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見《史記·秦始皇本紀》。本章所引凡未注明者,均同此。
[2]彭城即今江蘇省徐州市。古人以江陵(今湖北省荊州市)爲南楚,吳(今江蘇省蘇州市)爲東楚,彭城爲西楚。“三秦”的三個王國分别是雍、塞、翟。
[3]見《資治通鑒·卷六》。
[4]見《史記·秦本紀》及注,下同。
[5]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一卷《祖先》。
[6]請參看《古文字诂林》第九冊第747-749頁。
[7]請參看《史記·秦本紀》及注,史爲樂主編《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
[8]請參看範文瀾《中國通史》第一冊第199頁。
[9]《左傳·定公四年》稱,晉國始祖唐叔虞的政策是“疆以戎索”,也就是按照遊牧路線規劃道路,或者按照戎狄習俗分配牧地,而非按照周法分配耕地。
[10]見《史記·秦本紀》。
[11]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12]《史記·秦本紀》在叙述商鞅變法時稱:“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狄遇之。”
[13]請參看《史記·商君列傳》、張蔭麟《中國史綱》。
[14]請參看《史記·秦本紀》、張蔭麟《中國史綱》。
[15]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16]商鞅規定秦的爵位爲二十級,其中最低的一到五級用于獎勵士卒。所謂殺敵一人晉爵一級,應該在這五級之内,不可能殺二十人晉級到徹侯。
[17]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一卷《祖先》。
[18]請參看拙著《費城風雲: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
[19]《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說法是“秦初并天下”,《漢書·百官公卿表》的說法是“秦兼天下”,出土文物“秦始皇銅方升銘文”的說法是“二十六年,皇帝盡并兼天下諸侯”(邱隆、丘光明等《中國古代度量衡圖集》)。
[20]許慎《說文解字》。
[21]請參看李學勤《東周與秦代文明》。
第二章
[1]據《史記·秦始皇本紀》。
[2]請參看柳宗元《封建論》。
[3]賈誼《過秦論》。
[4]以上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參見《史記·李斯列傳》。其中“非主以爲名,異趣以爲高”一句,《秦始皇本紀》作“誇主以爲名,異取以爲高”。
[5]分别見杜牧《阿房宮賦》、《史記·項羽本紀》。
[6]關于陳勝事迹均見《史記·陳涉世家》。
[7]請參看傅樂成《中國通史》,台灣弘揚圖書公司。
[8]賈誼《過秦論》。
[9]秦代是否有陳郡,學術界有争議。本書據譚其骧《中國曆史地圖集》、史爲樂《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
[10]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同時參考《陳涉世家》,下同。
[11]據《資治通鑒》卷七,大澤鄉起義是在秦二世元年七月,陳勝的下屬武臣自稱趙王是在八月,故可推算。
[12]以上均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
[13]田儋事見《史記》之《陳涉世家》與《田儋列傳》。
[14]以上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5]見《史記·陳涉世家》。
[16]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
[17]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8]見《漢書·刑法志》。
[19]見《史記·陳涉世家》。
[20]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
[21]見《史記·陳涉世家》。
[22]見《史記·項羽本紀》。
[23]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24]請參看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第三章
[1]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2]關于這段史實的記載,中華書局版《史記》和王伯祥先生《史記選》均斷句标點爲“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不妥。似應斷句标點爲“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
[3]英布加盟在前,劉邦在後,然後立楚懷王。
[4]即位易名事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唐)司馬貞索隐。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或老小。劉邦的長兄名伯,次兄名仲,并無三兄名叔,故劉季即劉小。也因此,古人避諱,易邦爲國,但不避諱季。
[5]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6]請參看《史記·淮陰侯列傳》。
[7]《史記·高祖本紀》(唐)張守節正義稱:亭長的職責是“民有訟争,吏留平辨,得成其政”。
[8]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9]本節述李斯、胡亥、趙高事,請交互參看《史記》之《李斯列傳》和《秦始皇本紀》,下引相同者不另注。
[10]見《史記》之《秦始皇本紀》、《魏豹彭越列傳》。
[11]以下無注者,均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
[12]從這個月起,《史記》等書均改稱“漢元年”。
[13]以下無注者,均請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
[14]此處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15]此處請參看《史記·郦生陸賈列傳》。
