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沒有更



經過地下通道的時候,看見一個流浪歌手在彈着吉他。

流浪歌手的黑色短發看起來很幹淨,他的穿着也沒有任何頹敗的痕迹。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專注着彈着吉他,沒有人會認爲他是個流浪歌手。

從吉他琴弦裏流淌出來的聲音流暢而悠揚,讓我不由自主地在他面前停下。

但更重要的是,這個流浪歌手看起來有點像某個我認識的人。

我微微彎下腰,在昏暗的光線裏,艱難地辨認出他手裏的吉他上潦草的簽名。林逸塵,我猜想這是他的名字,隻可惜這确實是陌生的三個字。

但我還是從口袋裏摸出了一枚硬币丢在了他的吉他盒子裏。

快要走到通道出口時,我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轉過頭,看見他舉着手裏的硬币,對我說,多謝你的捧場。在出口的光線裏,那枚小小的硬币被賦予了閃亮的光芒。

我看清了他的臉,和我認識的人似乎真的有那麽一點像。

而他背上背着的是剛剛他彈奏的那把吉他。

這樣的姿勢,有那麽一瞬間,讓我恍若看到時光匆匆倒流,那個背着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來。

當然,這樣的失神隻是很短暫的一瞬間。

因爲站在我面前的人,我并不認識。

而且我不得不承認,他長得和我所認識的那個人其實一點也不像。隻是因爲,這麽多年,無論是在地鐵站,天橋,地下通道,看見年輕的流浪歌手,都會有那麽一刹讓我覺得有眼熟的錯覺。

很多人都以爲我有流浪歌手的情結。

但有誰知道我隻是在想念一個人罷了。



林逸塵确實不是什麽流浪歌手。隻是那天在背着吉他經過地下通道時,他忽然就想彈吉他了。

他在地下通道坐了一個小時。在這個小時裏,林逸塵自顧自地沉浸在他的吉他聲裏,甚至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流浪歌手差點搶了旁邊形容枯槁的流浪漢的飯碗。

因爲我已經是第十個向他吉他盒子裏扔硬币的人了。

他笑着對我說,原來世界充滿了愛。

他一定以爲我是個愛心泛濫的姑娘。但其實我隻是因爲以爲他是個會彈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塵用他吉他盒子裏的硬币請我喝了一杯奶茶,當然也包括了我扔給他的那枚。

午後陽光充沛,奶茶香味濃郁,在這個看似無懈可擊的浪漫序曲裏,我認識了假冒僞劣流浪歌手林逸塵。

林逸塵是政大的學生。他隻是喜歡彈吉他而已,是很喜歡的那種,喜歡到可以心血來潮就可以旁顧無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彈上一個小時。

我想林逸塵是我所認識的第二個如此熱愛吉他的人。

因爲林逸塵喜歡彈吉他,而我又喜歡聽人彈吉他。所以在喝完手裏的奶茶之後,我們就順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電話号碼。

在通了幾次電話,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來龍去脈之後,林逸塵就背着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學校,拉着我坐在校園的的草坪上,在慵懶閑淡的傍晚,爲我彈琴唱歌。

在餘晖的掩映下,林逸塵的臉上有一層淡淡的紅暈,他的眼神飽含深情,他的聲音微微顫抖,但是手裏的琴聲卻依舊行雲流水沒有絲毫紊亂。

我看着林逸塵純情少男般的樣子,本來覺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剛剛要笑出聲,卻突然就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哀傷情緒中。然後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濕了,長久沒有見過天日的淚水終于在此時被牽引了出來。

