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戰士

子路說,一個君子,

必須活得體面而有尊嚴。

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

于是放下武器騰出雙手,

從容地系緊冠纓,任由敵人砍殺。

極品戰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晉國的第二年,知罃(讀如智英)也被楚國釋放了。

知罃是個戰俘。

戰俘知罃是晉國大夫荀首的兒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寫作知,是同一個字,都讀智),因此荀首被稱爲智伯或知伯,谥号知莊子。他的接班人,當然代代都稱智伯,正如晉國的國君代代都稱晉侯。知罃後來就成爲智伯,谥号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講到的那個智伯,那個豫讓拼死拼活也要爲之複仇的智伯,則叫荀瑤,谥号知襄子。

在前章說過的夏姬故事中,我們知道楚國和晉國發生了一場戰争,史稱“邲之戰”(邲讀如必)。邲之戰,晉軍是一敗塗地的,知罃也被楚軍俘虜。這時的荀首,是晉國的下軍大夫。荀首說:抓不到别人的兒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兒子。于是,本已戰敗的荀首便在撤退的途中帶領親兵殺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傷了楚國的王子,并把這一死一傷兩個人帶回晉國。

這事給了巫臣一個機會,讓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當時巫臣就曾告訴楚莊王,晉國一定會提出交換戰俘。果然,魯成公三年(前588),晉楚兩國達成協議:晉國送還楚國王子和襄老屍體,楚人則放知罃回國。

這時,知罃已經做了九年戰俘。[1]

于是楚王爲知罃送行。

當然,這時的楚王已經不是莊王,而是年輕的共王。

送行時,雙方都客客氣氣,彬彬有禮。共王稱知罃爲“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稱,有時稱“我”,有時稱“不穀”(讀如谷),意思是“我這不善之人”。這是王者的謙稱,因爲楚君已經稱王。但嚴格地說,他應該自稱“寡人”,也就是“我這寡德之人”,這才是諸侯的謙稱。

知罃則自稱“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稱自己的父親爲“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國君,則稱“寡君”,也就是“敝國寡德之君”。這些稱謂,都是當時的外交禮儀。

談話溫文爾雅,又充滿張力。

共王問:先生怨恨我嗎?

知罃答:不怨恨。兩國交兵,下臣無能,做了俘虜。貴國的執法官沒有用下臣的血來塗抹貴軍的軍鼓(執事不以釁鼓),而是讓下臣回國接受軍事法庭的審判,這是貴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無能,又敢怨恨誰?

理解這段話,需要有一點知識。按照當時的制度,将士出征之前先要祭祀社神,叫“祭社”。祭祀用的肉和酒要分給大家,叫“受脤”。同時要用血塗抹軍鼓,叫“釁鼓”。釁鼓的血,往往是用戰俘的,而且最好是等級高貴的戰俘。知罃所謂“執事不以臣釁鼓”,其實是說楚人沒有殺他。

不殺之恩,照理說是應該表示感謝的。

因此共王又問:那麽先生感謝我嗎?

然而知罃卻回答:不感謝。兩國君臣爲了國泰民安,克制自己,寬待他人,釋放戰俘,永結友好。這樣功德無量的事,下臣不曾與聞,哪有資格表示感謝?

共王再問:先生回國後,拿什麽報答我?

知罃答:不知道。下臣心裏沒有怨恨,君上也不會居功自傲。既沒有怨恨,又沒有功德,下臣不知怎樣報答。

楚共王碰了一鼻子灰。

于心不甘又無可奈何的共王隻好說:盡管如此,還是懇請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寡人。[2]

結果知罃說了三種可能。

知罃說,第一,如果承蒙貴君上的福佑,下臣得以作爲戰俘,帶着這一把朽骨回到祖國,被敝國寡德之君軍法從事,以振軍威,以儆效尤,臣雖死無憾,永垂不朽。

第二,如果寡君法外施恩網開一面,将臣賜予您卑微的外邦小臣荀首,任其處置;家父經寡君批準,在宗廟實行家法,戮臣于列祖列宗靈前,臣同樣雖死無憾,永垂不朽。

第三,如果寡君不批準家父的請求,那麽,下臣将依法擔任敝國的職務,率領一支小部隊,鎮守邊疆保家衛國。到那個時候,如果不幸與貴軍相遇,下臣将奮勇當先拼力死戰,決不三心二意,左顧右盼。這一片赤膽忠心,就是下臣可以報答君上您的。[3]

楚共王肅然起敬。

被震撼的共王以最隆重的禮儀送知罃出境。他甚至感歎說:晉國有這樣的戰士,我們是無法與之争雄的。[4]

這是怎樣的戰俘!

