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上天的安排。
她不過希望能夠主宰自己的命運,
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
如果長時間都隻遇到庸才或人渣,
那不是她的錯。
尤物夏姬
不知道夏姬長什麽樣,正如沒人當真見過海倫。
海倫的名字我們耳熟能詳,長達十年之久的特洛伊戰争據說就是她惹出來的。荷馬的《伊利亞特》告訴我們,特洛伊王子帕裏斯乘船來到希臘,在斯巴達受到了盛情款待。然而這位英俊少年、蓋世英雄兼花花公子的回報,卻是跟美豔絕倫的王後海倫偷情上床,并勾引她一起私奔到特洛伊。
怒不可遏的斯巴達國王向希臘各邦發出綠林柬,首領尤利西斯、英雄阿喀琉斯等紛紛響應。這些阿卡亞人在邁錫尼國王阿伽門農的率領下,揮戈殺向特洛伊。奧林帕斯山上的諸神也不甘寂寞,不但分别站隊,而且親自參戰。戰争震撼了塵世也攪動了神界,難怪詩人會如此感歎——
她的臉蛋令千艦齊發,
燒毀了特洛伊高聳入雲的城塔。
但,荷馬始終沒有告訴我們海倫到底長什麽樣。我們隻知道,當希臘聯軍直逼城下時,特洛伊的元老院裏也吵成一團。該不該爲這樣一個女人賠上身家性命,跟阿卡亞人血戰一場?不少人認爲不該。一個白胡子老頭甚至怒火中燒地說:幹脆把那妖精扔進海裏得了!
也就在這時,海倫披着一襲長紗無意間從會場邊款款走過。愛琴海午後的陽光柔和地灑落在她的臉上和身上,勾勒出那攝人魂魄的容貌和線條。所有的男人都屏住了呼吸,議事廳裏鴉雀無聲。最後,當老頭子們緩過神來時,元老院的決議是:爲女神而戰,雖死無憾!
夏姬的“殺傷力”,也差不多。[1]
中國的夏姬跟海倫十分相似,又有所不同。海倫是傳說人物,記載于荷馬史詩;夏姬是曆史人物,生活在春秋時期。關于夏姬的可靠史料,在《左傳》。但,跟荷馬一樣,左丘明也沒有描述夏姬的長相,我們隻知道她有過很多男人。到底有多少,沒人能準确說出。坊間所謂“三爲王後,七爲夫人,九爲寡婦”的說法,是靠不住的。這種演繹,明顯帶着羨慕嫉妒恨,以及僞道學的真下流。
同樣,也沒人知道她靠什麽征服男人。天使臉蛋?魔鬼身材?勾魂媚眼?床上功夫?或許兼而有之。反正,夏姬在這方面天賦極高,且經驗豐富,也名聲在外,堪稱“性感女神”。于是上至國君,下至大夫,這些妻妾成群的男人,隻要一看見她就眼睛發直,變成正在發情的公狗。
這樣的女人,是“尤物”。
尤物是可以改變世界的,至少可以左右她的男人。
這是一位老太太的觀點。這位老太太,是晉國大夫叔向的母親。公元前514年,晉國的國君做媒,要叔向娶夏姬的女兒爲妻,老太太卻堅決反對。反對的理由,就是“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義,則必有禍”。意思也很清楚:一個女人如果性感美麗,那就是尤物。尤物是會惹是生非的。如果她的男人沒有大德大義,事情就麻煩了。
表面上看,晉國老太太的話沒有錯,夏姬确實弄得國無甯日。她嫁到陳國,陳國因她而亡;嫁到楚國,楚國内讧不止。在她五十歲以前,跟她有過性關系的男人幾乎都沒有好下場,不是身敗,就是名裂,甚至死于非命。結果最好的也是英年早逝,沒享過幾天福。
這确乎是“禍水”。
其實夏姬惹的禍,跟海倫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特洛伊城淪陷後,居民遭到大規模的殺戮和蹂躏。其他女人都成了戰利品,要麽做苦力,要麽做性奴。隻有海倫,安然無恙地回到斯巴達,回到了丈夫的身邊,再次成爲人間最美麗的女王,坐在鋪着金毛毯的椅子上安享尊榮。無論是交戰的哪一方,也無論是戰前還是戰後,沒有任何人指責她怨恨她,反倒對她百般呵護和安慰。
