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伏羲設局

爹若有奶,爹便是娘。

男人一旦掌權,

潛伏的蛇就會變成飛天的龍。

日出時分

暮春之後是初夏。太陽升起前,有霧。

迷霧籠罩着史前文化,遮掩了陰謀與陽謀、真情與真相。我們曾經納悶,後羿射日之後,嫦娥爲什麽要奔月。那裏面,并沒有她的情郎。同樣,我們也不知道,阿波羅爲什麽要設下陷阱,讓阿爾忒彌斯射殺了自己的戀人奧利溫。奧利溫并不是他的情敵。但是我們知道,阿波羅和伏羲都與太陽有關,也都是蛇,或曾經表現爲蛇。

爲什麽是蛇呢?蛇又不是什麽好東西。

也許有人會喜歡蛇,認爲它神秘、冷峻、有頭腦,特立獨行。也有人讨厭蛇,覺得它醜陋、陰險、冷血、變态。更重要的是,蛇和蛙本是死對頭。蛇,是長蟲。青蛙吃蟲,蛇又吃蛙。蛇與蛙,如何相容,豈能相容?

因此,女娲讓蛇出場,後來還變身爲蛇,必有原因。

原因複雜而多項。最直截了當的動因是男人要搞“文化革命”。也許,這場革命是非暴力和漸進的;也許,革命的意識模糊而朦胧;也許,這事其實醞釀了很久很久;也許,它的背後有着經濟的推動和考量。是的,也許。

但不管怎麽說,氏族的男人和女人終于都認爲,僅有女性生殖崇拜遠遠不夠,還必須承認男性在生命創造中的作用,并用一種合乎邏輯和法理的形式予以肯定。

男性生殖崇拜開始了。

這就需要象征物,而蛇是合适的。事實上,蛇與陰莖有太多的相似,比如尋常看不見,偶爾露峥嵘;比如平時綿軟,用時堅挺。當然,還有那毋庸置疑的攻擊性。因此,當它潛伏在伊甸園時,上帝也隻好裝作沒看見。

其實在蛇之前,男性的象征便已出現,這就是鳥。鳥的崇拜要早于蛇,待遇也比蛇高。直到現在,它也仍是男性生殖器的代名詞。這種指代甚至是一種“國際慣例”,比如英國人就把男人那玩意稱爲小公雞(cock)。

鳥和蛇,是男性生殖崇拜的文化符号和代碼。[1]

當然還有太陽。

太陽也是非有不可的。而且,正如月亮裏面有一隻神蛙名叫蟾蜍,太陽當中也有一隻神鳥名叫金烏。蟾蜍就是象征女性的蛙,金烏就是象征男性的鳥。隻不過金烏有三條腿,有的身上還背負着太陽。有了這隻“三足神鳥”,男人的太陽就能夠冉冉升起,還能飛向不知終點的遠方。

月亮有神蛙,太陽有神鳥,也沒什麽不好。

女娲她們當年,大約就是這樣想的。代表女性的魚女和蛙女,甚至有可能歡迎代表男性的鳥人和蛇人登堂入室,與她們一起建設新生活,共謀發展,同享太平。

可惜誰都沒有想到,是鳥就會叫會飛,甚至一飛沖天一鳴驚人。她們更沒想到,鳥的背後還藏着一條蛇。蛇是一定要吃青蛙的,下手隻是遲早的事。隻要太陽的光芒蓋過月亮,蛇就一定會把母愛社會變成男權社會,并永不交權。

這可真是請神容易送神難。

父系氏族的日出時分到了。在血紅的雲彩裏,在荒古的熔岩中,一輪紅日如同流動的金球噴薄而出。它的當中或身下則是一隻金色的神鳥,正張開巨大的翅膀,雄姿英發,傲然飛翔。另一邊,悄然落下的月亮生鐵般又白又冷,說不清是在默默祝福,還是黯然神傷。

現在已經很難确定,這隻負日遠行的三足神鳥究竟從哪裏起飛。海上?山中?桑林?都有可能。但不管怎麽說,當它背負青天往下看時,應該看到一個人首蛇身的小夥子正英俊亮相,大踏步地從後台走向了前台。