[16]本節史實請交互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高祖本紀》、《留侯世家》、《樊郦滕灌列傳》。
[17]此處《項羽本紀》和《留侯世家》的記載不同,取《留侯世家》。
[18]關于項羽爲什麽不殺劉邦,我在《品人錄》一書中另有心理分析,這些分析也成立,請參看。
[19]此處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20]劉邦原本是打算跟項羽一決雌雄的,但被蕭何、樊哙、灌嬰、周勃等人勸阻,見《漢書·蕭何傳》。
第四章
[1]見《史記·項羽本紀》。
[2]見《資治通鑒》卷九。
[3]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
[4]見《史記·留侯世家》。後人并據此編出“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故事。
[5]本書所述韓信故事均據《史記·淮陰侯列傳》。
[6]本段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
[7]見《史記·蕭相國世家》。
[8]以上時間表請參看《資治通鑒》卷九。
[9]請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留侯世家》。
[10]以上見《史記》之《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
[11]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
[12]見《史記·郦生陸賈列傳》。
[13]武涉的話,是“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蒯通的話,是“當今二主之命懸于足下。足下爲漢則漢勝,爲楚則楚勝”。意思完全相同。
[14]見《史記·項羽本紀》,同時可參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
[15]本節述項羽事均見《史記·項羽本紀》。
[16]所謂虞姬歌罷自刎,以及《楚漢春秋》所載虞姬和歌歌詞,均系小說家言,不可靠。
[17]此處之“今日固決死,願爲諸君快戰”,也有版本作“決戰”。關于這個問題,以及快戰與決戰的區别,請參看王伯祥《史記選》。
[18]韓信的說法,均見《史記·淮陰侯列傳》;陳平的說法,均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9]見《史記·郦生陸賈列傳》。
[20]見《史記·高祖本紀》。
[21]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22]見《史記·項羽本紀》。
[23]關于劉邦和項羽的比較,亦請參看拙著《品人錄》。
[24]見《史記·高祖本紀》。
第五章
[1]見《史記·高祖本紀》,下同。
[2]據《史記·高祖本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正月,臧荼造反是在十月;據《資治通鑒》卷十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二月,臧荼造反是在七月。臧荼本是燕将,後來被項羽封爲燕王,原來的燕王韓廣則被貶爲遼東王。韓廣不肯去遼東,臧荼就把他殺了,連同遼東也一起吞并。見《史記·項羽本紀》。此人在楚漢戰争中大約是守中立的。
[3]張敖、貫高事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
[4]彭越事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被剁成肉醬見《黥布列傳》。
[5]見《史記·季布栾布列傳》。
[6]韓王信之事見《史記·韓信盧绾列傳》。
[7]見《史記·黥布列傳》。
[8]見《史記·高祖本紀》。
[9]本節述韓信事,如無另注者均見《史記·淮陰侯列傳》。
[10]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1]請參看馬兆鋒《英雄時代》。
[12]台灣學者杜維運先生即稱,秦始皇君臣在公元前221年的建樹“背後實具有一種純粹遠大的理想”。見杜維運《中國通史》,台灣三民書局版。
[13]第一點,可由李斯等人的話證明:“海内爲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第二點,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朕爲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第三點,也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4]這八十年間,是從城濮之戰到湛阪之戰。詳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5]江,在今河南省正陽縣;六,在今安徽省六安市;蓼,在今河南省固始縣;庸,在今湖北省竹山縣;蕭,在今安徽省蕭縣;萊,在今山東省黃縣;滑,在今河南省偃師縣;邾即鄒,在今山東省鄒城市;莒,在今山東省莒縣;鄫,在今山東省棗莊市。
[16]請參看顧準《希臘城邦制度》。
[17]請參看顧準《統一的專制帝國、奴隸制、亞細亞生産方式及戰争》一文,已收入《顧準文集》。
[18]見《史記·張耳陳馀列傳》。
[19]請參看顧準《希臘城邦制度》。
[20]請參看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21]事實上,中國的農民隻有被逼得走投無路,才會揭竿而起。但在這時,他們是把起義領袖視爲“真命天子”的,而且希望這些領袖一旦打下了江山,就立即放下屠刀,拿起權杖。
[22]亦請參看拙著《帝國的終結》。
[23]請參看柳宗元《封建論》。
[24]據說,當時的知識分子和社會名流都真心擁護新的政權(天下之士斐然向風),人民群衆也抱有極大希望(莫不虛心而仰上)。請參看賈誼《過秦論》。
[25]見《史記·郦生陸賈列傳》。
[26]關于亞述帝國因使用暴力而滅亡,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三卷《奠基者》第六章。
後記
[1]西方學者把從秦到清,稱爲中華帝國時期。黃仁宇先生則把中華帝國分爲三個曆史階段:秦漢是第一帝國,唐宋是第二帝國,明清是第三帝國。請參看樊樹志《國史十六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