同樣,也沒有人譴責和嘲笑阿卡亞人和特洛伊人做了蠢事,不該爲一個女人作出犧牲。對此,《伊利亞特》第三章的解釋是:因爲海倫就像絕世的女神一樣美得令人敬仰。
夏姬得到的待遇卻相反。《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說:甚美必有甚惡——最美麗的就是最醜惡的。一個女人如果漂亮得像夏姬那樣,一定不是好東西。上天既然把所有的美麗都集中在她身上,那就肯定是要讓她幹壞事。這雖然是那位晉國老太太的觀點,卻未必沒有代表性。
于是,我們很想問個爲什麽。
鄭國女孩
夏姬是鄭穆公的女兒,鄭靈公的妹妹,鄭國公主,姓姬。因爲嫁給了陳國大夫夏禦叔,所以叫夏姬,意思是“陳國夏氏氏族的姬姓媳婦”。
這很有點意思。
事實上鄭國和陳國,是當時諸侯列國中最風流的。本中華史第三卷《奠基者》提到的“中國情人節”故事,就發生在鄭國。那首“東周版《花兒與少年》”的《溱洧》,也正好是鄭國民歌。我們知道,《詩經》收入鄭國民歌共二十一首,其中可以确定爲情歌的十六首。十六首情歌中,描述場景的兩首,男性示愛的三首。其餘十一首,都是女人向男人表達愛情。
示愛是多種多樣的,比如《萚兮》(萚讀如拓,去聲)。《萚兮》與《溱洧》的不同在于,《溱洧》的場景是春波浩蕩彌漫,《萚兮》的時節卻是秋風落葉滿天。姑娘渴望愛情的心,也像落葉一樣翻騰回旋——
落葉遍地,
秋風吹起。
哥哥你就唱吧,
妹妹我跟着你。[2]
是啊,愛,并不分春秋。而且隻要心動,鄭國的女孩子就會明明白白說出來。說,有委婉的,也有搞笑的,比如《山有扶蘇》——
山有扶蘇,
隰有荷華(隰讀如席)。
不見子都,
乃見狂且(且讀如居)!
翻譯過來就是——
山上有棵扶蘇樹,
池中有株玉蓮花。
不見心中美男子,
撞上個輕狂壞娃娃!
這就是調侃了。
實際上,狂且、狂童、狡童等等,都是昵稱,因爲“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子都,則是當時帥哥美男的代表,相當于“大衆情人”。因此這詩也可以這樣翻譯——
山上有棵扶蘇樹,
池中有株玉蓮花。
不見子都美男子,
撞上個歡喜俏冤家!
但,俏冤家也好,壞娃娃也罷,其實都是心上人。一旦滿心歡喜,鄭國女孩的表達還可能更加火辣,比如《褰裳》(褰讀如遷)——
你要真有愛,
卷起褲腿過河來。
你要不愛我,
難道我就沒人愛?
你這傻瓜中的傻瓜,呆![3]
原文,是“狂童之狂也且”。
好一個“狂童之狂也且”!看不上我?告訴你,本姑奶奶還不稀罕!
這是怎樣的鄭國女孩!
然而有過戀愛經驗的人都知道,女孩子所謂“不稀罕”,其實往往是“很在意”,否則犯不着說出來。誰要是當了真,誰就是犯傻。
當然,也有直說的,比如《子衿》——
青青的,是你的衣領;
悠悠的,是我的癡心。
就算我沒去找你,
你就不能捎封信?
就算我沒去找你,
你就不能來親親?[4]
呵呵。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由此可見,鄭國女孩的怨恨、解嘲、戲谑、鬧情緒,都因爲愛得太深。思念之切,即生抱怨。抱怨,就撒嬌。比如《狡童》——
那個壞小子,
不跟我說話,
害得我飯都吃不下。
那個臭小子,
不跟我吃飯,
害得我覺都睡不安。[5]
我們完全不知道這事的結果如何,不知道那壞小子後來是不是跟這女孩吃飯說話,或者幹脆就各奔東西。但失戀的事肯定經常發生,比如《東門之》(讀如扇)中的姑娘。她跟自己暗戀的對象幾乎天天都能見面,隻是那男孩對她無動于衷。這實在是一件折磨人的事,她的情歌也就唱得惆怅萬分——
東門之路,多麽平坦;
栗樹成行,茜草豐滿。
他的家離我這麽近,
他的心離我那麽遠。[6]
好得很!暗戀、熱戀、失戀,《詩經·鄭風》中應有盡有。也許,這就是鄭國女孩的情感世界。這樣的體驗,夏姬也曾有過嗎?
