻變成寶物,屬性武力+3。這是預料之中的事情,卻是無需多言。
不過,田布的落敗對公孫述沒有絲毫的影響,但是公孫美相對來卻要遜色一,心裏産生了些許的波動,繼而被楊再興抓到機會,一槍挑開銀刀,長槍架到了公孫美脖子上。
接連兩場擺陣,那第三場也就沒必要繼續下去了。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乃是武者的基本素質,公孫述不受外物影響而已,并不是沒覺旁邊的變化。
既然已經輸了,那也沒繼續戰鬥下去的必要了,公孫述和薛仁貴不約而同選擇了罷手。
“将軍武藝出神入化,難怪能夠擒獲張楚軍那麽多大将,佩服!”公孫述收起金刀,笑着對薛仁貴招呼道。
立地金刀、躍馬白帝公孫述,割據益州,在稱帝于蜀,在位十二年,已經不能單純的稱之爲反王了,而應該是實實在在的諸侯王甚至是帝王才對。要知道劉備也就那麽大的地方,像是一些諸國并舉的亂世,甚至還有更的王國呢。
當然,這種割據一方,最後被剿滅的,基本上相對于統一者來,是要差很多的。但是,終究不能他一文不值,真要是一個渣渣,也不可能有這樣的建樹。
甚至相對來,樊崇與之相較都要遜色很多。演義和曆史的結合之後的公孫述,絕對是個難纏的對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