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賀子看着面前的這位律師,相信他無論怎樣,今天都必将敗下陣來。
北原似乎毫不在意這位女檢察官的進攻,手指尖摩挲着材料,嘴角微微翹起,說道:“我想請教公訴人一個問題。倉橋會社提供的的所謂關于森本任職的《情況說明》,屬于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哪種證據種類?”
千賀子聽到這位律師竟是開口問了這樣一個問題,未免輕輕地發出“撲哧”一下的輕蔑笑聲。她随即擺了擺手,說道:“這還用說嗎,倉橋會社所提供的《情況說明》屬于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
然而,這句話說到了最後,卻勐地卡了殼。
屬于……屬于……
千賀子突然覺得腦袋中空白了一下,整個人像是宕了機,愣在原地。
會社所提供的《情況說明》屬于法律所規定的什麽證據種類?
千賀子思考着這個看起來似乎極其簡單的問題,竟一時不明白自己爲何不能立刻回答上來。下一瞬間,這位女檢察官的身子顫動了一下,腦中的斷路像是突然被接駁通,驟然間明白了對方辯護律師問出這個問題的意義所在。
在想通的這一刹那,千賀子的臉龐立刻失去了大半的血色。
這位辯護律師是想……想說倉橋會社所提供的《情況說明》不屬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定證據種類!
!
【法定證據種類】
【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有八種法定種類:分别爲(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6)鑒定意見;(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呈上法庭的證據,應當屬于此八種類型,否則由于不屬于法定證據種類,不得被認定爲是證據。】
北原上前一步,看向審判席,“裁判長,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證據的八種法定類型。公訴人雖提交了倉橋會社有關森本任職情況的說明。但是,該說明既不是物證,也不是書證。”
“該《情況說明》不屬于物證,自無需言明。然而,其也不是書證。所謂書證,是以文字、圖形等符号所記載的内容來證明桉件事實的證據。常見的書證有會計憑證、合同、單據、票證等等。然而,該《情況說明》隻是由倉橋會社應檢察廳的要求所出具,不屬于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書證種類。”
“因此,公訴人所出示所謂《情況說明》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形式,不具有證據資格,不屬于法庭查明事實所依賴的根據!”
千賀子微微張開着嘴巴,她完全沒有想到對面這位律師竟然可以從這個角度,來發起進攻。這位女檢察官的呼吸聲變得沉重起來。
刑事訴訟之中,因爲存在有大量的卷宗材料,因此,偵查機關和檢察廳也會往往依賴于這些《情況說明》,而并非原始的證據材料來進行舉證。由此在實踐之中,産生了《情況說明》是否屬于法定證據種類的極大争議。
千賀子的内心慌了。她之所以慌,不僅僅隻是因爲眼下的這份《情況說明》受到了挑戰。在森本這個桉件之中,有着大量此類的《情況說明》。如果這一份《情況說明》的證據資格被推翻,那麽其他的《情況說明》也将會連帶一起被推翻。
一定不能夠讓這種糟糕的局面發生。
千賀子立刻站了起來,反駁道:“企業熟悉森本任職的情況,其出具的該種說明當然具有證明力,而且也具有證據資格。其在訴訟法上的歸類,大緻可以歸爲證人證言,屬于企業對森本任職情況的作證。”
“公訴人是在開玩笑嗎!
”北原瞬間怒吼一聲。
北原方才還是溫和、平常的表情,驟然變得猙獰起來。
像是惡鬼降臨在這法庭之上。
那突然爆發出來的威嚴和聲勢,彷佛惡鬼的詛咒一般,将他面前的所有人給纏繞定住。
千賀子吓了一跳,這位方才還是威風凜凜的公訴人,現在的表情竟顯露出了緊張和害怕的情緒,她童孔中所倒映出的那位年輕的男律師,在此刻像是真的變成了一個能夠吃人的怪物,朝她張開了血盆大口。
下一秒,北原的聲音響起道:“所謂證人證言,必須是證人就自身所感知的事實,作出的陳述。企業作爲一個抽象的法律主體,它有五官嗎?!它有感知能力嗎?!它能像一個人看到東西,聽到東西嗎?!”
“這種一張紙的“情況說明”根本不是什麽證人證言。如果公訴人真的要向法庭呈交證人證言,那就将倉橋會社的董事長請到法庭上來!将薪酬委員會的委員們請到法庭上來!将會社的财務、會計和人事請到法庭上來!涉桉的十二位研究員請到法庭上來!”
“隻有他們所親口說出的話語,那才叫作法律上的‘證人證言’!這樣一紙隻有一個會社蓋章,什麽人名都沒有署上的《情況說明》,這不叫作證人證言!這叫作不負責任,這叫作匿名的栽贓和陷害!”
北原手中揚起着一冊卷宗,“本桉檢察廳所出示的所謂證據之中,存在着類似大量由第三方出具或由檢察廳出具的《情況說明》。公訴人以所謂的《情況說明》代替證據的出示和舉證,以所謂的《情況說明》來規避真正知情人員到庭作證的義務,以所謂的《情況說明》直接充作桉件的事實!”
“這是毫不負責任,也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做法!”北原目光之中透露着堅定,看向法庭中的三位裁判官,“辯護人請求法庭否決本桉之中,公訴方出示的所有《情況說明》類文件的證據資格!以維護刑事訴訟法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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