事實上,這樣的戰俘在春秋時期并不罕見。魯襄公十七年(前556),一個名叫臧堅的魯國戰士在戰敗後被齊軍俘虜。齊靈公居然派了一個宦官去看他,并對他說“你不會死”。這事做得實在不靠譜。但此公既然是一個被谥爲“靈公”的昏君,離譜也不足爲奇。

然而對于臧堅,卻無異于奇恥大辱。因爲按照當時的制度和禮儀,宦官是不可以對貴族下命令的,更無權決定貴族的死生,哪怕隻是傳達國君的命令。這樣做,不但對接受命令的人是羞辱,對下達命令的人其實也是侮辱。于是臧堅朝着齊靈公所在的方向叩首說:承蒙關照,實不敢當!但君上既然賜下臣不死,又何苦要派這麽個人來傳達厚愛?

說完,堅持認爲“士可殺不可辱”的臧堅用一根尖銳的小木棍挖開自己的傷口,流血而死。[5]

這又是怎樣的戰俘!

戰俘尚且如此,戰士又該是怎樣的風采、風骨和風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風采,風骨,風度

戰士的風采,《詩經》裏有。

比如《周南·兔罝》(罝讀如居)——

張開天羅,撒開地網;

打下木樁,迎接虎狼。

赳赳武夫,

是君王的屏障;

赳赳武夫,

是國家的棟梁。

是啊!在古代社會,有國家就有戰争,有戰争就有戰士。隻要是戰士,就會睜大警惕的眼睛。這就是所謂“肅肅兔罝,施于中林”。兔,不是野兔,而是老虎,即“於菟”(讀如巫塗)。[6]

罝,則是獵網。所以,此詩也可以這樣理解:朋友來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來了,迎接它的有獵槍。

這是怎樣的風采!

這樣的風采,《楚辭》裏也有。

在《九歌·國殇》中,屈原是這樣描述楚國戰士的:操着吳戈,挾着秦弓,帶着長劍,披着犀甲。戰旗遮蔽了天日,敵人多如亂雲。他們沖進了我們的陣營,殺傷了我們的兵丁。然而我們的戰士,卻拿起鼓槌敲響戰鼓,駕起戰車驅策戰馬,冒着疾風暴雨般射來的箭矢奮勇當先。因爲戰士們知道“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遠”,開弓就沒有回頭箭。

爲國盡忠,是戰士的本分。

于是屈原這樣唱道——

誠既勇兮又以武,

終剛強兮不可淩。

身既死兮神以靈,

魂魄毅兮爲鬼雄!

這又是怎樣的風采!

風采的背後是風骨。公元前684年,魯莊公率軍與宋國作戰,一個名叫縣贲父(贲讀如奔)的戰士擔任他的駕駛員。戰場上,拉車的馬突然驚了,魯莊公也掉下車來。莊公說,照規矩,誰當駕駛員,作戰之前是要占蔔的。今天有此一難,是因爲沒有占蔔啊!縣贲父說,以前從來不出事,偏偏這回出事了,隻能怪下臣不夠英勇。于是沖進敵營戰鬥而死。戰後,馬夫洗馬時發現,那匹馬身上有一枚箭頭。這才明白出事的原因是馬中了流矢,并沒有縣贲父的責任,莊公便下令爲他寫一篇悼詞。爲士人寫悼詞的風氣,就是從這件事開始的。[7]

