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公廨本錢,自然就是官營的高利貸,官府揀選一部分治下高戶發放本錢,逐月收利,一般是六分或者七分利。這一部分收入,一般作爲官員們的福利如月料、課錢進行發放。
高利貸本就是暴利的行業,而且還是官營,則就更加的一本萬利,完全沒有什麽風險。但即便是這樣,許多地方包括在京百司,都往往有盈收不足乃至于本錢都虧空的現象發生。
出現這種現象,無非幾種情況,要麽經事官員中飽私囊,要麽官府與富戶勾結,那些受前富戶們作爲中間商,将本錢強派給貧戶,那些貧戶所仰無非耕織薄收,本身便負擔着租庸調等諸多重擔,再被強行加派,自然破産。
無論哪一種情況,都反應出官營高利貸是有其制度上的缺陷。那麽可不可以直接廢了?
還真廢不了,一則這一部分收入是政府正常賦稅所收之外的重要補充部分,二則官府也可借此鉗制治下的富戶,第三高利貸在眼下的确具有其存在的基礎,即便官府退出這一市場,自然會有權貴、豪室、寺廟等等加入進來争搶市場。
當然還有一個根本的原因,那就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外快享受已經成爲習慣,而且利益關乎整個官僚集團,想要直接廢除掉,談何容易。
李潼将視線落在官府公廨本錢上也非一時,從很早開始便有了這樣的想法。一則這件事本身就屬于軍政大事之外的雜事,二則所涉财貨、人事諸多,大有可操作的餘地,三則這還關乎他奶奶的一樁心事。
公廨本錢雖然淵源已久,但卻并非常置。早在高宗永徽年間便曾一度叫停,但是不久之後,随着高宗攻略邊地加上營造東都,對于這一部分額外的開支也應付無力,隻能放棄管制,而且其間還由原本的在京百司向地方快速擴散。
高宗後期的儀鳳年間,病情越來越嚴重,當時還爲天後的武則天也越來越有了專權的趨勢,并與太子李賢的矛盾越來越深。
在這樣的情況下,武則天便對公廨本錢下手,轉以加征戶稅的方式進行支付,目的自然是将這一部分事權集中在手中。想要讓人聽話,當然要先抓住他們的錢袋子。
但是這樣的情況也并沒有持續多久,随着徐敬業與越王李貞接連作亂,加上代唐革命的步伐越來越急促,爲了穩定住人心局面,既要薄民賦、又要對百官加賞俸料、雜錢,同時還要大作興造以及舉行典禮,隻能将這禁令再放開。
所以當李潼提出可以将公廨本錢納入朝廷統管,武則天才如此有興趣,甚至擺出一副不恥下問的态度。她雖然貴爲天下之主,但目下也爲錢所困,很有幾分要剁手的煩躁。
“諸州縣本錢各置,自幾十至千數缗不等,各自量雖不大,但若彙總觀之,則有百數萬缗之巨。若不審遠近,直納中樞,諸州腳力所耗還要倍增!”
武則天聞言後便點點頭,同時眸子也亮起來。
如今天下所置本錢,内外還有不同,兩京之間官署多,所以公廨本錢量大,足有二十餘萬缗。
具體到地方上,官廨分散、并不集中,而且除了公廨本錢之外,還有其他各種本錢,舟車、橋梁、赈濟等等,遇事則置。
少王所估百數萬缗,其實還是保守,若論公錢總量,三百萬缗怕都止不住。而朝廷周年所收租庸調數,不過堪堪兩百萬缗出頭。近年雖然新增輸資抵課,諸色役可以交錢代役,但所收不過百萬缗之間。
數量雖然很大,但是因爲遍及天下,運輸實在困難,想要進行統籌管理,難度之大甚至還要高過她女主爲尊。
可是現在少王創設的這個飛錢彙票,卻能夠将運費抵消到忽略不計。各州雖然錢财不必出境,但朝廷卻憑這一張紙,将他們對這些錢的管理權給剝奪。
武則天雖然不具備太超前的金融理念,但也絕不是死盯着錢财實物的尋常人,如果能夠以律令形式剝奪各州對本錢的管理權,她還怕各州陽奉陰違、仍然私自放貸?
