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徭役繁重,所以困吾百姓多矣。近年當事者加意鏟除,始稍有蘇息之望。向有議裁寄莊戶之兼并,禁質鋪之罔利,與搜富戶之非法者,其說固亦有見,第餘聞姚太守叙卿之言曰:“均賦者不宜苛摘寄莊戶,寄莊戶乃無田者之父母也。令寄莊戶冒役太重,勢必不肯多置田,彼小民之無立錐者安所倚命乎?寄莊戶以田一畝予佃戶種,必以牛與車予之,又以房居之。計一歲所入,畝之中上者可收谷二石,以其半輸之田主,而佃戶已得一畝之入矣。是寄莊戶不惟無害于民,且有利于民,即田連阡陌,其仰給者不啻衆也,何以尤其兼并也?”方司徒采山之言曰:“質鋪未可議逐也。小民旦夕有緩急,上既不能赉之,其鄰裏鄉黨能助一臂力者幾何人哉!當僒迫之中,随其家之所有抱而趣質焉,可以立辦,可以亡求人,則質鋪者,窮民之管庫也,可無議逐矣!”王太守元簡之言曰:“往日海中丞在吳中,貧民有告富家者,必嚴處之,一時刁讦四起,富戶之破亡者甚衆。此大非是,邑有富民,小戶依以衣食者必夥,時值水旱,勸借赈貸須此輩以濟緩急,雖一村有一富者,近村田房不免多爲所有,然必是貧者方賣,賣于他人與賣于富家一也。且富家自非豪惡闵不畏法者,豈必盡謀占而計取之?假令摧剝富民,富者必貧,阖百千萬室而皆赤貧,豈能長保?”三先生之言皆深思遠慮,與浮見者不同,因表而出之,以谂于當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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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及其周邊地區的徭役非常繁重,多年來,百姓們一直因此而困苦不堪。近年來,政府(想要改變這個現象),于是減賦減稅,才稍稍有了一些恢複的迹象。(但是,這又造成了地方财力的不足)。一直以來啊,總有人在議論說,有這樣三種辦法,可以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現狀。
一是嚴格查處那些寄投大地主的兼并現象。(現在朝廷對有功名的人免稅,隻是免他們自己田土的稅,可他們卻借此接收他人投獻,偷逃稅款。查處打擊這些行爲,可以增加财稅收入。)
二是嚴格查處那些高利貸從業者。
三是嚴格查處那些用不正當手段積蓄和獲得财産的富人。
這三種說法呢,看上去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啊,我曾經聽到姚叙卿姚太守說過:不能苛待大地主啊,他們都是盛世脊梁,是那些沒有産業的人的父母喲!(要知道,與其國富民窮,甯可國窮民富,與其把稅收上來,還不如藏富于地主們。)試想,如果收地主稅收得太重,他們就會不肯多置田了,(他們沒有多餘的田拿出來租種)那那些沒有産業的人,又怎麽活命呢?地主把一畝地給佃戶種,那是要先給他們畜力與工器具的,還要給他們房子種,一年下來,中等以上的地一畝能打二石糧食,把一半給地主,佃戶就得到了一畝地的收入。所以啊,地主對百姓沒有損害,反而有大利于百姓,如果地主規模大到了田連阡陌的地步,那就意味着仰仗他們活命的百姓也有不知道多少,爲什麽非要怨恨追究他們兼并地産呢?!
我又聽到方采山方司徒說過:那些勇于搞金融改革試點,摸着别人金銀過河的同志,不能輕易取締處理啊!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朝廷并不能每家都及時救助到,鄰居親戚什麽的,也沒有幾個人能幫得上忙。在家庭陷入危機的時候,你隻要聯系到那些有活力的社會機構和金融改革的先行者們,事情可以立刻就辦,也不用去求人。這那裏是放高利貸的?這分明就是紅十字、新月(以上排名不分先後,以筆畫多少排序)慈善總會啊!朝廷表彰鼓勵支持都還來不及,怎麽竟然還有人想要查處呢?!
我又聽到王元簡王太守說過,當年那個以舉人之身破例當到省級幹部的海某人在南都周邊工作的時候,隻要有盧瑟來告成功人士,就會嚴厲處理。結果啊,導緻了刁民們群起而咬之,不知有多少成功人士們因此而破家亡命。這樣作,真是太不對了!!!一個地區的成功人士,那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要依托在他們身上來吃飯的,而如果有什麽水旱黃湯啦,更是隻能依靠他們來捐錢出力救急。如果一個村裏出了一個成功人士,他當然會多買房子和田地,但是啊,會賣房賣田的,肯定是窮人,他們賣給誰不是賣呢?成功人士又不是幫派人士,他們難道會一定要用辦法去強占而不是掏錢買嗎?想想吧,如果我們把成功人士打壓下去了,那村裏就全是盧瑟了,千家萬戶都是盧瑟,這是何等世界?我們不能這麽局限,要有先讓一部分人成功起來的眼光與覺悟!
這三位先生如此深思熟慮,真不愧是國家的棟梁,大明的良心!他們與隻會在網上面亂噴的那些無腦憤們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所以我一定要把這些觀點記錄宣傳出來,以此來保證朝廷在做出決策時能夠聽到一些不同的聲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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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說曆史總是不斷重複的,還是應該說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又或者應該說這個世界終歸是螺旋前進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