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着法庭的指令,宮川起身,手中拿着一本公證書說道,“原告出示的第一組證據。證據一,京都府光正公證處出具的編碼爲7867859公證書。該公證書對原告個人手提電腦上的18份word文檔的創建、修改時間進行公證。其中,該18份word文檔皆爲《東土巡遊遣唐記》的點校word文件,創建時間均爲五年以前。可以證明原告的點校活動在五年前就已經開始。”
随後,宮川放下公證書,又拿起了一本冊子,将它打開,展示在衆人的面前。卻見這本小冊子上貼滿了密密麻麻的發票,像是一本精緻的賬簿一般。
“接下來,是原告出具的證據二至證據二十三,共二十二份發票和收據。其中第一份發票,是原告五年前在九州島拍賣會上,競得《東土巡遊遣唐記》藏本,相關拍賣行出具的收據。第二份至第十七份發票,是原告來往于東洋各處檔案館、圖書館附近的酒店住宿記錄。第十八份至第二十二份發票,是原告目前找得到的相關交通費用支出。”
“以上證據可以證明。原告五年前即着手開始《東土巡遊遣唐記》的點校工作。相關點校工作除了有電腦文檔創建的電子記錄作爲證明外,還有相關的發票記錄可以證明原告往返于東洋各地收集《東土巡遊遣唐記》的各個底本。”
“以上證據互相印證,可以證實原告的點校整理工作真實存在。”
話音落下,宮川坐回在了座位之上。
這出示的第一組證據,環環相扣。
既有電子公證記錄,又有發票印證。
整理得井井有條,看起來幾無可辯駁的餘地。
高梨法官聽完舉證之後,随即轉頭看向法庭的另一側,“請被告發表質證意見。”
在被告席的桌面上,放着宮川展示材料的複印件。宇都宮摩挲着這些A4紙張,站起身來,嘴角泛起冷笑,“對方才原告出示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予以認可。但對其證明目的,不予認可。”
宇都宮拿起了桌面上的A4紙張,指着其中一張發票的複印件,開口道:“請裁判長注意方才原告出示發票中的購買方。”
發票的購買方,即付款的一方。
卻見這些發票在購買方的一欄上都寫着四個漢字——京都大學。
這……這是何意?發票上面開給了京都大學,又能表明什麽?宮川不解地擡頭看向前方,有些不明白爲何宇都宮要提出這個事實
然而,就在下一瞬間。
像是有一道閃電在宮川的心中劃過。
這位在知識産權法上拿到年級第一的優等生,突然間懂了宇都宮的意圖,眉毛不由得震顫起來,像想到了什麽極其糟糕的後果。
注意到對面那個實習女律師的表情,宇都宮的笑容變得更猖狂了些,“裁判長。這些發票的擡頭都是京都大學的發票擡頭。經查大學的科研經費報銷記錄,可以與原告的發票支出一一對應。即這些原告的這些資金支出,都由京都大學所提供。”
宇都宮踏上一步,面色忽的變得冷峻道,“本案之中,原告下川是京都大學聘用的教職工,作爲未取得終身教職的大學教師,其必須承擔相應的學術科研任務。據此《東土巡遊遣唐記》是原告爲完成大學法人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屬于職務作品。”
“同時,經查《東土巡遊遣唐記》點校項目已經由京都大學對外向學術振興委員會進行申報立項,已經立項成功。大學對學術振興委員會負有按照标準,完成該科研項目的職責。”
“根據法律規定,主要利用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于法人。”
“同時另據京都大學内部規章,職務作品的署名權由京都大學進行行使。”
“本案之中,下川購買《東土巡遊遣唐記》的底本資金來源于京都大學。下川往返于各地檔案館、特藏室的交通、住宿開支來源于京都大學。其手提電腦亦是京都大學爲教職工配置的标準筆記本。”
“綜上,《東土巡遊遣唐記》是職務作品,主要利用了京都大學的物質技術條件。依照法律規定,著作權由京都大學方面享有,作者僅享有署名權。又由于京大内部規章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由大學行使。”
“因此,原告下川不具有任何權利,提起排除著作權侵權之訴。相反,《東土巡遊遣唐記》的著作權完完全全的歸屬于京都大學!”
宇都宮的聲音洪亮而又有力。
穿透在法庭之中。
盡管著作權法屬于複雜的法律學科,但在方才宇都宮的娓娓道來之下,卻變得異常的清晰和簡單,以至于在場絕大多數沒有經受過法律訓練的人,也明白了他想要表達的意思。
簡單來講,宇都宮論證的邏輯就是:
《東土巡遊遣唐記》屬于職務作品;而完成該職務作品的過程中,下川主要利用了京都大學的物質技術條件。因此,《東土巡遊遣唐記》的著作權歸屬于大學,而非下川。
刹那之間,宇都宮的論證仿佛驟然撕開了一個口子。
在他方才那番論述之下,《東土巡遊遣唐記》的著作權完全變成了大學歸屬所有。而這一切的一切,竟然是從原告自己提供的證據中,論證出來的。
也就是說,原告搬起了石頭,砸到自己的腳。
本來想要證明創作真實性的證據材料,反而變成了論證著作權屬于大學的證據。
敵人的武器,反而變作己方的兇猛彈藥。
這簡直是一番前所未有的乾坤挪移。
在場有的旁聽人士明白過來這一點之後,刹那間變得膽寒起來。這位名教授……不愧……不愧真的是東洋的知識産權法學權威。竟能從一個小小的發票擡頭,抓出這樣大的破綻。一些人士也已經聽說了原告律師并沒有代理知識産權案件的實務經驗。
如此看來,高下立判。
這就是缺乏實務經驗所遭受到的可怕下場。
在場有的過來旁聽的律師已經微微咽了下口水。同高手過招,真的隻要稍有不慎,就會全盤傾覆。
而這僅僅隻是原告方提交的第一份證據。
高梨法官看向了原告席,問道:“原告代理人對于方才被告的質證意見有何回應。”
黑夜之中,敵人的第一發炮彈,驟然間擊響了。那隐藏在茫茫雪山,穿着迷蹤服的敵人軍士們,紛紛舉起了手中的步槍,刹那之間草木皆兵,這漆黑雪夜中朝往這兩個年輕人的伏擊戰開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