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那些已然亡故的人,還能夠成爲李大郎心腹,年紀都不會太小,年紀大了的古代男人就基本上都是結過婚的人。
也就是說他們都爲人子,爲人夫,爲人父,正所謂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除了要照顧妻子,還要撫養孩子,除此之外他們死了還牽扯到一個贍養老人的問題。
淩霄穿越古代N次,早就發現古代社會情況深受周禮的影響,因此按着古代的規矩一般是長子負責給父母親養老送終。
正是因爲這個原因才導緻長子分到最大份的家産,但也因此要負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也是要負責奉養父母雙親到死。
老人死後也是要長子負責帶領親朋好友給老人下葬,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隻有長子才能給長輩摔盆,如果長子過世,則由長孫頂上,諸多情況都造成長子長孫一房在整個家庭裏的處于重要地位。
如果某一家的長輩不知道怎麽一回事,不想要長子奉養,而想讓不是長子的孩子照顧父母親,但這是需要父母親和孩子們說好。
至于其他的孩子們,女孩子都是嫁出去的人,也就是說不需要女兒奉養父母親養老,隻需送些年節禮,餘下的兄弟們雖然不奉養長輩, 但還是每年要給些錢财。
兒子們要給兩個老人養老送終, 那麽就可以分到家産,而女兒則無需給父母親,卻無法分到家産,這就是古代的遺産分割。
那麽問題來了, 雖然作爲一個已經去世的男人, 自然無法贍養父母親,還有他的孩子們還小, 也不能擔起贍養祖父母的責任。
但不等于這一房的人就沒有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按着古代的規矩,亡者的妻子還是要負責贍養老人, 這一點是要注意的事情。
EMMMMM!這牽扯到贍養的問題就會多了些麻煩, 爲了最大限度減少麻煩,她在接走死者的妻子和孩子們的同時,可以接走死者父母親, 但受照顧享受好處的人絕對不包括什麽兄弟姐妹。
就怕那家人不會同意,誰讓古代很多時候都屬于那種大家庭。古代庶民基本上沒有什麽避孕措施,導緻會連着生育不少孩子,就算是夭折了幾個,但孩子數量還是不少。
因此問題來了,有了更多的孫子輩孩子出生後這個家還沒有分家,一個大家庭的人都擠在一個院子裏, 絕對會有不少的矛盾。
之所以不分家,那是前朝因爲牛耕技術的推廣, 開始提倡一件事:父母在不分異,這個說法實施後就深深烙在民衆的心裏, 往往是老人過時後再分家。
這就導緻他們一大家子是一個大家庭,也有些像是吃大鍋飯,同樣的一家人, 有人會十分勤快, 有人則十分懶散。
也不是沒有人想要分家, 畢竟一直生活在一處, 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常常出現磕磕碰碰的問題,自然想要分家, 但過不去長輩那一關, 才會一直沒有分家。
但淩霄能夠站在他們一家人那一方考慮嗎?當然不能, 她要考慮也要爲楊娟考慮一下, 一下子接進來這多人, 還不能當成奴婢, 要花費多少金錢和精力才能照顧好?
因此淩霄才說出那種方法,如果老人想要被贍養, 可以跟着走,楊娟按着規矩要照顧的亡者的妻子兒女, 還有父母親, 但不包括亡者的兄弟姐妹。
如果那些人非要以要贍養父母的名義跟着,當然也可以, 但要分家,個人顧個人, 不能拿亡者的撫恤金補貼一家人。
聽了淩霄的想法後,既然有想要跟着走的一大家人,他們也答應到了地方後自己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不讓父母親擔心。
自然也有那種故土難離, 死活不願意離開的人, 淩霄會給不願走的老人留下一些财物, 也就是等于提前給了贍養費。
這之後跟着淩霄走的亡者妻子兒女就沒有要贍養亡者父母親的義務,除非是那些兄弟們全部死絕了,才輪得孤兒寡母來贍養。
不管是那種的情況下,淩霄會專門寫下整個情況,給予了多少财物,這都是要記下了的東西,受益人要簽名。
不簽名的話,以後有事對方完全可以倒打一耙,有了簽名就可以。當然一般人沒有機會接受教育,隻怕是不會寫自己的名字, 不怕的,可以按下手指印。
要是不簽、不按手指印, 自然根本不會給财物。除了當事人的确認外, 還要有相關證人的簽名、手指印,絕對不會給死者妻子兒女留下後患。
之所以會這麽做, 是因爲淩霄知道不是每一對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或者是兒子多了不值錢,很多人爲了活着耗費了大部分熱情。
