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在資産管理委員會雖然權力很大,但說到底隻是一個咨詢、智囊性質的機構,一切的權力的基礎來自陳銳的授權。
哪有在橡樹出版公司當總經理那麽舒服,而且權力也非常大,很多事情可以一言而決。
而且, 橡樹出版公司擁有《冒險王——陳銳》系列小說的出版版權。
毫無疑問,橡樹出版公司的潛力将是一家十幾億、幾十億美元級别的大公司。
在未來一家十幾億、幾十億美元級别的大公司當總經理,對于才30幾歲的邁爾遜.德雷來說,是一件值得興奮的事情。
《冒險王——陳銳》系列小說的出版版權授權給橡樹出版公司。
而《冒險王——陳銳》系列電影改編版權及附帶的衍生版權被衆多的電影公司争奪。
有好萊塢電影公司,歐洲的電影公司,日、本的電影公司、中國的電影公司也來湊一下熱鬧。
中國的電影公司就算了, 去拍《無極》,《菊豆》,拍《英雄》, 玩你們的‘電影藝術’去吧,去戛納領你們的獎去吧!
去拍《小時代》,玩你們的青春去吧。
可以說,陳銳對中國的電影實在是.,有些無語。
别看,那些媒體,影評人整天吹得那麽厲害,也就那樣子。
當然,也有些電影很贊的,比較少數。
陳銳不信他們能夠拍出好萊塢冒險、尋寶大片中那種的刺、激,緊張,驚奇,讓人熱血沸騰的感覺。
歐洲的電影公司的差不多也一個鳥樣。
玩個鳥的電影藝術,玩個鳥的‘深度’, 歐洲的電影市場被他們自己玩壞了,歐洲的電影在中國能讓普通觀衆記住名字的好像沒幾部, 反正陳銳看過的電影沒有一部是歐洲的電影。
最後選來選去, 也隻有選擇與好萊塢電影公司合作了。
這應該是陳銳唯一的選擇吧。
好萊塢以其完善的商業體系和源源不斷的創新能力獨霸全球電影娛樂産業。
比如, 2012年,好萊塢全球票房收入347億美元,而中國年度票房才27億美元(折合人民币170億),而在這170億人民币的總票房中,引進大片和買斷片創造了88億元的票房,其中好萊塢六大電影公司創造了70.5億元人民币的票房。
差的可是不止一點半點。
北美票房市場大,2014年,北美影市最低迷的一年,票房總收入也超過了100多億美元。
好萊塢電影公司的發行渠道廣,一部大片好萊塢六大電影公司可以輕輕松輕來個全球同步上映。
最後,最關鍵的,在北美,電影的衍生版權,比如DVD,各種玩具、音像制品、電子遊戲、紀念品、郵票、服飾、海報甚至主題公園等,可以在電影放映結束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繼續爲電影公司帶來源源不斷的收益。
比如,《複仇者聯盟》一火起來,Q版英雄公仔、英雄配件U盤、雷神的鐵錘、鋼鐵俠的面具.,這些電影衍生品,掀起的玩具總動員風暴毫不亞于電影本身在全球掀起的票房奇迹。
在北美,衍生品的收入高達電影總收入的70%,甚至高于電影票房。
在中國,電影衍生版權剛剛起步,侵權盜版太讓人頭痛了。
比如,本土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的卡通造型相關産品,80%都是盜版。
因此,陳銳要想最大程度的挖掘《冒險王——陳銳》系列電影版權及電影附帶的衍生版權的利益,也就隻有與好萊塢六大電影公司選擇合作。
好萊塢六大電影,分别是華納兄弟影業公司,派拉蒙影業公司,20世紀福克斯電影公司,迪斯尼電影公司,索尼電影公司,環球影片公司。
好萊塢六大電影公司也有強烈的意向與陳銳合作,求之不得,非常期待,拍攝《冒險王——陳銳》系列電影。
陳銳手裏捏着《冒險王——陳銳》系列電影版權及衍生版權待價而估。
而好萊六大電影公司爲了從陳銳手裏争奪《冒險王——陳銳》系列電影版權及衍生版權開始撕、逼了。
不撕、逼不行了。
本來冒險、尋寶類的電影,讓影迷觀衆的觀影體驗緊張,刺、激,驚奇,最能吸引影迷觀衆走進影院觀影的欲、望,對很多影迷觀衆有非常大的吸引力,潛在影迷基礎非常大。
陳銳冒險、尋寶故事非常富有傳奇色彩。
全世界有很多人聽到陳銳的冒險、尋寶故事,被陳銳的冒險故事所吸引,着迷,非常驚奇,很期待陳銳的冒險故事改編成電影上映。
陳銳的粉絲非常多,陳銳的粉絲遍及全世界各地,大多是年輕人,追求冒險,他們感覺陳銳經常深入到危險重重的叢林,很深的海底冒險、尋寶這種行爲非常酷!
據有媒體統計,陳銳的粉絲不亞于一位超級巨星的粉絲數量,這些粉絲,爲了支持陳銳,都會走進電影院看一下這部電影。
毫無疑問,這是一部價值不下于《哈利.波特》的系列電影,一想到《哈利.波特》7部,平均每部9億美元的身段,給華納兄弟影業公司創造143億美元的收入,讓華納兄弟影業公司黃袍加身,幾次成爲年度總票房冠軍。
好萊塢各大電影公司的頭頭心猛的一抽,對搶到《冒險王——陳銳》系列電影版權及衍生版權心的更加急切了。
不管付出多少代價。
他們互相敵視竟争對手。
利用各種竟争策略削弱對方的竟争力。
親自跑到托爾圖加島遊說資産管理委員會,許諾各種有利的條件說服陳銳。
在電影中獲得不菲的版權費用,不是一個小數字,8位數美元以上。
如果陳銳願意同時操刀改編劇本,甚至還可以從全球的票房和版權收入中分帳,比例不低,電影的創作團隊還會給作者格外緻敬,即在署名權上保護作者的權益。
資産管理委員會代表陳銳回答,NO!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