他的名字,就叫伏羲。

天下第一廚

伏羲身上,有股子烤羊肉味兒。

當然,這裏說的伏羲跟女娲一樣,并不是某一個具體的人,而是一個文化符号,代表的是父系氏族社會。這個社會的曆史少說也有上千年,但無論是早期還是晚期,也不管這當中出了多少個代表,我們都通通稱之爲伏羲。

而且照理說,他們也都該是蛇神。

但是奇怪,伏羲出生那天,我們隻看到太陽很好,完全看不見蛇的影子。沒錯,一點都沒有。

跟女娲的娲一樣,伏羲的羲,差不多也是一個特别創造出來的字。除了用于伏羲,以及其他一些神話人物,比如羲和、羲仲、羲均、常羲,另外一個意思就是“氣之吹噓”,也就是氣息舒展而出的狀态。

什麽氣?

羊肉味呗!

羲,無疑與羊有關。金文的羲,就是上面一個“羊”,中間一個“我”,下面一個“兮”;或者上面一個“義”,下面一個“兮”。這個字加上“牛”字旁,就是犧,犧牲的犧。

很清楚,這裏面有牛有羊,卻偏偏沒有蛇。你總不能說那個“兮”字,就是“蛇溜走了”吧?

女娲是女蛙,伏羲卻不是伏蛇,豈非咄咄怪事?

然而伏羲又确實是蛇,也必須是蛇。女娲就是因爲伏羲的緣故才由蛙變蛇的。如果伏羲竟然不是蛇,那麽女娲的整容豈不冤枉?如果說伏羲也曾變身,請問又是誰給他動了手術?撲朔迷離的遠古文化,難道案中有案?

其實,羲,原本與羊沒有關系。甲骨文的羲字裏面就沒有“羊”,而是上面一個“我”,下面一個“兮”。

我和兮,分别是什麽意思?兮是語氣詞,上古讀音接近于“喝”,中古讀音接近于“嘿”,意思相當于“啊”。我,也不是“自己”,是“兵器”,意思是“殺”。

所以,甲骨文的羲,就是“殺啊”。

殺誰?誰殺?謀殺案嗎?

當然不是。

但要偵破此案,也隻能倒推。

從哪兒推?

犧(犧)。因爲伏羲又叫庖犧(庖犧)。庖犧的犧,就是犧牲的犧;犧牲的犧,則原本是伏羲的羲,就像蛇字原本是“它”。這在文字學上就叫“本字”,也就是“原版”。

犧的原版是“羲”,蛇的原版是“它”。後來,“它”加上蟲就成了蛇,“羲”加上牛就成了犧。爲什麽要加偏旁?爲了強調。比方說,強調蛇是爬蟲。同樣,正因爲羲是犧牲,所以要加牛。要知道,犧和牲,都是牛字旁。

這當然很牛。

伏羲,就是很牛的庖犧。庖即庖廚,犧即犧牲。犧牲就是獻祭用的動物,包括馬、牛、羊、豬、狗、雞。其中色純的叫犧,體全的叫牲,合起來叫犧牲。最重要的犧牲是牛和羊。祭祀的儀式,有牛就叫太牢,隻有羊就叫少牢。少牢比太牢用得多,因爲羊比牛便宜。但再省錢,也得有羊。

所以,盡管甲骨文的羲沒有羊,金文就得加上去。後來表示犧牲之意時,還得再加上牛。上面加隻羊,旁邊加頭牛,伏羲或庖犧,才算驗明正身。

哈哈,原來伏羲這蛇頭,是個做飯的。

但,伏羲或庖犧,卻堪稱“天下第一廚”,因爲是做飯給神吃。請神吃飯,這在古代可是頭等大事,《左傳》就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戎就是戰争,祀就是祭祀。戰争要殺人,祭祀要殺羊。羲,豈能不是“殺啊”![2]

因此,即便在女娲的時代,伏羲的地位也不低。事實上,如果說女娲的偉大發明是生殖崇拜,那麽伏羲的卓越貢獻就是請神吃飯。他身上有羊肉味兒,後來起了王莽的心思,都不奇怪。

奇怪的是,我們的先民爲什麽要請神吃飯?難道他們牛羊成群瓜果滿園五谷豐登,吃不完用不完,要大擺宴席?