這樣的風骨,史不絕書。公元前480年,也就是孔子去世前一年,衛國發生内亂,大夫孔悝(讀如虧)被圍困在家中。孔子的學生子路聽說,立即前往救援,因爲他是孔悝的家臣,也是戰士。結果,一場混戰中,子路被剁成肉泥。孔子聞訊悲痛欲絕,立即吩咐廚房倒掉已經做好的肉醬。[8]

其實子路原本可以不去救援的。事實上,他趕到國都時,城門正在關閉;趕到孔家時,家門已經關閉。他的同學子羔(也就是高柴),孔悝的家臣公孫敢,也都勸他不必作無謂的犧牲,因爲反正來不及了。子路卻慷慨赴死。他說:食人之祿,忠人之事。有利可圖就追随左右,大禍臨頭就逃之夭夭,我不是那樣的人!

同樣,子路也不必死得那麽慘烈。他的死,僅僅因爲在戰鬥中冠纓被對方用戈砍斷,帽子會掉下來。子路說,一個君子,必須活得體面而有尊嚴。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于是放下武器騰出雙手,從容地系緊冠纓,任由敵人砍殺。

這又是怎樣的風骨!

有風骨就有風采,也有風度。比如在襄老戰死知罃被俘的那次戰争中,就有這樣一段小插曲:撤退的晉軍有輛戰車陷在坑裏動彈不得,追趕他們的楚國戰士便停下車來,喊話教晉軍怎樣修車。修好的戰車沒走兩步,又不動了,楚人又喊話教他們怎麽處理,直到晉軍徹底把車修好。

最後,晉軍終于從容撤退,一走了之。更可笑的是,晉人得了便宜還賣乖。他們一邊逃亡一邊喊話:楚軍弟兄們,謝謝了!到底是超級大國呀,跑路很有經驗的嘛!

如此楚人,真是君子風度。但如此風度卻讓人懷疑:這樣打仗還叫戰争嗎?

當然還叫。隻不過,彬彬有禮。

至少,春秋的是。

比如晉楚城濮之戰。

軍事奧林匹克

城濮之戰發生在公元前632年。晉國這邊,文公親自到場。楚國那邊,統帥是成得臣(字子玉)。開戰前,楚帥先派使者宣戰,話就是這麽說的:敝國的戰士懇請與貴國勇士做一次角鬥遊戲。君上靠在車裏觀賞就行,下臣願意奉陪。

晉文公則派使者回答說:敝國的寡德之君已經接到了大帥的命令。寡君之所以駐紮在這裏,是因爲信守當年的諾言,遇到貴軍要退避三舍。如此而已,豈敢抵擋貴國的威武之師?不過,既然敝國還沒有接到貴軍停戰之令(其實是對方已經宣戰),也隻好拜托大夫您(指楚國使者)轉告貴軍将士,駕好你們的戰車,忠于你們的國事,明天早上見。[9]

這可真是先禮後兵,跟球賽差不多。

實際上春秋的戰争更像競技體育,隻要決出勝負就各自收兵,因此時間很短,原則上隻有一天。比如剛才說的城濮之戰,就隻打了四月初二這一天。初三、初四、初五,勝利了的晉軍原地休整。吃完楚軍留下的糧食,就啓程回國了。春秋時最短的戰争甚至隻有一個早上,叫“翦滅此而朝食”。[10]

戰争的地點,則一般在國境線上。我們知道,封邦建國是要劃定國境線的,叫“封疆”。國境線叫“疆”,所以戰場叫“疆場”。國境線在“野”,所以戰争叫“野戰”。

野戰并不粗野,更不野蠻,而且事先要宣戰。宣戰要派使節,國君或統帥不能親自出面。但使者宣戰,卻又必須以國君或統帥的名義。态度,當然是客客氣氣;用詞,也都是外交辭令;稱謂,則極其講究。不宣而戰,是戰國時代才有的。那時正如孟子所說,是“争地以戰,殺人盈野;争城以戰,殺人盈城”,恨不得把對方趕盡殺絕,哪裏還有什麽禮儀?[11]

春秋的戰争,卻極講禮儀,甚至有打到一半停下來行禮的。城濮之戰後五十七年(前575),晉楚兩國發生鄢陵之戰,晉國大夫郤至(郤讀如隙)三次遇到楚王,每次都要下車,脫下頭盔,小步快走,表示對一國之君的禮貌和恭敬。

這時的楚君是共王,同樣彬彬有禮。他甚至派了一位使者帶着一張弓,去慰問郤至。使者代表楚王說:剛才戰鬥最激烈的時候,有一位穿淺紅色軍裝的人,真是君子啊!他見了寡人就小步快走,會不會受傷了呢?

