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小夥伴們,李夢嬌的嘴巴就閉不上了。
“那會花很多錢吧!”
李夢嬌在心裏算了算自己的零花錢,覺得自己頂多還能再拿出五千塊。
如果每個股東都再投五千,那他們就有二萬五可以用。
哦,聞櫻肯定拿不出五千塊,李夢嬌就不算聞櫻那一份了,姑且有兩萬塊可以動用。
如果兩萬還不夠的話,把唐一楓和耿骁拉進來,又多了一萬!
李夢嬌提出這個建議時,聞櫻差點笑岔了氣。
不,不能笑出聲,那樣就太傷害李夢嬌小可愛的積極性了。
不過聞櫻也沒想到,李夢嬌這個多才多藝,性格很外向的班花,剝去上輩子的光環後,居然是一個真正的老實人。
這姑娘太容易被騙了。
特别是經濟方面,完全就沒有防備心。
投資兩千塊還沒見回頭錢呢,又要再掏五千,不僅自己出錢積極,還把謝骞、秦姣和王爽都安排上了!
要說李夢嬌真的熱愛這份夜宵攤事業,打從心裏願意拓展事業版圖,那掏錢爽快還說的過去。可聞櫻已經看出來李夢嬌對經營夜宵攤根本沒幾分興趣,也嫌幹活辛苦,如今堅持每天來夜宵攤幫忙,就是爲了跟上小夥伴們的步伐,聞櫻畫大餅給小夥伴們鼓勁,有一半原因是爲了李夢嬌……所以這姑娘就是單純視金錢如糞土,掏錢這麽爽快,顯然是長這麽大都沒被人騙過,嚴重缺乏警惕心。
聞櫻一邊感慨,一邊又有點小感動。
李夢嬌掏錢這麽痛快,不正是因爲信任她嗎?
聞櫻一說要搞個“美食節”把小龍蝦打出名氣,李夢嬌沒質疑她能不能搞起來,也沒嫌她吃飽了撐得慌又要給大家找事做,第一個站出來說要出錢,這種實在的支持,可比嘴巴上說點好聽話哄人要實在呢!
聞櫻趕緊解釋道:“不用出錢,本錢咱們還沒賺回來呢,搞美食節如果要花兩三萬,那要賣多少斤小龍蝦才賺的回來?咱們搞個美食節,一分錢不用花,說不定還能賺點辛苦費。”
秦姣想了想,沒想明白關竅。
王爽也摸了摸後腦勺。
賺錢是要靠頭腦。
但找媒體來給自家攤位打廣告,不僅不用出廣告費,還能倒賺一點辛苦費?
王爽不信哪家媒體會做這種好事!
謝骞若有所思,“你想在美食節規模上做文章?”
聞櫻點頭,“你看看我們擺攤的夜宵一條街,完全就是蓉城夜晚的一張名片嘛,本地人一說吃宵夜,隻要不是太遠,第一個就想起這裏,而且整條街經營的夜宵品類非常豐富,基本能撐起一個美食節了,以前隻是沒人想做這些,白白浪費了現成的資源。”
美食節不僅能推廣小龍蝦,聞櫻相信整條夜宵街都能因此受益。
那些夜宵店老闆感不感激她,聞櫻不在乎,這件事絕對能還上街道辦呂主任的人情。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别的街道有資源,呂主任這邊其實也不缺,就看能不能利用起來。
(本章未完,請翻頁)
聞櫻準備搞一個策劃書出來,先把策劃書拿給呂主任看,由街道辦出面,比她這個未成年人說破嘴皮子都有用。
這邊先做起“美食節”的籌備工作,蓉城的媒體知道了,還不聞風而動麽?
紙媒的報道是一種很好的宣傳渠道,但現在都2004年了,有些人可以不看書不讀報,電視機卻是每天都要打開的,電視台的宣傳,可比紙媒厲害多了。
此時聞櫻不免有點後悔對方教授說話太剛了,如果沒把方教授得罪那麽狠,倒是可以去音樂學院找找方教授……算了,沒有省台,蓉城還有市台,比起省台,市台更接地氣,收視率一點都不差。
比起當枯燥的洗蝦小工,聞櫻提出要搞“美食節”,更吸引王爽,如果真能像聞櫻說的那樣,從無到有策劃出一場美食節,把小龍蝦推廣到全市,還能引來媒體的報道,上報紙上電視,那的确是很帶勁兒的一件事呀!
王爽瞧着眉飛色舞的聞櫻,陷入了沉思:難道真是貧窮才能鞭笞人變聰明?
聞櫻說這事兒要策劃好幾天,讓大家晚上回去想想,都提供下自己的想法,然後再聚在一起商量讨論,把零散想法整理成一個完整有說服力的“策劃”,再由謝骞拿着策劃方案去找呂主任批準!
