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起來,再跳起來,
揮劍擊斬襄子的衣服。
他一邊行刺一邊哭:
老天爺呀老天爺,
我終于可以報答智伯了!
複仇者
趙襄子又看了豫讓一眼,然後長歎一聲說:好吧,拔出你的劍來![1]
豫讓就把劍拔出來了。
這是他第二次行刺。
爲這一天,他吃盡苦頭。
豫讓要殺的這個人名叫趙毋恤,是當時晉國最有權勢的人之一,死後谥爲襄子。周代,天子、諸侯、大夫死後,都要給一個蓋棺論定的稱呼,叫谥号。天子的叫某王,如周成王、周康王。諸侯的叫某公,如晉靈公、晉出公。大夫的叫某子,如趙簡子、趙襄子。
豫讓行刺趙襄子時,春秋已經結束,戰國尚未開始。晉國國君的大權,包括土地、人民、資源和财産,早已旁落到了六個氏室手中。氏室,就是大夫的家族。天子的家族叫王室,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把持晉國大權的氏室,是趙、範、中行(讀如杭)、知(智)、魏、韓六家。[2]
知氏的家君叫智伯,正如晉國國君叫晉侯。[3]
豫讓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權奪利中。起先,是智伯聯合趙、魏、韓三家滅了範氏和中行氏。然後,是趙襄子、韓康子和魏桓子聯合起來滅了智伯。趙襄子爲了解恨,還把智伯的頭蓋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也有人說,做成了夜壺。[4]
殺人不過頭點地,士可殺不可辱。襄子的快意恩仇,對于豫讓來說就是必雪之恥。
豫讓決心複仇。
複仇之路坎坷曲折,艱難而漫長。
其實,知氏兵敗之後,豫讓原本是逃進了山裏的。但爲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潛入晉陽(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勞役的犯人,到宮裏去粉刷廁所。抹牆的抹子裏暗藏着尖刀。隻要趙襄子現身,就一刀刺将過去。
可惜“天不滅趙”。正要走向廁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動,兩道鷹隼般的目光也立即射向豫讓。
豫讓束手就擒。
而且他供認不諱,公開承認“就是要爲智伯報仇”。
衛士們圍過去拔出了刀,趙襄子卻揮手下令放人。他說,這是一個義士啊!智伯死了,并無後代。他的家臣竟然來替他報仇,難得呀!
然而豫讓并不甘心。
當然,仍以本來面目招搖過市,肯定是不行的了,必須整容。于是,豫讓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塗滿油漆,弄出中毒後的累累瘢痕。爲了驗證整容效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飯。走到家門口,連他妻子都認不出來,隻是說:這人的聲音咋那麽像我丈夫呢?豫讓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啞。
如此受盡折磨,終于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的豫讓潛伏在趙襄子的必經之路上,準備一搏。趙襄子的車辇也按照原定路線,緩緩過橋而來。但誰都沒想到,拉車的馬突然驚了。
心有靈犀,趙襄子一躍而起——
一定是豫讓,别讓他跑了!
豫讓再次被捕。這一回,他也實在沒有理由被放過。
趙襄子該怎麽辦?
豫讓又該怎麽辦?
誰該去死
豫讓最後自殺了。
自殺前,襄子幫他完成了一樁心願,這是回頭要說的。
其實豫讓并不是第一個自殺的刺客,趙家被人暗算也不是頭一回。趙襄子既不是趙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們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個遭遇了刺客的是趙盾,亦即“趙氏孤兒”趙武的祖父趙宣子。[5]
刺客名叫鉏麑(讀如鋤泥)。[6]
這個名字怪異的刺客,是晉靈公派來的。[7]
靈公是晉國的國君,趙盾則是晉國的正卿,兩人的關系相當于總統和總理。總統刺殺總理,當然非比尋常。他挑選的殺手,也應該非比尋常。[8]
然而鉏麑卻下不了手。
現在已經無法弄清靈公是怎樣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麽人。貼身心腹?宮廷衛士?職業殺手?都不清楚。他準備用什麽手段行刺,也不清楚。總之,此人接受了任務,并潛入趙盾府中。
鉏麑到達趙府,正是黎明時分,趙家三道大門全部洞開。由于上朝的時間還早,趙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内養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經來了,身邊一個衛士都沒有。
鉏麑肅然起敬。
據說,深受感動的鉏麑當時喟然歎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趙盾大人,是可以爲民做主的啊!
這樣的人,也是可以謀殺的嗎?
