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西說完的刹那,法庭仿佛寂靜了。
這種寂靜,猶如剛剛結束激烈戰鬥的戰場。上百門加農炮劇烈轟擊對方陣地,将對方的有生力量直接在炮火之中予以消滅。在戰場上,再也聽不到敵人的哀嚎,有的隻是空氣中被炮彈震蕩,飄飛起來的塵土,以及敵人屍體傳來的血腥味。
今西微微翹起嘴角。從法律上講,公路産權登記簿的查詢結論是最權威的。這比什麽市政廳文件,還有财務報表裏的分類,都更加站得住腳。
宮川坐在審判席上,聽着父親對北原的還擊,表情變得凝重起來。她已經覺得要窒息了。公路局的查詢結論簡直如同一把尖刀,插入了他們的心髒。
依據剛才今西出示的文件,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真實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廳。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争論寺井和川本高速之間成立法律關系,就難了。
然而,即便真實的公路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廳,那也不意味着:她和北原在接下來,就可以去起訴八王子市政廳。
因爲,要重新起訴,又必須依據被告的所在地重新更換法院。也就是說,如要起訴八王子市政廳,那就必須去到八王子市的地方裁判所對是市政廳進行起訴。
但問題在于,新宿區地方裁判所在駁回訴訟的時候,并不會在裁定書裏說明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真實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廳。
也就是說到時候,去重新起訴八王子市政廳,可以想象:市政廳的律師必然會主張涉案道路的産權已經轉移給了川本高速,公路産權登記簿的結果并非真實,将一攬子責任又推卸到川本高速上。剛才,北原從路産局文件和川本高速的報表上,都找到了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屬于川本高速的間接證據。
同樣,市政廳也可以找到類似的大量證據,來證明G227段高速公路屬于川本高速的證據。
到時,八王子市的地方裁判所,也很有可能以本案高速公路的真實所有者是川本高速爲由,駁回起訴。
如果,這種情況真的發生了,那寺井這個案件将陷入一個循環死局:新宿區地方裁判所認爲道路的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廳,因此駁回寺井對川本高速的起訴;而八王子市地方裁判所又認爲道路的真實所有者是川本高速,因此駁回寺井對八王子市政廳的起訴。
一想到這個可能後果,宮川頓時微微張大了嘴巴。
自己的父親正在将這個案件推向一個無法解決的循環死角。
隻是在平平無奇之間,一個極其狠毒、陰辣的招數便已經出現。
宮川停止了翻閱材料,隻是呆呆地坐在了原位,她的内心已經有些絕望了。這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體會與資深律師在實力上的深深差距。哪怕她是東大法學部的第三名。校園裏的法學知識,在數十年的實務經驗面前,脆弱地就像一張紙,被對方輕輕一戳就破。
宮川有些失神地望着北原的背影,一想到這場官司最後竟然可能會陷入那種絕境,眼睛竟一時有些模糊起來。
此時,北原依舊站在原告席前,背對着宮川。宮川看不見北原的臉上是一個怎樣的表情。
旁聽席上聽完的今西發言的人已經有些躁動。像是戰争勝利後的軍隊,急于在戰場上搜刮各種敵方的戰利品一般,已經對指揮官的紀律約束,感到了不耐煩。
然而卻見得那個原告席前的那個背影動了動,仿佛若無其事一般。他連轉身都沒有轉身,猶如後腦勺長了一雙眼睛,直接背對着原告席,手往身後桌面的案卷材料抽出了一張紙。
下一瞬間,那個年輕男律師的聲音在法庭響起。
還沒結束!
反擊又重新開始了!!!
這還能反擊?!?!
