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澤說道:“好,我跟你一起去看。”
我問道:“你真不怕被警察查出來你幫我逃跑的事?”
宋澤說:“都說了,未成年犯包庇罪肯定沒事的!”
我和宋澤一起去了姐姐所在的那家醫院,一到醫院,就見到了我爸。我爸和蘇阿姨認識宋澤,所以也不用跟他們介紹宋澤了。
我爸看見我,沒有罵我,更沒有打我。但是他下面做的,比打我罵我更讓我難過。
我爸竟然跪了下來,說:“軒軒啊,去自首吧,不要一錯再錯了!”
我趕緊說:“爸,别這樣,起來啊!”
竟然能讓父親下跪,我的罪過真不是一般的大啊!我現在真的都想一頭撞死了!
該心存歉疚的不是姐姐,而是我啊!如果我不是沖動,怎麽會讓事情這樣!
我最後說道:“好的,我答應,看完姐姐,我就去自首!”
我走到姐姐的病房,看了看姐姐。
姐姐隻是說道:“軒軒,姐沒事的。姐對不起你啊!”
我便說道:“姐,你做什麽傻事啊!我是你弟弟,你被她們打了我怎麽能不報仇,你完全沒有必要自責啊!”
姐姐繼續說着:“如果不是因爲我,你會犯了事在外跑路回不了家嗎?”
我說道:“你沒有錯,要怪就怪那幾個女混混!”
我姐點頭答應了,表示她不會再做出割腕自殺這種極端的事了。
之後我又問了她是怎麽被發現的,原來,姐姐當時留下了一張紙條,說了這樣一句話:“對不起,我給家裏帶來麻煩了,我隻有一死謝罪了!”
姐姐留下這張紙條,就離開了家。蘇阿姨看見紙條,心裏急的快要奔潰了。
我對蘇阿姨說了一句:“對不起。”因爲是我的極端行爲,才導緻姐姐有自責的心理。
蘇阿姨說:“這不怪你,不怪你。”但是這讓我更加覺得愧疚了。
然後姐姐在外面用刀割腕自殺,被一個男生發現了,這個男生年齡也不大,就比我們大兩三歲,二十出頭這樣。
幾分鍾後,那個救姐姐的男生進來了,長得一表人才的。
姐姐介紹說:“是他發現了我,把我送到了醫院。他叫王遠,你就叫他小遠哥吧。”
我感謝的說道:“小遠哥,謝謝你了!”
王遠說道:“不用謝,救人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王遠把我喊到外面,跟我說了幾句話。
王遠說,如果我去自首,并且說出吳曼一夥人的惡行,在量刑上,會從輕的。
這個我是知道的,如果受害人存在着過錯,那麽在量刑上是會從輕處理的。
而吳曼一夥人,用令人發指的手段,毆打、折磨姐姐,她們打了人還拍視頻、發照片到網上,這已經是證據确鑿了,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吳曼存在着過錯!
宋澤也說道:“這個好辦,我認識他們學校的一個學生,這個學生混的雖然不是很好,但是号召幾十個人是沒問題的,我讓他帶領一批學生,能帶多少是多少,讓那批學生寫一封聯名信,痛斥吳曼一夥人欺負人的罪行,重點突出阿軒是在姐姐被淩辱,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進行報複,這樣,對阿軒的量刑非常有利!”
我問了句:“那個學生是誰?”