應該有。
風流本非罪過
事實上,敢愛并敢表示,并非隻有鄭國女孩。周代女子之爽氣,其實是超出我們想象的。比如《有杕之杜》(杕讀如第)中的晉國女孩——
孤零零一棵赤棠,
直挺挺長在路旁。
帥呆呆我的情郎,
啥時候到我身旁?[7]
女孩如此,男孩也一樣。比如《靜女》中的衛國小夥,與姑娘相約在城角。然而左等不來,右等不來,害得他搔首徘徊。最後,躲起來的姑娘露面了,還送給他一支彤管、一棵青草,這可真是喜出望外——
文文靜靜的你,
那樣美麗,那樣美麗!
我在城角等了半天,
你在哪裏,你在哪裏?
原來你悄悄躲起,
你真調皮,你真調皮!
送我什麽沒有關系,
隻要是你,隻要是你![8]
不過,說起來還是女人更彪悍,比如《摽有梅》(摽讀如标,去聲)中的召南女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頭隻剩六七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頭隻剩二三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頭一個都不剩。
你想求愛就快點來,
磨磨蹭蹭急死個人![9]
呵呵,簡直是逼婚。
有逼婚的,還有逼人私奔的。《王風·大車》中一個女子就這麽說——
牛車款款,
毛衣軟軟。
我想私奔,
怕你不敢!
接下來的話更火辣——
活着不能睡一床,
死了也要同一房!
你要問我真與假,
看那天上紅太陽![10]
這是怎樣的女人!
其實所謂“王風”,就是周王國的民歌。之所以叫“王風”而不叫“周風”,一方面因爲王國乃天子所在,另一方面也因爲這時已遷都洛陽。天子腳下尚且如此,諸侯各國可想而知。反正,隻要她們有了愛,就會不管不顧。比如《柏舟》中的衛國姑娘——
河裏一隻柏木船,
漂呀漂在水中間;
眼中一位美少年,
愛呀愛在我心尖。
就是到死也心不變!
哎喲媽媽,
哎喲老天,
爲什麽不懂我心願?[11]
這事同樣沒有下文。
弄不好,這姑娘隻能私奔,或者偷情。
偷情在周代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讀如軍)中,一位獵人就在山裏跟小妞一見鍾情。獵人用剛剛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禮物,兩人便一起走進了樹林。隻不過那小妞說——
輕一點,慢慢來好嗎?
不要動我的圍裙,
别讓那長毛狗叫個不停。[12]
哈,很真實。
召南這對戀人在山上野合,齊國那對情人則在男人住處幽會。唯其如此,偷情的女人對時間很在意,也很警覺。一到黎明,就會推醒懷中的情郎,男人則隻會把她摟得更緊。
于是,《齊風·雞鳴》中就有了這樣一番對話——
親愛的,雞叫了,天亮了!
什麽雞鳴?那是蒼蠅。
真的天亮了,太陽都出來了!
什麽太陽?那是月亮![13]
接下來男的又說:别管那些蟲子,讓它們亂飛吧,我們再親熱一會。女的卻說:不行不行,真的不行!我必須走了,你可别恨我啊!
怎麽會呢?
花非花,霧非霧,金縷慢移蓮花步。巴山夜雨巫山雲,便是靈犀相通處。
事實上,有男女便有性愛,有婚姻便有偷情。因爲正如恩格斯所說,一夫一妻的制度“決不是個人性愛的結果”。真正的熱戀,性沖動的最高形式,是中世紀的“騎士之愛”。騎士和情人睡在床上,門外站着衛士,以便一見晨曦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甚至認爲天主教會禁止離婚的原因是——
偷情就像死亡,沒有任何藥物可治。[14]
因此,婚外戀和一夜情,幾乎任何民族和時代都有,社會也往往睜隻眼閉隻眼。風流不是罪過,隻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樣雞飛狗跳就行。
不幸與萬幸
夏姬似乎命不好。
傳言說,夏姬出嫁前就已經有了情人,叫子蠻,是她同父異母的哥哥。甚至還有人說,他就是鄭靈公。這顯然不對。因爲鄭靈公的字是子貉(讀如何),不是子蠻。也有人說,子蠻是她的第一任丈夫。這同樣可疑。至少沒人告訴我們,這位子蠻是哪一國的公子。也沒人告訴我們,他倆是什麽時候結婚的,婚後又生活了多少年。總之,子蠻究竟是夏姬的丈夫,還是情夫,死無對證。我們隻知道,在與夏姬有了性關系後不久,子蠻就去世了。這讓夏姬一開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叫“夭子蠻”。
壞事開了頭,後面就收不住。子蠻去世後,跟他上過床的這位鄭國公主,便嫁給了陳國大夫夏禦叔,從此叫“夏姬”。夏姬跟夏禦叔過得似乎不錯。他們生下了兒子夏征舒,也沒聽說有過什麽不雅之聞。可惜十幾年後,夏禦叔也撒手人寰。這在那些視紅顔爲禍水的人眼裏,便理所當然地成爲夏姬“不祥”的證據。沒有人替她想想,作爲天生尤物,年紀輕輕便成爲寡婦是何等的不幸。
寡婦門前是非多,何況還是在陳國。
