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小妹我來的及時吧。那,這是我找到律師。姓周。他可是很厲害的。”老五趕緊邀功。
孟菲在第一時間就和孟楓打了電話,讓他找一個律師,更告訴了她醫院名字的事。卻沒想到會是老五來的。
孟菲沒想着告訴房熙,一來她覺得她能處理好。二來,這種事她不想讓房熙知道。
其實孟菲也是怕的。怕房熙知道了心裏對她會有想法。誤會她還是相信她。孟菲沒有勇氣知道。
“謝謝你五哥。”孟菲真心感謝他。雖然他是因爲老哥才會來幫自己的。但是他來了。孟菲就會感激他。
“走吧,帶我們去校長室,再去找來那個傳播的人。”老五笑的春風得意,這次是他主動來的。要知道這是多麽難得的一個放風機會。但是這個律師卻是房熙找的。因爲他和房熙已經是同班同學了。房熙知道後什麽都沒說就找到了這個人。讓自己帶過來。
“好。”
“孟菲,我們陪你去。這就是你請的律師嗎?”黃雨帶着大家走出來問。
“對啊,你們回去上課吧。我們自己去就可以了。”
“沒事,到時候你給我們補課就行。我們要陪着你。”
“好!”
于是加上老五和周律師一行人六十個人殺到了校長辦公室。
“你好,我是孟菲的代理律師。我姓周,這是我的名片。”周律師禮貌的拿出自己的名片遞給校長。
“你好。每個這是怎麽回事?”校長問的是爲什麽會有律師。
“校長不是很清楚嗎?我的妹妹在學校裏,被人侵犯了名譽權。你作爲一個校長居然不知道?那你還當校長做什麽?”老五冷冷的看着校長。
“你!”校長指着肖遇氣的說不出話來。
“校長,我的當事人隻是一個小姑娘,卻被人用有色眼光看待。就因爲一個男生的污蔑。我的當事人的心靈受到了打擊。她還是一個孩子,一個好學生。一個平學兼優的學生。而那個人呢?據我所知,他隻是從她媽媽那裏知道一個名字就如此的污蔑我的當事人。甚至廣而告之,讓所有人以爲我的當事人是輕浮的人。校長我自己寫了律師函,請你叫那個學生過來,我們将和他一起去找他的媽媽。”周律師一本正經的說完。
“校長,發生了什麽事。”這時,去上課發現沒人的葉老師找了過來。
“葉老師,你們班的孟菲請了律師。那個,趙老師去把四班的那個學生找來。”校長一看這是動了真格的。趕緊讓看熱鬧的趙老師去找人。
“孟菲,你真的找了律師?孟菲,雖然李易的行爲很過分,讓你很難過。但是你應該給他一個機會!”葉老師沒想到孟菲真的找到了律師。
“葉老師這話說的。那誰給我家孟菲機會啊?”肖遇好笑的看着葉老師。這個葉老師怎麽這麽拎不清,喜歡二哥。卻不知道和孟菲站一邊?
“你是孟楓的朋友?我知道,孟菲收到了傷害。我也覺得應該給李易教訓。但是請律師太嚴重了。以後李易的學習怎麽辦?他的未來怎麽辦?隻要他有悔改之心,我們就應該給他一個機會不是嗎?”葉老師承認李易是錯的。但是覺得應該給他一個機會。
“葉老師,你是聖母來的吧?誰都可以原諒?行啊。我這就去網上說你被人強了,然後再跟你說對不起,行嗎?”肖遇笑嘻嘻的說着,可是葉老師卻打了一個冷顫。
“你們……我跟孟楓說。”葉老師遇到死皮賴臉的肖遇也沒辦法了。隻能想着和孟楓打電話。
打過去是關機,葉老師不知道。孟楓現在忙着呢。即使他不忙,呵呵……結果她會更難以接受!
很快,李易被帶到了校長室,看到這麽多人,不知怎麽的。他突然有點心虛。。
“李易,男,十四歲。初二四班學生。家住在黍子村……家裏有爸爸媽媽爺爺。對吧?”周律師扶了扶自己的眼鏡對着李易說。
“對,你是誰?”李易有點害怕,這個人自己不認識。卻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事。
“我是孟菲的代理律師,就你污蔑孟菲。侵犯她的隐私權一事給你發律師函。鑒于你是未成年人。且,危害範圍小,你需要全校面前當衆檢讨道歉。并将檢讨書交給孟菲。賠償孟菲的精神損失費1000元。你同意嗎?不同意那就隻好法院見了。”
周律師的每一個都打在李易的心上。李易冷汗直流。
“我……我不過是說了實話,怎麽連實話都不讓人說嗎?”李易清楚的知道,不能承認。1000元不是小數,老娘知道了,肯定會拔了自己的皮!
“實話?什麽叫實話,要有根據的事實才叫實話。我的當事人可是出了名的品學兼優,你說我的當事人在昨天流産了。做了刮宮手術?”周律師露出一個微笑。卻讓人不寒而栗。
“是……是……”李易根本不敢看律師。
“哦,刮宮手術後要挂三天的鹽水這點常識你都不知道?你看我的當事人有半點虛弱的樣子嗎?李易同學,不要以爲你未成年就不用爲你的說話處事負責。每個人都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你也一樣。”周律師從皮包裏拿出一份律師函遞給了李易。
“我不要……這個什麽鬼東西!我不過是說了幾句話而已,憑什麽就要我賠錢!”李易一把将律師函扔了。慌張的大吼道。
“幾句話?李易同學,因爲你的話。其他人就會誤以爲我的當事人是品德有問題的學生。那麽對她的中考高考甚至以後的人生都會有影響。甚至我的當事人會因此傷心難過,還要承受她不應該承受的壓力,你覺得這隻是幾句話的問題?李易同學,你不收沒關系,等法院的傳票吧。”周律師說完慢慢走到校長的面前。
“校長,我的當事人作爲貴校的學生。你們學校就有義務爲她負責。現在有人侵犯了她的名譽權,你們學校難道不應該有一點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