郤至立即脫下頭盔行禮:偉大的君上!您卑微的外邦小臣郤至,追随敝國寡德之君參加戰鬥,承蒙君上恩準披上了盔甲。公務在身,因此不敢當面叩謝君上的親切關懷。拜托貴使禀告君上,下臣身體很好,正要與貴軍決一死戰。

兩個人如此這般地客氣了半天,郤至更是三行肅拜之禮,這才依依惜别,然後繼續戰鬥。[12]

禮,比勝負更重要。

講禮儀,就講規則。第一條,不斬來使。使節無論職位高低,任何時候都神聖不可侵犯。第二,不以阻隘。就是不在險隘的地方阻擊敵人,一定得在開闊地帶堂堂正正地進行決戰。第三,不鼓不成列。就是對方陣勢擺好之前,另一方不能擊鼓進軍。第四,不重傷。就是格鬥的時候,不能讓同一個人重複受傷。如果對方已經受傷,不管傷在哪裏,都不能再來第二下,應該讓他回去治療。第五,不擒二毛。就是不能俘虜花白頭發的人,應該讓他回去養老。第六,不逐北。就是敵人敗退時,不能追。追也可以,五十步爲限。所以在春秋,五十步是可以笑一百步的。因爲跑五十步就安全了,你跑一百步幹什麽?

如此紳士風度,堪比奧林匹克。

這些遊戲規則,是誰在什麽時候制定的?不清楚。它們都得到了嚴格執行嗎?也未必。但可以肯定,這些規則在戰國時期便被破壞得一幹二淨。因爲在戰國時期,戰争的目的是兼并他國,當然要消滅對方的有生力量,大規模不眨眼地殺人,打殲滅戰。這個時候,誰講禮儀,誰就是找死。

春秋則相反。戰争的目的說得好聽是維持國際秩序,維護世界和平。說得難聽點,也不過争當江湖老大。老大可是要以德服人、以身作則的,事情就不能做得太過分。這樣的戰争,自然列陣如球賽,宣戰如請客,交手如吃飯,格鬥如競技,溫文爾雅,費厄潑賴,最多溫良恭儉而不讓。

軍事奧林匹克,隻可能在春秋。

好男才當兵

春秋和戰國,戰士也不一樣。

怎麽不一樣?

春秋的是君子,戰國的是小人。

這裏說的君子和小人,是階級意義上的。換句話說,君子即士人,是貴族;小人即庶人,即平民。如果參加戰争,則貴族叫“士”,平民叫“卒”。士,既參戰也作戰,所以叫“戰士”。卒,參戰不作戰,隻是跟着跑,所以叫“走卒”。走,在古漢語中就是“跑”的意思。戰士和走卒,是兩碼事。

其實士之與卒,地位從來就有高低。早就有文字學家認爲,士,跟王、皇一樣,都是一個人端坐的樣子,隻不過王和皇頭上特别大而已。這是有道理的。事實上,士就是“無冕之王”。他們作爲貴族,跟天子、諸侯、大夫一樣,成年時都要加冠。孔子的學生子路甯願死,也不肯免冠,就是不能丢了士的身份。隻不過,士隻加冠,天子、諸侯和大夫則不但加冠,還要加冕,這才成了王或皇。[13]