不可以。
實際上,真正該死的不是趙盾,而是晉靈公。作爲曆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晝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來裝修自己的宮室;樂此不疲的遊戲,則是站在高台上拿彈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彈丸尋開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時期的魯宣公二年某日,僅僅因爲熊掌沒煮爛,他就把廚子殺了,裝在簸箕裏往外扔,結果被趙盾撞見。身爲“一國總理”,趙盾當然不能不聞不問;而靈公做出的反應,竟是派出殺手把趙盾做掉。
這時的鉏麑,有點像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
自從冤魂顯靈,丹麥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爲他明确得知:父王是被謀殺的,兇手則是自己的親叔叔,動機是因爲觊觎父親的王位,垂涎母親的美色。更可惡的是,奸人已經得逞,父王卻在地獄裏受盡煎熬。
這很不好辦。
是的,作爲人子,哈姆雷特應該拿起複仇之劍;作爲臣子,他卻不能謀殺國君,更不能謀殺母後。謀殺他們,是以惡抗惡;不報父仇,是姑息養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殺,因爲那是逃避責任。看來,他大約隻能“苟活”。但,肩負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間又有什麽意義呢?
于是,殺不殺叔王,就變成了殺不殺自己。他也隻好自問:我爲什麽要活着?該不該活着?生與死的意義是什麽?
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問”——
活着,還是去死,這是個問題。[9]
鉏麑同樣陷入兩難:命令必須服從,忠良不可殺害。殺害國之棟梁是不義,違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麽不義,要麽不忠,鉏麑該怎麽辦?
他選擇了自己去死。
進退兩難的鉏麑一頭撞到槐樹上,成爲曆史上第一個“自殺的刺客”。
拔出你的劍來
現在回到豫讓的現場。
就在趙襄子大喝一聲之後,豫讓毫無懸念地落入敵手,襄子也下車走到豫讓跟前。他看到的,是一個變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對手。
豫讓這仇,原本不必報得這麽苦。
事實上,就在豫讓痛苦“整容”時,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淚勸阻他。朋友說:犯不着呀犯不着!以老兄的才幹,如果願意投靠,不難得到趙某的重用。有了親近的機會,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嗎?何苦折磨自己?你這樣做,要說志氣是真有志氣,要說聰明是真不聰明。
豫讓笑着回答:老兄的辦法,要說可行是當真可行,要說道德是真不道德。如果趙君真的親近信任我,我又去殺他,那就是爲了老知己而報複新知己,爲了前主公而殺害後主公,沒有這樣破壞君臣之義的。我現在的做法,确實很難成功。但千難萬難,正是爲了昭明大義于天下,這才是我的目的啊!我怎麽能拿着見面禮去應聘,心裏卻想着如何取人家項上人頭呢?
這些故事,趙襄子當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讓的對面。
這時的襄子權勢更大,可以自稱寡人。
趙襄子說:豫讓啊豫讓!你要報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實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務過範氏和中行氏嗎?智伯滅了範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們報仇,反倒改換門庭化敵爲友,自己上門去爲智伯服務。同樣是主公,你爲什麽隻忠于智伯,不忠于範氏和中行氏?同樣是仇家,你爲什麽隻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還拼死拼活要爲他報仇?
豫讓傲然作答。
豫讓說:士爲知己者死,女爲悅己者容。臣爲範氏和中行氏服務時,他們把臣當作普通人,臣當然像普通人那樣來報答。智伯卻把臣看作國士,看作天底下最傑出的人,臣就要像最傑出的人一樣報答他。
襄子聽了,淚流滿面長歎一聲: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爲智伯盡忠,聲名已經成就;寡人對于先生,也算給夠意思。請先生做好準備,寡人不會再放你一馬!
言畢,下令衛士把豫讓圍起來。
顯然,襄子是要讓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體面地死去。而戰死,無疑是最光榮的。這是趙襄子所能表達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讓卻并不迎戰。
自知必死無疑的豫讓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說:君上!臣聽說,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節之義。今日之事,臣死罪難逃,理應伏法受誅。但,臣鬥膽請求君上成全,讓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卻一樁心願。
這是襄子沒想到的,卻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劍來!
豫讓把劍拔出,然後跳起來,跳起來,再跳起來,揮劍擊斬襄子的衣服。他一邊行刺一邊哭:老天爺呀老天爺,我終于可以報答智伯了!
