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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一基一女一酒檔

基友交了個女朋友,是個富貴人家的女孩,基友非常高興,後來有人告訴他,富貴人家特麽是一家洗浴中心,基友頓時心碎鳥無痕,于是,拉苗人風出來喝酒。

“你說,我要承認自己不帥,别人都得打我,爲毛我就交不到一個正經的女友?”基友一口悶掉啤酒,傷心的說道。

“此逼/裝的有深度,幹杯”,苗人風舉杯說道。

“我有個前女友,跟我說,男人就得象齊天大聖。”

“伸縮自如?”

“庸俗”,基友鄙視的說道,一口悶掉後,将酒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站起大聲說道:“做男人,就得象齊天大聖,瘋過,愛過,恨過,輝煌過,落魄過,幹過,拼過,猛烈過,被人算計過,可什麽時候怕過?”

苗人風無語的望着基友,尼瑪,這句話跟你丫失戀有個毛線關系?

“怎麽沒關系,做男人不能怕,所以,就算女人甩我無數遍,我待她們如初戀。”

“黑木耳你都能待之如初戀,你果然是個身單力薄的男人”。

“什麽意思?”

“強大的男人是沉穩、低調的,隻有身單力薄的男人,才要張牙舞爪來掩飾自己的虛弱”。

“喲,苗子,你特麽有深度了啊。”

苗人風撓了撓頭,跟基友連幹三杯,其實這話不是丫自個想出來的,而是白狐說的,白狐說這句話,就是讓苗人風學會沉穩。

“七歲那年,我抓住一隻蟬,我以爲抓住了整個秋天;十七歲那年,我吻過她的臉,我以爲會和她到永遠;二十七歲那年,我在機場遇到她,她跟我說一次三百元。”

“卟哧”,旁邊桌子的姑娘笑噴了。

苗人風翻了個白眼,這姑娘的笑點太低了,“哥,老梗用多了,喝酒”。

基友一連喝三杯,抓着苗人風的手,“前幾天,我跟一個情敵對陣于咖啡廳,女神對情敵說,你有房嗎?情敵說我爹有;女神又說你有車嗎?情敵說我爹有;女神再說你有什麽?情敵說我有爹啊!”

“哈哈哈”,旁邊桌子的姑娘笑翻了。

“苗子,拼爹的時代,談個戀愛都特麽艱難啊”,基友甩了一把鼻涕,“工資就象大姨媽,一個月隻來一次,女人的大姨媽還能堅持好幾天,我的大姨媽一天就完了”。

苗人風哭笑不得,正在要繼續灌基友,旁邊擠來一人,正是那個笑得很嗨的姑娘,那姑娘低聲說:“你這朋友很逗啊”。

“嗯,文藝逗/逼青年。”苗人風回答道。

“苗子,現在的女人都是愛動物的,她們喜歡悍馬,喜歡寶馬,喜歡沃爾馬,還喜歡天貓,麻的,老子的工資全特麽參觀動物園去了。”

“哥,你這話太精辟了,幹杯。”

基友已經喝得有些高了,但這貨屬于越喝越嗨的,因此,他都沒注意到這姑娘什麽時候來的,還以爲是苗人風的朋友,丫很高興的舉杯,自個連喝三杯,抹了抹嘴說:“苗子,你這女朋友不錯,給力。”

“前幾天,搖到一炮/友,一見面,我就跪了,我說,姑娘,我一看你食欲都沒有了,更别說特麽的性/欲了。”

兩基友坐一起,可以無顧忌的說話,隻是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姑娘,基友還在胡言亂語,苗人風覺得有些不合适,他正要買單走人,那姑娘卻是攔住,說:“别急着走啊!再坐坐,再坐坐。”

基友繼續發感慨:“苗子,好馬不吃回草,是因爲特麽一回頭,沒草啊”。

“有個女人對我說,她待我如拖拉機爬坡,轟轟轟,特麽的,我要娶的不是公主,而是要把我當王子的女人啊!”

姑娘估計也是人來瘋的性格,拍着桌子喊道:“沒錯,我要嫁的不是王子,而是要把我當公主的男人,幹杯。”

“有多少愛可以重來,有多少人可以忘杯”,基友扯着破嗓門高聲怒喝。

那姑娘也在唱。

尼瑪,男女二重唱倒也唱出了蒼桑感來了。

“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最好的稱贊,不是英俊潇灑壯健成功安全感,而是你一碰,我就濕啦!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最好的稱贊,不是清純美麗身材好,而是一想到你,我就硬啦!”

