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難,當然難。
記者又問:不累嗎?
我答:累,當然累。
記者再問:有辦法嗎?
我答:有,當然有。
我的辦法,是臨睡前讀偵探小說。
新星出版社的謝剛和褚盟聽說,便把他們的“午夜文庫”陸續寄來,結果讓我在無意中又學了一招。
這一招是迪弗的,叫“走格子”。
走格子是一種刑偵手段。具體方法,是在頭腦中将犯罪現場畫上若幹格子,然後一格一格地收集證據。這樣做的好處是不會漏掉任何線索,而且效率很高。這種高效率的手段,完全可以用于寫作。《祖先》就是這樣寫出來的。夏娃、女娲、伏羲、炎帝、黃帝、堯舜禹,六格。《青春志》也是這樣寫出來的。刺客、情人、戰士、人臣、使節、鬼神,也是六格。
隻不過,迪弗是“走格子”,我是“填格子”。
但到第五卷,難了。
最大的困難,是這段曆史時間長,頭緒多,人物關系複雜。從公元前722年春秋開始,到公元前221年戰國結束,整整五百年。平均下來,一萬多字之内就得說清百年。這當然并非做不到。但如果既要講清楚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又要有血有肉有聲有色,那就太難了。
然而必須做到。
在我看來,一部好的史書,史觀是不能沒有的,那是靈魂;史識是不能沒有的,那是骨骼;史料是不能沒有的,那是血肉;史感也是不能沒有的,那是神采。沒有神采就沒有魅力,曆史也就仍然是手術台上的木乃伊。
那不是我要的東西。
史感的獲得當然要靠同理心,但同時還需要一項技術支持,這就是還原現場。還原現場才能身臨其境,身臨其境才能感同身受。這就決定了本書不能是劇情梗概,而應該聲情并茂,栩栩如生。
也就是說,隻能攻其一點不及其餘。
問題是如何取舍。
首先看是否不可或缺。比如齊桓稱霸和商鞅變法,分别是春秋和戰國的兩件大事;田陳代齊和三家滅知,則是春秋與戰國的分水嶺。至于開春秋之篇的鄭莊公,終戰國之世的呂不韋,也不便缺席。由此及彼,宋襄、晉文、秦穆、楚莊、阖闾、夫差、勾踐、子産、三桓、蘇秦、張儀等等,都非說不可。再加上其他相關人物和事件,已是滿滿當當,濟濟一堂。剩下的,便隻好割愛。
割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好在秦王嬴政,還可以留待将來;也好在申包胥哭秦、信陵君救趙、蔺相如會渑池等等,讀者已多有耳聞,不妨舍去。至于同爲食客,爲什麽選馮而非毛遂,則因爲馮更具有代表性,故事也更有看點。因此,盡管後者爲我們貢獻了“毛遂自薦”和“脫穎而出”兩個成語,我仍然選擇馮。
代表性、典型性和故事性,這是第二條原則。
第三是可讀,尤其是要爲讀者排除閱讀障礙。先秦畢竟古遠,讓讀者記住那麽多名字就不容易。辦法之一,是盡可能讓同一人物反複出現。實際上,隻要文章做足,是可以一葉落而知天下秋的。
效果如何,請君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