三劍之後,豫讓從容自刎。
現在輪到趙的仁人志士們失聲痛哭了。因爲他們一緻認爲,君子就該像豫讓那樣死得高貴。當然,他們也一緻認同豫讓說過的那句話——
士爲知己者死,女爲悅己者容。
行刺,還是演出
士爲知己者死,荊轲要算一個。[10]
荊轲是“明星刺客”。
從《史記》起,荊轲的頭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環,他的身上也被傾注了無限的同情和遐想。因爲他要謀殺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後來的秦始皇,而且功敗垂成。人們對嬴政有多痛恨,對荊轲就會有多敬重;對弱者有多少同情,對荊轲就會有多少讴歌。但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斷從來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卻要的是實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來作事實判斷。
從司馬遷的描述中我們得知,荊轲是衛國人。他流浪到燕國不走,隻因爲熱愛燕國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殺狗的屠夫還有音樂家高漸離。這并不能構成所謂愛國主義的要素。也就是說,燕國的存亡,其實渾不關他的痛癢。這是他聽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陳詞後,愣了半天不說話的真實原因。
事實上,荊轲刺秦并非主動請纓,燕太子丹則是買兇殺人。所謂“車騎美女恣荊轲所欲”,便一語道破天機。
字裏行間,蛛絲馬迹,不容小觑。
荊轲,是被當作“神風突擊隊員”的。
當然,也可以換種說法叫“國士待之”。
事實上他的排場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費,十分驚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将軍之頭顱;千金之禮品,督亢之地圖;高漸離之擊築,田先生之籌謀。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戲劇性的要素,在這裏應有盡有,而且驚心動魄,光彩奪目。唯一沒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沒有過行動前的沙盤推演。
這就怎麽看,怎麽像演戲。
沒錯,演戲。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場”,包括衆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臨别之際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歲就會殺人,但見了秦王就尿褲子的副使秦舞陽,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殺秦王是何等機密之事,有這麽敲鑼打鼓的嗎?就不怕秦國的卧底和線人?實際上,一次秘密行動的排場越大,戲劇性和儀式感越強,真實性就越弱。結果,作爲“無韻之離騷”華彩樂章的荊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編劇和導演的一場大型演出。“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是主題歌。
這種語境下的荊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員。
可惜戰場不是劇場。一旦圖窮匕首見,那就必須動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魯勾踐所言,荊轲劍術不精,還不肯虛心學習。結果怎麽樣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卻一敗塗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什麽都幹不成功的荊轲隻能在遍體鱗傷之後,靠在柱子上說完最後的台詞:嬴政!老子本來就沒想殺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質,讓你跟諸侯簽訂條約的!
荊轲沒有撒謊,燕太子丹的策劃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過退而求其次。這是丹的如意算盤,他其實很貪。
問題是,可能嗎?
荊轲心裏多半也沒底。他遲遲不肯成行,恐怕就因爲此。
但,曆史上那些偉大的藝術家,總是會在内心深處呼喚悲劇的出現。何況太子已經起了疑心,那就什麽都不要說了。荊轲義無反顧地走向他的戰場或劇場,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這不過一場真人秀。
是的,血濺王廷的真人秀。
殺手情
聶政卻不會這樣。
聶政是豫讓之後、荊轲之前的刺客。與荊轲不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刺殺韓相俠累。他的行動也很機密,隻有他和嚴仲子兩個人知道。[11]
這更像一個職業殺手。
的确,如果說鉏麑忠義,豫讓執著,荊轲會演,那麽,聶政專業。他的“活”實在幹得漂亮,不但幹淨利落地殺掉了俠累,還清理了現場,掐斷了線索,讓韓國人永遠無法知道兇手是誰,更無法從兇手這裏追到幕後。
這樣的刺客,是手藝人。
手藝人是要有金剛鑽的。沒有金剛鑽,他不攬瓷器活。就算有,也不輕易攬活。
聶政就是這樣。
沒錯,聶政也是“士爲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嚴仲子的看重賞識。實際上,這也幾乎是“中國式殺手”的共同特點。但同樣毋庸諱言,聶政跟豫讓不同。他不是自己要報仇,而是受雇于人,嚴仲子更明明白白是買兇殺人。奉黃金百镒,前爲聶政母壽,就是他出的價錢。
但再高的價錢,聶政也不爲所動。他謝絕了嚴仲子的饋贈,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不過,他心裏是領情的。而且他認爲,嚴仲子“奉黃金百镒”正是稀罕自己的表現。既然如此,我聶政“将爲知己者用”。
因此,當母親去世居喪已畢時,聶政專程從齊國西行到衛國,在濮陽面見嚴仲子,并直截了當地說:你的仇人是誰?現在交給我吧!