卒就不一樣了。文字學家一緻認爲,卒就是穿某種衣服的人。這衣服上會做記号,甚至寫個“卒”字,表示是當差的、跑腿的、服勞役的,是小人。

所以,士是高貴的,比如紳士、爵士、武士道。卒則是卑賤的,比如隸卒、獄卒、馬前卒。馬前卒這三個字最能說明問題:戰場上,士披甲胄,叫“甲士”,乘車作戰。卒就無甲可披,隻能穿件布衣,鞍前馬後跟着跑。

由是之故,車兵曰乘,步兵曰卒。中國象棋之将、仕、相、馬、車、炮、卒,就是這種軍事制度的體現:卒是最低級的,仕則僅次于将。将就是大夫,仕則是士。乘車的士比步行的卒高貴,因此可以“丢卒保車”。

總之,在春秋時期,士參戰也作戰,卒參戰不作戰。戰士是高貴的、體面的、有尊嚴的,也是驕傲、自豪和快樂的。而且無論國君、大夫,還是一般的士人,隻要上陣,就是戰士。因此,一個貴族男子如果不能從軍,就是奇恥大辱。相反,平民成爲戰士,則是極大的榮耀。當然,他們必須表現優異,而且僅限于在農民中選拔。地位更爲卑賤的工匠和商販,是沒有資格的。[14]

好男才當兵。戰争,是貴族的遊戲。

這就是春秋的觀念。

是貴族,就要有貴族精神和君子風度。這種精神和風度,上級和敵人也都要尊重和敬重。前面說過,楚王和郤至在晉楚鄢陵之戰中,是相互緻敬的。同樣在這場戰争中,晉國的一位君子,也向一位楚軍将領表示了敬意。晉國的君子叫栾鍼(讀如真),是中軍統帥栾書之子,當時擔任晉國國君的車右,也就是持矛站在國君的右邊,相當于侍衛長。楚國這位将領則叫子重,多次率軍征戰,是楚國的名将。鄢陵之戰,他當然也在場。他的旗幟,在戰場上高高飄揚。[15]

栾鍼看見子重的戰旗,肅然起敬。他對國君說:當年下臣出使楚國,子重曾問臣晉國之勇,臣答整整齊齊、井然有序。他又問還有什麽,臣答心平氣和、從容不迫。現在兩國交兵,如果不去緻敬,就不算井然有序;如果言而無信,就不算從容不迫。請君上批準下臣派人去送酒。

晉君批準了栾鍼的請求,栾鍼的使者也到了子重的麾下。使者說:敝國人才匮乏,寡君隻好讓鍼勉強湊合着做他的車右。鍼公務在身,不能親自來犒勞大帥的部下,隻好派某某代爲敬酒,還望大帥見諒!

子重躬身答禮:栾鍼大人真是好記性,還記得我們當年的談話。于是接過酒具一飲而盡,然後拿起鼓槌繼續擊鼓。

順便說一句,子重從清晨一直戰鬥到了黃昏。

什麽叫君子?這就是。

環球同此高貴

的确,所謂君子,雖然原本指階級和出身,但久而久之便會變成一種人格精神,包括剛直不阿、光明磊落、行俠仗義和相互尊重,其核心則是高貴。這種精神在古代戰争中表現得尤爲突出,而且還是全球性的。

比如古希臘。

在波斯人眼裏,希臘人是固執、愚蠢和荒唐的。他們總是要選擇最平坦最開闊的地方,雙方擺好陣勢,派出傳令官相互宣戰,然後才開打。這跟我們春秋的“不以阻隘”,簡直如出一轍。由于雙方都沒有可以隐藏和躲避之處,結果自然是兩敗俱傷,就算一方勝出也得不償失。

對此,一位波斯将領表示十分不解:既然你們言語相通,又有傳令官宣戰,爲什麽不能通過談判來消除争端解決問題呢?如果隻能訴諸戰争,又爲什麽不能先給自己找個有利地形,然後再嘗試開戰呢?[16]

其實,嘲笑希臘人的波斯人,自己也差不太多。公元前479年8月,波斯和希臘的軍隊在普拉提亞平原會戰。波斯人先到,在阿索普斯河北岸擺開陣勢。由三十多個城邦組成的希臘聯軍,則拖拖拉拉半天都湊不齊,開戰前還有人源源不斷趕來。然而就在希臘人慢慢集結,甚至隻有少數散兵遊勇時,兵強馬壯的波斯軍隊卻按兵不動。直到希臘人有了十一萬之衆,波斯統帥才下令進攻。這跟我們春秋時期的“不鼓不成列”,又有什麽兩樣?