當然,錢不出境也需要考慮該要如何進行管理營收,原本這些事權都在各州縣之中,如果爲了這件事再專門搭建一套班底,且不說效率如何,用人成本也是一個讓人傷腦筋的問題。
不過她也并沒有急着發問,而是饒有興緻的盯着少王。
“飛錢彙數,本身脫離錢本。若想勝用其力,則就必須以物爲載。諸州所設之常平倉,足當此用。”
李潼語調緩慢,因爲一邊說着,一邊還要整理思路。飛錢彙票根本就是有票必須要有對應的錢或物,如果沒有,那就是廢紙一張。
至于信用貨币,在當下這個時代,無論是統治技術、商品經濟包括基本的生産力發展,都太過超前。不要說拿紙當錢,就算是高宗年間所造的新錢都因爲簡陋粗糙而不能流通。
飛錢彙票與信用貨币,本身就是兩種概念,所以必須要有實物的支撐。重新搭建一個網絡,耗費巨大且收效不可預期。但是常平倉制度由來已久,如果将二者并行操作,那麽票行天下就有了物質基礎。
武則天聽到這裏,也忍不住拍掌贊歎道:“妙,實在是妙!”
這就妙了?彙票與常平倉結合起來,還僅僅隻是解決了一個基本的彙兌問題。雖然常平倉是相對獨立于地方官府的管轄之外,但本身并不是一個盈利的機構,而且實際上也沒有根本解決錢、糧仍在地方的事實。
“錢、物之用,可附諸州土貢輸入京畿,随都邑時價而作加額。州以貢物行牒于上,朝廷則以飛錢彙票落符于下。”
時下金融行爲,不可脫離實物載體。所謂土貢,便是常稅之外地方上各自貢獻的土特産,這些特産在鄉或爲賤物,在外則爲奇珍。
如果用都中時價讓地方進奉,作爲上繳的公廨本錢,能夠最大程度的抵消地方官員們的抵觸心理。
這就相當于他們隻需要實際拿出幾千乃至更少的錢,就能在朝廷這裏兌到幾萬錢的票,但前提是你要聽話,否則的話,你連一根毛都拿不到。
武則天聽到這裏,眉頭先是微微一皺,片刻後又舒展開來。她終究不是數米度日的市井婦人,相對于财貨的多寡,其實還要更加看重通過這番交流,對那些地方官們心理上形成的把持。
但她還是又忍不住問道:“所言諸種,雖可稱善,但終究未涉營利根本。諸州所設本錢,關乎群僚衣食切用,若無足利酬之,何以應付百官需求?”
李潼聽到這個問題自然不怵,繼續笑語道:“朝廷所設這本錢專署,自然不能隻收不營。諸州抵錢所獻土貢,大可市易賣之。雖然隻是時價入手,但本錢已經收得,憑此所積巨财,大可從容營作。”
“繼續說。”
武則天眸光透亮,一臉好奇的舉手催促道。
各州的本錢通過這樣一番周折收取上來,李潼并不打算将這些本錢直接投入市場買賣活動中。一方面數量實在太大,不好操作,另一方面本身就有着官營的背景,又兼資本雄厚,一旦與那些市場上的商賈争利,用不了多久,就會百業蕭條。
“之後營收,臣有幾點所計,是否可行,還需陛下斧正。”
他先是謙虛一句,因爲接下來要說的是得罪人的話:“在京百司,職事之餘更有諸多事外餘惠。諸如駕部諸廄所飼群馬,病死之馬雖然皮入司府寺,肉則自易于市,不入官用。百司年計勾檢,諸庫餘殘剩不知所蹤。地方刑司追贓平贓,爲求自匿治中,而量刑有輕。樁樁種種,不可計數。”
李潼所言這些,都是時下官場上的積弊。古人從來也不傻,千數年來官場上的一些小勾當早就琢磨通透。像是年終審計突擊花銷預算之類,玩的都挺溜。
唐律規定,贓款超過一定數額才需要上繳中央,一定數額之内,則留地方自用。自然就有人鑽這樣的律令漏洞,在估贓的時候刻意壓低價值,既能将犯人罪責減輕,還能将贓物留用地方。
“若将這些事外餘惠俱置本錢司,所謂集腋成裘,周年盈餘必有大長,而且還能讓吏治廉潔……”
手裏掌握這麽多錢,欺負老百姓不叫本事,要搞就搞官府。
武則天聽到這裏,臉上笑容已經大盛,指着少王連連點頭,可見滿意至極。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又說道:“最近這段時間,且居内苑,閑來與你祖母暢論人事。外間諸事,無需你操心,也無需你過問!”
這一章牽涉好多初唐、武周時期的制度,翻資料翻的有點有點頭暈,今天先寫這些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