嚴仲子大喜過望。
隐忍已久的嚴仲子,決定給聶政配備一支小分隊。因爲這次行動的目标是韓國的國相,也是韓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勢衆,防衛森嚴,不易下手。
然而聶政卻堅決反對。他說,這事絕不可以人多。人多嘴雜,是非也多,哪有不洩密的?一旦走漏風聲,後果不堪設想。因此,臣隻能一人前往執行任務。
隻身前往的聶政如入無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劍,入韓境,進國都,闖相府,上廳堂,在手持戈戟的衛士們還沒來得及反應時,就一劍刺死了俠累。然後,又一聲長嘯,擊殺了俠累的衛隊數十人,剩下的則全都呆若木雞。
聶政開始對自己動手。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面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後剖腹挑出腸子,這才倒地而死。這一系列的動作,他做得有條不紊,一絲不苟,平心靜氣。
聶政,莫非是“冷血殺手”?
不,他有情有義。
什麽情?
親情,還有友情。
事實上,聶政原本是可以全身而退的。他毅然毀容不爲别的,就是要保護所有相關人,包括嚴仲子。這也是他反對成立小分隊的初衷。他對嚴仲子說得很清楚:韓衛兩國相距不遠。一旦走漏風聲,韓人舉國與主公作對,豈不危險?同樣,一旦暴露真面目,生活在齊國的姐姐豈能不受牽連?
爲此,聶政甘當無名英雄。
這就是聶政的情義了。
隻不過他沒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個俠女。
這樣的女人和男人
聶政的姐姐叫聶榮。
聶榮也到了韓國。因爲聶政死後,韓國人成了沒頭的蒼蠅。他們不知道這個刺客是誰,爲什麽要刺殺俠累,又是誰在幕後指使。冤有頭,債有主。怒不可遏的韓侯下令将聶政暴屍街頭,懸賞千金,務必查清他的真名實姓。
消息傳來,聶榮立即趕往韓都,并一眼就認出了弟弟。
聶榮伏屍大哭。
圍觀的韓國人替她捏把汗。他們說:我們國君正在懸賞追查這個刺客,夫人難道不清楚嗎?怎麽還敢來認屍?
聶榮說:我當然知道,我怎麽會不知道?想我這苦命的弟弟,雖然身懷絕技,志向遠大,卻因爲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隻能忍辱負重,屈身市井,混迹于販夫走卒之中。現在老母賓天,妾身已嫁,他可以“爲知己者死”,也可以大顯身手,揚名立萬了。但,弟弟因爲妾身尚存,不忍牽連,竟如此地毀壞自己的容貌。我又怎麽忍心爲了苟活在世,而泯滅賢弟的英名呢?說完,聶榮竟哭死在弟弟的屍體旁。
這讓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臘劇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劇中人。她的哥哥波呂尼克斯在宮廷鬥争中失敗,被他們的舅舅、新國王克瑞翁宣布爲“叛國者”,抛屍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然而安提戈涅卻不顧克瑞翁“收屍者殺無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屍體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問她是否知道國王的命令是不可違抗的。
安提戈涅平靜地回答——
我知道。不過,我也知道另一種命令。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遠的。誰也不知道它來自何處,但誰都不能違抗它卻不受神的譴責。正是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呂尼克斯,因爲不能讓我母親死去的兒子沒有葬身之地。
聶榮接到的,莫非也是這樣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聶榮應該是同時代人。距離那位“自殺的刺客”鉏麑,則大約二百多年。真沒想到,兩個偉大的民族的童年氣質,竟會如此相同。[12]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種命令。正是這命令讓他義無反顧,正是這命令讓他殺身成仁。當然,這三個人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鉏麑是爲了國,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爲了家;鉏麑是爲了正義,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爲了親情。然而他們接到的命令卻來自同一個地方,這個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則天理存。
不過鉏麑雖然死了,靈公卻沒有住手。他設宴招待趙盾,後堂則埋伏着甲士,還有惡犬。靠着别人的幫助,被迫害的趙盾才殺出重圍,逃離國都。如此步步緊逼的結果,是靈公終于被趙盾的堂弟或堂侄趙穿所殺。時間,是在這年的農曆九月二十六日。
但這筆賬,最後還是算到了趙盾的頭上。趙穿殺了靈公後,晉國的太史董狐立即将此事記錄在案,稱“趙盾弑其君”,并在朝廷上拿給大家看。
趙盾說:不對,不是我殺的。
董狐說:你是晉國正卿。你被追殺,并沒逃出國境;你回朝廷,又不嚴懲兇手。國君不是你殺的,是誰殺的?
史官的尊嚴有如哨兵,神聖不可侵犯。
趙盾無言以對。
這就是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謂“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它比刺客的刀子還要銳利,因爲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精神的力量雖然無形,卻也無敵。因此,文天祥那句話也可以改成“在韓聶榮哭,在晉董狐筆”。
這是怎樣的女人!
這是怎樣的男人!
有這樣的女人和男人,當然會有非同尋常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