苗人風搖了搖頭,那姑娘身體也僵硬了一下,顯然沒有料到這文藝逗/逼青年,會說出如此讓人羞澀的話來,不過,那姑娘倒也大方,豎起大拇指誇了一下基友,然後,跟基友連喝五杯。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完美的女人,除非是男人親手造就出來的”,基友點上一根煙,一臉深沉的說道。

“我拷,你這哥們畫風變的好快”,姑娘有些郁悶的說道,顯然不習慣苗人風基友跳躍性的思維。

苗人風笑着沒有說話,跟那姑娘喝了一杯,然後,繼續聽基友發感慨。

“女人,永遠不會懂,當男人轉身的時候,當男人說沒什麽無所謂的時候,這個男人眼底的悲傷,他的心有多疼。”

“挺嚴重的啊!他跟前女友談了幾年?”姑娘一臉同情的問道。

“三天。”

姑娘頓時一臉的便秘,談三天戀愛,你丫就能感歎出如此彪悍的畫風,你丫得有多博愛啊!

“女人,永遠不會懂,當一個男人選擇成爲過客的時候,這個男人的心中已經刻上你的名字。”

“哇”,姑娘拍桌大叫,然後跟基友連幹數杯。

苗人風對姑娘的酒量是真心跪了,太特麽能喝了,基友不說千杯不醉,百杯肯定是不醉的,但就是這樣的酒量,硬是被姑娘給幹倒了,倒在污髒的地上呼呼大睡,不過,那姑娘也是眼神迷離,沒有任何的焦點,應該也是到量了。

“喂,你家在哪,我幫你叫出租車”。

“什麽?我家沒有豬”。

尼妹。

苗人風隻好一手攙扶着不知姓名的姑娘,背上還背着睡的死沉的基友,攔了輛出租車,把兩人運到基友的家裏,基友蠻奮鬥的,已經在榕市買了房子,多次邀請苗人風一起住,苗人風卻是拒絕。

将基友扔到卧室,又将姑娘扔到沙發上,苗人風跑去洗了個澡,他也不能離去,基友可是濫/情之人,萬一半夜起來獸性大發,不僅害了基友,也害了一個姑娘。

清晨,陽光,空氣,酒氣,彌漫着整個客廳。

沈蔓婷睜開眼睛打量着陌生的客廳,她眼中并沒有什麽慌亂,昨晚醉歸醉,她還是有意識的,隻是身體不聽使喚,當然,她也有所依仗,才敢任由陌生男人把她扶回家的。

“吱溜”,腳底打滑,沈蔓婷尖叫一聲,整個人摔進軟軟的沙發中,她拍着胸,有些驚恐未定的站起來,看看地闆,才發現地闆濕漉漉的,并且茶幾角落處還能發現一些令人惡心的殘留物,沈蔓婉稍稍一想,臉就有些紅。

昨晚進屋時,她還是有意識後,後半夜卻是酒上頭,吐得稀裏糊塗。

門鎖滾動,門開。

苗人風提着早餐走進來,就看到姑娘正站在茶幾邊發呆,他随口說:“醒了?衛生間裏有新的洗刷具,你去洗洗出來吃早餐。”

将油條,豆漿等食物放在桌上,苗人風提一盤涼水走進卧室,随後,基友高亢的罵聲就傳出來,苗人風出來沒多久,隻穿褲衩的基友也走了出來,然後捂着褲檔尖叫一聲,重回卧室把衣服穿戴整齊後,才一臉讪笑的走出來。

苗人風跟基友有六七年的交情,知道基友一旦喝高就會斷片,昨晚說過的話與見過的人,通通都忘的幹淨,若是丫在喝醉時承諾了什麽,苗人風跟其餘的基友都會用的機錄下來做爲證據,基友一般都不會否認的,所以,這貨也是苗人風一群基友中經常買單的人。

“這位是?”

“不知道。”

“卧槽。”

“你們好,我叫沈蔓婷,很高興認識你們。”

“我去,苗子,你真不知道她是誰,你也敢把她帶回來?萬一她是小偷怎麽辦?”

苗人風翻了翻白眼,沒有理會大呼小叫的基友,轉頭對沈蔓婷解釋道:“他若是不喝酒,表現出來的就不是文藝逗/逼青年,而是膽小如鼠的傻/逼青年。”

“陳從軍,這位是我的發小苗人風,很高興認識你。”基友樂呵呵的伸出手,握了一下沈蔓婷的手,很快就松開,并随口介紹了自己跟苗人風。

沈蔓婷其實是認識苗人風的,她跟苗人風算是同事,隻是并不在同一個部門,兩個部門都在同一層,苗人風的部門往裏,若是下班就要從沈蔓婷的部門前經過,所以,沈蔓婷見過苗人風無數次。

苗人風并不認識沈蔓婷,兩人不在同一頻道,沈蔓婷是部門主管,中層管理人員,苗人風是文員,底層打工仔,下班也是風風火火的,做爲打工仔,哪個不是一下班就走人的,所以,他就沒有看到過時常加班的沈蔓婷。

苗人風今年23歲,但丫小時候在農村上學極早,因此,同學都大他三歲,沈蔓婷也大苗人風三歲,好在苗人風比較老成,平時也看不出來丫的年齡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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