陳人跟鄭人一樣風流成性,兩國也都有一個特别的地方叫“東門”。東門未必是“紅燈區”,但肯定是戀人或情人尋偶求愛的“約會區”。所以,鄭國的情歌便說“出其東門,有女如雲”,而陳國情歌所謂“東門之池,可以漚麻;彼美淑姬,可與晤歌”,也可以理解爲“東門之池,可以泡妞”。[15]
鄭國和陳國,都是性愛的自由王國。
實際上陳國比鄭國更開放。前面說過,鄭國是有情人節的,叫上巳節,時間是在三月三。陳國卻似乎天天都是情人節。陳人因爲自稱是舜帝之後,巫風盛行,國人個個能歌善舞。他們甚至有一部分女子,專門從事巫術,以歌舞祭祀神祇。這種“神妓”其實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詩經·陳風》中的《宛丘》,就是某個男子獻給巫女的情詩。
何況陳國的祭祀活動次數頻繁,地點則除了東門和宛丘,還有南方之原。于是每到這時,陳國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結隊地傾城而出,泡巫女,會情人,找對象,大開其性愛派對。
不難想象,在風氣如此的陳國,性感漂亮的夏姬一旦變成單身,事情會怎麽樣。
首先是國君陳靈公“當仁不讓”,然後是他與卿大夫孔甯和儀行父“資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爲夏姬的情人。他們甚至穿着夏姬的内衣,公開在朝堂上談論偷情的過程,交流做愛的經驗,大講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風韻猶存。夏姬的内衣怎麽會到他們的身上?是夏姬給的,還是他們偷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們的行爲絲毫都不避人耳目,在陳國朝野已是公開的秘密。
這事終于鬧得沸沸揚揚。《詩經·陳風》中的《株林》,便是當時國民議論此事的諷刺詩。這詩說:我們國君爲什麽要去株林?誰都知道那裏住着什麽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裏吃點心。
看來,即便是主張性自由的陳國人,也覺得事情有點過分。輿論監督的結果,是導緻了一位大夫的死亡。因爲他對靈公君臣的所作所爲,公開提出了批評。于是,在陳靈公的默許下,他被孔甯和儀行父謀殺。
沒有了監督的君臣三人更加肆無忌憚。一年後,也就是前面一章說到的鉏麑自殺後八年,即魯宣公十年的五月八日,這三個家夥居然在夏姬的客廳裏,嘻嘻哈哈地争論她兒子夏征舒長得更像他們當中的誰。
陳靈公嬉皮笑臉地對儀行父說:征舒像你。
儀行父厚顔無恥地回答:也像君上您。
這玩笑開得實在過分,因爲夏征舒無論如何不可能是他們的私生子。士可殺不可辱。忍無可忍的夏征舒,便在陳靈公出門時一箭射死了那家夥。[16]
這應該是第三個死于非命的“靈公”。第一個是前一章講過的晉靈公。他是因爲爲君無道,被趙盾的族人趙穿殺掉的,時間是在公元前607年(魯宣公二年)。第二個就是夏姬的哥哥鄭靈公。他是在晉靈公死後兩年(魯宣公四年),因爲吃王八而起糾紛,被本國兩位公子殺死的,當國君還不足一年。六年後(魯宣公十年),便輪到這位因偷情而喪命的陳靈公。前面說過,谥号叫做“靈”的,其實都不靈。但八年之内一連死了三位靈公,也未免太有戲劇性。夏姬六年前死了哥哥,這會兒又死了情人,實在倒黴透頂。
更倒黴的是,就連鄭靈公的死,後來也被某些人說成與夏姬有關。他們說鄭靈公就是子蠻。他被本國兩位公子殺死,其實不是因爲吃王八,而是因爲吃醋。也就是說,鄭靈公和某公子,不但都是夏姬的哥哥,而且也都是夏姬的情人。他們争風吃醋積怨已久,這才刀兵相見,翻臉不認人。
當然,這種無稽之談夏姬并不知道。同樣,我們也不知道陳靈公被殺後,她是什麽态度和心情。我們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禍的孔甯和儀行父逃到了楚國,殺死陳靈公的夏征舒則自立爲君。弑君和篡位,在當時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機,也有了滅亡陳國的“正當理由”。第二年(魯宣公十一年)十月,楚軍攻進陳國,殺死夏征舒。然後摟草打兔子,順手牽羊把夏姬帶了回去。
等待夏姬的,将是她無法主宰的命運。
幸運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情種巫臣
關于巫臣,我們掌握的材料不多,隻知道他是楚國申縣的縣公,家族爲屈氏,字子靈。他的名字,幾乎僅僅是因爲夏姬才被載入史冊的,因此除《左傳·宣公十二年》提到過一筆外,以後便事事與夏姬相關。
巫臣與夏姬,前世有緣。
夏姬被帶到楚國後,莊王和大夫子反(公子側)便眼睛發直,都想要她,卻被巫臣阻止。巫臣勸阻莊王的說辭是:大王出兵陳國,原本是讨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貪戀美色了。以小貪而害大義,可以嗎?