孩子也不是他們特意求來的,而是不得不生,等着孩子出生後就随便養養孩子,根本沒得什麽感情。
固然有那種父母和兒女之間感天動地的舐犢情深,有些父母親爲了兒女什麽都可以放棄,但從來也不缺把兒女當成貨物的父母親。
爲什麽會覺得有些父母不愛這個故去的亡者,那是因爲服兵役都是一種苦差事,很多人去了就沒有回來。
這種情況下去服兵役,就等于要放棄了那個孩子,因此如果一個大家庭有幾個兒子,被送去往往是最不受寵的那一個。
兒子是不受寵的那一個,他的妻子兒女也會受到輕視,淩霄可不願意有些偏心父母親一直吸一個兒子的血,去養活自己最心愛的孩子。
最可怕的是自己兒子死了還不放過,就算是兒子死了,但不是還有兒媳和孩子嗎?全然不顧沒有了頂梁柱的那一房人會活得更苦,說不定還要接着吸不受寵孫子孫女的血。
至于兒媳?如果兒媳有孩子還好點,要是沒有孩子可以傳宗接代,這個兒媳在家裏的地位完全沒有地位。
等到知道服兵役的人死了之後就會折騰兒媳,反正在一家人眼裏,兒媳就是一個外人。隻會處于最底層,自然要爲大家做貢獻,這種情況雖然少,但也是有。
有些老人也不知道什麽原因,特别喜歡某個孩子,就恨不得把其他兒女的血都吸出來給愛子。或者是特别讨厭某個孩子,恨不得把孩子抽筋扒皮。
淩霄自然知道這種情況,也對此而深惡痛絕,簽字按指印就是爲了防着某些自私私立的人,逮着善良老實的人猛欺負。
這是後世都有這樣榨取一個孩子補貼另一個孩子的情況,在古代更加有存在的可能,在古代隻會更加惡劣。
最恐怖的是一家人根本沒有分家的話,作爲家庭成員的孩子完全就沒有私産這個說法,私産是被人不承認的産業。
要是那一個孩子敢私下置辦産業,被爆出來絕對會被周圍人唾棄,大家都會說:就是一個不孝之子,家長完全可以沒收所謂的私産。
當然那些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情況也有,一旦出現父親打死兒子的事情,隻要拿出來父子這個關系,做父親的打死兒子無罪。
父子之間要是有争執,父親是不會錯的,錯誤一定屬于兒子的,敢回嘴就是不孝之子,死了都要被潑上髒水。
在孝道大于天的年代裏,後輩對上長輩很難辦,做什麽都是輕不得重不得,而以後要是鬧起來也會很麻煩。
淩霄才會打算去接那些家屬時做好相應的準備,爲了防止遇到那種難以将道理的人,一定要小心從事,以防止以後出什麽幺蛾子。
她可以幫着有良知的人渡過難關,甚至不會要求一定要有回報,但絕對不會讓某些吸血的人一直吸血。
跟着她上路的人除了小荷外還有楊娟手下的甲士,這些人都是淩霄指點過身手的,一個個都對淩霄又敬又畏。
雖然她是一個女子,但絕對不是一般的女人,幾個大男人也打不過的女人,直接就被他們跨越了性别,定性爲一個不好惹的存在。
而且他們從押糧的人知道了小荷的大名,這兩個女人都強的讓他們敬畏,因此他們一個也沒有想過和淩霄對着幹,對上她時十分聽話。
淩霄知道後很滿意,手下人聽話就好,但還是要注意着點,萬一遇到一個會演戲的人,明着聽話暗中搞詭,這種人也是有的,還是要小心。
在自己行動中要是遇到一個喜歡出幺蛾子的家夥,絕對讨人嫌。不過淩霄也知道要是有人想要搞詭的話,絕對會讓那人後悔一輩子。
她暫時沒有想着回去看看歡郎他們,有些事情就應該讓他們去做,不讓他們做過,隻怕會撞到南牆也回不來。吃過虧,上了當,這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正視的錯誤,下場再犯。
感覺小莊子裏的年輕人,經過這一次的事情在人情世故上成長起來,那麽有一天他們就完全可以應付一切事情,所以她根本沒有在意,而是花心思準備接人。
她先把那些家屬居住地都列出來,做了一下準備後上路,她還帶着一些已經做好的衣服,大小不一樣。
跟着她帶着這一小隊人上路,還有人趕着牛車,因爲要帶着帳篷和糧食、财物,總不能人人在馬背上帶着。
爲了應對一切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全部軍事化,這些人很快就适應下來,也因此知道了淩霄的打算,這些人愕然,一時間也不知道說什麽好。
畢竟在他們的教育裏孝道占據很大的部分,很多人也許不識字,但不能忤逆父母這一條一直很明白。
淩霄看出來他們心裏的猶豫,也許在他們眼裏就應該是都管起來,怎麽能夠那麽做,等于是強制分家?
她淡淡地說:“也許你們覺得我做的不對,但你們想過沒有,要是這麽一大家子人都管,誰來出這一筆錢?
如果另外養人的話,隻怕李家不會給錢,這可是讓姊姊拿自己嫁妝養,這養活三五個人,和要養活幾十個人能花一樣錢嗎?