林逸塵手忙腳亂,也充滿欣喜,他大概以爲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動到哭了。

但其實,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爲他剛剛彈琴的表情,讓我想起了一個人。

記憶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覺得很對不起林逸塵。



我常想,如果阿飛還好好地活着的話,他現在會不會已經成了一個流浪歌手。

阿飛是我的初戀,這是我向别人訴說時,對阿飛身份的描繪。但其實我們僅僅隻是拉過一次手而已。

當然,事實上我也從來沒有向誰說起過阿飛。包括林逸塵。

在我的南方家鄉,阿飛是個人們口中的“小爛仔”。他抽煙、逃課、打架、拉幫結派無惡不做。

但是十四歲的小爛仔阿飛卻有一項吸引姑娘的緻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沒有人知道阿飛是在何時何地跟着誰學會了吉他,但是誰都知道他的吉他彈得漂亮極了,真的是漂亮極了。因爲在撥弄琴弦的時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樣。我當時就是這樣覺得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阿飛是如此熱愛着吉他。隻有在打架的時候,他才會将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學校裏明裏暗裏喜歡阿飛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條長隊,但是阿飛從來不看她們一眼。因爲他隻看我,他隻在放學後背着吉他騎着單車跟在我身後,他隻在我們家樓下彈着吉他到夜幕。

這本來是一件讓人受寵若驚的事,但是在聽到老媽無數次對着樓下罵道誰家小爛仔的時候,我隻能将自己的受寵若驚悄悄吞進肚裏。

是的,我是父母心裏的好孩子,老師眼裏的好學生。所以我不能告訴别人,我喜歡小爛仔阿飛,盡管很多姑娘都喜歡他,盡管他很會彈吉他。

直到阿飛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煩的大雄之後。我才決定告訴阿飛我喜歡他。

對了,大雄也是個小爛仔,他之所以會找我麻煩,是因爲我常常将他的劣迹斑斑傳達給他的父母我家的鄰居。

那次,等到戰敗的大雄氣急敗壞地離開後,我還是沒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隻能對阿飛說,你給我彈吉他吧。

阿飛欣然答應。他優雅地撥動琴弦,優美的琴聲從阿飛的手指間流瀉出來。阿飛的眼神深情款款,臉上有羞赧的紅色,嘴裏哼出的歌謠也在輕輕顫抖。但是這絲毫不影響他琴聲的美妙。那一刻,他實在不像是一個爛仔。

也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覺得吉他的聲音是世界上最動聽的。

彈完兩首歌,阿飛告訴我,他以後要當一個流浪歌手,帶着我浪迹天涯。

這個從爛仔阿飛口裏說出的承諾,聽起來卻是那麽真摯。

它在我的心裏開出了花。



林逸塵第一次到我宿舍時,看見了我挂在牆上的吉他。

原來你也彈吉他。然後他取下吉他準備打開。

我驚恐地看着林逸塵正在拉拉鏈的手,然後瘋了般沖到林逸塵面前,推開他,将還未打開的吉他盒子搶過來抱在懷裏。

我想林逸塵是被我的舉動吓壞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沒有動,他愣了很久,才尴尬的朝我聳聳肩将雙手放了下來。

等我恢複過來,意識到自己的失态,對林逸塵說了聲抱歉,一邊小心翼翼地将手裏的吉他挂回原處,一邊故作輕松地對林逸塵說,去吃飯吧,然後沒等他回答就徑自拉着他的手出了門。

我看見林逸塵在離開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挂在牆上的吉他。

而,這時候的林逸塵已經是我的男友。

在那次林逸塵以爲我因爲他的琴聲而感動到要哭之後,他就義無反顧的對我發動了丘比特的攻勢。

林逸塵确實是個好男生,他品學兼優,長相帥氣,何況他還彈得一手好吉他。

形單影隻的我于情于理也找不到拒絕的理由。所以,我很快便讓林逸塵升級成了我的男友。

但是我總覺得我們之間還隔着點什麽,不是他,而是我。直到他碰到了我的那把吉他,我才恍然醒悟。

原來,我和林逸塵之間隔着的是一段時光,和一個人。

餐廳裏人來人往,我等待林逸塵在混亂嘈雜的氣氛裏問我點什麽,這樣,或許我能夠心安理得地找一個理由潦草地搪塞。

但是林逸塵隻是心滿意足地吃着碗裏的食物,把我愛吃的菜夾到我的碗裏,就好像剛剛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過。

