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青凰,阿布宛如噬血的野獸,他不管“上帝”還是“撒旦”,用僅剩的右手操起mp5式微沖,朝青凰摟頭就是一梭子,“哒哒哒……”子彈擊碎青凰的殘影,在牆壁上留下一排彈孔。他沖過去,大吼道:“小賤ren,有種給我滾出來……你不是要殺我嗎?我就在這裏,過來殺我啊……”
“你大呼小叫,這麽想死,是急着投胎嗎?”阿布身後突然響起一個冰冷的聲音。作爲超級雇傭兵,敵人在身後出現他居然不知道,這意味着什麽?阿布魂飛魄散,冷汗透體而出,沒等掉轉槍口,一柄黝黑的三棱軍刺以四十五度角刺穿他的後腦,紅白相間的液體順着三道血槽逆射而出。
“啊——”看到阿布慘死,博格等人的眼睛變得血紅,像蠻荒的兇獸一般,端起武器向傅宸雪瘋狂掃射。傅宸雪反手一掄,軍刺挑起阿布的屍體,像風車一樣旋轉着飛出去,砸向那幫劫匪。“噗噗噗……”子彈全打在阿布的屍體上,血水四濺,骨屑如塵,血泥紛飛。趁這個機會,傅宸雪如虎入羊群般殺入劫匪群中,刀刀斃命,每一刀都穿透對方的腦袋,連部位都分毫不差。
博格打完最後一顆子彈,頹然放下槍,他知道給他再多的子彈也沒用,他根本殺不了這個中國特工。對方在彈雨裏一刀一個殺死他的同伴,連出刀的角度和力道都沒有絲毫變化,而且非常耐心地等他射出最後一顆子彈。這是一種強大的自信,他或者他們這幫人在對方眼裏,根本就是一群蝼蟻——這才是最可怕的。
聽到三樓的槍聲,伯爵仍然坐着沒動,他又給自己倒一杯紅酒。這是1787年的“拉菲古堡”,十幾年前的售價就超過十萬英鎊,是他以前的最愛,今晚喝過“死神之吻”後再喝這種酒,酒味淡得就像水一樣,或許不能說像水,簡直跟馬尿差不了多少。“唉……”伯爵聽到自己心裏那聲歎息,美好的東西都是昙花一現,刹那芳華之後便是永遠的寂寞。
“酒這種東西,一個人喝的是寂寞。”随着聲音,一具龐大的身軀向伯爵飛過來,重重砸在他的腳前。傅宸雪反握滴血的軍刺,從樓上一步一步走下來,笑容依舊燦爛:“伯爵,要不要我陪你喝一杯?”
“是博格——”剩下幾個劫匪看清地上的屍體,端起槍指向傅宸雪,就要開火。“住手!”伯爵蓦然站起來,渾身散發出無可匹敵的殺氣,把手一揮,冷冷道:“拿上那張‘特赦令’,你們幾個立刻離開這裏!”
“伯爵……”那幾個劫匪顯然跟伯爵的日子不短,聽到這話都緊張起來。在他們的印象裏,伯爵鎮定如山,戰力逆天,所向無敵,就算天塌下來也不會眨眼,而今伯爵居然讓他們逃命,難道連他們心中的神也鬥不過這個中國特工嗎?
伯爵依舊沒有回頭,聲音更冷:“如果想活命,就不要廢話!趕緊走,能逃多遠逃多遠,記住,永遠不要再回中國來!”
那幾個劫匪不再猶豫,抓起“特赦令”沖出“巴拉迦”大樓。“呯”“呯”,夜色裏響起美制m82a2狙擊槍沉悶的聲音,兩個劫匪猝不及防,被12。7mm高爆子彈當場炸碎,幾乎屍骨無存。别說他們是半成品,即使是m國軍方最完美的“未來超級戰士”,碰到這種大口徑高爆狙擊彈也不會有第二個結果。其他劫匪被爆碎的屍塊和血水濺滿一臉,嚎叫着,連滾帶爬逃回“巴拉迦”大樓。
可惜此刻的“巴拉迦”大樓也不是避風的港灣,劍光一閃,青凰突然出現,把一個劫匪劈成兩半,淋漓的内髒和血水濺落到白色的大理石台階上,妖豔奪目,分外凄慘。
劫匪終于崩潰,他們敢向世界上任何一支特種部隊叫闆,且能立于不敗之地,卻無法應付兩個中國特工。看着同伴一個個倒下去,他們竟連敵人的影子都無法捕捉到,這才是最恐怖的。
伯爵又緩緩坐下去,倒滿兩杯酒,自己端起一杯,另一杯給傅宸雪,問道:“你沒打算放過他們?”
傅宸雪接過酒杯,說道:“我給過他們機會!”
“你不是張宸!”
“我叫‘傅宸雪’!”
“傅宸雪?三年前失蹤那個傅宸雪?我早該認出你,這個世上懂得‘九月同輝’的除了傅宸雪,還能有誰?我突然發現自己錯得很離譜!”
“你錯不在遇到我,錯在你把‘血族’的規矩置諸腦後。”
“我要走的話,外面的狙擊手根本攔不住!”
“他們的确攔不住你!問題是你走得了嗎?”
“我也有個交易想和你談一談?”
“洗耳恭聽!”
“我要帶走馬明浩和那幾個人!”
傅宸雪喝口酒,緩緩吐出兩個字:“條件?”
伯爵打個響指,從另一個房間裏走出兩個人,後面的是那個金發“子爵”,不久前被傅宸雪抖得渾身的骨頭寸寸崩散,這要放在别人身上,恐怕跟“活死人”差不多,而他才一會兒工夫又活蹦亂跳,“血族”的神奇可見一斑。看到傅宸雪,金發“子爵”毫不掩飾眼中的恨意,攥緊拳頭又想撲上來。想想傅宸雪的恐怖,他還是勉強把邁出去的腳又收回來。
金發“子爵”的前面竟是周嘉欣,雙手被捆得結結實實,嬌嫩的紅唇被膠布封住,身上纏裹着c4炸彈,滿臉的驚恐,看到傅宸雪,又羞愧地低下頭。她把十四個人質送出去,聽到“巴拉迦”大樓響起槍聲,立刻催促警察和人質離開,而她則抓起手槍又朝大樓跑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