莊王隻好放棄。
巫臣勸阻子反的說辭,則是夏姬“不祥”。巫臣說,這個女人,克死了她的第一個男人子蠻和第二個男人禦叔,害死了第三個男人靈公,連累了親兒子夏子南,搞垮了大夫孔甯和儀行父,滅亡了陳國,真是誰沾上誰會倒黴。人生苦短,保命要緊啊!再說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一棵樹上吊死呢?
子反也隻好放棄。
莊王和子反棄權後,夏姬被分配給了襄老,實際上成爲襄老兒子的情人。因爲八個月後,襄老就戰死在疆場。夏姬則似乎沒有片刻猶豫,就跟襄老的兒子上了床。沒有人對此表示大驚小怪。也許在公衆看來,夏姬這樣的尤物,可是從來就不在乎什麽後果的。
誰都沒有想到,這裏面其實另有文章。
時隔多年人們才發現,巫臣勸阻莊王和子反,其實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鍾情于巫臣。史書沒有記載他們相愛的過程,隻知道他倆配合默契,利用國際政治鬥争“曲線救國”,終于雙雙私奔到晉國。
這事相當複雜,也隻能長話短說。
簡單地說,夏姬被許配給襄老是在魯宣公十一年十月。第二年六月,就發生了晉楚之戰,交戰地點則在鄭國。戰争中晉軍射死了襄老,又俘虜了楚國的王子,并帶了回去,準備用來交換被楚國俘虜的自己人。
于是巫臣就覺得機會來了。
巫臣的辦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隻要你回到鄭國,我就娶你。然後又讓人從鄭國送信給夏姬:隻要你回國,就能得到襄老的屍身。夏姬跟襄老,畢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國收屍,楚莊王不能不批準,何況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裏也清楚,所謂葬夫隻是借口。事成之後,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國。于是夏姬揚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屍體,就不回楚國。
果然,夏姬一回到鄭國,巫臣就跟她秘密結婚。
婚後,夏姬留在了鄭國,巫臣卻沒有馬上叛逃。事實上,他一直等到楚莊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共讀如恭)即位後的第二年,才付諸行動。這一次,他利用了出使齊國的機會。隻不過走到鄭國,他就把任務和禮品都交給副使,自己則帶着夏姬遠走高飛。他倆原本是想去齊國的。由于齊國剛剛戰敗,便改變主意去了晉國。這一對情侶在晉國安家落戶,巫臣還做了晉國的大夫。
當然,襄老的屍體和被俘的楚國王子,也被晉國歸還了。但這是在巫臣叛逃後的第二年(魯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回顧夏姬一生,性愛遊戲不少。她甚至不在乎情人們之間的關系是君臣,是父子,可謂上下老少通吃。但這一回,夏姬和巫臣可是玩真的了。種種迹象表明,他們應該是一見鍾情,而且相見恨晚。爲了這難得的愛情,從密謀私奔到實施叛逃,他們用了七八年的時間。[17]
真心相愛的結果,是讓巫臣和楚國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巫臣叛逃五年後(魯成公七年),沒能得到夏姬的楚國大夫子反殺光了巫臣的族人,巫臣則說服了晉國與吳國聯盟伐楚。他甚至親自到吳國擔任軍事顧問和教練,害得子反他們一年之内七次疲于奔命,被打得顧首不顧尾。
隻有夏姬修成正果。
與巫臣結合後的夏姬是幸福的。晉國老太太反對迎娶的兒媳婦,就是他們的女兒。盡管與巫臣相愛時,夏姬已五十上下,但好歹等到了真愛。實際上,夏姬成爲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能否遇到德義之人,其實由不得自己。她的所作所爲,不過希望能夠主宰自己的命運,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在巫臣之前隻遇到庸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錯。
賴不到神頭上
跟海倫相比,夏姬有點冤。
沒錯,夏姬是亂了倫,但亂倫在當時習以爲常。[18]
夏姬也偷了情,但沒有一次是在婚姻狀态中。相反,當她跟丈夫禦叔一起生活時,甚至在等待巫臣來團圓時,從未有過绯聞。比起海倫的背叛丈夫來,哪個問題更嚴重?