當然不是。

革命就是請客吃飯

請神吃飯其實是個局。

做局也是逼上梁山。正如生殖崇拜是因爲死人太多,吓着了;請神吃飯則因爲饑腸辘辘,餓壞了。那時生産力實在低下,先民們吃了上頓沒下頓,更難有儲備可言。一旦長時間斷糧斷炊,族群面臨的便是滅頂之災。

饑餓,是死亡女神的嫣然一笑。

這也隻能發展生産力。于是各種生産工具被相繼發明出來,包括作爲獵具和漁具的罔罟(讀如網古),作爲農具的耜耒(讀如四壘)。這些理應獲得科技進步一等獎的發明和創造,後來被歸功于伏羲和神農。這當然實至名歸,他們也受之無愧。因此,這時的伏羲,是制造獵具、漁具和農具的工匠,以及使用這些工具的獵手、漁夫和農民。[3]

但,這跟蛇有什麽關系,跟羊又有什麽關系?

羊是在狩獵過程中自投羅網的。原始獵人最喜歡的就是羊,因爲野豬野牛不易捕殺,兔子田鼠跑得太快,魚蝦貝蟹又解不了饞。隻有羊,體大肉多,成群結隊,反抗力弱,智商還低。這就不但可以打主意,還能智取。比方說,頭戴羊角身披羊皮僞裝成羊混入羊群,然後把它們帶進包圍圈。

傻乎乎又喜歡随大流的羊,哪有不上當的?

沒錯,這就是最早的“佯裝”。實際上,佯就是裝羊,也是羊人,而最早的“羊人”就是裝羊的伏羲。這也是最早的“局”,隻不過它鮮爲人知。後面的事情就簡單多了:吃不完的羊被圈養起來,獵人伏羲也變成了牧人伏羲。

這時,他當然還是羊人。

嘗到甜頭的伏羲得寸進尺。他決定設一個更大的局,忽悠一把天神地祇。

這就是請神吃飯——飯局。

飯局和狩獵,其實一回事,都是爲了吃。沒得吃,不夠吃,便要麽去搶,這就是戰争,也就是甲骨文的羲;要麽去讨,這就是祭祀,也就是金文的羲。它的意義,一點都不亞于生殖崇拜。生殖崇拜祈求的,是種族的延續;請神吃飯面對的,是族類的生存。前者希望多子多孫,後者希望豐衣足食;前者考慮千秋萬代,後者考慮當下眼前。你說哪個重要?

都重要。但現在就有吃的,更迫切。

請神吃飯,不能不辦。那些山神、河神、林妖樹怪和土地公公,管着山間的獸,林中的鳥,水裏的魚,地上的莊稼,自己又吃用不完,完全可以分一點給我們。隻不過,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你得把神伺候好了。要知道,就連楚漢相争時的範增要殺劉邦,也得先擺鴻門宴。

顯然,這隻能是伏羲的事。也隻有發明了獵具、獵獲了羊群的他,才有資格充當請神吃飯的廚師長和主持人。也因此,在祭祀儀式上,他依然得頭戴羊角身披羊皮扮作羊人。隻不過,這時的他不再是獵手,而是祭司。

毫無疑問,這時的伏羲也不再是甲骨文的羲,而是金文的羲。金文的羲,上面是義。義是儀(儀)的本字,即威儀或禮儀。而且,正因爲儀的本字是義,犧的原版才是羲。

伏羲的秘密,昭然若揭。

與此同時,他的地位也節節高升。

衆所周知,在沒有政權、法律、國家和公民概念的原始時代,族群都是自然形成的。紐帶則與其說是血緣,不如說是共食。母子,是吃與被吃的關系;兄弟,是同一個娘養大的人。實際上,原始人類聚族而居,無非是要解決吃飯問題。因此,爹若有奶,爹就是娘;誰給吃的,誰就是老大。

掌勺的必定變成掌權的。

後起之秀伏羲,要向女娲讨個說法。

披着羊皮的蛇

說法很快就有了,那就是承認男人在生育中的作用,并爲之設立祭壇。

祭壇在紅山文化遺址已經發現,隻不過女的圓,男的方。這倒是符合我們的主觀感受:男人有棱有角,女人珠圓玉潤。難怪女娲手上拿的是規,伏羲拿的是矩,女圓男方嘛!