我覺得自己應該和林逸塵說點什麽。

關于那把吉他,或者關于阿飛。

但,我始終隻是張了張嘴,嚼着林逸塵夾給我的菜,一直嚼到滿口苦澀,卻還是什麽都沒有說。



其實我從來不彈吉他,挂在牆上的那把吉他我也從來沒有打開過。那是阿飛的吉他。

那天,我打電話給阿飛,說我在廣場,想聽他給我彈吉他。

我對他說了謊。雖然我是很喜歡聽阿飛爲我彈吉他,但是那次我其實并不是真的想聽。

我打電話給阿飛,是因爲我一個人路過廣場時,遇到了大雄,被他攔住,是他讓我叫阿飛來廣場。我知道大雄一直對被阿飛痛扁的事懷恨在心,所以我當然不應該聽大雄的話。但是他最後說,如果不叫阿飛來廣場,就告訴我爸媽我和阿飛的事。

我想起,在前一個晚上,阿飛送我回家,過馬路的時候,他第一次拉起了我的手,一直到岔路口才放開。

雖然我們的手心都因爲緊張而出了汗,但這确實是個美好的夜晚。可是不幸的是,在阿飛離開後,我看見大雄騎着單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他甚至還壞壞地對我吹了一聲口哨。我有種不安的預感,但是沒想到這個不安會來得如此迅速。

在看到蓄勢待發的大雄和他的幾個爛仔兄弟後,我本來是不想打電話給阿飛的,但是想到如果爸媽知道了他們的乖女兒居然跟一個爛仔好上了,後果實在不堪設想。所以猶豫片刻後我隻能選擇讓阿飛小小地犧牲一下。

