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默默将這裏的可能性給排除掉之後,第五正便準備直接離開了。
可是這話聽在曹樂的耳中,那就有點太過于武斷了,這還啥都沒有開始查呢,就已經斷言這裏不是了,這是不是也太狂傲了一點?
“第五正,若不是失蹤案的話,那麽這裏的案件應該是什麽呢?總不能是黃樂鑫帶着自己的小姨子跑了吧?”
雖然這樣的說辭十分的不雅,但這卻能夠充分表達出曹樂的不滿情緒。
“這間豪宅的整體格局,隻在豪宅之外布置了大量的監控攝像頭,豪宅之内也隻有大廳之中和一些必要的樓道之中布控有監控攝像頭,這樣的監控情況,使得該豪宅形成了一種半封閉的狀态。
有大量監控存留的情況下,現在這個案子還處于懸而未決的狀态,那麽這就說明入室的嫌疑人要麽是通過自己的有效手段輕易避開了豪宅四周的監控,要麽就是嫌疑人在闖入室内之後,已經将監控設備給毀掉了。
不知道這個聰明的嫌疑人,采取的是那種辦法?”
第五正原本隻是想要過來看一看,既然這曹樂如此的較真,那麽就完全沒有必要繼續留手了。
聽聞到第五正這種自信的推論,曹樂也是一驚,想來第五正這小子應該辦過類似的案子。
“監控室之内的硬盤設備已經被燒毀了,目前還不知道黃樂鑫的監控系統是否有雲盤備份的功能,若是沒有的話,這間豪宅的監控設備就是一個擺設。”
沒有什麽好隐瞞的,像這樣的基礎推理,對了就對了,錯了就是錯了,刻意的隐瞞隻會顯得他曹樂小家子氣。
“如此一來,這就有些麻煩了。在豪宅之内的監控系統被毀的情況之下,黃樂鑫很有可能已經被嫌疑人給帶出了豪宅,這就有點棘手了。
豪宅外面的各個路口,那裏的監控視頻提取了沒有?”
若是嫌疑人自帶車輛,又或者是将黃樂鑫的某輛車給開走了的話,那麽黃樂鑫軀體的歸屬問題,就顯得更加的棘手了。
“你是想問,嫌疑人是否開着某輛載具帶着黃樂鑫離開了吧?
這樣的問題完全沒有任何的意義,前來報警的是專門給黃樂鑫豪宅做清潔的家政公司人員。
在見到室内如此淩亂的情況之下,該名保潔人員首先想到的是家裏進賊了,在後續的探查過程之中,已經明确了黃樂鑫的私家車并未出現被盜的情況。
至于嫌疑人是不是自帶車輛而來的,這樣的情況還不清楚,若是想要調取附近的監控視頻,現在叫人過去也是可以的。”
由于他們也才剛剛開始對豪宅之内的情況進行調查,四周各個路口的監控調取,确實沒有這個時間。
“既然如此,那就沒有必要去調取外面各個路口的監控了。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已經失蹤的黃樂鑫大概率是兇多吉少了。若是嫌疑人扛着一具屍體,又或者是用一輛小推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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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屍體在馬路上進行的話,那樣目标就太大了,很容易就在轉移屍體的過程之中暴露。
所以,那名嫌疑人若是聰明的話,一定會就近處理黃樂鑫的屍體。”
在得知黃樂鑫的私家車并沒有減少之後,第五正便得出了這樣的結論,也使得曹樂有些不服氣。
“按你這麽說的話,那麽那名嫌疑人爲什麽又有大費周章的破壞豪宅之内的監控設備呢?
直接帶着偷來的東西原路返回,不是更好嗎?”
面對曹樂的這種質疑,第五正也隻是微微一笑。
“破壞豪宅之内的監控設備,要麽是爲了銷毀入室之前的行蹤證據,要麽就是爲了不留下離開時的證據。
若是後者的話,那麽就說明嫌疑人在黃樂鑫的豪宅之中應該發現了大量的财物。
由于這些财物重到嫌疑人無法背負着翻牆離開,需要從正門帶走,他才會大費周章的破壞掉豪宅之内的監控。
至于其帶着大量财物會不會被發現的問題,這樣并不需要考慮,畢竟一個人背着一具被攻擊後的屍體和提着一個箱子,兩者給人的印象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若是所料不錯的話,黃樂鑫之所以會遇害,極有可能是因爲這筆巨款。”
對于這樣的推理,第五正回應的可謂是相當的輕松,就好像他已經将嫌疑人的路數給看穿了一般。
“也就是說,那名嫌疑人爲了盡快的帶着贓物離開,嫌棄黃樂鑫的屍體礙事,便将其給藏在這處豪宅的某個隐秘之處呢?