聞櫻這樣搞,很有點布置作業的味道,難得連學渣王爽都沒抗拒,反而躍躍欲試。
謝骞覺得聞櫻估計是有了自己的想法,卻故意要頒布任務,無非是想讓秦姣、王爽和李夢嬌三個人多有點參與感,畢竟這三人與聞櫻是朋友,不是聞櫻的小跟班,聞櫻理所當然吩咐他們做事,時間一長,三人嘴上不說什麽,心裏會不舒服——如果聞櫻是一隻倉鼠,那也是内心柔軟的倉鼠,明明自己年齡不大,卻在盡量照顧着身邊的人。
不管是鄧尚偉、陳麗,還是秦姣、王爽和李夢嬌,都是聞櫻照顧的對象。
謝骞不想承認,但仔細想想,聞櫻好像也在照顧着他……那包味精味道很重的薯片就是明證。
聞櫻隻聽見秦姣三人的回應,沒有謝骞的,她以爲謝骞不贊成,忍不住叫了謝骞。
謝骞回神:“我同意。”
……
接王爽回家的路上,日進鬥金的王總開玩笑,問夜宵攤是不是開始賺錢了:
“等你忙完這個暑假,用你賺的錢給你媽,還有爺爺奶奶他們買份禮物,他們收到了不曉得多高興呢!”
王總暗搓搓的期待,說不定王爽還會順便給他這個當爸的買個啥禮物。
王爽當然聽懂親爹的暗示了。
也知道自己如果買禮物,會收到比禮物更有價值的“回禮”,然而王爽現在都沒心情搞這些表面孝順:
“爸,你有沒有覺得我的零花錢太多了?”
“……?”
這是咋了,是不是在故意說反話。
禮物還沒買,就要求漲零花錢了嗎?
“你啥意思!”
王爽一臉苦大仇深,“肯定是你們給我的零花錢太多了,我都不缺錢,一點不想奮鬥。”
大腦常年不用,會生鏽!
他沒有聞櫻聰明,
(本章未完,請翻頁)
一定不是智商不夠,是家裏人不給他鍛煉的機會!
王爽給自己找到了理由,自信又回到了身上,把他們幾人要搞美食節的事和他爸說了,特别提醒他爸,不要再給他零花錢了:
“聞櫻都自己賺學費,我就不說自己賺學費了嘛,這個暑假我賺到多少錢,就是我下學期的生活費,爸,你覺得咋樣?”
王總一個大男人,眼淚都快被王爽幾句話說出來了。
從前都是王總羨慕秦老闆,秦轶和秦姣兩兄妹被秦家教育的太好了,在小圈子裏基本是最優秀的。
而王爽麽,不是說這個孩子不好,和那些十幾歲就泡吧飙車的富二代比,王爽還算本分。
談幾個女朋友都是小事,王總知道王爽和那些小女朋友都是鬧着玩兒的,他也教過王爽沒成年之前不許胡來,要是搞出人命,家裏不會替他收拾爛攤子——沒有秦轶、秦姣對比,王爽能本本分分當個小富二代,王總已經很滿意了,這不偏偏有人對比着麽?
王爽這孩子,沒展現出啥生意頭腦。
笨是不笨,讀書成績卻普普通通,以後也吃不上學曆技術飯。
本事不夠,脾氣還挺傲,能被王爽瞧得上眼的人還不多!
王總愁啊。
自己現在努力賺錢,以後都要留給王爽的,可這孩子,能把家裏的錢守住嗎?
王總想狠下心管兒子,然而每次一開個頭,家裏其他人馬上跳出來護着王爽,說王爽年紀還小,不讓他下狠手教育。
王總别提多郁悶了!
他是親爹又不是繼父,難道還能害孩子?
現在王爽居然主動說消減零花錢,要用自己賺到的錢當生活費,雖然今晚睡一覺,明早起來王爽就可能反悔自己現在豪言壯語,此時此刻,王總依然很激動!
王爽開始懂事了,曉得上進了!
兒子能有這種變化,起碼有一大半是聞櫻的功勞。
——那天在售樓部碰見聞櫻父母,真該勸聞櫻父母多買兩套房子的!
“爸,你咋不說話?”
“哦,你覺得你的想法很好,你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有這種想法就很不錯了,你仔細給我講講美食節是咋回事,你們幾個打算咋搞?”
王總想給王爽出出主意,王爽并不領情。
他爸想出來的策劃,不算他的本事!
聽他爸的口氣,對夜宵攤能賺多少錢并不抱什麽希望,畢竟自己隻有15%的股份,就算在夜宵攤上幫兩個月忙,能領兩個月工資,等到開學時,分紅加工資也不能覆蓋一學期的生活費。
王爽沒有具體計算過自己一學期要花多少錢……如果他不買最新款的球鞋,不買許多衣服,不交女朋友,不亂請客,那幾千塊應該夠用一學期了吧?
夜宵攤兩個月要是能賺5萬,自己能分7500元。
再加上兩個月的工資,加起來有9000元左右。
王爽心裏一算賬,頓時覺得聞櫻說的“美食節”不僅要搞,還要搞好!
畢竟下學期自己是吃素還是吃肉,全指着小龍蝦能不能大賣呢!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