宋澤說:“他是小偉。”
小偉這人我知道點,他在學校雖然不是呼風喚雨,但是還是會有一些人聽他的。而小偉這個人,從來不欺負弱小,所以他在好學生當中,也是比較受尊敬的。
而寫聯名信的事,當然不能讓混子來做,好學生說的話才會讓人相信。而小偉不僅讓混子給他面子,好學生也都尊重他,所以小偉是做這事的最好人選。
宋澤打架不一定是最厲害的,但是他非常善于人際交往,這點在小學的時候,我就已經發現他了。
然後,王遠闡明了他的身份:“阿軒,我告訴你一件事。”
我說道:“那你說吧。”
王遠一字一句的說道:“其實,我是警察。”
我又問道:“那你救我姐……”
王遠說:“救你姐是正巧看見,我現在不是以警察的身份來的,但是我勸你現在就跟我去自首。”
我點了點頭,選擇相信王遠。
王遠其實是警察局裏的新人,一個月前剛剛上崗。
我答應了王遠,去跟他去自首。
跟父親、蘇阿姨、還有姐姐,告了别之後,就跟着王遠,去警察局自首了。
宋澤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兄弟,保重,我一定會盡我的所能幫你的。”
我心裏非常感動,我和他是小學同學,雖說小學比較玩得來,但是初中就沒怎麽聯系了,他還是會這麽幫我。
“謝謝了。”我說。
“謝什麽,你是我兄弟!”宋澤說道。
……
然後,我就跟着王遠,去了警察局自首。
到了警察局,正好是王遠負責審這個案子。
我做了口供,重點強調了我的動機,也就是吳曼和那幾個女混混,是如何用令人發指的手法,虐打姐姐的。她們對姐姐進行淩辱,然後又把我圍毆,把這些細節講述的十分清楚。
再講述我的作案過程,是如何埋伏起來,用砍刀砍了四個女混混。
最後再次特别強調,吳曼說了一句,她把我姐的衣服扒了,還拍了裸照,我一時失去理智,腦子裏一片空白。用砍刀不知道砍了吳曼多少刀,最後砍了吳曼的胳膊,割了吳曼的舌頭。
王遠說:“經過我們細查,吳曼她們并沒有扒了你姐的衣服。”
我繼續說:“可是她當時說是她扒了我姐的衣服,她說的這句話,激怒了我。”
另一名警察問道:“有證據支持你這一說法嗎?”
我答道:“吳曼說這句話的時候,很是大聲,周圍應該有目擊證人能聽見。”
警察說道:“你說的這些,我們會調查的。”
……
做完筆錄之後,我就被送到了看守所。
我進了一個監室,警察把我押進去,對裏面的人說道:“都老實點!”
我看了看這個号子,裏面七八個犯人。中間有一排座位,但是隻有一個人坐着,想必此人就是牢頭了。
牢頭是個三十多歲的人,看起來很有氣勢。
牢頭對着我說道:“小子,過來,說說你是犯了什麽事進來的?”
我如實的說道:“砍了别人一個胳膊,割了别人的舌頭。”
牢頭說道:“夠殘忍的啊,把人胳膊砍了就算了,還把人舌頭也割了?”
我一字一句的說道:“她們欺負我姐姐!”
然後,我就把事情的前因後果都說了出來。
沒想到,這時牢頭拍了拍手,贊賞的說道:“兄弟,幹得好!你就是方羽軒吧?好樣的,别人傷害你的親人,你就該怎麽狠!”然後牢頭讓出了旁邊的位置,說:“來,坐!”
我也沒客氣,就坐到了牢頭的旁邊。
然後我才知道,牢頭也是昨天才進來的,所以他也聽了我的事迹。
而讓我驚奇的是,這個牢頭竟然沒有欺負我,對我還這麽客氣。
難道,他是因爲知道我做的事,覺得我做的很對,欣賞我,所以才對我客氣的?
我問他:“哥,你是因爲什麽進來的?”
牢頭說:“唉,賣白粉。”
我對他的尊敬程度減少了一點,賣白粉,這不是害人的買賣嗎?
然後他又說了句:“唉,自從我第一次幫人運毒,就料到會有這麽一天。當時,我都沒有想到能活到今天,老天已經很眷顧我了,讓我活到現在才被抓!”
原來,他在十年前,因爲受人蒙蔽,做了一單賠本生意,欠了高利貸。然而那個騙他做生意的騙子,騙完了錢,就人間蒸發了。他欠了别人的高利貸,債主找上門來。說如果他不還錢,就剁了他的一隻手。他實在拿不出錢來,債主就給他一包粉,讓他把這包粉賣了。
當然,現在的他,比十年前的地位高多了。十年前的債主,也不是他現在的上司了。但是,賣毒品這條路,一旦踏上,哪裏還有抽身的可能?
聽完之後,我又恢複了剛進來時對他的尊敬程度,原來他販毒是迫不得已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