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即墨峥挑眉,“朕冤枉你了?”
“沒。”隐十三搖頭,神情終于鎮定了一些,“是主子說,以後要跟十三共白頭,民間能共白頭的都是夫妻,夫妻本爲一體,雖然主子跟十三都是男子,但道理應該都是一樣的,所以……”
“所以,我的東西就是你的?”即墨峥漫不經心地勾唇,“朕若是要治你一個大逆不道之罪,那麽你大概會誓死爲自己辯解一番了?”
“十三不會,也不敢。”他搖頭,聲音淡淡,卻帶着永遠不變的馴服意味,“十三身心皆是主子的,主子想怎麽處置就怎麽處置,十三不敢有任何怨言。”
身心都是主子的。
這句話顯然取悅了即墨峥,他的表情不由自主地染上了幾分溫和,目光細緻地把眼前這個青年眉眼掃視了一遍,“累不累?”
“不累。”隐十三很誠實,“臣前面幾日快馬加鞭趕路,想趕在這一日抵達京都,幾乎沒怎麽休息,但又不想讓主子看到十三風塵仆仆的憔悴模樣,所以抵達皇城之前,十三在冀州城找了一間客棧,睡足了一夜。”
當然,也是因爲前些日子快馬半路,才讓時間充裕了一些,才能在冀州城休息了一夜,又打坐調息,以至于他回到京都之後,看起來精神還不錯。
即墨峥聽到這話,才淡淡點頭:“既然如此,那朕就不客氣了。”
不客氣是什麽意思,隐十三當然明白,聞言下意識地垂了眸子,輕輕點頭。
他從邊關趕回來,就是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況且,本來也就存着把自己當成禮物送給他的心思……
對于即墨峥來說,他們認識多少日子或許記得并沒有那麽清楚,因爲起初把那個少年帶在身邊,真的隻是存着豢養個寵物的想法——
少年那時無聊,宮裏生活空虛乏味,他覺得身邊有個人時不時讓他逗弄一下,心血來潮時調教一下,每天還能看到少年那張漂亮的臉蛋,定然能給生活增加一些樂趣。
然而他根本沒有想到,這個寵物養着養着就養出感情來了,漫長的歲月相伴,早已割舍不掉,仿佛骨血相融,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們就成了彼此生命裏最終的一個人。
而對于隐十三來說,即墨峥第一天出現在他面前時,就是他灰暗無望的人生中照進了一抹光亮,什麽皇帝或者貴公子對他來說都不重要,這個人是他的主子,是高高在上需要他仰望的神祇。
他們從相遇那一日開始,他就牢牢記住了兩人之間發生的所有事情,日子一天天算着,發生的事情點點滴滴彙聚成河,記憶仿佛也成了骨血的一部分,永生無法磨滅。
十年,也是一個值得珍惜的時間段。
“替朕寬衣。”溫雅慵懶的聲音響起,即墨峥舒展着雙臂,“今天剛去參加了夜公子夫婦孩子的滿月宴,回來你就送了這麽一份大禮,朕卻之不恭,隻能笑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