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解釋其實有點空洞,但警方估計也想不出别的答案了。更何況如果不是我們追出去,許靜苗隻怕已遭遇不測。
我們也知道,被我們揪回來那個人,名叫陳星見,二十六歲。然而他并不是警方之前推測的無業遊民、報複社會的失意青年,抑或是有明顯心理疾病的嫌疑人。他自己開了家小地産公司,是個衣食不愁的富二代。
但因爲有錄像的原因,加之老丁對這起案子的重視,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老丁還是如我所願,迅速對陳星見展開了搜索調查。
然而結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我當晚冒着被警察懷疑的風險報警,就是想打他個措手不及。因爲陳星見是不可能預料到我們出現的,所以我們當晚把他帶回警局,老丁迅速展開搜查,如果他的住所有痕迹證據,那就跑不掉了。哪知老丁想辦法對陳星見的家、辦公場所、别墅公寓、車都搜查了一遍,卻據說什麽都沒發現。一點犯罪迹象都沒有。
反而,他們看到的是一個勤勉上進、家庭健康、人際關系融洽,極爲正常的青年創業者。與他們對嫌疑人的設想完全不符。而酒吧的人,則注意到他那天天剛黑就來了,并沒有注意到他是否外出,所以根本無法提供時間證明。
至于受害人許靜苗,當警方詢問她,她什麽也答不出來,包括那人的身高、樣貌、任何特征。那人本就是從背後攻擊,而她很快被那人打暈,根本什麽都沒看到。
而那晚我們遇到的小夥子,警方一時也沒有找到,公開征集線索也沒有收獲。
警方不止一次問我、譚皎和我的朋友:“你們看清攻擊許靜苗的人,就是陳星見嗎?”
我們沒辦法說假話。
我說:“沒有。但是他的身材與那個人非常相似,還有下巴。在我們追那個人之後,隻有他出現在罪犯消失的那條巷子裏……”警方沒說什麽。
至于我揍那人的一棍,因爲陳星見被我沖動的兄弟們拳腳棍棒相加,又摔在地上,所以驗傷時一時難以仔細分辨,到底是不是他。後來他的律師趕到,也不同意警察對他的身體做進一步檢查,而是轉到大醫院診療。
而在那之後,陳星見也表示,因爲當晚自己也醉了酒,不記得是否幹了挑釁的事,所以大度地不計較我朋友對他的拳打腳踢。
他被從警局釋放那天,我們又見了一面。
那時我爲了這宗案件,已經三天三夜沒睡,太陽穴突突地跳着,胡子也全長了出來。而陳星見一身筆挺的襯衫西褲,面容清秀平靜,身旁站着律師。盡管額角還有我朋友揍出的淤青。
他與那夜的嚣張輕狂判若兩人,看我幾眼,微微一點頭。
老丁的人則在向他緻歉和感謝協助調查。
我一直看着他走出警局,坐上車。
……
暮色一點點降臨下來,我躺在床上,看着流雲慢慢被黑暗吞沒。渾身疲憊,渾身懈怠,卻一點也睡不着。
有人敲門。
很有節奏,很輕柔。是譚皎。若是邬妙,早咋呼呼嚷開了。
“進來。”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