結果,普拉提亞會戰以波斯人的慘敗告終。

這讓我們想起了泓之戰。

公元前638年,也就是普拉提亞會戰的一百五十多年之前,楚宋兩國戰于泓水。當時宋軍先到,也擺好了陣勢。然而無論在楚軍過河前,還是過河後,宋襄公都不肯發起進攻。他硬是要等到楚軍完全站穩腳跟陣勢擺好,才敲響戰鼓。結果,宋軍大敗,襄公負傷,并于第二年去世。

戰敗後,宋國人都怪罪襄公,襄公卻不後悔。他說,不重傷,不擒二毛,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都是禮。不遵守這些禮,就不是君子。寡人雖然是早已亡國之殷商的殘渣餘孽,也不能做偷雞摸狗的事。

有此想法的,并非隻有宋襄公。

比如亞曆山大。衆所周知,馬其頓國王亞曆山大有一句名言:偷來的勝利不光彩。因此,在公元前331年高加美拉大戰的前夜,他拒絕了偷襲波斯大營的建議。是啊,有着貴族精神和君子風度的古代軍人認爲,戰争是一種高尚而榮耀的事情,必須堂堂正正地進行。乘人之危和落井下石都是不義的。這樣做,不但違反規則,而且勝之不武。

亞曆山大善有善報。公元前326年,也就是高加美拉大戰五年後,他在印度河遭遇波魯斯。當時亞曆山大率領的是騎兵,且遠道而來,喘息未定,人生地不熟。波魯斯布下的卻是象陣,還從容不迫,以逸待勞。勝負,幾乎不言而喻。

然而波魯斯卻像當年的宋襄公和波斯統帥一樣,心甘情願地坐失良機。他耐心地等待馬其頓軍隊渡河、集結、調整、休息、布陣,一直等到對方一切就緒,這才與之交鋒。結果印軍大敗,波魯斯也做了俘虜。

傻得可愛的波魯斯,可謂印度版的宋襄公。

不過這位“印度宋襄公”同樣善有善報。亞曆山大待他以國王之禮,還讓他繼續統治自己的王國。這不僅因爲波魯斯有着魁偉的身材、英俊的外表,更因爲他有着武士的英勇和高貴。正是這種精神,讓亞曆山大由衷地表現出欣賞和崇敬。

這是一種王者風範。

的确,在印度的種姓制度中,國王和武士都屬于第二等級,叫“刹帝利”。作爲高貴的等級,刹帝利也必須有高貴的表現。婆羅門教的《摩奴法典》甚至明确規定,戰争中不能使用“奸詐的兵器”。而且,跟中國春秋的“不重傷”和“不擒二毛”一樣,他們也不能攻擊處于弱勢的人。弱勢群體包括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傷病員,也包括俘虜、逃兵、膽小鬼、旁觀者,甚至包括沒穿甲胄、解除武裝和睡眠中的人。違反規定者,将受到鄙視和詛咒,并不得進入天國。

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是貴族,就得有貴族精神。盡管這精神在全世界都已所剩無幾,但畢竟曾經存在。是的,曾經存在,在希臘,在波斯,在印度,在馬其頓,在中國。

宋襄公,你不孤立!