但是,我沒想到,這個犧牲一點也不小。

打電話的時候,我天真地希望阿飛會拒絕我,因爲他比我更清楚廣場向來是大雄他們的地盤。但是阿飛卻不到二十分鍾就出現了,而且還隻是一個人。

他背着吉他騎着單車,向我招手,陽光灑在他身後,帥氣無人能敵。這真像是一個夢幻,以至于很多年後,這個場景還是能無比清晰地在我眼前浮現。

阿飛在面前停下,他慢慢地打開他的吉他,但是才剛剛把吉他拿出來,大雄他們就從背後沖了上來。

阿飛迅速地推開我。他本來想還手,但是他的懷裏還抱着吉他,他必須保護它。

本來隻是一場尋常鬥毆,但是在失控的打鬥中,猛烈崩斷的琴弦劃過阿飛的手腕和臉,紅色的血液噴薄而出。

所有的人都傻了眼,而後作鳥獸散。

我站在遠處一動也不敢動,阿飛半睜着眼看着我,似乎想說些什麽,但最終隻是蠕動了一下嘴唇,就閉上了眼睛。

阿飛被救護車擡走後,地上隻留下一灘血迹和斷了弦碎成兩半的吉他。

我顫抖着将吉他拾進盒子裏。一個人拖着它默默地離開了廣場。



詭異的是,被救護車擡走之後的阿飛就此消失。

有人說他受了重傷殘了,也有人說他死了。但是事實上誰也沒有真正再見到過他。

大雄每次見到我時,都是顫顫巍巍,他說如果阿飛真的死了,他就成了殺人犯。

即使再暴戾的不良少年,在面對死亡時也是卑微的。我想。

但是一切的擔心和恐慌都是多餘的,因爲警察從來就沒有到來,就連阿飛的父母都沒有出現過。

再後來,大家就漸漸淡忘了這件事,忘了阿飛。本來就隻是一件尋常鬥毆的事件,何況鬥毆中的主角都已經消失了,還有什麽值得那些毫無幹系的人一直挂念。

阿飛的兄弟們有了别的兄弟,喜歡過阿飛的姑娘們也早就有了其他歡喜的人。

當然,除了我和大雄。

那次之後,大雄就立志改過了自新,再沒有打過一場架。他當然也沒有告訴過任何人我和阿飛的事。這居然成了我和他之間的秘密。想起來真是荒謬。

離開家鄉前,大雄對我說,如果阿飛回來,他一定會通知我。

本來我應該很怨恨大雄的,但是那一刻我覺得他和我其實同病相憐。我們因爲同一個消失的人變得相當可憐。

而我一直把阿飛的那把破吉他帶在身邊。我曾經想找人修好它,但是我知道那上面有阿飛的血迹,所以我從來沒有勇氣拿出來。

我之所以一直帶着這把吉他,是因爲我想如果阿飛不認識了我,他也一定還認得他拼死保護過的吉他。

我曾經想象過很多遍,阿飛會再出現在我面前,爲我輕輕地彈起這把吉他。

但是,阿飛始終沒有回來過。



我有時候會想象阿飛長大之後的樣子。高大帥氣,抑或者是陰柔纖細。

但是我知道,他一定不是林逸塵那樣的男生。

因爲阿飛從來就不會讀書,他考不上林逸塵所在的政大,他甚至連一所最普通的大學都考不上,所以,他隻可能是個流浪歌手。

當然,這也隻是想象而已,阿飛在我的記憶裏從來都沒有長大,一直都是那個背着吉他的少年。

這真是不公平,因爲我都快大到不認識自己了。

我再也沒有邀請林逸塵去我的宿舍。幸好他也不要求,隻是站在我的宿舍樓下,安靜地等。

我覺得對林逸塵很有些虧欠。不止是因爲讓他等,而是常常站在他身邊,或者在聽他彈吉他時,我的心裏是想的另外一個人。

這是一種辨不清真面貌的想念,愧疚、恐懼、思念、抑或者是愛。總之,就像一個結長在我的胸口,拿不掉,也不敢碰。

而這個人甚至早已經就不存在了我的生活裏。我固執地把他埋在心裏,不讓他出來。所以林逸塵連一個與阿飛光明正大pk的機會都沒法得到。

但是,林逸塵最終還是知道了這一切。

是我告訴他的。

我告訴他,如果不是我的膽小和懦弱,阿飛就不會消失。

我告訴他,如果阿飛沒有消失,他一定會背着吉他帶着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告訴他,阿飛一定是不想原諒我,才會不再出現在我的面前。

如果說林逸塵第一次爲我彈吉他時,我的哭隻是細雨沾襟,那麽這一次我就是淚雨滂沱了。

而我最後對林逸塵說的話是,我們分手吧。

林逸塵握着我的手,很久才說話,每個少年都是身不由己的,阿飛會消失,肯定有他自己也無法掌握的理由。而最重要的是,你們都已經長大了。

林逸塵的話就像是一把鑰匙,忽然開啓了我緊閉已久的心門。是的,我們都已經長大了。



我當然還是沒有和林逸塵分手。而是當着他的面,打開那把了挂在牆上的吉他。

吉他碎片上幹涸的血迹像暗色的花瓣,琴弦孤零零地各自垂在兩邊。

林逸塵用沾濕的紙巾将吉他上的血迹慢慢地擦去,我曾以爲那是永遠無法抹去的痕迹。但是在林逸塵的擦拭下,居然變得很幹淨。

林逸塵找到膠水,将斷成兩段的吉他一點一點的沾上,然後又将琴弦重新裝上。

破碎了好些年的吉他,居然在林逸塵巧妙的手指之下,又恢複了原來的樣子。盡管上面還有裂痕,但看過去已經是一把完好的吉他。

林逸塵輕輕一撥,琴弦發出了美妙的聲音,和從前阿飛手中發出的一模一樣。

你看,一切都還是好好的。林逸塵說。

我點點頭。

隻要你願意,我也會背着吉他帶着你浪迹天涯。

林逸塵輕輕地抹掉我的眼淚,然後抱起吉他,對着我輕輕地彈了起來。

琴聲無比美好,我仿佛又看到了十四歲的阿飛對着我彈琴的樣子。

但是,我知道,我終于要和他告别了。

因爲,我要珍惜這一段屬于自己的時光,屬于我和林逸塵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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