有人也許會說能,但三五人和幾十人花費同樣的錢,會過得好才怪!我很正式告訴你,如果真的是這樣,真正受益者隻怕連飯都吃不飽。”
這句話一出來讓那些人愣了,因爲他隻要不傻自然知道淩霄說的沒錯,人數越多越是要花費很多錢。
比如說同樣一筆錢,如果隻有五個人用,也許活得很不錯,但要是三十個人花同樣的錢,就會過得很拮據。
他們也都是成家的人,就算是不怎麽了解怎麽總價爲自然知道人越多花費的錢财越多,而且這牽扯到了楊娟的嫁妝問題,他們無法替楊娟做主。
淩霄的話讓他們無法說什麽,扪心自問一下,一下子拿出這麽錢财養活人,輪到他們自己身上也不會願意。
經過一番思想教育後淩霄終于放心了,就怕他們思想工作沒有做好,到了地方瞎許願,豈不是讓自己很麻煩?
給他們打好預防針後上路,到了地方時淩霄開始拜訪人家,而這時候家裏已經接到亡者最後的消息,有人選擇留下和大家庭一起生活。
EMMMMM!對于這一種選擇,淩霄也沒有做思想工作,她就是一個外人,人家一家人願意生活在一處,她還能怎麽辦?
淩霄就沒有再勸,看看情況發現這一家人還是比較善良,那就拿出來一部分财物,算是給孤兒寡母的一些保障。
爲了讓其他人不眼紅,她還拿出來一些成色不好的銀飾品,還是比較輕,屬于上不了台面的禮物,但那一家人的女子一個個興高采烈,但很快就紅了眼,家裏一個人再也回不來。
過後淩霄也拿出來一個紙卷,把給予的财物都寫在上面,讓那些人都簽字按手印,證明她沒有貪污這一筆費用。
就這麽一家家過去,有願意跟着一家人都走的,但淩霄也說清楚自己的要求:可以跟着走,但到了地方要自己做自己的日子,不能再去打攪亡者妻子兒女的安甯。
當然她因爲還要去拜訪其他人,就沒有讓那些人跟着走,而是讓他們先開始準備,等着淩霄回程時再捎着他們一起走人。
也有大家庭根本不願意讓亡者的妻子兒女走,因爲覺得還壓榨得不夠多。但她們一家人過的很慘,如今更加是絕望的樣子,要是淩霄這一次不找過來,隻怕幾個人的命以後都保不住。
看到淩霄要帶人走,其他人當然不願意,一個個根本不客氣要錢,一看淩霄的打扮不錯,還帶着人感覺有錢。
想要抓住淩霄訛詐一番,被淩霄狠狠抽了幾鞭子後老實了很多,不敢在地上打滾,也不敢坐在地上破口大罵,更不敢往前蹭。
淩霄看着他們就是一笑,這一笑讓那些人一個個吓得有些腿軟,啊啊啊!那是誰?淩霄也沒有說什麽,直接讓亡者的妻子兒女準備走人。
跟着她又拿出來一筆錢财,這不是買人的錢财,而是代表死去的人對父母最後的惠贈,這之後他們這一房人就直接分家,不在負責老人的養老。
那些人一看到錢财,頓時感覺自己身上的傷痛都好了很多,淩霄給他們解釋了一下這中間的事情,簽了就給錢,不簽一毛錢拿不到。
那一家人當然要簽了,看着拿到手的東西就是恨不得變成自己的,因此就彼此看着不順眼,看着淩霄帶着人走遠也沒有在意。
而被救出來的幾個人都是又驚又喜,淩霄找到地方讓一家人清理了一下個人衛生,過後還專門消毒了一遍,等着下一個人用。
就這樣她一個個拜訪了那些人的遺孀和子女,把那一家家都做好了統計,而漸漸到了最後幾戶人家,淩霄這一次自己沒有出馬去看情況。
而是派一個人去看,她覺得應該讓姊姊手下人多多學習一下,不要隻會練練身手,大腦卻不想着好好動動。
根據楊娟給的資料淩霄知道亡者有一兒一女,她就在村子裏打聽了一下,衆人交口稱贊。雖然那一家人也很窮,但家裏最好的東西都給了兩個孩子吃。
過了一陣去探索的人也回來禀告,那一家人在他看來,屬于比較有良心的人家,大家庭裏的其他人努力想要照顧好兄弟的孩子。
我的媽呀!這幾天掃了一眼某部電視劇,一家三姐妹,二妹爲大姐頂罪坐牢,大姐還搶走二妹的心上人,過後等着二妹出獄後又不愛那個男人,離婚後把女兒摔給了二妹。過後大姐把二個妹妹當成工具人,二妹被大姐坑過後就說:那是我姐。
哦哦!看的我是滿心不舒服,最扯是結局:大姐改邪歸正了。
哈?認真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