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都宮聽到這突如其來的反問,面色不由一僵,立刻說道:“當然不是!此前我的質證意見就已經闡明,分段隻有有限的幾種方式,也絕不構成所謂相同。”
北原的嘴角微微翹起,““方才被告代理人說,劃分段落并不構成所謂的抄襲。姑且不論這種觀點是否合理,但就其論證邏輯而言,則純粹是詭辯。宇都宮教授的看法,完全忽略了所謂的‘相似’,是由數個雷同的細節予以支撐起來的。”
北原轉過身,又朝法庭内走動了幾步,揮動着雙手,進行比劃,“例如,我們說兩個圖案看起來相似,往往是因爲其中的顔色、構圖、透視、光線、陰影等等一系列因素疊加在了一起。因此,我們才會産生出了這兩個圖案看起來是相似的感覺。”
“我們完全可以單拎出宇都宮教授的邏輯來進行論證,就可以明白其荒謬之處。例如,在顔色的運用上,我們可以按照宇都宮教授的看法說,顔色的使用完全不屬于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爲什麽?因爲僅僅隻是對色彩的排列運用,并不是所謂的創作活動。難道我将一朵玫瑰花畫成是紅的,難道别人用紅色,就會構成抄襲了嗎?
“再比如,從透視的角度來看。難道我選擇從這個透視角度來進行繪畫創作,就是禁止了别人也采取同樣的透視角度來繪畫嗎?同樣,從構圖而言,難道我将一個物件擺在中心,就等于禁止别人也将這個物件擺在中心?”
“按照被告代理人方才的邏輯,那等于所有的著作權侵權活動都将不再成立。因爲,如果你單獨拿出任何一個因素出來看,你都會發現,這不構成侵權。我們甚至可以主張,所謂的畫畫隻是把各種線條重新排列組合而已,這種重新排列的線條,哪裏會有什麽侵權的地方?”
“這就是被告代理人方才的詭辯之處。事實上,所謂的相似,必然是整體的相似,即是數個因素組合在一起,構成的整體觀感。”
“被告代理人有意将劃分段落同整個古籍的點校活動割裂開來看待,這是完全的不正确。”
“問題不在于劃分段落本身是不是構成所謂的抄襲。問題是在于,當我們把劃分段落作爲諸多因素中的一個因素進行考量時,我們是否能夠得出原告與被告的點校在整體上存在相似的觀感。這即是我們真正要解決的問題。”
北原看着面前的宇都宮,再度朝前邁進一步,“因此,重要的不是劃分段落本身,重要的是劃分段落的相同,是否能夠增強兩部點校的作品的相似觀感!”
一番幹淨利落的拆解。
把宇都宮方才的辯駁給徹底攪碎。
以至于連台上的一位法官都輕輕地點了點頭。
宇都宮已經有點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切。他想再度開口反駁,然而,卻像一個已經啞火的大炮,再也炸不出聲響。
尤其是宇都宮注意到台上一位法官點頭的微表情,内心更像是被重重地打了一拳。
明明是面前的這個北原,才在進行真正的詭辯。
劃分段落……劃分段落怎麽可能會是抄襲,如果是的話,那不如幹脆把著作權法給燒掉算了。
然而,宇都宮也沒有辦法駁斥。他發現隻要是順着這位年輕男律師的邏輯,那就必然會導出他剛才那番結論。而自己……自己竟然沒有辦法從中找到一個邏輯破綻進行擊破。
是的,一個如此的荒謬的觀點。
自己卻無法進行駁斥。
爲什麽?
究竟是爲什麽?
宇都宮甚至有了一種神經錯亂的感覺,以至于有些懷疑起了方才那一幕的真實性。一個荒謬透頂的觀點擺在法庭之上,竟然還能争得法官的贊同。這簡直就像是一個沒有氧氣的玻璃瓶,放在裏面的火柴卻依舊繼續燃燒。
明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卻偏偏發生在了眼前。
爲什麽明明沒有了氧氣,而火柴卻能夠燃燒?
宇都宮此時的困惑,大抵便是如此。他仿佛感到了一團迷霧包裹在他的周圍,無法看清眼前的景象。
宇都宮在知識産權領域,已經有着超過二十年的實務經驗了。做到現在這種程度,基本上隻要有一樁案件來到手上,他就能夠對案件在法庭上的勝訴、敗訴可能性判斷得八九不離十了。
而眼下,這是他第一次産生了對這起案件走向不明朗的感覺。
他竟然隐約感到了一絲不确定性。
已經有多久,自己在代理案件中,沒有體會到這種感覺了。
此時,旁聽席上的大學管理層們臉色也已經發白了。當然,他們之所以慌張的原因,并不是因爲覺得藤村真的抄襲了下川,而是看到了,即便是這樣一起訛詐型的訴訟,居然在表面上看起來也有很大的說服力。
如果,堂堂的大學聲譽能夠因爲這種無端侵擾的訴訟,而遭到破壞。那就簡直太過糟糕了,這将鼓勵更多人的來挑戰大學權威。
管理層們的邏輯很簡單。
那就是一個人文研究科的院長,沒有必要去抄襲一個準教授的著作。這裏面一定是存在着某種程度的誤解,或者巧合。整件訴訟肯定是下川無法取得終身教職而對大學的一場洩憤報複。
浸潤在管理職位上的大學人物們的思維方式,早已習慣凡事都從權力鬥争的角度來看待問題。事情的是非曲直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從權力鬥争的角度能不能說的通。
凡是有損于自己權力的,那就是錯的;凡是能維持自己權力的,那就是對的。
這就是權力基礎上的是非觀。
這是沉浮數十年大學仕途所鍛造出來的思維模式。
至于道德上的對錯,重不重要?
不重要。
因爲,道德隻是有權者的遮羞布。
道德是有權者對無權者的要求。
法庭之上再度經曆了一段長時間的沉默。裁判席上的高梨法官也爲昔日的這位導師留了足夠的思考時間。但在過了數分鍾之後,被告席那邊依舊沒有傳來回應。是的,這位東洋法學權威,第一次在法庭上竟也被逼到了手足無措。
“被告代理人還有什麽意見發表嗎?”高梨法官最後問道。
宇都宮咬了咬牙。縱然他不情不願,然而此刻,卻别無他法。宇都宮開口道:“被告代理人堅持方才的質證意見。對于其證明目的反駁,尚有法律意見要發表,留待辯論階段再行主張。”
一番沒有實質性内容的回應。
這等于舉起了白旗。
這是第一次宇都宮進行了退讓。
高梨法官看向原告席說道:“下面,請原告繼續舉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