那麽,天圓地方,又怎麽講?

天,不是男性;地,不是女性嗎?

對不起,男人變成天,就像女娲變成蛇,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在遠古,在女娲的時代,女人才是天,男人則是地。隻不過,自從男人有了方方正正的祭壇,也就好歹有了一席地位,可以跟圓圓滿滿的女人分庭抗禮。

于是伏羲搖身一變而爲蛇神。

伏羲怎麽會是蛇呢?伏與狗有關,羲與羊有關,犧與牛有關,哪有蛇?兵器倒是有的,因爲伏羲又叫伏戲。戲,還有羲字中的“我”,本義都是兵器。如此說來,難道那蛇其實不過祭壇上器皿中兵器的倒影?[4]

當然不是。

伏羲變成蛇,不是“杯弓蛇影”,而是“文化革命”。也就是說,越來越重要也越來越牛的男人,開始要求在飲食和男女兩個方面,都能體現其舉足輕重的地位。

這就必須引蛇出洞。

但,爲什麽必須是蛇呢?因爲隻有蛇,才是男性最強有力的象征。鳥,就溫柔了點,無法完成革命的任務。

所以,從氏族到部落,再到國家,蛇的作用都将一以貫之。在氏族時代,它是生殖崇拜的符号;到部落時代,它将成爲圖騰;到國家時代,它還将成爲祖宗。隻不過,狡猾的蛇多半會處于潛伏狀态,該出洞時才露出真容。

妙哉伏羲!他還真是伏蛇,而且披着羊皮。

因此,潛伏的蛇神現在是羊人。他是羲,是義,也是美。美,上面是羊,下面是大,即“大人”。古文字中,大人物都寫成正面而立的“大”(如美好的美),普通人則寫成側身而立的“亻”(如佯裝的佯)。從佯到羲,到義,到美,伏羲這小夥子拾級而上,每一步都離不開羊。

善哉羊也!

是的,羊是善,也是祥。因爲羊肉可食,羊皮可衣,羊糞可以肥田,羊角可以做武器或樂器。這樣的衣食父母,豈非功德無量?這樣的大慈大悲,難道還不吉祥?頭戴羊角身披羊皮的羊人伏羲,難道不美?這樣一位遠古時代的大帥哥,難道不該成爲族群的領袖?

當然應該!

實際上,吉祥二字,古文字就寫作“吉羊”。但,如果祥就是羊,那什麽東西“吉”?紅蓮之珠。紅蓮就是女陰,紅蓮之珠則可能是印度人的摩尼寶珠,中國人的火齊珠,即陰蒂。蒂,就是帝,古文字寫成▼或▽。它可能是整朵花,也可能是花蕊或花蕾。因此,神秘的“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吽,翻譯爲六字漢語,就是“神,紅蓮之珠,吉”。[5]

噫!紅蓮之珠吉,冠羊之人祥。

吉祥二字,伏羲占了多半。

三分天下有其二,父系當然要取代母系。

但這一切,都是悄然發生的。在母系社會後期,當篝火燃起夜幕降臨時,登上祭壇的仍是女娲或蛙女。那模樣和場面,我們在巴布亞新幾内亞的蛙人圖上已經見過:掌握了“生與死”這“一号機密”的蛙女神,占據絕大部分畫面,表示她是當然的領袖。她頭上的裝飾物魚和鳥,分别代表着女性和男性生殖崇拜,也表示魚人和鳥人是她的輔佐。四周,則是代表女性的花和代表子孫的星星點點。

至于男性的蛇人和羊人,此刻則多半還隻能在台下打理那些陶罐、陶壺、陶盤、陶缽、陶杯、陶碗。他們當然想不到,自己跟前的陶鼎,将來會變成青銅的,并成爲國家和政權的象征。他們更不會想到,爲了問鼎中原,兄弟姐妹和子孫後代們将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做愛,以神的名義