可這樣的事情也有點說不通啊。嫌疑人如此大費周章的破壞監控,隐藏屍體,不就是爲了要盡量的拖延咱們的破案時間嗎?
若是将屍體就近安放的話,這座豪宅就這麽大的一點地方,能夠藏人的地方也有限,那不是加速咱們警方的破案進度嗎?”
曹樂聽聞到了第五正的分析之後,連忙給與了否定。
“嫌疑人想要遲滞的,并不是咱們警方的破案速度,而是本次案件被發現的速度,以及本次案件的性質升級速度。
首先是入室盜竊的問題,警方會将注意力放在尋找盜竊嫌疑人身上,所投入的警力其實并不會太多。
其次是黃樂鑫的失蹤性質,這樣的案件也會以尋找黃樂鑫爲主,其實也不會投入太多的警力。
最後就是黃樂鑫被殺的重大刑事案件了,直到這個時候,咱們警方才會盡全力的去破案。
可是經過如此長時間的緩沖之後,咱們警方一直都是在錯誤的道路上埋頭狂奔,獲得大量緩沖時間的嫌疑人,完全可以非常從容的帶着倒賣出來的錢款潇灑離去。
這樣的時間,才是那名狡猾的嫌疑人所想要争取的緩沖時間。”
對于這起案件之中嫌疑人的心态,第五正在自己的邏輯推理之中已經完全拿捏住了,所以在講述的時候就顯得非常的順暢。
聽聞到第五正的這種邏輯,曹樂也是一驚,原來在不知不覺之中,他已經陷入到一種邏輯誤區之中,若不是第五正在一旁提醒的話,他也許根本就不會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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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這個案子。
按照一般的情況,他還真會先将附近的所有監控視頻都給解讀一遍,在查找無果之後,才會想到黃樂鑫可能已經遇害了的事實。
到時候,或許真如第五正所言的那樣,嫌疑人早就帶着大筆的錢款不知道在哪裏潇灑去了。
“那麽,你認爲黃樂鑫的屍體會被藏在哪裏呢?又或者繼續退一步,首先找出兇手在這處豪宅裏面行兇的痕迹,也是可以的。”
既然已經被第五正給占據了先機,曹樂也顯得非常的光棍,若是能夠光速破案,他也樂見其成。
在剛剛與曹樂的商談過程之中,第五正再次對整個房間進行了一次細緻的查看,特别是對曹樂所指出的存在打鬥痕迹的地方進行了重新觀察,結果發現了一些被刻意擦拭過的痕迹。
這些痕迹雖然不明顯,也往往混雜在打鬥痕迹和亂糟糟的現場物品之中,但這樣的痕迹隻要出現了,那麽就能夠證實第五正心中的猜測。
“先在這幾處地方噴灑一下血迹顯性藥水吧,隻有确定了血迹的滴落和濺射的方向,才能夠進一步的确認作案兇器是什麽。”
既然曹樂要求了,第五正也不介意送這個順水人情。提前的打好關系,也更利于今後合作的順暢程度。
聽聞到第五正的這種自信表态,曹樂也是揮了揮手,示意自己的組員按照第五正的示意去辦事。
在噴灑了血迹顯形藥劑之後,地面上果然泛起了一片熒光,負責固定證據的也連忙将這些血迹證據給固定了下來。
眼見第五正就像是在預言直播一般,曹樂也有些不滿意了,他們都是經曆過命案的重案組成員,怎麽就沒有提前發現這些被刻意擦去的血迹呢?
話說,第五正就剛剛在現場逛了一圈,他就已經發現這麽多的線索了?
那他剛剛與第五正之間的可能性辯論,那不是純粹在找不自在嗎?
在預演了一下地上血迹的低賤範圍之後,可以非常明顯的看出,黃樂鑫當時并不是被利刃所傷,更應該是被一件鈍器給擊中了。
再結合這間豪宅之内的各種擺設,很可能是一件小型的木雕,又或者是個什麽其他的棍裝器具。
這種有一定長度的東西,是不會被入室盜竊的人員給優先選中的,所以就算現場被整出了一副好像被洗劫了的樣子,但這樣的擺設應該非常容易找到才是。
不僅容易找到,甚至還可能是豪宅之内随處可見的一處裝飾品。
繼續四處走了走,第五正便在一處過道處發現了一個空空如也的底座。這樣的底座,上面的擺設不是一個小花瓶,就是一個小型的雕塑作品。
想來,這裏失去的物件,應該就是用來攻擊黃樂鑫的兇器。
“若是這裏的東西沒有被那名犯罪嫌疑人給帶走的話,這應該就是那件兇器了。”
随意的指點了一句,第五正便再次走到附近的房間之中查看了一下,結果很快便在一個櫃子裏面發現了一個沾染着血迹的木頭雕塑,很明顯就是那名嫌疑人慌亂之中随意隐藏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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