夏姬當然也惹了禍,但海倫惹的禍更大:特洛伊城徹底毀滅,衆多英雄戰死沙場,無數百姓慘遭蹂躏。然而結果卻兩樣:我們被告知夏姬是一個淫婦,卻幾乎聽不到對海倫的任何譴責。事實上,她一直以美麗女神的形象活在人間。2004年5月9日,華納兄弟拍攝的影片《特洛伊》上映,第一個周末就赢得了4560萬美元的票房。海倫的魅力毋庸置疑。
夏姬備受争議,海倫無限風光,這是爲什麽?
最簡單的解釋,是人神有别。
對!夏姬是“人之罪”,海倫是“神之過”。
誰都知道事情的起因:天後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愛情女神阿芙洛狄忒進行天界選美,獎杯是一隻蘋果,上面刻着“送給最美麗的人”。諸神讓特洛伊王子帕裏斯裁決。帕裏斯鬼使神差地将蘋果給了阿芙洛狄忒,阿芙洛狄忒則把海倫作爲獎品給了帕裏斯。所以,從偷情到私奔,海倫都沒有責任,也可以不負責任。至于奧林帕斯山上的諸神,當然也不會負責。
沒人負責,就沒法問責,也不必指責。該做的,是狂歡、起哄和看熱鬧。
這是典型的希臘做派。
夏姬就沒有那麽好運。中國沒有希臘那樣的神,更沒有誰會爲一個女人的選擇埋單。甚至按照宗法和禮教,女人就不該選擇自己的命運。她要做的,是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個自己不認識的人結婚,然後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隻能自認倒黴。如果不幸喪夫,也隻能自認倒黴。夏姬,怎麽會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當然,她也賴不到誰頭上。
這樣看,有神是好的?
錯!問題不在神,而在人。我們知道,希臘的宗教,其實是藝術;希臘的神,則其實是人。看看奧林帕斯山上的那些夥計吧!驕縱、蠻橫、放蕩、小心眼。他們相互欺騙,故意找碴,争風吃醋,互不買賬,還積極參與人類的戰争和偷情,很黃很暴力。這跟人有什麽區别?
區别就在人會死,神則是不死的。不死的神不受自然規律的限制,這才恣意妄爲又不負責任。這當然很沒道理。在特洛伊戰争中,英雄阿喀琉斯對破壞遊戲規則的阿波羅怒吼:你當然不擔心将來會有報複!大埃阿斯則對降下漫天迷霧的衆神之王宙斯怒吼:如果我們必須死,那就讓我們死在陽光下吧!
這是正義的呼聲,它比神性更高貴。
好吧!既然神可以行爲乖張,人當然也可自由選擇,至少人類的某些天性和天賦可以免責,比如愛和美。因此,海倫和帕裏斯是不受譴責的。爲他們的偷情打一場戰争,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需的。有這樣一場戰争,英雄才成其爲英雄,正義才成其爲正義,愛情才成其爲愛情,美才成其爲美。一位英國學者甚至說,《伊利亞特》的真正寓意,也許就體現在它的兩行詩中——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愛情,二是戰争。[19]
這讓我們想起了《左傳》,想起了“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模仿前面的句式,這話翻譯過來就是——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祭祖,二是打仗。
呵呵,希臘更看重女人,我們更看重祖宗。但無論希臘還是華夏,戰争都是重要的,戰士也都是重要的,更是史家不可忽略的。因爲隻有在戰争中,人性的美和醜才會暴露無遺,并表現得淋漓盡緻。
那就來說戰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