祭祀的高潮和餘興,是篝火晚會。

這很有必要,甚至不可或缺。事實上,原始時代的祭祀禮儀并非規行矩步,莊嚴肅穆,而是載歌載舞,天恩共沐。那些充滿激情的歌舞,也是獻給神靈的禮物。

禮物從來就是豐盛的。

首先是犧牲和粢盛,也就是肉類和糧食。這是食物。其次是玉帛,也就是玉器和束帛。這是紅包。犧牲、粢盛、玉器和束帛,合起來就叫“犧牲玉帛”。既有食物,又有紅包,可見請神吃飯态度之誠懇,儀式之隆重。

盛放犧牲玉帛的器皿,有鼎、簋(讀如鬼)、簠(讀如府)、豆。簋是圓形的,簠是方形的,用來盛放粢盛。鼎則有圓有方,用來盛放犧牲。不過,簋簠之類要到商周才有,都是青銅器,原始時代大約用陶豆。豆,是古代餐具,類似于高足盤,有的還有蓋。盛放玉帛的器皿,和盛放犧牲的豆,疊加起來就是“豊”字。它讀如禮,意思也是禮或禮器。[6]

當然糧食和肉類,神吃不掉;東西,也拿不走。玉帛之類,大約會重複使用。犧牲,則在儀式後由族民分食,叫胙肉(胙讀如做)。分食也不完全是怕浪費,還因爲肉上已經有了神的祝福。分而食之,正是爲了共享太平。

犧牲和粢盛是吃的,玉帛是用的,歌舞則是看的和玩的。這同樣是人神共享。沒人知道,神靈們是否會堅持看完這台晚會。也許,享用了盛宴,拿走了紅包,又觀賞了部分節目,他們已心滿意足,要回天庭或山林打盹。

然而分食了胙肉的族民們卻意猶未盡,興緻正濃。畢竟,請神吃飯的事,不可能天天都有。既然這日子相當于逢年過節,那又何不把它變成嘉年華?

篝火晚會,弄不好就通宵達旦。

那是一種怎樣的歌舞啊!在青海省大通縣孫家寨出土的陶盆上,我們看到了這樣的場面:五人一組,手拉着手,頭向一邊側,身向一邊扭。他們的頭上,飄着一根東西,疑爲發辮;兩腿之間,則翹着一根東西,疑爲飾物。

嘻!這是土家族的擺手舞嗎?這是納西族的篝火舞嗎?這是藏族的打阿嘎嗎?這是維吾爾族的麥西來甫嗎?

也許是,也許不是。

也許,它就是古人一再回憶的“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7]

這樣的原始歌舞,一定虔誠而又蠻野,熱烈而又謹嚴。那是先民們在莊嚴儀式上生命活力的體現。據說,樂器是女娲和伏羲的發明。因此,我們完全可以這樣來描述——如醉如狂,神采飛揚,伏羲琴瑟,女娲笙簧。

值得關注的,是兩腿之間那疑爲飾物的東西。

沒錯,它應該就是腰飾。但原始人的所謂腰飾,從來就是可疑的。它們往往是一些樹上扯下的葉子,地上撿來的羽毛,或者松鼠和野狗的尾巴,遮蔽性極差,裝飾性極強。人類學的研究表明,這些腰飾還是舞會上專用的,目的顯然是要引起觀賞者和參與者的特别注意。[8]

這可真是欲蓋彌彰。

不難想象,月色朦胧,火光飄逸,瘋狂搖擺飛速旋轉的裸體上,唯獨某一部分有着閃爍不定的珠光,搖曳生姿的流蘇,會給春情勃發的青年男女以怎樣的刺激。

因此晚會的尾聲,恐怕不是齊聲高唱“難忘今宵”,而是三三兩兩走進密林。個别性急的,也許還等不到那一刻。

做愛,以神的名義。

做愛,在神的面前。

這就是遠古的禮樂。它是神的盛宴,也是愛的盛宴。

用不着大驚小怪。在原始時代,飲食和男女,原本就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面,同一個目标的兩手。這個目标和這件事情,就是族類的生存和發展。神,當然是贊同的。

這,才是祭祀儀式和篝火晚會的主旋律。

淩晨五點

篝火晚會上風頭最健的,無疑是羊人伏羲。

這并不奇怪。原始舞會上的高手,從來就是男人。因爲即便在父系氏族社會早期,擇偶權也仍在女人那裏。再牛的男人都不能硬來,隻能用自己出色的表現博取芳心。引吭高歌,翩翩起舞,無疑是有效方式之一。