像是一件不可能事情的發生一樣。剛才已經是無人的陣地,在刹那之間,不知道從哪裏又湧出成千上萬名士兵,鳴鼓進攻。方才數百門加農炮的猛烈進攻,不僅沒有造成對方損失,反而遭緻了對方兇猛的報複。
北原拿着手中的材料,上跨一步,眼神異常沉穩,面向審判席上的熊谷法官:“我想提請法庭注意,合同的成立與否,與物權狀況沒有關系。”
簡單的話語,像具有激起狂風大浪的魔力一般。
【合同與物權的分離屬性】
【合同與物權的分離屬性是指,合同的成立與否與标的物的物權屬性無關。例如買賣合同的成立,不要求出賣主擁有對貨物的所有權。即使欠缺完滿的物權,合同也能成立,并生效。】
聽得北原的聲音繼續說道:“打個比方而言。就像我要賣三十台電腦給顧客。在賣的時候,并不要求我真正有三十台電腦,才能簽訂這份買賣合同。隻要雙方一緻同意,合同即爲有效成立。在合同成立之後,我可以才開始進貨電腦,組裝,賣給顧客。”
“裁判長。如果合同的成立,必須要求當事人即具有對合同的對象擁有産權,這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商業實踐中,大量的交易進貨是在合同簽訂後,才進行的。如果要求當事人在合同簽訂時,就必須對合同的對象擁有産權,那這個世界上的企業,得花多少成本在倉儲之上?”
“就本案來說也是如此。涉案産權其實就究竟爲川本高速所有,還是市政廳所有,并不妨礙我的當事人寺井與川本高速成立有償使用合同。物權狀況與合同的有效性,是互相分離的。被告律師以其内部糾纏不清的路産物權狀況,來否認川本高速與寺井存在建立有償使用合同的意思表示,明顯違背了合同有效性與物權狀況的分離屬性!實是大謬!我想提請法庭注意,本案案由是合同糾紛。其标的對象的物權狀況,絕非案件焦點所在!”
今西的眉頭跳了跳,在北原話音剛落下的瞬間,立刻回擊:“反對,裁判長。對方隻是在死套書本上的法理。的确,從法理上講,合同的成立于否與物權對象無關。但原告律師剛才舉的例子,明顯不适用于本案的案例。的确,簽完一份30台電腦的合同,賣家可以簽完之後,才進貨30台電腦。但是,在高速公路當中,難道可以成立一份有償使用道路合同,公司才去建一條高速公路嗎?!對方明顯是胡攪蠻纏。”
“嗯哼!”北原微微咳嗽一聲,打亂今西有些情緒化的發言。
“裁判長,我手頭有一份證據”北原微笑道,“可以證明川本高速具有與當事人成立有償使用道路合同的意思表示。”
北原将手上的一份材料遞給了審判席上的法官。
那份材料是一張發票。
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體呈現淡淡的藍色。
這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一欄,印着三個字:寺井輝。
而底下的銷售方一欄,印着一個公司的名字:川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間的服務那一欄,藍色的字體顯示:“銷售服務-過路通行費。”
“裁判長,這是我接受寺井委托之後,讓原告寺井向川本高速的管理中心,申請出具的增值稅發票。”北原臉上露出了冷峻的笑容,“根據吾國的稅法規定,繳納增值稅的對象,是銷售貨物、服務或出租不動産的個人或者單位。”
“真是奇怪。如果G227段高速公路是真實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廳,那爲何川本高速會出具該等發票?根據發票的内容,川本高速很明顯确認其向寺井提供道路通行服務,并且依據其從寺井身上取得的收入,繳納增值稅。”
“毫無疑問,從發票的出具來看,川本高速具有向寺井提供道路通行服務的意思表示,依據發票内容,原告寺井與川本高速之間成立有償使用合同!其成立事實,已受稅法機關确認,納入增值稅征收範圍。此等事實,不容反駁!”
北原的話音斬釘截鐵,猶如披荊斬棘,任他千軍萬馬俱來矣的氣勢。
隻是短短的一瞬之間。
已經瀕臨懸崖邊緣的庭審,再次逆轉。
(本章完)