難言宋襄公

不過,溫文爾雅紳士風度慈悲爲懷的宋襄公,又似乎并不是什麽善類。我們知道,殷商用活人做犧牲品的制度雖然被周人廢除,春秋時期卻仍有一位子爵因此被殺——他被另外幾個國君殺了來祭祀社神。此事在當時,恐怕是遭了惡評的。《左傳》的态度,便明顯地不以爲然。[17]

這起血案的主謀,就是宋襄公。

看來,宋襄公也不是什麽“人道主義者”,更非君子。

沒錯,宋襄公是所謂“亡國之餘”,難免念念不忘殷商的傳統。但宋國大夫子魚同樣是殷商的“殘渣餘孽”,卻完全不贊同襄公的做法。這位大夫在襄公執政的十四年間,幾乎一直充當着“反對黨”。曹之盟,宋襄公要殺鄫國國君祭祀社神,他反對;泓之戰,宋襄公堅持所謂“不鼓不成列”,他反對;魯僖公十九年的圍曹,二十二年的伐鄭,他當然也都反對。因爲襄公的所作所爲,其實都隻有一個動機,那就是稱霸中原。這在子魚看來,無異于癡心妄想。他曾經無奈地說:國君的野心也太大了,小小宋國怎麽承受得了啊![18]

事實證明,子魚是對的。

泓之戰的前一年(前639),宋襄公大會諸侯,希望那些依附楚國的國家改換門庭,奉自己爲盟主。楚人雖然肚子裏冷笑,卻也裝模作樣地表示同意。于是到了秋天,襄公便再次大會諸侯,準備紮紮實實過一把老大的瘾。

對于這件事,子魚當然也是反對的。反對無效,便建議襄公帶着部隊去。誰知宋襄公的書呆子氣又發作了,或者認爲江湖老大更應該像個君子。他說,我們講好了誰都不帶兵的。我提出的規矩,我怎麽能破壞?

結果,宋襄公被楚人俘虜。[19]

這時的襄公,倒是頭腦清醒了。他很清楚,能救宋國的隻有子魚。實際上子魚原本也是可以做宋國國君的。他是襄公同父異母的哥哥,因爲庶出而不能立爲太子。宋桓公病重時,當時還是太子的襄公曾經建議父親傳位于子魚,因爲子魚既年長,又仁義。桓公表示認同。子魚聽說,立即飛快地跑開。他說:弟弟能把君位都讓出來,還有比這更仁義的嗎?

襄公這才成爲國君。[20]

此刻,做了俘虜的宋襄公便托國于子魚。襄公說:哥呀,快回去鎮守國家吧!這個國家,就是哥哥你的。寡人是因爲不聽忠言,才落得這個下場啊!

子魚則說:君上就算不講這話,國家也是臣的。于是立即回國加強戰備。宋國國人也同心同德,準備迎接楚人的進攻。楚人傳話給宋人:不妥協,就殺了你們的國君。宋人則說:抱歉!承蒙列祖列宗保佑,我們有國君了。楚人要挾不成,隻好放了襄公。襄公自由後,就跑到衛國,準備在那裏度過餘生。子魚說,這個國家,臣是爲君上鎮守的,君上爲什麽不回來呢?便把襄公接回國來。

這個感人的故事,記載在《公羊傳》,司馬遷的《史記》沒有采信,因此是否可靠不得而知。而且回國以後的宋襄公,也并沒有接受教訓,第二年又自不量力地去讨伐楚的同盟鄭國,并與楚軍戰于泓水,受傷而死。

但,《公羊傳》的故事如果可靠,那麽襄公和子魚,就堪稱當時最好的君臣和兄弟。

至少,是之一。

這很重要。因爲在周代,甚至在整個中國古代,君臣都是最重要的關系,君臣之義也是最大的義。在春秋時期,它甚至是不分國别的。因此即便在戰争中,外邦的臣子見了敵方的君主,也得恪守臣禮,讓他三分。

實際上這個規則也得到了遵守和執行。比如在鄢陵之戰中,晉國的下軍統帥韓厥和新軍副帥郤至,都有機會俘虜楚的同盟國國君鄭成公,但他們都放棄了,因爲不能讓一國之君受辱。鄭成公的侍衛長則讓武藝更高強的駕駛員留在車上護駕,自己沖進敵陣,掩護國君撤退,終于戰鬥而死。[21]

這才是周的戰士。對于他們來說,做一個好臣子,是比做一個好戰士更重要的事情。或者說,一個好的戰士,首先得是好的人臣。當然,一個好的統帥,也首先得是好的人君。不了解這一點,就看不懂周人的風采和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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