因此孫家寨出土的陶盆上,舞蹈者便都是男人。那高高翹起的所謂飾物,則其實是陽具。當然,不會是真家夥,隻能是替代品。

孫家寨出土的這隻陶盆,在考古學上屬于馬家窯類型。同類型的彩陶紋飾,最突出的就是大量的蛙紋和蝌蚪紋。可見這舞蹈是女娲時代的。那些手拉手的舞蹈者,則應該是孔雀開屏般炫技求愛的鳥人和蛇人。他們表演的節目,不是“百鳥朝鳳”,便是“金蛇狂舞”。

伏羲時代的羊人,就酷得多。

首先他是“腕”。氏族的重大決策,已歸他說了算。其次他是“款”。氏族的财政預算,也歸他說了算。第三他是“爹”。氏族的新成員姓甚名誰,同樣歸他說了算。這也正是母系變成父系的三大表現。

此時的男人正天天向上,他們的求愛也信心滿滿。

當然,羊人也有好幾種。如果是“佯”,那就是獵手,會得到姑娘的愛慕;如果是“義”,那就是祭司,會得到姑娘的敬仰;如果是“美”,那就是大人,會得到姑娘的崇拜。

那麽,如果他是“羲”呢?

哈,那就是大衆情人,不知多少窈窕淑女和妙齡女郎都會春心蕩漾,願意以身相許。

爲什麽最具魅力的是羲呢?

因爲隻有羲,才是“披着羊皮的蛇”。也隻有羲,兼具熱乎乎的肉香和冷冰冰的殺氣。沒錯,義和羲一樣,也有羊有我(兵器)。但義變成“己之威儀”後,兩方面都弱了許多,哪裏比得上羲,剛柔相濟,意味深長,前途無量。

請看曆史。

前面說過,夏娃的革命成果是裸體直立,女娲的文化建樹是生殖崇拜。生殖崇拜是不能叫做“性崇拜”的,因爲它的目的是生兒育女,不是男歡女愛。它崇拜的也是繁衍生息的神秘力量,而不是導緻性快感和性高潮的性能力。

然而生殖崇拜的産生,卻絕不意味着人類又退回到了夏娃之前。相反,生殖崇拜是把人類獨有的性,從純自然的生活變成了可控制的文化。唯其如此,伏羲才能接過女娲的旗幟,并打上自己的烙印。

伏羲的烙印就是男人掌權。男人一旦掌權,生殖崇拜就會變成圖騰崇拜,母愛社會就會變成男權社會,潛伏的蛇也就會變成飛天的龍。

這就是部落時代的前夜。

在此之前,那個漫長的歲月有着神話傳說中的“三個代表”——夏娃代表原始群,意義是“從猿到人”,形象表現爲裸猿;女娲代表母系氏族,意義是“從自然到文化”,形象表現爲魚、蛙、月亮;伏羲代表父系氏族,意義是“從母愛到男權”,形象表現爲鳥、蛇、太陽。

完成這三大轉變後,就連伏羲也将功成身退。女娲和伏羲共同代表的氏族社會,則将讓位于部落時代。

現在是淩晨五點,讓我們告别今宵。

是的。如果說夏娃代表的原始群處于蒙昧時代,那麽女娲和伏羲則處于野蠻時代的初級階段。這是一個激情燃燒的歲月。中華民族的偉大先民筚路藍縷,披荊斬棘,勇往直前,表現出非凡的想象力和創造力,光輝燦爛,絢麗多彩。

這也是一個春天的故事,女人含苞待放,男人旭日東升。他們創造了多種文化和文化模式:工具、巫術、生殖崇拜、祭祀禮儀、原始歌舞和人體裝飾。而且按照傳統說法,在伏羲的時代,我們還創造了最早的文化符号——八卦,産生了最早的哲學概念——陰陽。

這就實在太牛了!

因此,盡管這時伏羲還是羊,但總有一天會變成牛。

事實上,他也就這樣變了。

變成牛的伏羲,就是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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