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們認爲兇手曾經是一名慣偷。這是基于現場腳印分析的結果。鞋底外側磨損厲害,裏側卻相對較輕。腳後跟磨損小。這是典型的“小偷”腳。我也認同這個觀點,因爲那天看到,就覺得那人腳步格外輕盈,現在看來,很可能曾經接受過“盜竊訓練”。
可是一個小偷高手,爲什麽突然來偷孩子了?做了新的職業生涯規劃嗎?
而且警方并非像我說的,不知道兇手的正臉。他們已經找到了路上的監控攝像頭,甚至拍到了兇手的正臉,跟我見到的那張臉一一模一樣。他們也獲得了兇手留在現場的指紋,但是無論是指紋還是臉,都沒有身份記錄。确認不了他的身份。也沒有找到任何一個失蹤孩子的下落。
單從案情看,這案子并不複雜。可我感覺處處又好像藏着點什麽,暫時還說不清。我帶着資料,打算去找邬遇。隻是驅車去汽修店的路上,總覺得自己還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線索,一時腦子裏卻連不上。
小華在店裏,邬遇卻不在。小華說,他和兩個夥計一塊去隔條街的飯館吃飯了,還非常熱心的把地址和他的手機号給了我。
我把車停在又小又破的餐館門口,地上還有油膩膩的水漬。一看表,都中午2點了,小店的露天院子裏還坐滿了人。我一下子就看到邬遇和兩個修理工坐在最裏頭一桌,正猶豫要不要在外面等,他卻已看到我,喊道:“譚皎。”
我于是走過去,那兩個修理工像是認出了我,都露出驚訝的笑,看邬遇的目光自然充滿暧昧。邬遇像是完全沒察覺,從旁邊拉了把椅子過來,放在自己身旁,說:“坐。”然後看一眼那兩人。那兩人笑笑倒沒說什麽。
我無所謂的,我們之間很清白嘛。隻摸過一下臉和手,算什麽暧昧。可是真當我坐下時,在他身側,大庭廣衆之下離他很近。而他看着我,我突然覺得臉有些發燒,喉嚨也有點幹。
以及……很餓。
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從早上到現在都忘了吃東西。怎麽掃一眼桌上的殘羹冷炙,都有種很美味的感覺?
邬遇問:“有事。”
我點頭。
他說:“好,待會兒聊。”
我說:“好。”
“吃了嗎?”他問。
我老實答:“沒。”
他笑了一下,拿起桌上那張簡陋的菜單給我,說:“點兩個菜。”我接過,有些矜持地看着。這時那兩人已站起來,說:“遇哥,我們先回店裏了。”邬遇答:“好,你們先去,我買單。”其中一人笑着說:“當然你買單。”邬遇沒說話。
我假裝沒聽到。點了兩個菜,邬遇叫來服務員,把桌子重新打算幹淨,又給我倆各倒了一杯水。等菜的時候,我把案件資料遞給他,他看得很仔細,整個餐館,就我們這桌安安靜靜。
過了一會兒,我說:“既然知道發生了這麽大的事,你今天還修什麽車,爲什麽不來找我商量下一步要怎麽做?”
他擡頭看着我:“不是你說要一個人靜靜嗎?”
呃……是我說的。
他又低下頭說:“不過你如果到今天晚上還不來找我,我也會去找你。”
“哦。”
我的心中,忽然有一絲溫暖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